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留言怪我囉?《當今大馬》荒謬被告的藐視法庭
2月中,馬來西亞網絡媒體《當今大馬》因為讀者留言被判藐視法庭案罪成,罰款50萬令吉(約新台幣288萬)一事,引起轟動。不少國際媒體,如新加坡《海峽時報》、美國《紐約時報》,及英國的《BBC》等紛紛報導此事,對這個東南亞國家的新聞自由表達關注。
儘管現任國盟政府上台一年多來,多次調查媒體人員,如揭露政府大逮捕無證移工的《南華早報》及《半島電視台》記者、粗口罵王室的前電台主持人張家揚、製作醫院火災調查報導的醫療新聞網《CodeBlue》總編輯巫淑玲,但這些案件迄今尚無下文。《當今大馬》可說是國盟政府下,首家被定罪的媒體。
事件源起自2020年6月,馬來西亞剛經歷「喜來登政變」三個多月,新任總檢察長伊德魯斯(Idrus Azizan Harun)走馬上任,先後撤銷前首相納吉繼子禮扎(Riza Aziz)及沙巴前首長慕沙阿曼(Musa Aman)的涉貪洗錢案。同年6月9日,總檢察署撤控慕沙阿曼的那天,《當今大馬》英文版也刊出了一則題為「首席大法官下令,所有法庭7月1日起恢復運作」的報導。
雖然該報導旨在說明,馬來西亞進一步放寬新冠疫情行動管制令後,全國法庭可在7月1日恢復運作;且慕沙阿曼涉貪案撤控一事,乃總檢察長(Attorney General)的決定與權限,但許多不滿慕沙阿曼獲釋的網民,仍在報導下方留言,質疑大馬司法體系貪腐,甚至作出「法官釋放貪腐領袖」的錯誤指控。
不久後,總檢察長伊德魯斯就援引其中5則留言,以「藐視法庭」案為名,將《當今大馬》告上最高等級的聯邦法院。如此一篇普通不過的新聞,就這樣成了這起事件的主角。據馬國財經周刊《The Edge》報導,伊德魯斯引述的5條留言內容包含:
「高庭不用審訊就釋放罪犯。這個國家已墮落至此」、
「這法官是個無恥的小丑。法官已失控了,司法體系徹底崩壞」、
「大法官東姑麥雯……不知羞恥、不怕上蒼嗎?下地獄怎麼樣?也不怕嗎?」。
不過,為何《當今大馬》需為「讀者留言」負責,甚至因而被提控?其實,政府的法源依據就是《1950年證據法令》第114A條文。這條2012年增設的法條中闡明:包括政府在內的任何人,若認為他人張貼的言論侵犯資深利益,即可向有關網絡服務提供者提出法律訴訟。而法院對《當今大馬》的裁決,是否會開啟潘多拉的盒子——擁有網站,甚或社交媒體平台的個人及公司,是否需要承擔所有責任——也引起諸多討論。
結果今年2月19日,聯邦法院宣判《當今大馬》「藐視法庭」罪成,而且罰金(50萬令吉)更比起訴方(即總檢察署)要求的20萬令吉罰款,還要高出1.5倍。
出乎意料的是,《當今大馬》在短短四小時內,就通過網絡募資,籌到這筆巨款。風波迄今雖然平息,然而,這起事件卻暗藏馬來西亞媒體生態的縮影。事過境遷後,我們可以從案件中看透什麼、反思什麼?本文旨在從《當今大馬》在馬國媒體圈的地位,及媒體與政黨/政治人物的關係兩大面向,剖析這項案件。
▌《當今大馬》何以成為殺雞儆猴的對象?
事件發生後,不少國際組織、社運人士,乃至馬來西亞朝野議員都形容,這顯然是政變後上台的國盟政府殺雞儆猴的手段,更擔憂判決會成為律法慣例,作為法官日後審理類似案件時的參照。他們也擔心,各家媒體釀成自我審查的風氣;或迫使人手不足,難以執行審查的媒體關閉網站留言區。
儘管大馬不多媒體在網站上開設留言區,但各大主流媒體的社交賬戶如臉書專頁,多的是更加煽動惡劣的留言,《當今大馬》何以成為當局這次「殺雞儆猴」的對象?
