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選Legal High?川普「選舉無效之訴」的最後攻略本
美國大選開票第二天,戰況膠著的大湖區搖擺州一夕由紅翻藍:在密西根州,拜登最終以13萬票(約2%)之差取得16張選舉人票;至於在威斯康辛州,拜登更以僅僅2萬票(約0.8%)的差距,再下10張選舉人票。若亞利桑那州確定成功轉藍,拜登只需要在還待開票的四州——賓州、喬治亞、內華達與北卡羅萊納——任一州取勝,即可越過270票的當選門檻,宣布當選。
川普還有逆轉希望嗎?雖然川普陣營現階段看似烽火四起,針對各個有計票爭議的州打起訴訟車輪戰,但卻都因為舉證困難而一時難有效果。因此川普律師團的訴訟火力都集中在賓州——期望將最後戰場拉到聯邦最高法院,這也是目前最有可能扭轉川普情勢的訴訟攻略法。
川普當然還有取勝機會——假若他能「全部拿下」前述四州的57張選舉人票——但他當然不能只是枯等選舉結果。11月4日,川普律師團正式在賓州、喬治亞州、密西根州與內華達州法院發動以停止計票、驗票、主張選舉程序瑕疵為請求的多項訴訟。開票尚未結束,另一場以法院為戰場的選舉大戰已正式展開。
目前川普陣營展開的訴訟都在州法院層級,事實上關於選舉的各項措施與規範,向來都是州的權限;換言之,川普律師團若要能在前述各項訴訟中取勝,都必須在各州選舉法中找到依據。
其中最引人關注的「驗票」大戰,其實各州都設有相關的規範與法定門檻:密西根州僅有在差距小於2,000票時才得聲請驗票(目前無法);賓州則設有當雙方選票少於0.5%差距時的「法定強制驗票」規定;威斯康辛州則是當雙方差距少於1%時,得請求重新計票(目前可以);北卡是雙方少於1萬票差距時,選舉人一方得請求重算(目前無法);至於內華達則沒有任何重新驗票的規定,而僅能透過「其他權利主張」才有機會達成。
▌川普的眼中釘:郵寄選票
川普早就埋下選舉訴訟大戰的伏筆。選前之夜他就公開向他的支持者喊話,主張這場選舉即將成為史上最大的詐欺(fraud),「那群人」將用奧步偷走他的勝利——而川普口中的奧步,就是「郵寄投票」(mail-in ballots)。
郵寄投票是美國行之有年的一種投票方式,允許選民在一定期限內,以郵寄的方式行使投票權,而不必非要選擇在投票日直接進投開票所排隊投票。雖然選舉法規屬於「州權限範圍」,因此各州在投票方式上規範多元。但各州一般都對郵寄投票,設置長短不等的「投票期間」與「選票到達」的最終期限。
其中賓州、內華達州與北卡羅萊納都採計「選舉日後一定期間內收到的選票」(但最晚需3日寄出):今年大選,賓州採計選票至11月7日、內華達採計至11月10日;北卡甚至採計到11月13日。此外,為了納入選票的在途期間或避免延誤,郵寄投票通常也是預先投票;許多州同時也提供選民投票箱以省去郵寄,而統一由選務人員收取。
至於選務安排與開票,各州都設有各種封存與查驗機制,例如喬治亞州就設有「票務審查小組」(Panel of adjudication)機制:由兩黨推派的代表加1名獨立代表組成3人小組,審查並監督由選務人員開出的選票。
最後,投票者開票順序也各異:究竟是先開投開票所直接投出的票?先開已收集進選務中心的預先投票?還是兩種一起開?各州都有不同的規定。
例如這次由紅翻藍變天的密西根與威斯康辛州的開票規則,就是先開完現場投票之後,才能再開預先投票;賓州則特別「隔離選舉日後才送達的選票」(segregated ballots),等待期限結束(11月7日)才能開啟計算。
▌伏筆:賓州的選前爭訟
雖然預先或郵寄投票並非本次大選首見,但過去並不是美國選民最主要的投票方式。然而此番大選適逢疫情,加上兩黨都在緊繃的選情下,不斷敦促選民早早投票,因此今年的郵寄或預先投票數量大增,來到歷史最高。根據已登記選票的數據,此番大選推估將創下1億多張預先投票的紀錄。其中尤以對個人防疫更謹慎的民主黨支持者為大宗。
前述資訊兩黨參選人當然也知曉。為了有效排除有利於拜登的選票,並確保川普取得賓州20張選舉人票,早在今年9月,共和黨陣營就針對賓州政府採計「延長選票採計時間至11月7日下午五點」的措施,向賓州州法院提出訴訟。賓州最高法院最終判決前述措施並未違反州選舉法,因此判決賓州政府繼續採行前述措施。
