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姆的悲劇:中國藏族網紅命案後...依然無望的家庭暴力陰影?
主持人/編輯七號、八號
「拉姆,不要下山!」這是四川阿壩州網紅卓瑪拉姆,悲劇發生前的影片下,最多人替她哀悼的留言。藏族女性拉姆,9月14日在父親家直播時,遭前夫唐姓男子持刀闖入,潑灑汽油造成全身90%燒傷,經搶救半個月後無效,在9月30日離世,年僅3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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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姆之死旋即引發中國社群輿論的震驚與憤怒。為什麼平日已多次遭受家暴的拉姆,最後仍未逃過傷人累犯的前夫攻擊?失能的社會防護網與法律救濟,到底又出了什麼問題?氣憤的輿論矛頭,指向了中國體制與人事的不作為、乃至於社會文化中譴責被害人、勸和不勸離的陳腐詬病。拉姆並非個案,但最令人無望的是,拉姆的悲劇恐怕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貧戶出身的拉姆平時在抖音上發布種田、上山採集、介紹阿壩民情風土等生活影片,內容呈現雖貧困但不改其樂的風格,獲得大批網友喜愛。由於拉姆的高人氣,事發後引發關注,她在院期間姊姊卓瑪發出的募款在24小時內就達到人民幣百萬,隨後微博討論度也因她離世升高。卓瑪表示,拉姆遭受十多年家暴,但始終為了孩子隱忍,期間曾離婚過一次,但在丈夫威脅下復婚,終於在今年再次離婚,卻沒躲過厄運。
中國網友稱她是「完美的受害者」因為拉姆並非始終委屈,她嘗試離婚、報警,還為了能離婚,心痛放棄孩子的監護權,最後還是受害。也有網友認為拉姆是在離婚的狀態下遭潑油,前夫的行為已是故意殺人,而非等同家暴視之。連影星李冰冰都在微博聲援「暴力無關家事,暴力就是犯罪」。
▌「半邊天」蓋不過暴力陰影
「婦女能頂半邊天」這句出自毛澤東的名言,10月1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出席北京世界婦女大會時,被再次提及,諷刺的是,這天微博熱議的是拉姆之死。相較在疫情鋒頭上不斷被拿出來表揚的「抗疫婦女」,偌大中國一個個家庭裡的婦女安全,更顯諷刺。
長久以來家庭暴力遭到忽視,經常被認為是「家務事」。2011年,全國婦聯會統計中國2.7億家庭中,有高達30%的婦女曾遭受家暴,願意坦誠曾實際遭受配偶毆打的比例為5.5%,農村和城鎮分別為7.8%和3.1%。而事實上,直到2015年,國家層級的反家暴法才開始研擬,2016年3月,《反家庭暴力法》才正式生效。此前家暴的因應措施停留在各地行政區的法規或政策。
法律上路後,民眾對《反家暴法》的保障多持保留態度。法律上儘管明載生活周邊的社福機構乃至居委會、村委會和工作機構,發現有家暴案件要主動向公安舉報,但實際通報數實在低得可以,更不要說是人際網絡強的農村地區。
另外像是如何在申請家暴保護後能真的有效隔離加害者,甚至透過反家暴法能否成功離婚,在法庭實務上又是另外一回事。真正的重點還是要回到整個法治結構中,乃至一般社會大眾如何看待家暴。
如今年7月,河南一名劉姓女子自爆遭丈夫家暴,為躲避暴力選擇從二樓跳下,造成全身9處骨折,雙下肢癱瘓截肢,仍換不到法院判決離婚,直到女子公布殘忍的受暴影片,才讓法院大轉彎。微博就有網友評論「每天一個恐婚新聞」「女性連離婚的自由都沒有」,從家暴要走到離婚之路迢,有些人甚至在途中就被打死。
▌遭屏蔽的拉姆法案
雖有《反家暴法》,但悲劇仍是不斷發生,也使得拉姆離世後,微博出現以拉姆命名的「#拉姆法案」關鍵字,想以拉姆喚起政府對家暴的重視。該關鍵字在提出不久被下架,有關拉姆的相關關鍵字熱度也逐漸下降,有網友就評論道:「女性是維穩下的犧牲者」。
有報導整理了網友提出拉姆法案的概括諸如:「夫妻任意一方提出離婚,都可即刻生效,最多分居半年後婚姻自動解除」、「年幼的孩子優先判給母親,或雙方協議共同撫養」、「夫妻任何一方有不利於孩子成長的因素的話,孩子應判給另一方,並支付撫養費」、「施暴方可被申請禁制令,有條件的探望子女」等。
有網友提到其他家暴例子,認為受家暴婦女能否順利離婚是關鍵之一。但就在今年5月,面對節節攀升的離婚率,中國人大通過在《民法典》中新增「離婚冷靜期」,也就是在雙方「自願」離婚的情況下,將有1個月冷靜期,期間只要有一人反悔,離婚可予撤銷;若是單方進行離婚「訴訟」狀態,將有1年的冷靜期可以反悔。也就是在制度上,就使受暴婦女要多繞路才能夠離婚,增加暴露在暴力下的風險。
這項新增條文頒布後,網路上也有熱烈的討論。有人認為這是剝奪婚姻自由,但也有支持者以有些西方國家如加拿大,也需分居一年才可離婚的規定來為其辯護。然而官方說詞是為緩解「任性離婚」所造成的離婚率——實際上有無隱含著「中國傳統價值」或基於「中國特色」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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