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大馬同志的「白人救世主」?為何The 1975惹怒馬來西亞LGBT
英國搖滾樂團The 1975主唱兼吉他手馬修希利(Matty Healy)7月21日於馬來西亞Good Vibes Festival音樂節演出時,辱罵批評馬來西亞政府恐同,隨後與貝斯手男男擁吻,以示抗議。豈料,The 1975樂團未完成其演出時段就已遭禁止繼續演出。隔日大馬政府宣告將The 1975從此列為禁止入境演出的黑名單,原本為期三天的Good Vibes Festival也遭政府腰斬,The 1975原預計前往印尼雅加達及台北的亞洲巡迴場次亦隨後取消。
從新聞事件的網路留言評論中,不少台灣讀者似乎很快地將此事件定調為:馬來西亞是個民主人權落後的穆斯林國家,政府既迫害同志,又不能容許異議批評,反而採取鐵腕制裁挺同的藝術工作者;另一邊,馬修希利則似乎瞬間成了事件中「勇於發聲、抵抗反同政權」代表。
不過,在馬來西亞脈絡中,這起事件所激起的輿論及討論實則截然不同。
馬來西亞政府勒令音樂節取消後,表演藝術界不少罵聲劍指The 1975或馬修希利,認為他們不遵守演出協議、不尊重在地的國情,以躁進的方式挑釁政府,最後殃及了他人。此外,亦有人批評政府執法過當,造成商家攤販與其他樂團表演者被殃及。
馬來西亞政府壓迫性少數、箝制挺同的歌手或樂團,早已不是新鮮事。
此前香港歌手何韻詩曾因挺同立場鮮明遭大馬政府拒發工作證,而被迫取消演唱會。今年5月,英國搖滾樂團Coldplay到馬來西亞開唱前夕,確實也曾有伊斯蘭黨領袖呼籲政府禁止。此外,近期內政部也大舉充公了知名腕表品牌Swatch的彩虹主題系列手錶,該公司已上訴申請司法審核(judicial review)挑戰政府執法不當。
在馬修希利事件中,玩味而值得注意的是,他雖然高調擺出挺同立場,但他卻無法獲得在地同志及運動分子的喝彩支持,反而延燒出了關於「白人救世主情結」(White saviour complex)及「粉飾」(pinkwashing)的批判。
同是表達挺同立場,何韻詩、Coldplay、Swatch都不曾面對這種批評,為何馬修希利的挺同行為會顯得如此「逆風」?
據網路流傳的演唱會的影片,馬修希利在馬來西亞演出時,先是在舞台上抱怨接演出時沒做足功課,後來才得知自己受邀來到「要求我們可以和誰做愛的國家」。他接著批評,馬來西亞政府是「一群他媽的智障」(a bunch of fucking retards),令他惱怒和心情不好。
「我毫不在乎。要是你逼迫我,我也會反擊回去。」
馬修希利後來話鋒一轉,指歌迷並不代表政府,而他相信歌迷之中一定有「同志(gay)、進步(progressive)和酷(cool)」的人。他聲稱因為不想讓歌迷失望,於是經過討論後還是決定到馬來西亞開唱。音樂節21日晚上出事後,該樂團成員隔日凌晨已飛離大馬。
音樂節主辦方Future Sound Asia接受《BBC》訪問時,指馬修希利當晚除了辱罵政府,也違反了其他演出協議,包括在台上喝酒、砸壞空拍機及發表不雅言論等等。
「對他(馬修希利)來說,飛到別人的國家為所欲為很容易,然後他就飛出去了,不必面對任何後果和責任。真正受牽連的是他的粉絲(因為他們的演出時段減短了)、音樂節主辦者,還有整個產業。」
▌「粉飾」與「白人救世」的罵名何來?