但共和黨陣營並未放棄。10月,川普再向聯邦最高法院暫停前述採計選票措施的主張,並扣押已預先送達的郵寄選票,主張前述選票不應採計。最終最高法院在距離選舉日前一週,以「4:4」(RBG缺位尚未填補)的比數,判決賓州政府依法「得繼續採行前述延長期限」,而延長期間內取得的選票,必須搭配合理的封存措施後採計。
此舉看似維護了賓州選舉制度,但該州綿長的開票程序,無疑給了不明白如此複雜選舉制度的選民,質疑開票程序與公正性的空間——影響更大的是,川普陣營的嘗試,等於給了聯邦最高法院在接下來可能發生的聯邦選舉訴訟,介入原本歸屬於州的選舉制度與計票方式權限。
▌喬治亞州:凍結剔除民主黨票源
川普提起訴訟的第一站在喬治亞州。他向喬治亞州高等法院主張:薩凡納市(Savannah)的選務人員,將53張逾期到達的選票置入其他有效選票中。此舉不僅違反喬治亞州選舉法,更侵害了川普的競選利益,川普因此要求法官核發禁制令以停止計票,並管收所有該地區「可能遭受污染」的選票。
但喬治亞州的選務委員會卻駁斥此說法,主張一切選務工作接依法執行,認為川普的主張不符合事實。
川普律師團之所以選定薩凡納市作為目標,是因為該市作為喬治亞的第四大城,向來是民主黨的大本營。以此主張和川普陣營提供的證據來看,預計法院很快將駁回本案,選戰仍將回歸最終的計票結果。
但是川普的訴訟行動似乎並未著眼與判決結果,而是在運用相關資訊來蓄積川粉的能量。即使法院很可能因為此訴訟證據不足而駁回,仍能在挺川陣營中繼續塑造「拜登作票」、「選舉不公」和「郵寄投票作假」的話題氣勢。
隨著薩凡納市票數逐漸計入,川普在喬治亞州的優勢已拉近至不到百分之0.1的差距,甚至有論者認為依此開票趨勢,拜登將扭轉川普自開票以來維持的優勢,順利拿下喬治亞州。但此番政治操作,恐怕將帶來更大的撕裂與衝突。
▌密西根州:暫停計票和驗票
川普陣營也趕在拜登宣告即將贏得密西根州之際,以選民為原告,向密西根州法院提起「中止計票和驗票工作」之訴。
川普陣營主張:密西根州法要求每個主要政黨都應該設置1名驗票員於現場監督選票,然而底特律「部分地區」的投開票所卻未依法做此設置,已是剝奪了密西根選民「參加公平與合法選舉」權利——川普律師團主張,除非獲致前述制度安排,否則密西根州應立即停止計票,「而且這些欠缺法定檢查機制的所有選票,都必須經過重新檢驗。」
川普律師團選定底特律為攻防目標,同樣也是因為該市正是支持民主黨的拜登選票大本營。然而畢竟密西根州的計票工作已大致完成,接下來密西根州法院是否同意驗票,還須仰賴足夠的法律論理支持——一方面要求法院裁定停止的暫時性措施,原本在舉證上就比較困難;另一方面密西根州選舉法所設立的驗票規定,是當雙方選票差距低於2,000票時才能主張,而這與拜登在密西根州已取得13萬張優勢選票的現實不符。
本案果然很快被密西根州法院駁回。法院認定川普陣營未有足夠的事實和依據,因此無從同意暫停計票的主張;至於「重新驗票」,法院也同時駁回川普陣營——畢竟13萬的差距,不僅不符合法定要件,最終驗票的結果也不會有太大的差異。
在此判決下,除非川普還能找到更進一步的證據與法律支持,否則預計拜登將能如期宣告在密西根州的篤定勝選。
▌內華達州:舞弊事件、停止計票並重新驗票
與密西根州的情況不同的是,目前內華達州仍有多數選票尚未開出。11月5日,川普陣營向內華達州法院聲請暫時狀態假處分停止計票,並向法院主張克拉克郡已發生違反選舉程序和舞弊行動。
川普陣營主張:內華達州的選票「並未依法保存與分類」,同時也主張「有證據表明多起以死者和非居民名義完成的投票」,此足以構成對大選結果的嚴重影響,因此訴請法院針對克拉克郡地區進行驗票。
如同川普在其他各州的訴訟行動,川普陣營鎖定的,還是民主黨大本營——「賭城」拉斯維加斯所在的克拉克郡。目前內華達州長與檢察長除了表達「該訴訟完全背離事實」之外,更擺出強硬姿態,宣示川普「必將吞下敗訴後果」。
內華達州的訴訟與喬治亞州的訴訟打法其實如出一轍,主打的都是「選舉舞弊」。然而要能主張舞弊事件發生,必須能提出足夠的事證,目前看來川普陣營能提出的證據似乎明顯不足,因此預計同樣很快被法院所駁回。
