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恕「恐怖份子的孩子」?被英國奪去國籍的IS新娘
2015年某天,倫敦東區土生土長的三名15歲英國少女一起翹課翹家,搭上了前往伊斯坦堡的飛機,目的是前往敘利亞、加入「伊斯蘭國」(IS)。此舉大大震驚了英國社會,警方也罕見公布未成年少女的監視器影像,希望能在她們鑄下大錯之前找到她們。沸沸揚揚了幾個月,人沒找到,據傳她們真的加入了IS,當起了聖戰士的家庭主婦。
事隔四年,就在IS日落西山、川普大聲嚷嚷要歐洲各國趕快把自己國家的IS「聖戰士」引渡回國之際,《泰晤士報》、《紐約時報》在敘利亞一所難民營裡找到了三位少女中的一人——現年19歲的貝岡(Shamima Begum)。
她在加入IS後嫁給一名外籍聖戰士,這幾年來,她失去了兩個孩子,在懷上第三個孩子後為躲避戰火逃到了難民營。今年2月接受訪問時她已懷孕九個月,即將臨盆,她說她「很想回英國」,希望自己和孩子可以在英國平安活下去。
但事與願違,她不僅仍然無法離開難民營,英國內政部還在她表達回國意願一周後,褫奪她的英國國籍,而她的孩子在出生後不到三周便因肺炎過世——但英國為什麼不願讓她回國?甚至褫奪自己國民的國籍?一個國家又該如何面對曾經加入極端恐怖組織的國民與「聖戰之子」呢?
▌英國如何處理「歸國戰士」?
根據官方統計,大約有900名英國公民前往敘利亞與伊拉克,加入成為外籍戰士,其中約四成已經回到英國。作為英國人,他們毫無疑問有權利要求回到自己的國家。但一旦他們回國,為了確保這些人不會製造威脅或煽動恐怖主義,國家必須耗費大量的資源進行嚴密監控與追蹤。
政府也可能進一步起訴這些「歸國戰士」。英國在2018年共起訴91名歸國戰士,雖然其中81人被判有罪,但要起訴難度不小。首先檢察官要蒐集足夠證據,但要證實這些歸國戰士「協助策動恐怖主義活動」或「散播恐怖主義」相當不易,尤其這些活動大多在國外,而且是在沒有有效司法系統的領地內;另一方面,政府對警察與檢察機關的預算刪減,對於已經頗為困難的起訴過程更是雪上加霜。
也因此,內政部於2月12日通過的《2019反恐國境安全法》將不聽勸導,「進入或停留於特定區域」(例如任意前往伊拉克、敘利亞參戰)納入恐怖活動,希望能依此法起訴難以蒐集證據,但曾經投奔伊斯蘭國的「聖戰士」。
那麼,英國有辦法不讓這些人回國嗎?
第一個可能方法是:根據《2015反恐國安法》,政府可以「暫時」禁止涉嫌恐怖活動的嫌疑人士入境英國。被暫時禁止入境的國民若想進入英國,必須提交入境申請,並在入境後滿足特定條件,例如定期參加去激進化課程等,以確保在返國後重新融入社會;同時,深入了解歸國戰士更能幫助政府優化國內防恐措施與激進化預防策略,防止其他國民重蹈覆轍。
第二個可能方法是:剝奪這些人的國籍。根據先前的《1981年英國國籍法》,若政府認為「有助於公共利益」,可取消國民的國籍,除非此舉將造成無國籍問題。
然而在2014年,當年的內政大臣(也就是現任首相梅伊)在修法會議中趁亂偷偷塞了但書:如果此人是經由歸化取得英國國籍,或非經由歸化、但政府有足夠理由相信此人「對英國及其屬地的重要利益造成極大傷害」,並且「能夠取得他國國籍」,則不管是否會造成無國籍,皆可以取消國籍。
也就是說,英國政府可以取消具有雙(多)重國籍的國民國籍;而且內政部在做此決定之前不需要審判或定罪,也不須事先警告當事人,但當事人在收到通知後有28天期間提出上訴。
▌「加入IS無怨尤」,被輿論壓滅的歸國希望?
