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奴隸啟示錄:緬甸斬不斷的「人口販運」
近年來,緬甸步上民主化的崎嶇道路,軍政府看似對民間釋出權力,實質上仍嘗試掌控國家,離真正的法治遙遙無期。這種未竟全功的民主轉型,讓有心人士得以利用法規漏洞與官員貪腐,衍生出許多不公平也不合理的現象,人口販運就是其中之一。
無論是國內外,緬甸都充斥著人口販運的濫況,主要包括強迫勞動以及被迫性交易。就前者來說,男女老幼為了生活移居國外工作,目的地多是泰國、中國等亞洲各國,男性多從事農、漁、林、建築或製造業,而老弱婦孺則是服裝製造業、家庭幫傭等。
就後者來說,女性越來越多地被運往中國,被迫與當地男性結婚與奴役,或前往泰國進入性交易行業。遭受販運的女性多來自貧困家庭,經常被迫在威脅和武力下結婚或賣淫。
也有些婦女「誤以為」是出外工作,由其家人或村長安排,透過仲介進入中國。但即使她們知道實情,大多數時候亦無法抗拒,因為婦女是當地最弱勢的群體之一,倘若不從,很可能會受到人身傷害,往往只能聽任安排。
湯森路透基金會最新的專家調查顯示,整體而言,緬甸雖非全球對女性最危險的十大國家之一,但在人口販運的分項上,緬甸卻高居世界第三。這項調查也透露出亞洲的販運問題極為嚴重,因為前十名內就有八個亞洲國家,且無論是佛教、印度教或伊斯蘭教的信仰差異,可說是地理與貧困交錯的悲劇。
緬甸與其他東協國家並非不了解人口販運的問題,早在20年前,首屆東協跨國犯罪部長級會議(AMMTC),就已將販運列為討論重心。之後東協陸續推出一些行動計畫和宣言,也和區域外國家,如中國,組成「湄公河次區域合作反人口販運行動計畫」(COMMIT),共同打擊此類跨國犯罪。
2015年,東協通過了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公約,即《禁止販運人口—特別是婦女和兒童公約》(ACTIP),內容在於確保有效起訴販運者和遣返受害者。ACTIP在2017年正式生效,緬甸是目前東協內批准公約的八國之一。有了這麼多國際合作,照道理應可減輕販運狀況,不過事實卻比想像殘忍。
根據緬甸警方紀錄,從2006年到2016年被救出的3,489名受害者,大多數是遭受強迫婚姻、其次是賣淫,再來是強迫勞動。強迫婚姻受害者的最大目的地是送往中國,以2009年數據為例,共有155起販運人口案件,其中130起被販運到中國,另外14起到泰國、11起是內部販運;其中有103起涉及強迫婚姻。
到了去年,ACTIP正式生效後,緬甸政府報告調查了185起販運案件,其中22起是強迫勞動案件,其餘多屬於通過強迫婚姻向中國男人進行性交易或非自願家庭奴役。當局依公約起訴532人,法院判定156人有罪,但只有86人入獄。這是由於很多被告都是缺席審判,也就是只知道身分卻基於某些原因仍逍遙法外。
林林總總都顯示緬甸「反販運行動」的侷限性,並可分為內外兩方面的制約。內部方面,緬甸並非無法可管,其刑法第370、372條將「奴隸制定」為刑事犯罪,也有基本上符合《國際法》定義的《反人口販運法》。但執行上卻有許多問題,像是人員無力執法、執法不力,甚至有貪贓枉法等因素所致。
像是緬甸已成立專門負責的「反人口販運特警」(ATTF),他們受到特別訓練,並得到外國捐助。雖然ATTF讓官方處理販運問題的能力有所改善,但仍缺乏刑事司法改革,包括與一般緬甸警察(MPF)的權責不清,有些MPF認為販運屬於ATTF管轄範圍,甚至拒絕舉報;或是與檢警合作有限,讓調查和起訴的成功率不高。
