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死回生的黑夜執法人:土耳其「夜巡者擴權法」的維穩監控?
美國因「佛洛伊德之死」而掀起警民間的大規模衝突,也讓長期以來的種族歧視問題再度浮上檯面。就在各國關注警察執法過當問題時,土耳其政府卻反其道而行,擴大了警察系統下的「夜巡者」(Bekçi)權利。
建立於1914年的夜巡者制度擁有悠久的歷史,當時訂定的相關施行法條為《市場與社區夜巡者法》。在鄂圖曼時代末期,夜巡者如同社區的巡守員,出勤時間為夜間到清晨,多由社區的中年男子擔任,其職責任容包含巡邏社區、火災警報、協助社區弱勢族群等。但土耳其共和國建立後,因職務需求減少,夜巡者逐漸不被需要,1974年招募後就再也沒有開缺;一直到2008年,當時的厄多安政府認為土耳其已不再需要夜巡者系統,便將編制中的8,000多名夜巡者轉入警察系統之下。
但就在2016年4月中——也就是土耳其軍系的未遂政變前3個月——厄多安政府又宣布將重新招募夜巡者,並以東部城市為優先招募地點。當時東部的庫德族與土耳其人之間的衝突時有所聞,招募用意主要是為了增加東部城市的警力支援,保護並維持當地治安。因此,夜巡者法也就順勢在2018年時重新回歸,立了新法,同時擴大招募。
截至2020年6月為止,土耳其全國的夜巡者有近3萬人。土耳其內政部長梭以路(Süleyman Soylu)日前則表示,目標預計招募至4萬人,並會增加女性夜巡者的名額。
政府宣佈重啟夜巡者系統後,這個原本已被人們遺忘的古老「巡邏隊」再度成為大眾議論的話題。首先,在夜巡者系統剛重啟時,許多民眾不了解夜巡者體系與運作方式,導致夜巡者與民眾之間屢生衝突。
2019年時,在伊茲米爾(İzmir)就發生民眾因為夜巡者要求出示證件而起衝突,拒絕出示的民眾一狀告上法院,法院判決夜巡者「並沒有要求出示證件的權力」(條文明令可以針對嫌疑人是跟蹤或盤查,但沒明確提及「出示證件」),但警察總局卻跳出來反駁,宣稱此為夜巡者的合法職權之一。
也因為權責劃分不清,土耳其執政黨正義與發展黨(AKP)日前便在向國會提出擴大夜巡者權力的法案,並與親政府的民族主義運動黨(MHP)聯手,讓法案在6月11日強勢過關。新法案中,明確賦予夜巡者以下幾乎等同警察的職權:
夜巡者擴權法一推出就受到反對黨與社會輿論的強力抨擊,反對者直呼夜巡者是變相的「道德警察」,政府欲藉此干涉人民的生活方式與意見表達自由。對此,內政部長梭以路反駁表示,夜巡者絕對不會干涉人民的自由權,反而能有效維護各地區的治安。他更宣稱,近年伊斯坦堡平均每日竊案從75件降至25件、安卡拉平均每日竊案更降為2件,這些治安上的進展都歸功於夜巡者的功勞。
梭以路同時強調,夜巡者只是軍警的「協助單位」,只有在「必要時刻」才會使用武力或盤查民眾。但怎樣算是「必要時刻」?由誰來判斷?夜巡者所受訓練是否足夠做出正確判斷呢?這正是反對民眾對於夜巡者擴權不滿的重要疑慮——夜巡者專業訓練不足。
不同於軍警單位需要接受完整的系統性訓練,夜巡者的申請資格只需年齡在18-31歲之間(男性需服過兵役),沒有前科、沒有身體疾病,學歷小學以上即可報名。過去夜巡者只需接受約40天的培訓,結業後有個象徵性的考試,通過後就可以上崗。
如今政府為了消除大眾的疑慮,將訓練時間延長至20個禮拜(超過最新擴權法規定的至少3個月訓練時間),並表示訓練課程同時包含理論與實戰課,保證執勤的夜巡者都具備完整的知識與技能。即使如此,反對者仍難以輕易信服,尤其夜巡者多半為剛畢業的年輕人,社會經驗相對不足,在維持社會秩序上較難拿捏分寸,更容易引起與民眾間的衝突,過去也曾有過夜巡者在衝突中開槍卻誤傷同事的新聞。
此外,由於夜巡者只需要小學學歷即可報名,薪水最低可領4,302里拉(約台幣1萬8,068 元),比起老師的最低薪資4,013里拉(約台幣1萬7,256元)還要多,相對優渥的薪資也讓民眾質疑,政府不惜花大錢在最短的時間內組織夜巡者系統的真正目的為何?
