一場沒有壞人的大團圓?孫海洋尋子案的中國犯罪故事
「養大『被拐來的孩子』,養父母也應該重罪懲罰嗎?」轟動中國社會的「孫海洋尋子案」,歷經14年漫長的失蹤人口協尋,終於在今年12月6日一家團圓。在深圳經營包子店的孫海洋,2007年時年僅4歲的兒子孫卓在自家門口遭人誘拐,從此下落不明,孫海洋苦尋失兒長達14年的時間,經歷也被改編成電影《親愛的》而引起中國社會的關注,最後終於在今年找回已經18歲的孫卓,父子感動重逢。
然而失蹤當年,孫卓已被「拐賣」給了在山東的一戶人家,孫卓本人不僅幾乎沒有原生家庭的記憶,年少成長的認同也都是在養父母家庭,直到警方告知其身世,才明白自己的人生是被偷走的14年光陰。在中國社會的眾目睽睽之下,孫海洋安排了與孫卓回鄉團圓,更掀起了網路直播主爭相到現場直播湊熱鬧的現象,而在感動故事的背後,讓輿論猛烈批評的是事件背後的人口拐賣問題——當初造成人倫悲劇的拐賣案如何發生?而孫卓的養父母又是怎麼「收買」到孫卓?養父母應不應該「拐賣同罪」加以嚴懲?——看似「沒有壞人」的中國團圓故事,卻留下了難解的法律黑洞與道德難題。
目前還在調查中的案情仍存在許多疑點,包括被拐走的孫卓為何能夠在山東成功登記戶口,之中是否有戶政單位瀆職或串謀?養父母聲稱的「不知情孫卓是被拐人口」,又有哪些矛盾?諸多問題還有待釐清之際,回家的孫卓最後則又作出令輿論「驚訝」的決定:不會留在親生父母的家庭,而是回到山東繼續原本的生活。這個決定反被極高關注的輿論譴責「認賊作父」,又再掀起一波有如「全民都是監護人」的正反罵戰。
有人認為血緣終究才是感情真諦,孫卓應該選擇原生家庭。也有人支持孫卓的選擇,認為養父母雖然涉嫌人口拐賣,但畢竟有養育之恩,選擇似乎無可厚非。苦尋兒子14年的孫海洋、不知自己身世的孫卓、涉嫌犯罪的養父母,團圓結局的背後,是牽連複雜的心碎故事。
▌2007年孫卓失蹤案
農民工出身的孫海洋只有小學學歷,2007年為了讓妻兒過上更好的生活,決定從湖北到深圳謀生,並在當地開始經營早餐包子店,當時他的兒子孫卓年僅4歲。同年10月9號約晚上7點,結束一天工作的孫海洋回到家中,疲憊不堪的他準備休息,孫卓一句「爸爸我出去玩一下」,孫海洋沒有多留意而幡然睡去,但當他回過神來,才發現兒子不見了。心急的孫海洋當時馬上報警,無奈警方以「失蹤24小時才能立案」為由,消極處理。
孫海洋當時翻查監視器畫面,發現兒子最後的蹤影——一名陌生男子拿東西引誘孫卓後,身著黃色衣褲的孫卓便蹦蹦跳跳跟著男子離開,自此消失。即便警方隨後展開調查,也沒有掌握破案線索。當時,孫卓的拐賣並非個案,同是4歲的符建濤也在事發三個月後被拐走,讓孫海洋夫婦只好聯手符家展開14年的漫漫尋子之路。
