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小鬼當家?《長襪皮皮》75年...兒權尊重的幸福路上
2020年儘管全球各種災難接續而來,但對瑞典的兒童以及兒童權益工作者來說,可說是相當具有意義的一年。因為今年不但是瑞典經典系列童書《長襪皮皮》(Pippi Långstrump)出版75周年紀念,《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在瑞典國內法化,也在今年1月1日正式上路。
瑞典在1979年即立法全面禁止體罰,是全世界第一個這樣做的國家,優渥的育嬰假(父母共享480天)、友善養育的政策,還有算是世界上數一數二的兒童福利保障。然而這些還不夠,瑞典國會在2018年決議將《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希望藉此再提升兒童權益。
早在1842年,瑞典兒童的受教權就受到法律保障;1900年,瑞典兒童權益重要推手愛倫.凱(Ellen Key)的著作《兒童的世紀》(Barnets årshundrade)出版,開啟關於對兒童使用暴力、學校成績對孩童影響的討論。而瑞典兒童權益獲得突破性的進展,與童書《長襪皮皮》及其作者阿斯特麗德.林格倫(Astrid Lindgren)也有相當關聯。
▌叛逆的皮皮與瑞典兒童權益發展
《長襪皮皮》出版至今已75個年頭,是瑞典家喻戶曉的經典童書,至今被翻譯成92種語言,在世界各地對人們造成了一定影響。
皮皮是個9歲的女孩,她滿臉雀斑,有著兩根像紅蘿蔔一樣的髮辮,她是世界上最強壯的人。這女孩跟她的馬和猴子同住,不依靠任何大人。她的媽媽在天堂當天使;爸爸是南海小島的國王。皮皮家裡有個裝滿金幣的布袋,她衣食不缺,從來不做她不想做的事;她不上學,整天天馬行空地生活。她絕對不是大人眼中的乖小孩,對於不值得尊重的人,她可是毫不客氣。
林格倫在1944年完成了《長襪皮皮》的初稿,作為女兒柯琳的10歲生日禮物,她將書稿也交給了瑞典當時最大的出版社波尼爾斯(Albert Bonniers),然而離經叛道的皮皮卻沒得到青睞。被退稿的林格倫後來將書稿轉投給當時面臨破產危機的小出版社羅邊&霍格倫(Rabén & Sjögren)。
1945年《長襪皮皮》初問世後意外大受歡迎,結果出版社不但沒有倒閉,反而因為林格倫多部膾炙人口的作品,以及她後來擔任童書總編的慧眼獨具,成了當今瑞典最重要的童書出版社。
《長襪皮皮》的出版在二戰後的瑞典社會引起了正反兩極的反應。文學評論家暨心理學、教育學教授蘭德匱思特(John Landquist)認為這個作品悖離現實,「像是瘋子的狂想」,他認為皮皮是個「不自然的女孩」、「會對心靈造成傷害」,擔心孩子們會群起仿效這個瘋狂的女孩,他的評論受到許多擔心「不知道該如何教小孩」的家長與衛道人士的支持。除此之外,一個完全沒有雙親養育、不依賴大人的小孩,這樣的故事設定在當時相對保守的社會風氣中也引來了反對「民主教養」人士的批評。
對於這樣的批評,林格倫回應道,她想要藉這部作品帶給大眾的訊息是,每個孩子都是獨特的個體,有自己的想法、夢想、體驗,在安全無虞的前提之下,應該有探索世界的自由,我們也應如同尊重成人般的對待每個小孩。
在小孩的眼中,皮皮是自由解放、獨立自主、對抗大人權威的代表;除此之外,《長襪皮皮》也夾帶了林格倫許多挑戰社會常規的想法。
皮皮叛逆的形象顛覆了人們對小孩、甚至對傳統家庭的看法,使得「視兒童為獨特主體」這個概念越來越深入人心。1978年,林格倫在德國法蘭克福接受「德國書商和平獎」時發表得獎演說表示,兒童受暴問題與世界和平息息相關,應該受到世人重視。她認為,若孩童在充滿愛的環境成長,並且敬愛父母,那麼他們也會對身邊的人以愛相待,她更進一步呼籲社會各界應該要停止在各場域對兒童的體罰。
這樣的言論在當時並不受歡迎,她甚至必須以拒絕受獎作為威脅,才得以在頒獎典禮上發表這場演說。1960年代的瑞典,有超過一半的家長對取消體罰採正面態度,但同時有95%的家長坦承他們仍然會體罰孩子。雖然在這段演說發表時,瑞典已經禁止在學校與其他公共場所的體罰,但要求國家將手伸進家庭裡,插手家務事禁止父母打小孩,還是引起輿論嘩然。
1979年,瑞典立法全面禁止體罰。一般認為,林格倫的這篇演說與此政策推動有很大關聯。林格倫的政治參與從皮皮問世之前就開始,往後的不少著作依然走挑戰「大人們」的路線,一直到晚年,也沒有在社會運動中缺席。
▌《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
事實上,早在1990年,瑞典國內法律的制訂即已參考並遵照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因此,將公約國內法化之後,瑞典的兒童權利在法律層面,基本上不會有太大的改變。既然如此,正式將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瑞典聯合國基金會(UNICEF)國家委員會表示,將公約國內法化的重大意義即是進一步肯認每個孩子都是獨特的個體,擁有他們獨特的權利。也藉此強化瑞典國內兒權相關法律的地位與精神指標性。
瑞典將《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主要是要從法院、政府各級機關以及任何與兒童相關的機構著手,從司法、社會工作等面向去改善兒童權益,並且加強增進弱勢兒童的福祉。簡單的說,就是用法律實質規定各位大人們,「在各自的工作場域中將兒童權益 擺在更重要的位置」,透過國內法化的手段,提高兒童權利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
從2020年開始,瑞典國內各機關團體,紛紛開起有關《兒童權利公約》工作方法的講座、工作坊和各類會議,希望將相關知識更進一步的帶給每個兒童權利相關的工作者,讓他們將來在處理相關案件時,能採用更貼近《兒童權利公約》的方式執行工作。
什麼是「更貼近兒童權利公約」的工作方法呢?瑞典最大的兒童權益組織「BRIS」(Barns rätt i samhället,直譯為「兒童權利在社會」)在一場線上工作坊中,提出了幾個簡單的檢視方式,讓各個與兒童有關的單位,評估其工作是否符合公約規定:
- 是否「所有的」孩子都能參與?(是否有足夠包容性並且不排擠特定群體?)
