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年犯太歲:遭星國撲殺的24隻倒楣雞
說來諷刺,雞年剛至,大年初五一則與雞有關的媒體報導震驚新加坡社會,而當事雞顯然與雞年犯了太歲。新加坡農產與動物管理局(Agri-Food & Veterin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下稱AVA)撲殺了新明道(Sing Ming Avenue)一帶閒晃的24隻「野雞」,AVA在回覆記者的提問中表明,此次的撲殺行動是因為去年一共接到20次的民眾投訴,這些投訴主要來自巴西利和湯申地區,民眾認為這些野雞「很吵」,牠們的啼叫聲常常擾人清夢。根據AVA發言人的說法:
由於新加坡土地有限,沒有地點可遷移,因此雞隻已被人道毀滅。
但這樣的殺生舉動,立刻遭到網友湧入批評,認為有關當局大可以將野雞送到其他地區,譬如烏敏島、德光島或是飛禽鳥園。一則投書寫道:既然有關報導已指出這些雞可能來自鄰近的森林區域,這表示人類建物已經摧毀了這些生物的自然棲息地,當這些動物變得流離失所,不得不冒險靠近人類時,我們的做法卻是殺了牠們,何其諷刺。
▎等一下,那個雞會飛欸......
此雞非彼雞,這24隻不幸遇害的雞是什麼雞,是一般「家雞」還是瀕臨絕種的「紅原雞」(red junglefowl),也因撲殺而被討論。
紅原雞(學名 Gallus gallus),是家雞的祖先,所有品種的家雞都是從紅原雞馴化而來,在中國是二級保育類動物。起初,紅原雞只能在烏敏島遇到,現在則在新加坡沿海的公園也能見到,目前在新加坡,紅原雞被列為瀕危物種,據信數量約略少於250隻,但穩定成長中,並在新加坡本島愈來愈多地方被發現。
面對大眾輿論,AVA當局否認被撲殺的雞是紅原雞,儘管「牠們可能看起來很像」;AVA更進一步解釋,因為不是紅原雞,所以「人道撲殺」是一個可以接受的作法。
不過,令人尷尬,厲害的新加坡網民立刻翻出了亞洲新聞台(Channel News Asia)在過去製作的一系列自然紀錄片——《野性城市》(Wild City)——當中的第二集捕捉城市中的野生動物生態,在17分鐘處,畫面出現一群看起來與新明道雞隻相同的雞群,有灰色的腿,而不是一般家雞的黃色的腿。根據《野性城市》這一集,牠們就是珍貴的紅原雞。
而且,牠.們.還.會.飛。
對,家雞不會飛,但是紅原雞會飛。發行《野性城市》的亞洲新聞台所屬新傳媒集團(Mediacorp),該集團由政府百分百持股的淡馬錫控股擁有,其底下發行的這支紀錄片,卻也諷刺地成為打臉政府的最佳利器。因為,同集團的今日新聞網(TODAY)引述了一個抱怨雞隻的六十三歲當地民眾:
那個噪音,還有牠們會飛!我可以聽到牠們一大透早的啼叫聲...然後很明顯地我不喜歡牠們。
《野性城市》的導演 Andrew Scott 回應了雞隻撲殺的新聞:「我執導《野性城市》這個電視節目,紀錄了那一些鳥兒。我非常享受我們在新明道上進行拍攝工作的那一個禮拜。我們跑遍全島,但那條街總是在我心中占有一個最迷人、最有個性的位置。我要質疑『牠們是雞不是原雞』這樣一個指稱,牠們基本上就是同一個物種(只有基因檢測能有辦法將野生型態與家禽型態區分開來,甚至這樣的差異都是具爭議性的)。」
Scott顯然對AVA的說法打了很大的問號:一種只能透過基因檢測來區辨(但也存在爭議)的生物,AVA何以能夠輕易地判斷跟確定他們所殺的,是「不重要的」家雞?Scott也補充,「對於下一個我們不喜歡牠們叫聲的其他鳥,我們要怎麼辦?我們要殺掉所有的噪鵑(Asian Koel,一種繁殖期會以叫聲求偶的候鳥)嗎?我還滿印象深刻的,新加坡人能夠過濾掉交通和建築工地的吵雜聲,然後被幾隻啼叫的雞給分心。」
《野性城市》:紅原雞片段
▎花園城市的「本質」