自責的孫海洋夫婦為了尋子,到處張貼尋人啟事,甚至將自家經營的包子店招牌替換成尋子廣告,寫著大大的九個字:「懸賞二十萬尋兒子店」。此舉一時造成轟動,有時還會接到詐騙電話,但對孫海洋而言每一通電話都像一份線索。他曾告訴《央視》:「就是一個騙子來電話,我都覺得看到了希望。」
為了尋子,孫海洋除了加入公益組織解救其他拐賣兒童,這十年來幾乎也踏遍全國,不放棄一絲希望。他將孫卓的衣物和玩具都整理在行李箱裡,走到哪帶到哪,
「平時我們一般不打開(行李箱)的,就是有的時候過六一兒童節、他丟失時候的那個日子,我們打開的時候就要哭。」
孫海洋還將二兒子取名為孫輝,取其諧音「回」,象徵著大兒子的歸來,其堅定的意志與尋子故事後來也被導演陳可辛改編成電影《親愛的》。在劇中,以孫海洋為原型的角色並沒有成功找到自己的孩子,但失落的電影結局在現實中卻出現另一轉折。
2021年1月,公安部重新發起尋找拐賣兒童行動,線索在9月終於出現。根據《新京報》報導,警方在9月18日透過人像比對發現山東一位少年與符建濤相似,在採集血樣之後證實就是當時失蹤的符建濤。警方小組隨後展開調查,發現當時在深圳拐走符建濤、並將他送到山東的中間人,是一名擔任商場保安的吳姓嫌疑人(在警方對外的新聞稿和媒體報導中,皆稱其為「吳某龍」)。
由此,警方更進一步發現當年拐走孫卓的也同為吳某龍所為,成功偵破兩起失蹤案件。還原當時過程,基於想要生兒的親人當時都只生了女兒,吳某龍於是先後將孫卓和符建濤「送」給他們,前者送給了一名親戚,後者則送給了自己的二哥。根據警方的細節還原,犯下拐賣案件的吳某龍當時便是利用糖果誘拐小孩:
「他丟一塊(糖果),小孩就撿起來,就這樣一塊一塊拿糖果把小孩哄走的。」
目前,吳某龍已經被檢察院批准逮捕。真相水落石出,孫卓和符建濤終於見到親生父母。孫海洋夫婦和孫卓在12月6日見面,相擁哭泣的溫馨畫面感動網友。惟「團圓」之下,也延伸出荒謬的直播現象和難解的道德倫理難題。
孫卓一案獲得高度關注,大團圓結局讓媒體、直播主紛紛跟著孫海洋一家,回到他們的湖北老家。形影不離的直播足跡,加上入夜後依然守在孫海洋家外,讓網友們紛紛直言媒體和直播主們「太超過」、「不要蹭熱度」,還給屬於他們一家的寧靜生活。當中,也有一名男直播主不斷詢問孫海洋是否有打擾其生活,剛尋獲兒子、心情大好的孫海洋隨即回應沒有,也讓直播主們變本加厲,紛紛要求觀眾們關注自己的帳號,否則「停播後就找不到了!」
苦尋兒子的父親終於找回骨肉,孫海洋向著媒體鏡頭說道:「仇恨早已煙消雲散,如今只想兒子陪在身邊,但不敢強留。」就連故事改編的電影《親愛的》劇組官方,都還特地在微博上貼出一張海報祝福孫家父子相聚,寫著:「人來人往,勿失勿忘,親愛的小孩終於回家。孫海洋尋子14年後,故事終於迎來團圓。」
故事的最後,儘管有骨肉分離多年造成的遺憾,但似乎是一個皆大歡喜的團圓結局——是嗎?
