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性戰場:菲律賓的鬥雞文化
2016年底,我來到宿霧,才從青年旅館出門,便被占據馬路和街角的公雞們吸引。有的雞左腳被綁在烤雞店門口的地上,有的雞則圈在大籠裡,還有的雞站在廢輪胎上頭睥睨著走過的人群,也有雞像寵物一樣依靠在主人的懷裡…。只需一點旅人的敏感,便可得知,這座城市對「公雞」的喜好並不尋常。
凡有一些人類學知識,都能很快下判斷:「這些是鬥雞。」鬥雞是每個人類學學徒不會略過的篇章,是詮釋人類學家紀爾茲(Clifford Geertz)經典的民族誌作品,他在一九五○年代,踏入了風雨欲來的中爪哇,見證一個國家日漸成形,更探究鬥雞文化與國族的關係。許多國家都有鬥雞,東南亞更是不少,但對剛剛獨立的印尼來說,這項民間喜好太不進步也太原始,和這個具有雄心壯志的共和國極不相稱,加上擔心貧窮又不知節制的農民會把錢賭光,憂慮外國人的眼光,更認為這是浪費了原該投入國家建設的時間,於是明令禁止。村民只好偷偷「鬥雞」。
剛踏進田野的紀爾茲並不知道這些,因為他難以融入村莊,村民總是拒其於外,一直到他們意外參與一場鬥雞比賽,在警察突襲後,隨村民落荒而逃,才終於被視為「自己人」。
被接納後的紀爾茲,也有了深入觀察研究峇里島鬥雞(Sabung)的機會。他在《深層的遊戲》(Deep Play: Notes on the Balinese Cockfight)中,描述男人與鬥雞之間的細膩關係,其中既是隱喻,也是展演:男人對公雞充滿心裡認同,這動物也成為陽性象徵,Sabung這詞於是體現在日常生活中對男性形容的語彙上。
峇里島的男人們,寧可違反規定,接受道德的譴責,也要投入鬥雞之中,是因為在這過程中,比起金錢,更能獲得地位提升,能得到榮譽、尊嚴和敬重。公雞在這個舞台上,是人的「代理」,替他們的村莊、派系、社群、種性、階級而鬥,人跟人在社會上的關係與競爭具體而微地在這個鬥雞場上以象徵的方式表現。在鬥雞場上,紀爾茲觀察到了這個民族的內在複雜。
紀爾茲完成田野的半世紀後,我在菲律賓見到類似的描述。心想:既然能公開飼養,還看到了鬥雞比賽的大幅宣傳廣告,鬥雞必是合法。菲律賓的鬥雞稱為sabong,與印尼文相差無幾,我蒐羅了鬥雞情報,發現早從西班牙殖民前,菲律賓即有鬥雞文化,而這個習慣甚至被民族英雄,亦即菲律賓國父黎剎寫進小說《Noli me Tangere》(Touch Me Not) 中,作為「菲律賓人」的性格塑造,也指稱其為「惡習」。讓我不禁想像,如果黎剎跟蘇卡諾一樣活到見證母國獨立,是否也會禁止鬥雞?
但這終是假設性問題。即使各國紛紛禁止鬥雞,世人也視其血腥殘暴,菲律賓人仍然熱中此活動,並視為「國家運動」。為了保護「國家文化遺產」,馬可仕在任期間,不僅實施了一部鬥雞法,還設立了一個鬥雞比賽委員會( Commission on Game fowl)來核發鬥雞場執照,以及鬥雞、飼養的許可,其中一條規定是禁止官僚、管理或特權機構涉入鬥雞場。但這規定只是紙上談兵。
菲律賓人對鬥雞的熱愛,可從一個口耳相傳的玩笑得知:如果家裡失火,首先要救出的鬥雞,其次才是老婆跟小孩。鬥雞比老婆還重要。這玩笑充分顯示出菲律賓男人對公雞的重視,如同峇里島男人與公雞的關係一樣,對菲律賓男人來說,公雞亦是自己的形體。男人們在鬥雞場上讓鬥雞成為自己。
沒有任何地方,比鬥雞場更能展現菲律賓人的雄風與陽剛之氣,在這裡,力量與技能主導一切。鬥雞的戰鬥與勇氣,被視為男人美德的模範。他喚醒了所有與陽剛相關的品行,連結了一個舉世普遍的男性姿態。
菲律賓人這麼描述鬥雞的重要性。
由於合法賭博,鬥雞在菲律賓變成為一門「好生意」。這個產業可以創造超過千萬元披索的價值,甚至成為跨國公司投資的市場。這個充斥上萬鬥雞場、擁有千萬鬥雞的國家,也就被稱為鬥雞的天堂。
這樣的商業利益,或許也反映了菲律賓人的內在本質。即使擁有信仰,個性誠實,且樂觀向上,他們仍願意在這樣的比賽中享受快樂,並賭上運氣。因為,他們在這樣的場域裡可以降低生活上的困難與挫折。不論你是窮人,或是菁英中的菁英,像是前總統艾奎諾夫人的家族。
移居美國的菲律賓作家卡洛斯(Carlos Bulosan) 在《老爸的笑聲》(The Laughter of My Father)中,展現一次大戰後菲律賓農村的生活情景,他們的窮困歡樂。「鬥雞」的場景無所不在,窮人拿到錢就去賭,想要贏得機會,連富人手上都抱著鬥雞,一有機會就往鬥雞場跑。
鬥雞在鬥雞場上不是生就是死,輸了的鬥雞最後成為桌上的美味佳餚,不論主人在他生前如何精心呵護,餵食米糧或起司維他命。將近百年,《老爸的笑聲》描述的點點滴滴,在今日的菲律賓依然能見。雞飛狗跳和牛車漫步,都是風景。
但這也告訴我們,鬥雞的盛行仍然建立在賭性上。那是一個機會,而菲律賓人相信運氣與機會,就跟他們信任陽剛和雄風一般,這是生活的浪漫。於是,在藝術和文學創作中,常可見這樣的隨性浪漫。有次,我到了個博物館參觀,導覽人員細細解說菲律賓的各種創作,其中「男人與鬥雞」的作品多到搶眼。「菲律賓很熱,沒有麋鹿。」她突然指了個聖誕玩具說:「所以,菲律賓的聖誕老人是騎乘在公雞上。」我見了不禁大笑,這真是一個以雞為象徵的國家。
這樣顯明的意象,無涉道德與價值判斷,有時僅是生活。我曾在一篇報導中讀到,一個鬥雞者提及他的鄉里鄰居遠到沙烏地阿拉伯當移工,如何辛苦費勁,忍受辛勞,但所得卻常常不如他賭一次鬥雞,「如果我朋友贏了,我就能喝到啤酒,也能吃到雞肉。」他是個摩托計程車司機,收入不多,可是,最幸運的一次替他贏到了一台洗衣機的錢,約莫兩百八十塊美金,比他一個月所得還多,甚至也比到沙烏地阿拉伯工作一個月所得還多。
他以一句話解釋自己為何鬥雞:「Hanap buhay lang。」這句方言指的是,
我只不過在討生活(I'm just making a li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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