- 是否是對孩子「最好的」決定?(參考法律、研究結果、過去經驗以及孩子的想法)
- 是否是孩子能安全、無慮參與的活動?
- 孩子的想法?
工作坊的主講人Somaya Ghanem解釋道,跟孩子相關的工作,孩子最了解。也就是說,在跟兒童相關的事務中,應將兒童視為主體。因此大人應該「多聽、多問」;重視孩子的想法與感受就是這個工作法的基本原則。
▌就怕你不知道自己的權益
當瑞典人談論兒童人權,重點不在將國際公約國內法化當作成就圓滿,或是以瑞典先進的兒童權益法規沾沾自喜,他們認為,唯有大人們認真看待兒童作為「權利擁有者」這件事,並且盡力讓每個兒童都知道自己擁有那些權利,在權利被侵犯時又有哪些管道可以取得協助,這些權益才比較有可能落實。
瑞典不怕孩子知道自己的權益,他們不怕孩子爭取自己的權利。相反的,他們希望孩子知道得越多越好,因此製作了各式的節目、廣告,希望可以觸及更多兒童。例如:瑞典教育電台(UR)與北歐博物館合作,推出《給未來的問候》節目,利用博物館有關20世紀的北歐兒童生活狀況的館藏,帶著孩子們穿越時空到不同年代去拜訪「當時的兒童」,透過學習歷史,更加認識自己所處的社會與兒童權益的進展。
瑞典人從小學低年級就開始介紹《兒童權利公約》為何物,舉辦各種相關活動,加深學童對公約的印象。考慮到來自世界各地的新移民家庭,也用各種語言製作各種認識瑞典社會文化的動畫短片,希望不會瑞典語的兒童也能接收到相同的資訊,了解在瑞典的兒童應該享有那些權利。除了體罰、其他形式的家暴以外,童婚、限制自由、女陰殘割也是因應移民(或有移民背景之)兒童,可能觸及的原背景文化影響,所加強宣導的重點。
除了政府和學校教育資源,在瑞典這個吃什麼都可以配牛奶的國度,牛奶盒也是重要的資訊傳達媒介。BRIS等相關組織不定期地在瑞典最大酪農合作社「Arla」的牛奶盒上投廣告,宣導有關兒童權益的資訊:「每個孩子都有從事體育活動的權利」、「大人有義務提供孩子安心、安全的家庭環境」、「你覺得心情不好又不知道能跟誰聊嗎?請打匿名專線...」。孩子在用餐時就能直接接收到訊息,餐餐看、天天看,自然而然留下印象,這些資訊也常是餐桌上聊天的有趣話題。
▌知易行難的兒童人權實踐
雖然瑞典的兒童人權法律與社會環境看似完善,但實際執行上,依舊有其難度。這也不代表,瑞典就是沒有兒童受害受迫的「完美天堂」。兒童雖然從各方面了解了自己的權益,但從知道自己的權益到執行自己的權益,對很多孩子來說有相當難度。畢竟,要一個權益受侵害的兒童,鼓起勇氣去舉報自己的家長或親人,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這也是為什麼瑞典的教養很重視孩子能跟家長以外的成人建立一定的信任關係。
此外,「聽取兒童意見」這個工作方法,長期以來也有不少正反討論,尤其是在監護權官司的實踐上。瑞典電台P1頻道製作的兒童人權專題報導中就指出,當家長在爭奪監護權時,從學校、社工、甚至精神科、警察、法院等各級單位都可能詢問他們的想法,但沒有一個單位能將這些資訊統整,也沒有一個單位可以就這些意見做出決策。當孩子必須「選邊站」時,多少會受到其中一方家長的影響,若判決完全依照孩子的說法,對另一方家長是否公平?但若不聽取孩子意見,又該如何做出適合孩子發展的判決?
話雖如此,瑞典並沒有因此選擇輕鬆地避開對兒童人權的努力與落實,反而希望透過將公約國內法化,用教育宣導加上整個社會的配合,讓更多的孩子能快樂、平安的長大。
75年前,林格倫的長襪皮皮提醒大眾兒童是獨特的個體;75年後,瑞典人繼續用他們的方式實踐林格倫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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