面對排山倒海而來的質疑聲浪,政府表示在2016年的政變過後,警方單位內部清查並開除許多葛蘭組織的成員,造成警力短缺,夜巡者系統除了可以補充警力不足與協助警方維持夜間社區的治安外,同時也是國家反恐政策重要的一環。
根據土耳其內政部的資料顯示,2018年9月到2019年1月期間,在伊斯坦堡、安卡拉、安塔利亞、布爾薩、加濟安特普與埃祖倫這幾個大省份中,夜巡者已完成對659萬人次的基本訊息收集(GBT,類似臨檢),到目前為止全國接受夜巡者調查證件的民眾也突破2,000萬人。政府認為透過基本訊息收集,可以有效防止國內庫德工人黨(PKK)在內的其他「恐怖組織」滲透土耳其;但反對者則擔憂,這套系統如被有心人利用後會「政治化」,將會成為掌權者維穩的工具。
雖然輿論對擴大夜巡者權力的態度多為負面,但也有部分挺政府的保守派認為「亂世應用重典」,支持政府擴權的決定。以伊斯坦堡為例,城市部分地區近年來移入許多敘利亞人,長期以來敘利亞移民與土耳其人之間的衝突是社會的隱憂之一。
當地許多土耳其人認為,大量的敘利亞人移入社區後,將造成治安問題,增加警察工作量,夜巡者正好可以協助警方工作,同時保障社區安全。加上夜巡者與警察同樣站在打擊犯罪的第一線,擴權法案也可以讓夜巡者在執勤時依法保護自己;也有人認為,夜巡者在夜間執勤可以對毒品交易犯起嚇阻作用,有利於保護青少年遠離毒品。
但回溯過去土耳其的警民衝突事件可以發現,社會並不是無理由地抗拒政府擴大警察體系編制,而是土耳其的警察單位長期以來有著執法過當的問題,在各種遊行場合時常可見警方仗著優勢警力驅逐抗議民眾,警民衝突的新聞也常在抗議遊行活動中上演。社會大眾擔心,如今夜巡者擴權的法案通過後,會讓夜巡者或警方執法過當的情形成為常態。況且就警力資源來看,雖然政府宣稱在政變後拔除許多高階警官,導致警力缺乏,但土耳其警力事實上相對來說仍算充沛。
截至2019年底,土耳其國內警察與夜巡者的數量超過30萬人。從警民比來看,土耳其的警民比相對許多歐洲國家來說也較為寬裕,警民比約為1名員警(或夜巡者)負責275位人民,比起歐盟2018年平均1名員警(或憲兵)負責314位人民警力相對充足。換句話說,土耳其的警察機關編制規模,比例上相比歐洲國家來得大,以警方工作負荷過多為由擴權夜巡者,稍嫌無說服力。
在警力充足的當下,政府如今又擴編與與擴大夜巡者的權力,不難想像其更深一層的目的是為了增加政府控制社會的能力。尤其疫情發生後,各國政府都在限制人民自由、擴大政府公權力與照顧國民健康安全之間,拿捏執法分寸。伴隨著疫情而來的規範與後疫情時帶的新常態生活,對土耳其政府來說無疑是擴大政府權力的最好時機,在此時提出擴大夜巡者權力的法案,可以減少輿論的批評阻力。
但民主與自由也是土耳其人的普世價值,雖然現今土耳其在各個領域的自由權利都受到極大限縮,若政府持續毫無節制地過度擴張權力,一旦超過人民忍受限度,終究會遭受人民的反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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