又像是收賄的MPF或官員向受害者施加壓力,讓他們被迫禁聲、被拒於法律救援外。緬甸政府正緩步改變這種情形,去年法院判定兩名基層MPF參與販運案件,並分別判處徒刑。ATTF的報告也指出,有時突擊搜查特種營業場所,會發現負責人總能潛逃,因此懷疑MPF內部有「鬼」提前通風報信。
外部方面,雖然緬甸參與了大部分的反跨國犯罪國際公約,東協也有推出不少反販運計畫,但實際效果並非特別突出。由於東協不似歐盟般統合,其運作規則旨在不干涉成員國的法律與內部事務,如前述的ACTIP縱具有法律約束力,但第4條重申簽約國在ACTIP內的義務將依據東協原則——換言之,即是各自為政。
由於販運是一種跨國犯罪,若是各自為政,會大大削減了解決問題的力道。例如有時各國在處理販運上刻意避重就輕,將販運當作偷渡處理。這是因為「販運」與「偷渡」(smuggle)常常會重疊發生,後者雖須經過受害者同意,然而偷渡者可能在途中發現受騙、或是被迫繼續,這就構成販運要件,但想要確實釐清並不容易。
據「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UNODC)估計,每年約有45萬緬甸人、5萬多名柬埔寨人、4萬多名寮國人非法入境泰國,其中有4%至23%可被視為販運受害者。換算起來,被販運至泰國的緬甸人大概是2萬至12萬人,對照前述緬甸警方的數字,粗略可知真正成案而被解救的人,不到百分之一。
再者跨國販運調查曠日廢時,執法部門資源不足,往往難以結案。故某些國家警方選擇遣返,甚至違反移民法,將這些非法移民驅逐出境。如此只是把受害者當人球踢回本國,卻放過背後的跨國犯罪網絡,這種作法可想而知會不斷助長具有暴利的販運生意。
此外,外部因素還有一種條件叫做「制裁」,可以迫使該國遵守國際規範,然而,這類國際壓力對緬甸似乎並不奏效,或說——緬甸已決心對抗國際壓力,關鍵就在於「羅興亞人」議題。
去年美國國務院「人口販運報告」(TIP Report)把緬甸升級到第二級觀察名單,但今年卻將其評級降至最低,理由是:緬甸政府未能為羅興亞人提供合法身份,導致他們更容易遭受販運和強迫勞工。
TIP更指出,因緬甸若開邦衝突而逃到孟加拉的60多萬羅興亞人,因此成為販運者眼中的肥肉。難民營中處處可見人口販賣,無論男女老少都遭到剝削,或用於性交易、或強迫勞動。貧困和不安全感也導致強迫婚姻和童婚增加,因為羅興亞人認為,婚姻或可保護女兒並減少家庭開銷。
這份報告集中於羅興亞人議題,無疑會加深緬甸政府不滿,再加上近日美國國會通過決議,將緬甸軍方對羅興亞人的行為,比做「種族滅絕」(genocide),決定發動新一波制裁。然而西方的制裁非但沒有起到協助販運受害者之效,反而給予緬甸政府「外國干涉內政」的藉口,恐讓受害者的地位與待遇更形險惡。
且由於羅興亞難民的數量太過醒目,掩蓋了緬甸其他議題。像是在克欽邦和撣邦北部,當地少數民族與緬甸中央政府交戰變得更少人注意。事實上,這些鄰近國界的地方均是人口販運常見之處,亦有十萬流離失所的難民,當地女性遂成為中國「奴婚」的主要來源。
儘管中國政府開放二胎,但生育率並未如官方預期來的高,未來對外籍配偶的需求會不斷增長,販運與強迫婚姻將繼續存在。若想要有效處理販運與強迫婚姻,不只需要政府從法律政策等層面著手,與國際合作,還得要借助公民社會的力量,提供庇護與救援,並補充政府力所未逮之處,而這正是緬甸與中國目前相當稀缺的部分。
收看更多文章,請訂閱轉角國際facebook專頁: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