馬修希利來自馬來西亞前殖民宗主國——英國。他飛到了曾被英國殖民的穆斯林國家,在台上飲酒、脫序地砸壞演唱會空拍器材,又用髒話挑釁馬來西亞政府。從在地的視角來看,他的行徑可能並不是展現了勇於反抗霸權的搖滾精神,而是彰顯搭乘國際「政治正確」順風車的慾望。
他以「毫不在乎」的姿態挑釁馬來西亞政府,顯現了他對在地特殊的政治脈絡與歷史的不理解,亦不真正在意性少數的實際生存處境和危機。
事實上,這已不是The 1975樂團第一次在穆斯林國家上演這種「男男吻」劇碼。該樂團2019年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UAE)的杜拜演出時,馬修希利也曾親吻台下男性觀眾,並對著這名觀眾說「如果你是同志,我愛你,神也愛你」。當時,杜拜的男男吻影片在網路流傳後,有人提醒這可能反倒讓被吻的觀眾無辜陷入危險,影片隨即才被撤下。
由此前例可見,馬修希利早已曾不顧他國政治文化脈絡、不顧他人安危地,帶著一種西方進步文明的姿態到穆斯林國家去「展演」自己的挺同立場。
馬來西亞性少數權益運動分子張玉珊在臉書發文批評,馬修希利的挺同只是「粉飾」或「洗白」自己先前惹出爭議的厭女及種族歧視的形象,而挺同的姿態只是「逞英雄」。
馬來西亞的酷兒社群組織者李嘉維(Lee Jia Wei)在其TikTok影片中,直批馬修希利「白人救世主情結」彰顯的一種現代殖民,「這些來自西方國家或北方世界(Global North)的人,來到南方世界試圖要拯救這些國家,但他們的做法帶來的傷害,其實多於助益」。
「粉飾」這個詞彙,最開始提出是在批評以色列與美國帝國主義,藉「同性戀權利」之名來掩蓋其帝國主義行徑,正當化對巴勒斯坦及中東國家在經濟、軍事、政治的干預行動。這個概念最初批評的主要是以國家為單位的對外制裁或干預,後來使用範圍也逐漸擴及到指企業公司、單位或個體,藉同志人權之名來打造善良進步形象,並掩蓋其他的惡。
尤其在2001年911事件後,由美國主導的反恐戰爭中,全球的恐伊斯蘭(Islamophobia)情況激增。「粉飾」的操作其實是搭著這班「恐伊斯蘭」的順風車,持續將穆斯林國家描繪成「落後野蠻」及鞏固「伊斯蘭迫害同性戀」的印象。
如今,當同志人權已成為國際政治上的「政治正確」,公眾人物(如樂團主唱)公開演示挺同立場,即便不是為了掩蓋任何其他的惡,其實也能輕易地打造正義形象,換取一枚「進步文明」勛章。
▌宗教政治脈絡中的性少數
可是,這種「進步文明」的位置,其實是建立在將他域繼續固定在「落後野蠻」之上。馬來西亞是個穆斯林為主的國家,政黨政治重要的一脈支流是伊斯蘭宗教政治。
在1970年代的全球伊斯蘭復興浪潮之下,馬來民族統一機構(簡稱巫統UMNO)與馬來西亞伊斯蘭黨(PAS)在過去數十年長期有存在所謂的「伊斯蘭競爭」,即兩黨積極透過倡議及推行帶有伊斯蘭色彩的政策或法規,來標榜自身「比對方更伊斯蘭」。
舉例來說,1980年代馬哈迪執政時期,以巫統為首的政府曾推行一系列的伊斯蘭建制化改革,包括設立聯邦伊斯蘭理事會、伊斯蘭大學(IIUM)、伊斯蘭銀行,並中小學國民教育及國營廣電內容納入更多伊斯蘭文明元素;伊斯蘭黨也不甘示弱,開始訴求落實伊斯蘭固刑法(hudud law),希望提高伊斯蘭法庭地位及權限,以示自己「比對方更伊斯蘭」,兩者持續相互較勁。
2018年,馬來西亞經歷首次政黨輪替,但這種宗教政治的競爭邏輯未打破,同志權益運動也難以迎來新局。希望聯盟執政聯邦政府數月後,伊斯蘭黨(在聯邦層級屬於在野黨)所執政的登嘉樓州曾在伊斯蘭高等法庭高調鞭刑兩名被定罪「企圖發生性行為」的女性。
在當時的政治脈絡下,伊黨州政府以「懲處同性戀」彰顯其伊斯蘭政治正當性,向新的中央政府叫囂較勁的意味甚濃。原本標榜多元、民主、挺人權的希望聯盟政府,在宗教政治競爭的邏輯下面對伊黨挑起的性少數事端,往往只能被迫表態,回以「更明確」的反同立場。
「我不認為他真的在乎我們,他只是在乎自己。」事件爆發後,馬來西亞扮裝皇后卡門露絲(Carmen Rose)接受《BBC》訪談時這麼說。馬修希利的挺同,只是充滿表演性(performative)的行為。