從甘榜(kampong,馬來語「鄉村」)迅速轉型而成為組屋叢林,新加坡政府在大興土木前就已預設了即將迎接的現代化城市建成環境中,畜牧是不可能的事情。直至房屋單位都建設完畢後,政府才發現到一座城市視覺上不可能都是鋼筋混凝土,因此需要一些「綠意」,遂而在1960到1970年代發動「城市美化計畫」,但本意上不是為了動植物的生長,而是為了供應國民休憩使用、也藉此創造吸引外資進駐的優美環境。
新加坡政府把動物撲殺掉,不是第一次。對於新加坡這樣一個相當晚近才規劃出來的「花園城市」(Garden Cities)來說,乍看之下是個揉合人類和自然在一起的「進步城市」,然而說穿了就是一座人類在擴張建築版圖時,劃分出一些所謂的「綠地」或「自然保留地」,來彰顯出這個國家的進步價值,因此這樣的「自然保留」不僅是工具性的,也是某種程度上「人為的」;並且,「自然」在這個城市中不會變大,頂多維持如此,甚至變小。
如何變小?舉例來說,新加坡最老的生態園區——裕廊鳥園(Jurong Bird Park),最快會在2020年遷至北部的萬禮(Mandai)地區,與規劃中的熱帶雨林公園合併成一個園區;而原本在裕廊的這塊地,將會歸還給政府做其他開發使用。不過,被規劃為熱帶雨林公園的那塊地,本就是一個私有的鳥類保護區,並非荒蕪一片,在政府的規劃中,這個私有鳥類保護區被要求移至另一個土地。
保護區的創辦人因此感到錯愕萬分,他說:
原先我讀到萬禮的新規劃時,我覺得我們的保護區應該會跟他們(熱帶雨林)很合。這裡被規劃成農業科技園區,所以我想說我們應該很安全。
沒想到協商後,政府仍執意要收回土地,另外給他們一塊只有一半大小的地,一加一減,連「人為的自然」也變小了。。畢竟「自然」在這座城市本來就是「人為」規劃下的產物,是一種工具價值高於實際價值的概念,人類轉作他用似乎也「很合理」。
▎貓的大撲殺 社區貓表示:喵的
從初次到訪新加坡,到在新加坡住了一年之久,我鮮少在新加坡看過野貓野狗,在我所居住的組屋區,有幾隻被社區「容忍」的流浪貓棲居於此(被稱作「社區貓」,據說『所有權』屬於全社區居民,但不知道實現起來是什麼樣子),牠們非常親近人類,一次我與小貓玩耍時,一對印度裔姊弟小朋友看起來也很想親近小貓,最後忍不住問了我 "Is it your cat?"(這是你的貓嗎?)得到我的否定回答後,迅速地摸了貓一把,就喜孜孜地跑進電梯裡頭跑走了。
貓狗的確是這個城市中少見的動物,受到城市美化計畫的「庇佑」,流浪動物原先似乎被默許在規劃出來的自然區域暫時生存,直到因為街頭小販未能善盡處理廚餘之責,引來流浪動物取食人類廚餘,群眾開始害怕流浪貓狗會對公共健康造成疑慮,更可能會散布疾病。
1960年代晚期,一些新加坡人指責是早年英國政府的公務人員離開新加坡後,把自己豢養的寵物狗、寵物貓隨便棄養,放任牠們隨處遊蕩、散播病菌和製造危險,儘管遭到英國公務員的否認,但是這樣的都市傳說,已然變成合理化將流浪動物排除於都市環境的集體恐慌。
1978年,為了迎合討厭貓的民眾(cat haters),主管組屋的住屋發展局(HDB)發布禁令,禁止民眾在家中養貓,理由是「自然本質上,貓易於變成流浪動物,對於組屋區的居民會是個麻煩事。」
這麼做的結果便是,突然出現一堆寵物貓遭到棄養,防止虐待動物協會(SPCA)瞬時「貓滿為患」。這項組屋禁貓令至今並未曾撤銷(我的印度鄰居家也養貓,只要鄰居不檢舉就好),星國政府頒布這項禁令後便在流浪動物議題中消失,SPCA公親變事主,降低流浪動物數量的責任落到一個非營利組織身上。
2003年,SARS爆發,AVA執行了大規模的貓隻撲殺,在原先每年AVA平均撲殺1萬到1萬3千隻流浪貓的基礎上,AVA當局與各區市鎮會(Town councils)合作加強貓隻的撲殺(還有犬隻),政府聲稱人道撲殺的強度並無增強,只是 "Singapore's OK"(新加坡很OK)註1計畫中提升公共衛生品質的例行公事。