恐怕要從22年前談起。《當今大馬》成立於1999年11月,第十屆全國大選前夕,馬來西亞政壇及社會風起雲湧的時代,成為該國首個獨立的原生新聞網站。
1998年9月,時任副首相安華被頂頭上司,即首相馬哈迪革除後,其支持者發起一系列大小的示威和集會,被稱為「烈火莫熄」(Reformasi)運動,這系列運動後來也催生出「人民公正黨」。一年多之間,安華數度被逮捕調查,在獄中被毆打致傷,後來又因被控涉貪、被指與同性發生「非自然性關係」而觸犯馬國刑法,最終罪成入獄。
「烈火莫熄」運動不僅對隔年11月的全國大選帶來巨大影響,也奠下馬國往後20來年的政治版圖。如同台灣2014年爆發的「太陽花學運」,「烈火莫熄」運動激發各族裔、各類型的公民組織,向政府提出各種訴求,如推動婦女平權、抗議執法人員種族歧視、成立政治教育組織等等,一些公民社會領袖也在時代氛圍的感召下決定從政。
當時網路剛剛崛起,這場主要由城市中產階級發起的社會運動,也是馬國最早的「網絡行動主義 (Internet Activism) 」發源地。《當今大馬》作為當年少有的純網媒,便是抓住這個黃金時期,開啓小規模的另類新聞路,專門報導主流媒體不便刊登的反對黨訪談、消息人士爆料政治人物貪腐內幕、非政府組織抗爭、大型社會運動的即時訊息等。
透過網路這個全新的媒介,《當今大馬》得以更快速地發佈即時新聞,跳過傳統媒體的排版、印報等程序,曝光傳統報章所河蟹掉的政治人物不利報導或口誤;且敢於批判同業的報導倫理,很快就在關注社會課題的青年圈子裡嶄露頭角。
彼時,時任首相馬哈迪在1987年的「茅草行動」期間關閉《星報》及《星洲日報》等三家主流報章的寒蟬效應仍未退散。再者,傳統媒體受到《1984年出版及印刷法令》約束,須定期向內政部更新准證,得看官方臉色寫新聞,若常報導反對黨陣營的正面新聞,或反對黨領袖抨擊政府政策的報導還會被「摸頭」。
相反,網路媒體則僥倖得益於馬哈迪1995年啓動多媒體超級走廊(馬國一個高科技經濟特區),於1997年向美國投資者作出「不審查網路」的承諾,享有短短數年大膽刊登異議新聞的空間。當然,馬哈迪政權在1998年訂立《通訊與多媒體法令》,間接讓後來的納吉政權頻頻用以審查網媒及網路內容,則是後話了。
無論如何,1999年到2008年之間,可說是馬來西亞網絡媒體盛行的時代,若干網絡媒體接踵成立。除了以英語為主的《當今大馬》、《The Nut Graph》、《大馬內幕者》,還有主打中文市場的《獨立新聞在線》。
雖然網媒的報導內容不會像主流媒體那般遭到審查,但網媒記者卻因不能申請記者證,經常在採訪政府部門記者會、國會,或執政黨活動,如巫統年度大會時被拒於門外,或只能在官方默許下入場,拋出敏感問題後,亦時刻面對被驅逐的窘境。
久而久之,由於官方鮮少願意受訪,而當時急需媒體曝光的反對黨樂於與獨立媒體來往或爆料,加上常刊登其他民間組織抗爭的新聞,《當今大馬》及其他網媒,開始給人一種「反對派後盾」的印象。執政陣營也經常以此洗腦支持者,甚至透過主流媒體,宣揚《當今大馬》是個旨在煽動群眾情緒、扭曲事實,甚至報導假新聞的邪惡化身。
縱使《當今大馬》等網媒的影響力受限於城市地區,但一般認為,它們在千禧年之初,提供讀者不一樣的新聞視角,對馬國近20年的政治浪潮,乃至2018年得以首次政權輪替,其實功不可沒。
因此,便不難理解,何以《當今大馬》會在喜來登政變、國盟政府上台以後,再度成為當局殺雞儆猴的目標。畢竟,其他同樣象徵改革的媒體同儕,如《The Nut Graph》、《獨立新聞在線》、《大馬內幕者》等,都已在過去幾年相繼關台或停刊。
儘管前國陣政府在2008年大選「打輸網路選戰」首次失去國會三分之二絕對優勢後,破天荒發放記者證給網媒,展現願與後者打交道的意願;但馬國整體的報導自由,是到2018年「希望聯盟」(簡稱希盟)贏得政權後,才有所改善。當時,希盟廣邀媒體出席官方記者會,傳統媒體開始報導這個新政權的消息,下野後的國陣(尤其以主要代表馬來人的巫統政黨)失去國家宣傳機器及資源後,也對網媒採取較開放的態度;於是,各類媒體都有機會以相對均衡的篇幅,處理朝野報導。
▌大馬媒體與政黨、政治人物之間的流動關係
值得留意的是,《當今大馬》在藐視法庭案被罰50萬令吉,發起募資運動時,在野的希盟陣營成員黨——行動黨及公正黨率先表明,將各自捐出6萬及2萬令吉以示支持。不少反對派領袖也紛紛在社交媒體上,張貼匯款證明,號召民眾慷慨解囊。這讓部分網民開始質疑:
《當今大馬》素來是與反對黨陣營關係較緊密的媒體 ,如今還拿了對方的錢,日後何以維持客觀中立的報導品質?難道不會「拿人手軟」?