卡門露絲表示:
縱觀馬來西亞的政治社會局勢,即使經過幾次政黨輪替、即便馬來政黨之間出現許多分裂、競合、洗牌,性少數議題仍然是極為敏感的代罪羔羊。每當社會陷入劇烈變動,性少數議題都會被擺上檯面,各陣營則被迫表態「更鮮明」的反同立場以保自身的政治生存,性少數則迎來更嚴峻的生存處境。
舉例來說,2023年7月初一名已移居美國的前檳城州議員攜著同性伴侶回到馬來西亞求婚,她個人臉書帳戶的求婚照片隨後遭人廣傳滋事;儘管希盟議員趕緊滅火出面,強調她早已移居美國,但檳州伊斯蘭宗教理事會(MAINPP)隨後在媒體追問下,也宣告介入調查。
經年累月,實際生活在馬來西亞的性少數、在地的運動分子、同志友善的商家等等已逐漸發展出夾縫中生存及應對的策略,其運作模式可能有別於國際人權運動中激進勇武的抗爭想象。比方說,社運團體在雪蘭莪州《伊斯蘭刑事法》第28條「非自然性行為」的違憲訴訟中,雖鮮少透過媒體曝光報導,但最終卻得以在2021年2月透過釋憲訴訟,成功推動廢止該條文。
由於大馬將在7月29日至8月12日迎來六個州屬的州議會選舉,這個時間點上,「性少數議題」毫無策略地被擺上台面,肯定會淪為政治博弈的犧牲品,已可說是在地的運動者之間一種不成文的普遍默契與共識。
▌殖民歷史及其當代延續
東南亞國家未必素來都是「恐同」、「保守」而「不進步」。東南亞的性別和性觀在殖民者到來前,反而是相對寬鬆的。以馬來西亞的脈絡來看,現行的《刑事法典》(Penal Code)第377條「非自然性行為」對肛交的嚴峻懲處,顯然是大英帝國殖民的遺緒。
《刑事法典》最初在1871年由英殖民者引入(當時的海峽殖民地)新加坡、檳城及馬六甲,隨後在1930及1940年代逐步拓展至馬來半島其他地區,馬來西亞獨立後,則繼續擴及東馬沙巴及砂拉越。
這部法典的前身,是英國歷史學家兼軍務大臣麥考萊(Thomas Babington Macaulay)針對英殖民印度所編撰的《印度刑事法典》(Indian Penal Code , IPC)。根據既有的法律史研究,馬來西亞的《刑事法典》377條源於猶太教或基督教對「雞姦」(buggery)的禁制,而在編撰殖民地的《印度刑事法典》時在修辭轉換上,逐漸掩蓋了其宗教源頭。
換言之,西方文明的「過去」經過在大英帝國的殖民歷史過程被鑲嵌到了東南亞——或至少是馬來西亞的「今天」。
或許,馬修希利完全不察他與馬來西亞「恐同法律」原來有著這樣一層歷史連結。否則,他不會帶著這種解放第三世界的姿態,自以為勇武地為酷兒代言,也不會以為惡言批評大馬政府是「他媽的智障」,就能輕易地贏得光環和喝彩。
倘若他當晚在台上的發言是「我來自英國,我真誠地為我祖先的殖民侵佔及落實峻法道歉,我希望我們一起努力、一起走向落實真正的平等……」,我想他可能不會招來如此逆風的批判。
同志人權,或許在台灣社會脈絡中已是不假思索的「進步」或「政治正確」普世價值。因此不難理解,馬修希利事件在台灣被解讀為「民主人權落後穆斯林國家迫害性少數」是最快速、直覺的理解方式。這種解讀,甚至可能帶來一種「台灣民主人權進步」自我肯定的感覺。
惟筆者認為,這或許不是最適切、最貼近馬來西亞政治及歷史脈絡的理解方式。從在這件事中,我們更應該看見的是,不同國家的同志權益運動抗爭的方式與路徑,未必會循著既定的模式運行。
至少,馬來西亞的性少數運動如實地面對著的多重挑戰:既要認清(包括殖民)歷史所給定的政治社會條件,並在其中探尋運動策略與出路,同時又無法盲目全心去擁抱所謂的國際人權話語,在對抗「恐同」之餘不可盲目掉進「恐伊斯蘭」,或至少需要謹慎地辨識「盟友」,以免輕易淪為「白人救世英雄」粉飾妝點自己的舞台。
若能跳脫台灣本位重新理解此事,或許從馬來西亞性少數和運動分子關於「白人救世主情結」及「粉飾」的批判中,也能找到一種反身重新思考台灣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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