為了躲避AVA的追殺,動保人士捕捉了一共兩千隻流浪貓,準備送去柔佛的貓庇護所,卻也同時受到新馬兩邊的夾殺——馬來西亞方面拒絕接收,指出大馬不是給人卸載流浪貓的地方;新加坡方面,則拒絕給予動保團體流浪貓的「出口許可」,聲稱這個議題屬於國內有關團體就能解決的「內政」。
束手無策,動保人士於是在五星級酒店裡舉辦一個悼念遭捕殺流浪貓的悼念會,因為新加坡禁止任何未經政府核准的公開集會活動,因此這個悼念會是以私人名目舉辦,包含律師、工程師等約有八十人到場,於此同時相關團體開始販售寫有「Kill Ignorance, Not animals」(殺掉無知,而非動物)的T恤以籌募資金興建貓庇護所。
由於這些動保人士大部分屬於中上階級的白領專業人士,善於遊走法律灰色地帶與政府斡旋,因此最後也逼使新加坡政府開放5個4000至8000平方公尺大的基地,提供動物照護的專業團體競標興建庇護所。2003年六月中,星國政府宣稱已經清除有關「貓隻攜有SARS病毒的疑雲」,而根據動物地理學者陳英杰(Ying-kit Chan)的說法,當時星國政府很有可能根本是把「果子狸」(civet cats)和「貓」(cats)搞混了,才會明顯以撲殺貓為主。
▎我不喜歡,請問可以將其「人道毀滅」嗎?
似乎是大量死於不白之冤的貓來報恩,新加坡社會對於動物權利的意識逐年攀升,乃至於此次AVA撲殺了24隻不知是家雞還是家雞牠阿祖的「野雞」後,馬上成為眾矢之的。社會與家庭發展部長陳川仁面對記者提問時,只好各打五十大板說:
這次事件顯示了動物愛好者和沒那麼熱愛動物的人們之間長久以來的緊張關係。
陳川仁說:「這是一個很真的議題。不只是關於雞而已,也關於狗、關於貓、關於寵物。......我們住得離彼此都很靠近。很多人愛寵物,但也有人不愛寵物。我們必須展現相互理解、各自退讓的精神。」
然而,社會也質疑為什麼20次投訴就能決定24隻雞的生死?即便撇除20次投訴來自兩三個居民重複投訴的可能性,當局為何對於喜歡這些野雞的居民視若無睹?這是否代表著,未來只要有人不喜歡某些生物,新加坡就有權殺死牠們?
陳英杰指出,比起處理動物,新加坡政府其實對於拚經濟更有興趣,除非收到投訴、面臨疾病或是來自「公眾的壓力」,否則按照星國政府的性格,才不會有閒情雅致去管城市中的動物。
新加坡亦有這樣的案例:房子靠近獼猴居住區的居民遭到獼猴騷擾,遂而向國家公園檢舉;在調解獼猴和居民的過程中,有時候在投訴者的堅持下,國家公園需要將捕獲的獼猴裝在籠中,交至投訴者面前,並告訴投訴者獼猴將會被人道毀滅,即便完全違背了國家公園維繫生態的理念,國家公園方面最後往往在投訴者的頑固下,十分罪惡地完成肇事猴的安樂死。
也許是面對民怨載道不知所措,AVA後來改口聲稱撲殺24隻雞並不是因為噪音,而是出自於對於公眾健康的考量,避免禽流感病毒擴散。說詞反覆仍沒能壓住網友的怒氣,一陣批評聲浪再起,要AVA閉上嘴巴不要再說話,有星國網民諷刺問:
我隔壁鄰居長久以來在組屋底層(void deck)吸菸,我覺得危害到大家的健康了,請問我可以將其「人道毀滅」嗎?
我們或將相信,在一個以「安撫人民」為首要任務之一的「保姆國度」(nanny state)裡,如同陳川仁在動保團體Acres的場子安撫動保人士時所說的,需要給予那些對於特定動物感到不舒服的人民,更多的資訊,培養這些人更高的生態意識,在這次的雞隻撲殺事件中,如此意識好似正在茁壯。
而在真正意義的生態意識當道之前,新加坡政府似乎仍需繼續扮演一個劊子手,聽命於它所相信的「民意」。
雞年大吉。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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