基於這樣的國籍法,英國公民隱約被劃分成了兩種:一種是祖先都是「英國人」的英國人;另一種是歸化、或祖先之一不是英國人(因此有可能取得他國國籍)的英國人。假設兩者皆涉嫌犯下內政部認為罪不可赦的錯誤,,則後者不需經過審判便有可能被褫奪國籍,而前者不會。孟加拉裔英國籍的貝岡,便是基於這樣的法律,遭英國褫奪國籍。
然而英國有數百名加入伊斯蘭國的聖戰士已經歸國;相較之下,貝岡離開英國時未成年,目前也未證實參與任何可被定義為「恐怖活動」的行為(因為IS不讓女性參與戰鬥或組織運作),這幾年來她基本上就是在家煮飯生小孩,事情有嚴重到要取消她的國籍嗎?
2015年女孩們離開英國後,倫敦警察展開一連串的調查;當時,警方及反恐部門代表在國會接受質詢時清楚表示,如果女孩們回到英國,警方不會以「恐怖份子」起訴這些她們。她們沒有犯罪行為,而是透過網路被洗腦的未成年受害者。但現在怎麼淪落到連英國國籍都被剝奪了呢?這或許與貝岡受訪時表達的態度,以及媒體撲天蓋地的報導有很大關係。
有別於以往英籍IS戰士們悄悄歸國,貝岡高調受訪表達回國意願,《紐約時報》刊登採訪報導的當天甚至因為訂閱量瞬間爆增而網站癱瘓。但讓整個(至少半個)英國社會無法忍受的是,貝岡受訪時表現出的的惱人態度。
在採訪中她似乎毫無悔意,直接承認「不後悔加入IS」,說在垃圾桶裡看到被丟棄的人頭時無動於衷,說她受到IS影片的「感召」,嚮往嚴格遵守伊斯蘭教律的宗教生活。她說她對IS的曼城恐攻受害者「feel sorry」,但IS境內也每天被聯軍轟炸,隨時都有平民慘死。
隨後,對她的批判排山倒海而來,說她「毫無悔意」,「徹底背棄英國核心價值,不配當英國人」。
許多人不再將她視為被洗腦的未成年受害者,認為她說話的樣子一點都不像精神受創的受害者。取而代之的是 「危害社會」、「自願加入恐怖組織,絕對構成褫奪公民權的條件」、「花錢把她帶回來受審?錢不是這樣浪費的!」種種批評。
▌另一個國籍與「他國」事務
採訪大量曝光,造成英國社會反彈。僅僅一週後,英國政府就迅速發文褫奪貝岡的國籍。
由於貝岡具有孟加拉裔背景,英國政府認為,取消她的英國國籍不會產生無國籍問題,因為她還是可以成為孟加拉國民。英國政府將她阻擋於國界之外,不需花費社會成本在她歸國後可能衍生的社會問題與相關費用,一勞永逸——儘管貝岡表示,她沒有孟加拉國籍,甚至從來沒去過孟加拉。
英國公布褫奪她的國籍後,卻馬上遭到孟加拉政府打臉,表示此人不是孟加拉國民,孟加拉也不會讓她入境。由於貝岡父母為孟加拉國民,因此照理說她從出生到21歲前,皆可申請取得孟加拉國籍;英國政府的說法是,不管貝岡是否到過孟加拉或是否擁有孟加拉護照,她都有資格取得該國國籍,因此不算無國籍人。
但具有資格取得國籍與擁有國籍是兩回事,在尚未取得他國國籍前,英國撤銷現有國籍的決定已經造成貝岡成為事實上的無國籍人。一直想辦法要幫她返回英國的貝岡家人,主張她應該回國受審,目前也已經就國籍問題上訴了。
一個人沒有任何國家的國籍,表示此人將無法享有任何權利,包括教育、醫療照顧、社會福利與司法系統。因此《世界人權宣言》明定:擁有國籍是基本人權;1961年聯合國大會則規定「不應基於種族、宗教、政治因素取消國籍,更禁止製造無國籍人」。加上諸如《關於無國籍人的地位公約》與《減少無國籍狀態公約》等,不製造「無國籍人」已是西方各國普遍的共識。
僅有英國籍並且沒有其他族裔背景的「純」英國人,不管幹了多麼傷天害理的事情,英國都不能以褫奪國籍作為處罰,因為製造無國籍人違反《國際法》;但是,只要你同時擁有其他國家國籍或其他族裔背景(並且有成為該國國民的資格),政府便可以「促進公共利益」為由,把你趕出國。