然而由於內華達州目前的開票作業仍持續進行,且拜登仍取得領先優勢,然而許多人已經開始憂心,這樣的「說也說不清」的烏賊戰,恐怕將進一步觸發雙方陣營的情緒,並帶動選後的對立衝突。
▌賓州戰事再起:停止計票並重新驗票
川普陣營的選舉訴訟當然包括選情緊繃的賓州。如同前述,賓州的選制一直是川普極力攻防的目標。在選前川普未能成功剔除來自預先投票的民主黨票源,此番川普律師團當然將卯足全力進行訴訟攻防。
在賓州的訴訟川普可說是卯足全力:程序瑕疵、暫停計票與重新驗票...全都主張了。首先,川普陣營也在賓州法院採取和密西根州一樣的訴訟策略:主張「選委會程序不透明,且未能提供選民公平監督選舉流程的機制」,而這嚴重違反賓州選民的權利。川普陣營主張,在未能矯治前述情況之前,賓州應暫停計票,或應重新驗票、並剔除在偏頗機制下已開出的票。
川普在賓州「加強版」的訴訟策略攻防,足以看出他誓言拿下賓州的決心。由於隨著賓州郵寄選票的繼續開出,且多數郵寄選票都來自城市人口,川普自宣布勝選那一刻取得的70萬票領先至今,已縮小到2萬票——萬一賓州最終再被翻轉,川普已經在廣大支持者的腦中植下「賓州選舉制度迫害川普,並扭曲了川普在賓州的勝選」印象。
但美國社會是否因此發生對立?恐怕已經不是簡單的州訴訟所能夠處理的嚴重議題。
▌聯邦最高法院:川普最後一搏?
如前面所述,川普陣營在各州發動的訴訟攻防,很可能最終都將因為證據不足或缺乏法律支持而被駁回。但大家還在問,在「得賓州者得天下」的前提下,倘若最終雙方選票差距極小(目前就是如此趨勢),是否可能重演賓州版的〈2000年小布希訴高爾案〉(Bush v. Gore)?
目前由於拜登距離勝選較近,除非接下來的開票結果中,他都未能再取下任何其他一州的勝選,否則他都沒有進一步採取司法訴訟的誘因。至於川普還有沒有機會將選舉訴訟戰場再度拉到最高法院?關鍵仍然在賓州的「郵寄投票採計措施」。
許多評論都認為,先前聯邦最高法院就已針對賓州延長計票期的選制,做出維持賓州最高法院的判決,因此除非川普再找到更強的請求權基礎,才可能啟動最高法院對賓州選舉的審理;但川普陣營顯然已決定繼續「以賓州延長計票期程的措施」為標的,並以賓州州政府為被告,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重審或新案主張。
川普律師團主張:雖然各州的選舉制度採計,一般而言「選制應歸屬州權」;但川普陣營主張,賓州選制已經嚴重影響美國總統大選的結果,
由於賓州的此場選舉與影響賓州選舉的計票制度,將關鍵性地影響總統大選的最終結果,因此應該由聯邦最高法院,而非賓州最高法院來做出最終的裁決。
同時,川普陣營也注意到,現行賓州採行的「延長收取郵寄投票期限措施」,其實在賓州州議會2018年修訂的選舉法中並未找到「直接的法定基礎」;換言之,即使完全依據賓州州法來做判斷,這項措施仍然很可能有其制度性瑕疵。但由於目前川普律師團的此一主張,還未真正進入聯邦最高法院,因此賓州是否以疫情為由,找到更多支持此措施的法律基礎?還有待進一步觀察。
前面已經提到,早在選前一週,聯邦最高法院即以「4:4」的比數,判決應尊重賓州選制安排以及賓州最高法院的裁判。;但反過來說,當時聯邦最高法院並未直接表明他們對本案「沒有管轄依據」,相當值得玩味。
同時,新加入的女性大法官巴雷特(Amy Barret)是「現在這個法院」與選前一個星期的「那個法院」最大的差異——倘若聯邦最高法院決定對聯邦與州政府在「涉及聯邦政府組成的大選」的權力劃定表示意見,或決定透過聯邦憲法在人民投票權、與州政府的權力之間劃定界線——川普陣營在賓州的這個主張,就可能形成與當年小布希訴高爾案的性質截然不同、一場前所未有的總統大選訴訟案。
至於巴雷特的加入是否也代表,當聯邦最高法院決心管到底,原先「4:4」的決定,會否成為保守派意見集體歸隊的「6:3」判決?如同前面指出,川普在聯邦最高法院的一再突破與嘗試,給了聯邦最高法院介入賓州選制與計票的理由;但聯邦最高法院是否買單?如何判斷?仍留待川普律師團和賓州政府相當大的激烈攻防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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