▌輿論反批「認賊作父」
孫卓在與親生父母重逢之後,最終還是決定回到自己成長的養父母家庭,繼續生活。現年18歲的孫卓,其實也是到近期才知道自己被拐賣的身世,對親生父母的記憶淡薄到「幾無印象」,就孫卓的立場而言,一時之間也難以消化這個震憾事實。
孫卓的選擇是基於養父母撫養成人的情感,似乎也無可厚非,儘管生父孫海洋能夠理解這是撕裂悲劇下的既成事實,但中國的社會輿論對此則是相當惱怒——難道養父母當初做為人口拐賣的買家,在所謂的「養育之恩」下完全不必付出任何法律責任嗎?養父母與孫卓的家庭記憶,不就是透過另一個家庭的心碎來拼湊而成?憤怒的輿論高聲批判,要求「買賣同罪」一律法辦。
眾目睽睽的親子團圓,孫卓面對新聞鏡頭的採訪,糾結地表示「兩邊的父母談不上孰輕孰重」,一方面深知親生父母的悲愴,另一方面也不樂見養父母因此坐牢。然而他最後選擇回到山東的養父母家庭,甚至還激怒網路言論譴責孫卓是「認賊作父」,不應該輕放買賣人口的事件原委。
矛盾的是,孫卓已經在山東當地就學,換句話說孫卓「早已經有了新的戶籍」,但拐來的孩子為何能夠成功登記戶籍?可能的原因是養父母造假出生證明,而戶政單位沒有或疏於查證資料(實務上可能也很難驗證真偽),又或者戶政單位本身也有瀆職、甚至串謀偽造的可能性,因而讓民眾質疑,長久以來未能破案尋回的拐賣失蹤案,是不是都有戶政單位的內鬼合謀?真相都還有待調查,不過現今尚未見到執法單位的進一步動向。
作為「買家」的吳姓夫婦,目前正接受警方的調查當中。事件掀起輿論熱議之後,12月9日孫卓的養母則對外公開表示,當初吳某龍把孫卓帶來之後,對吳姓夫婦聲稱是「父母離異而棄養的孩子」,是故才將他收養為子,並非外界所說的「買賣行為」。
但養母的說法未能取信大眾,更多人懷疑養父母意圖說謊脫罪,但到底有沒有花錢買孩子的具體事證,都還有待警方進一步釐清。而養父母和吳某龍的說法都還存在若干疑點,如果真的是養母說的「離異家庭棄養」,為何不光明正大走合法的收養手續?而是在不知道怎麼弄來的辦法,將孫卓辦好了「吳家親生子」的戶口?吳姓夫婦涉入買賣兒童的嫌疑、乃至於公家單位有可能也是幫兇,讓社會大眾和新聞媒體要求嚴查養父母的呼聲也逐日升高。
▌拐買不同罪?
孫卓案掀起的輿論熱潮裡,討論度最高的是針對人口拐賣犯罪的「拐買不同罪」問題。人口拐賣屬於刑事犯罪,這是無庸置疑,不過在中國《刑法》241條的「拐賣婦女兒童罪」當中,儘管有針對拐賣者的定罪和刑責(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考慮在一些情境中有些拐賣案是為了組成家庭關係(例如買妻、買子),而有部分從輕量刑的原則:
雖然法律的解讀中,對於所謂的「從輕」的定義或認為有可能不予追究刑責,但並不代表收買者完全無罪。根據這條「拐賣婦女兒童罪」的規定,收買仍屬於刑事犯罪,只不過依據其收買後可能衍生的性侵、限制人身自由、侮辱、傷害...諸如此類的行為,需另外依照其他法條規定來定罪,才因此有了「拐、買兩方不同罪」的情形。
對於這樣的差異,中國社會也曾經討論過是否應該從嚴修法,將買方的納入嚴格定罪的範圍,最大呼聲就是「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將拐賣同罪,才能遏止相關案件的層出不窮。更甚者鼓吹中國政府將拐賣者一律死刑、收買者無期徒刑的呼聲都有。
不過在孫卓案裡,因為孫卓與收養家庭感情融洽,沒有遭受虐待等情事,又自己選擇返回養父母家庭,這些情境會不會變成養父母當初收買兒童的脫罪說詞?當社群網路要求將養父母繩之以法的聲量越來越高,「體察民情」的《央視》則透過法律專家之口來安撫輿論,強調只要涉嫌買賣兒童就構成犯罪,雖然拐買不同罪有其現實考量,「但只是量刑環節從輕處罰的一個考量,不影響定罪。」
