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合法化?——爭議的土耳其童婚判決
以上是11月底的一則社會新聞。這陣子,土耳其社會對於類似的兒童性侵、性騷擾案件的反應,較以往更為激烈,原因是在11月中旬,土耳其執政黨正義發展黨(AKP)在國會提出一項令各界瞠目結舌的法律草案,草案內容是在2016年11月16日之前,與未成年者有性行為之完全行為能力人,在沒有威脅被害人及違反被害人意志的情況下,可以透過與被害者結婚來減刑或是緩刑。
此法律草案一公布,全國各地抗議聲不斷,土耳其人民舉著「不要讓性侵合法化」的標語走上街頭,誓死捍衛土耳其婦女以及孩童的人權。面對各界強烈的反彈,土耳其執政黨表示,這並不是為了替性侵犯減少刑期,而是希望能透過實際層面來更加完善土耳其的法律,解決土耳其童婚問題帶來的社會問題。
童婚?這在土耳其有多嚴重呢? 根據聯合國的資料顯示,土耳其童婚比率約15.5%,遠高於英國的1.7%與德國的1.2%。儘管依土耳其法律規定,年滿十八歲才可以結婚,但在2015年,就有約3萬1千名未成年女童,與約1千5百名未成年的男童,被送入婚姻。
在小新娘之後更為嚴重的,就是「小媽媽問題」。在2015年,約有1萬7千名15-17歲的未成年少女產下下一代,成為小媽媽。這些小媽媽在心理或生理都尚未準備好的狀態下,就必須放棄學業、踏入婚姻。此外,根據統計,童婚新娘遭遇家暴的比率,高於已成年女性,從童婚問題所衍生而來的許多社會問題,急需土耳其政府的重視,
《影片:土耳其抗議童婚法案現場 一度引發衝突》
然而,為什麼土耳其存在著如此嚴重的童婚問題呢? 土耳其法律上的矛盾,是最大的原因。
土耳其民法規定,未滿十八歲者,不得結婚,但同時在民法第124條又規定,如有特殊狀況或重要理由,年滿十六歲者可以結婚。另外,土耳其刑法規定,在不欺騙、威脅及違反當事人意志的情況下,與年滿十五歲的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者,屬於告訴乃論罪;也就是說,如果未成年人沒有反抗,則與之發生性行為是不會被處以刑責的。因為土耳其法律上的漏洞,讓許多童婚的情形發生,甚至是「合法的」發生。
在土耳其東部,童婚的問題較其他地區嚴重,其中主要的原因是,當地觀念較為保守及封閉,在保守的觀念裡,如果女生晚婚,嫁不出去的風險就會提高,而對保守父母們來說,女性無法自己保護自己,婚姻是女性的防護罩,保護她們不受外界的言語甚至肢體騷擾,讓她們的貞操可以在婚姻底下不受任何的「玷汙」,因此許多家庭並不認為讓女童提早進入婚姻,是扼殺他們未來發展性的做法,反而相信這才是保護她們的唯一方法。而且,部分觀念認為,提早進入婚姻,有助於更快適應婚姻生活,這樣才能夠完美扮演好「人妻」與「人母」的角色。
其次,在經濟狀況與教育程度較低的家庭,也較容易發生童婚的現象,透過嫁女兒所得到的聘金來減輕家中的負擔,也是常有的情況之一。另外,也有部分未成年少女,因為在原生家庭中受到家暴威脅,她們渴望到另一個家庭尋求庇護,婚姻也就成為她們的浮木。
最後,在土耳其,結婚除了要在法律上登記為夫妻外,大多數人也會請教長來證婚,而宗教證婚在法律上沒有效力,卻是一種風俗習慣,也因此在東部地區可能會出現已經由教長證婚成為夫妻,但卻因未到法定結婚年齡,而沒有依法登記的新人。
那麼,土耳其執政黨所提的法案,又是希望解決什麼問題呢?
司法部長波茲達(Bekir Bozdağ)表示,這項法案的初衷,是為了避免出現有人在未搞清楚雙方年齡,就與之結婚,甚至生下孩子後才發現對方為未成年人,又因為與未成年少女有性行為之實,而被移送法辦、入監服刑的這類狀況發生。
提案者考量到,這些在法律上「有罪」的父親,同時也是一個家庭的支柱,這會導致他們家庭的生活出現困難。而在土耳其約有三千個這樣特殊狀況的家庭,因此提案者強調,該法案絕對與「幫助性侵犯減刑」、「性侵合法化」一點關係也沒有。其實在今年七月時的憲法法庭的修改條例中,已從原有的與未滿15歲之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一律視為性侵,改為與12-15歲之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只要符合當事人意願,就不是性侵。而條例的修改,正是為了此次的法案做準備,但此舉在七月時也引起各界撻伐,認為這是在保護孩童權益上的一大退步。
執政黨的國會議員表示,法案的開頭說明,在不違反當事人意願、不威脅、不欺騙當事人的情況下,才得以與之結婚。如果當事人認為,這是違反自己意願的性侵行為,那就絕對不適用於這項法律。
那又該判斷所謂的「當事人意願」呢?尤其是未成年的孩子,在成人的權威或壓力下,還能夠清楚表達出自己的意願嗎?這一點連土耳其總統厄多安的女兒蘇美耶.厄多安(Sümeyye Erdoğan)也提出反擊。作為土耳其女性與民主協會(Kadın ve Demokrasi Derneği)會長,蘇美耶表示「是否自願」的問題,相當複雜且難以判斷,更何況是一位未成年孩子的「意願」?
這一次的性侵法風波,使得執政黨成為眾矢之的,不少女權團體都認為執政黨不把女性及孩童的權益放在眼裡,這項法案不但不會讓童婚問題得到改善,反而會助長社會上男高女低的刻板印象,而這也正是土耳其社會上許多性騷擾與性侵發生的原因。對此法務部長波茲達卻表示,執政黨打擊性侵的決心比任何政黨都來的強烈,性侵犯的刑責也是在AKP執政時才加重的(目前土耳其性侵犯的刑責最高可判14年有期徒刑),並指責在野黨用錯誤的理解來影響輿論風向,為反對而反對。
即使如此,在11月22號時,土耳其國會因為各界強烈反彈的聲音而退回此法案。總統厄多安表示,政府對於這些批評與建議需要虛心傾聽,了解各界的聲音再進行提案。但比起因為現行法律而「冤枉入獄」的土耳其人,土耳其政府更應該正視目前在東部地區的童婚問題,對症下藥,確立結婚的相關法規,並確實實施,以防止未來有更多類似的「特殊家庭」的出現,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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