其他英國籍戰士在伊斯蘭國涉嫌殺人放火可以回國,這位具孟加拉背景的聖戰士之妻在家煮飯,因為「加入IS不後悔」就得被趕出英國這個她出生長大的地方,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是否是雙重標準呢?諷刺的是,貝岡爸爸正是為了躲避(英國難辭其咎的)孟加拉獨立戰爭戰火,才在七零年代從孟加拉逃到英國的難民。
除了貝岡的國籍爭議,英國政府對貝岡的孩子——也就是「聖戰之子」——的處置態度,更引起社會大眾韃伐。
▌聖戰之子
貝岡在首次接受訪問幾天後便產下一子。三天後,內政部發文褫奪貝岡的國籍。由於小孩出生時,貝岡仍具英國籍,因此這名男嬰也被認定具有英國國籍。英國社會對貝岡事件的態度也因孩子的出生而陷入糾結。
儘管貝岡被認為「加入IS不知悔改」、「不配做英國人」,但輿論仍一致認為,政府應該協助無辜的小孩返國。但對英國政府而言,如果要協助小孩返國,便無法不顧小孩的母親,畢竟骨肉分離不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然而,英國政府當然不好讓已經不是英國人的貝岡一起歸國。
內政部大臣賈維德(Sajid Javid)在媒體上不斷強調:貝岡母子所在的聯合國難民營太危險,政府「不願意讓英國人冒險(進去協助)」(那記者、聯合國工作人員跟志工是超人嗎?);貝岡家人則希望能取得貝岡的同意,在她等待國籍上訴判決時先將孩子送回英國;而貝岡身在俘虜營的荷籍丈夫,在得知她誕下一子、又被取消國籍後接受訪問表示,希望可以帶母子倆一起回荷蘭。
但就算貝岡真的申請荷蘭簽證,極可能會因涉嫌恐怖活動而被拒簽。而孩子是否有荷蘭籍?還要看荷蘭政府是否承認兩人的婚姻關係(因為兩人結婚時貝岡僅15歲;如為非婚生子女,則父親必須在孩子出生前登記承認孩子)。況且,荷蘭官方對於「聖戰之子」本就持保守態度,曾表示「由於可能受IS意識形態淺移默化,長期而言,他們恐會造成潛在威脅。」
就在這一來一往中,孩子不久便夭折了。一度因為孩子而重燃返國希望的貝岡,失去了「返國護身符」;英國政府恐怕鬆了一口氣——不需要再糾結「救子也要救母」的輿論及人道壓力。
嬰兒過世後,影子內政大臣艾勃特(Diane Abbott)在國會砲轟質詢賈維德:貝岡的孩子是英國籍嗎?賈維德承認;她再逼問,政府是否曾經試圖聯繫當地NGO團體,想辦法營救剛出生的嬰兒?賈維德僅回答,「我們做的所有決定都經過審慎評估,以最佳利益與國家安全為最高考量」。
倫敦大學「激進化研究國際中心」(ICSR)於2018年7月出版的一份報告指出,IS共有4萬1,490名外籍相關人員,其中145名女性與50名兒童是英國籍。而目前已返回英國的425人當中,僅有2名女性與4名兒童。
根據「人權觀察」,目前約有1,250多名IS外籍成員的親屬兒童,被留置在敘利亞民主力量(SDF)的難民營中,其中包含具有英國國籍身分的兒童。他們缺乏基本物資、醫療與教育,大部分與母親在一起,父親通常被關押在它處或已死亡。這些兒童絕大多數沒有被起訴,聯合國與當地組織也不斷大力呼籲各國將他們遣送回國。但西歐各國卻口徑一致,宣稱這些兒童可能對母國安全造成威脅,且難以確認他們的真實國籍。
多數滯留敘利亞的兒童們,許多人沒有身分證明文件,尤其在IS佔領區出生的,有些是孤兒,有些父母國籍不同,複雜的身世導致國籍認定與監護權問題變得相當複雜。加上孩童的母親不願與骨肉分離,但母國政府多不願意處理成人問題。許多國家在當地沒有外交人員或與當地沒有外交關係,讓原本就棘手的問題更是雪上加霜。
▌不配作為「英國人」?