然而問題是,這樁案件到底是否構成拐賣的交易行為,都還沒有明確的定案,因此前述吳某龍說的「送孩子」說法、或是孫卓養父母聲稱的「離異棄養孩子、不知道是拐來的」說法,看在外界的眼裡,也的確有一些辯解開脫的嫌疑可能。
中國的人口拐賣問題其來已久,在1980年代以前多發生於農村、偏遠地區,被拐賣的人以少數民族婦女為大宗,目的主要是為了填補農村的生育與勞動力需求。1990年代後隨著中國經濟社會的劇變,人口拐賣的流向也轉以「改革開放」的都市經濟需求為主,在大城市的茫茫人海裡,流落街頭的乞兒、藏身暗巷的賣淫、身分不明的黑工...凡此種種,背後都有可能牽涉人口拐賣的犯罪黑幕。
孫卓被拐的2007年,中國的拐賣失蹤通報案件居高不下,一直是民心惶惶的隱憂。根據當時中國公安部的統計資料,2006年已破案的拐賣事件統計共有2,500起,但這裡說的是「已破案」而未計入不在案的黑數,因此拐賣事件「屢打不絕」難收執法成效,時至今日都還是一大問題。
特別是在2020年4月涉及兒童買賣的「鮑毓明事件」、或是同年11月曝光的中國布依族人口拐賣案,都掀起中國網路社群的軒然大波,密集的社會關注也連帶讓民眾又開始檢討打擊拐賣犯罪,加上先前2014年電影《親愛的》喚起的社會同情,各種心情和新聞議題的堆疊下形塑了現在中國社群的風向。
▌孫卓回家了,之後怎麼辦?
拐賣案細節目前仍在調查中,至於戶口問題,山東聊城陽穀縣公安局在12月9日發布公告,已知孫卓的戶籍地在「黑龍江某市」,有關當初辦理戶口是否涉及違法等情況,公安局已經緊急成立專案小組著手調查。不過這時的高調動作,其實也是在輿論爆炸指涉公家機關有嫌疑之後,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簡稱中紀委)的一聲令下,才準備發動嚴查。
社會大眾的矛頭現在都指向了孫卓的養父母,無奈的是就孫卓的立場而言,他曾表示不願養父母因此連累受罪。民眾替孫卓出謀劃策的「全民家長心態」,更是對於孫卓的人生選擇指指點點——不論是批評他認賊作父、或認為親生父母的家庭「孫海洋養出學霸子女,不回去才是損失」,也有人分析留在高考難度名列前茅的山東,對準備升學的孫卓大為不利,回到孫海洋的深圳戶籍才是金榜題名的上策——這些選擇考量雖然「現實合理」,同時卻也反映了功名利益的社會價值觀。倘若孫海洋的境況不如養父母家庭,甚至為社會弱勢底層,輿情對孫卓的選擇觀感還會如此嗎?
另一方面,也有律師建議孫海洋可以打民事訴訟,依照「非法使被監護人脫離監護,導致親子關系或者近親屬間的親屬關系遭受嚴重損害」的理由,要求養父母給予精神賠償。不過孫海洋本人對於父子相認之後的打算,並沒有太多表示;但聽聞養父母「不知是拐來」的說法,孫海洋回應道「簡直是笑話」,而被記者問到是否會和養父母見面,孫海洋的態度一變:「我跟他們沒話說,讓法律去教育他吧!」
外圍群眾一頭熱,尤其在團圓飯流水席的那一天,各路直播主「堵門拍攝」、擠入孫家直播求關注的脫序行為,似乎已讓大眾的目光過度介入而失焦。然而外界的「指教」無法解決孫家父子與養父母的心情困境。孫海洋向媒體表示,孫卓被拐讓他感到相當自責,「怪自己把孩子教得太外向,不懼怕陌生人」。而孫卓自己也向《新浪網》記者坦承:
14年前的拐賣案,讓被害的當事人心中都留下難以彌補的自責感。但無論孫卓如何選擇,已破碎的就算強硬拼湊,也無法復原當初的樣貌,養父母家庭也勢必要面對往後親子關係之間的疙瘩——無對於孫海洋、孫卓、養父母任何一方,都是需要漫長時間處理的人生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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