筆者認為,媒體當然可以在被惡法打壓,而需向群眾募資時,接受朝野政黨的捐款;平時更可以透過廣告與行銷部,向商家、官聯公司招商,亦或接收政府或在野陣營的廣告計劃。平衡的方法有許多。比如,拒絕單一股東的巨額投資、為每筆投資設定上限、由廣告組撰寫政令宣導或廣告業配文且明確標注之;廣告部及新聞編輯部互不插手彼此內容決策等等。
畢竟,《當今大馬》(及大馬絕多數媒體)乃是一家營利公司。其官方網站顯示,該公司60%的股權目前由總編輯顏重慶及執行長占德蘭(Premesh Chandran)持有;另外29%則是由美國媒體發展投資基金(MDIF)自2002年買入。其餘股權落在前任或現任員工、部分社運人士,及一名前人權份子兼現任國會議員手中。
更重要的是,批評《當今大馬》收取反對黨資金者大多沒有談到,本次事件中,身為國盟政府一員的巫統,也有部分領袖罕見地力挺這家媒體,聲稱國盟打壓新聞自由,其中就包括前首相納吉、巫統主席扎希哈密迪、署理主席莫哈末哈山、副主席卡立諾丁等。若說巫統部分領袖也有在《當今》募資時報效捐款,甚至也不會讓人意外。
政治上沒有永恆的朋友或敵人。而媒體與政治人物之間的競合關係,亦是不斷流動的。
《當今大馬》成立之初,與缺乏主流媒體報導的社運人士關係密切。爾後,在改革運動的風氣催使下,不少社運分子投身政壇,晉升為國州議員,甚至執政。於是,昔日戰友頓時就成為媒體問責的對象。
此外,九〇年代大力撻伐《當今大馬》的馬來西亞政治強人——馬哈迪卸下首相大位後,其異議言論也一度被國陣政府壓制,《當今大馬》及其他網絡媒體提供了他發言的平台。同時,,過去曾數度起訴《當今》的前首相納吉,曾在2018年下野後親自拜訪《當今》辦公室接受專訪。
這類「媒體─政黨」之間的關係流動,不僅發生在《當今大馬》這類獨立媒體身上。巫統過去的喉舌《前鋒報》在2019年因資金短缺被迫停刊,又在去年經過財務重組復刊後,從前馬來種族主義、著重報導巫統新聞的風格就大大改變,甚而願意把封面頭條留給巫統政黨之外的政治人物——前交通部長兼行動黨組織秘書陸兆福、民興黨主席兼前沙巴首長沙菲宜等人的專訪。
必須謹記,有意主導媒體的,從來都不是特定陣營的領袖,而是當家當權的政府。否則,希盟執政時期,來自行動黨的時任通訊及多媒體部長哥賓星就不會考慮,立法對付「放任讀者發表種族、宗教、王室等敏感留言的新聞網站」。顯然,其未完成的計劃,在如今的國盟執政近一年後,就在這宗《當今》「藐視法庭」案裡實現。
由此可見,政黨領袖再怎麼與媒體為敵/為友,在權力結構發生變化(如政權輪替)後,都有可能改變姿態,藉此拉攏特定群眾的支持。而獨立媒體如何在保有立場之際,不偏袒一方、拒絕「被利用」成為某一方面的喉舌,就考驗新聞人的眼界、遠見,甚至是商業洞見。
畢竟,在這網絡更加普及,大馬朝野雙方勢均力敵、政局變化叵測的新紀元下,以報導政治新聞為主的獨立媒體若要繼續成長、發揮影響力,就得思考如何打動非同溫層的受眾,尤其是那些長期受到特定政黨/陣營影響的半城鄉區,甚至鄉區民眾。
一黨獨大的時代已經過去。朝野政治領袖亦或將慢慢意識到,未來無論誰主江山,都有可能再度下野。接受立場不同的媒體採訪,無疑是給自己多留一條後路。這是最壞的時代,也是最好的時代。一些政治評論員認為,執政陣營與反對派的勢力不相上下,且雙方都有了執政經驗,此時正是國會及選舉撇開謾罵、人身攻擊等惡鬥,促成政見比拼的健康多黨競爭好時機。
同樣的,大馬政治媒體,無論獨立媒體或主流/傳統媒體的未來走向,恐怕也需在持有政治立場及意識形態的同時,摒棄敵我之分;對外爭取光譜兩端的讀者,對內則需多元化受訪對象,蒐集朝野雙方、體制內外、乃至一般民生的消息,更深入地分析政壇動向給國內各群體帶來的效應,以及國家政策如何左右人民生活,乃至環境、人權,甚至階級與身份認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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