IS歸國戰士以及聖戰之子,是今日歐洲多國面臨的頭痛問題,尤其在IS勢力覆滅之後,大批外籍成員的歸國與國籍問題恐怕更加棘手。
歸國戰士人數眾多的德國摩拳擦掌,本月初德國內政部長錫霍佛(Horst Seehofer)就提出《國籍法》修正案,希望允許褫奪在國外參與恐怖主義行動或協助恐怖主義團體建國的雙(多)國籍者的國籍。
法國由於2015年「查理周刊槍擊案」的關係,早在2016年便修法將褫奪雙(多)重國籍恐怖分子,適用範圍從經由歸化取得法國國籍者,擴大至自然取得法國國籍者身上。但在年初時,法國也宣布會協助兒童歸國,願意接受、但會起訴「自己想辦法回來」的歸國戰士;比利時則早在2017年便立法准許十歲以下的聖戰之子返國,但一直拖延執行,直到去年12月,比利時法院判決必須在今年1月底前,協助滯留的兩名母親與孩子們返國,政府才有積極作為。
英國政府褫奪歸國戰士國籍,讓這些人無法進入英國,確實不需花錢費力處理後續問題;但是,把這些有危險疑慮的人阻隔在國境外,就可以高枕無憂嗎?或者要像英國某官員說的,「唯一辦法就是讓他們死在國外別回國」了?
至於聖戰第二代,如果各國政府不積極作為,任憑孩童留在那裡,可想像的後果便是,這些孩子或將仇恨當初拋棄他們的「母國」,甚至遭極端組織吸收;而如果他們沒有國籍,便不會被登錄在任何國家的系統裡,無法被追蹤,也等於是製造了幽靈分子。
遭受過恐怖攻擊的社會,需要更強的韌性來面對如何走下去的問題。英國社會也許很難在短期內完全走出恐怖主義威脅的陰影,但有韌性的社會在傷痛發生後,不僅僅是恢復成發生前的樣貌,而是要能夠從上一次的創傷中學習並自我調適,進而預防下次傷害。而這些曾經加入恐怖組織陣營的人們,正是讓安全單位了解極端化過程,讓社會學習如何預防,提高社會韌性的不可或缺因素。
貝岡事件將英國政府不願面對的大量歸國戰士與聖戰之子問題攤在陽光下,同時也揭露英國公民權制度的階層化現象,以及政府對基本人權的漠視和無作為。我們不能說是英國內政部的無作為,害死了這三周大的嬰兒,但英國政府事不關己的消極態度絕對難辭其咎。
至於嬰兒的母親貝岡,英國政府在她身在敘利亞難民營時剝奪她的英國國籍,已讓她成為事實上的「無國籍人」。現在的她,幾乎無法向任何國家的政府求援、也無法離開難民營——因為她已沒有家可以回,沒有「祖國」可以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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