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市長之死(下):死無對證的#MeToo?死者為大的二度傷害
南韓首爾市長朴元淳選擇以極端方式結束人生,震驚南韓社會。儘管他的遺書中,並未提及走上絕路的理由,輿論目前研判,這可能與前秘書向警方報案指控性騷擾,脫不了關係。
南韓政治人物以「輕生」了結,已非首次。2009年,家人因涉弊案而陷入官司,疲於奔命的進步派前總統盧武鉉跳崖身亡;2015年,保守派國會議員成完鐘也因涉嫌詐欺與盜領建設公司資金,在羈押審查前,主張自身清白而選擇走上絕路。
最近一次案例,是2018年底,進步派代表人物——正義黨院內代表魯會燦,聲稱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收到進步派部落客「杜魯金」的賄款,最後跳樓身亡。沒人料到,這回離開的,會是領導首爾9年的朴元淳市長。
過去3年間,進步派的執政黨——共同民主黨——已有兩位政治人物因被揭發性醜聞而「下檔」:第一個案子是在2018年初,被視為「文在寅有力接班人」的忠清南道知事安熙正,遭秘書金志恩直接在電視新聞直播上指控性暴力而辭職,安熙正1審獲判無罪,2審則被判3年6個月徒刑,並當庭收押。
另一起案子是發生在今年4月底,同為共同民主黨籍的釜山市長吳巨敦。吳自行召開記者會稱,因與其下女公務員「發生不必要身體接觸」為由而請辭,全案目前仍在偵辦中。
朴市長的突然失蹤與去世,留給眾人諸多錯愕。眾多「朴粉」、進步派支持者、公民團體人士和許多曾受他關照的市民,紛紛對朴市長表達哀悼與懷念。
朴市長長期努力經營市政與回應諸多社會不公義問題,還有他毫無架子的親和力,曾跟在他身邊採訪的筆者,還有眾多採訪過他的新聞工作者眼裡,都覺得誠意十足。相信大多數的人,都不吝於對他的從政表現,給予正面或肯定評價。
但若事件涉及性騷擾——在給予朴市長於市政與運動理念正面推崇、緬懷他所作所為的同時,我們還得謹慎思考,指控性騷擾的當事人,當下是不是該受到保護,而她目前的心理狀態又是如何。
面對性騷擾的指控,警方回應已收到報案,朴市長的遺族代表,卻發送信函給所有記者道:
隨著朴市長的去世,法理上,性騷擾疑雲的調查即告自動結束。只是,法理不代表百分之百的合理。假設朴市長選擇絕路,如果與性騷擾有關,那就存在兩種可能——一個是朴市長本人被設計或栽贓;一個是朴市長真的肇下我們意想不到的行為。
但面對兩種可能性,原本前秘書報案後,她本人與朴市長,都能有機會在警方調查及司法主持公道下,讓這件事情得以釐清。就算朴市長若覺被栽贓、毀損名譽,律師出身的他大可拿出證據反駁,或提出誣告,而若真有性騷擾也應當負起責任。
但如今,朴市長走上絕路,所有事情就因被指控者死亡而自動終結,無法釐清。對承受不當行為而帶來精神壓力的當事人而言,並非公允;當事人會做出指控,並供出「受害者還不只1人」,顯示幾位被害人可能相互知道彼此遭遇,當中除了報案的秘書外,很多人可能迫於壓力或輿論對朴市長過於愛戴,反而怯於將自己的受害經歷公開出來。
這種情況下,就會出現一種困境——當社會都為勤勞認真的朴市長哀痛時,看在可能不只1人的被害者眼中,卻會是種極折磨—因為自己冤屈還未能伸張,也因法律規定,而導致制度上再也無法伸張,還沒得到道歉與賠償,眾人卻忙於悼念朴市長,這可能會對當事人造成2度傷害。
基於過去朴市長的努力與良好形象,我們都不希望這些不光彩的事是真的。但現實是,南韓#MeToo的浪潮,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如此敏感的當下,緬懷亡者功績的同時,我們更該站在潛在被害人立場思考:換作我們是被害人,看到此番光景,又作何感想?
而在如此情況下,面對性騷擾疑雲案件的處理,相關法規是否完備、是否足以保護當事人,能不能繼續喚起輿論注意這起性騷擾疑雲,讓事實得以釐清,是我們得進一步思考的問題。
若事件為真,這件事也不該隨朴市長的去世而告終;性騷擾事件對被害人造成的影響,不會只是一時的;若證明朴市長與此事無關、事件為假的話,則朴市長歷史定位會更加清晰明確,將受到更多人緬懷。
社會能否保護並鼓勵當事人繼續站出來,提出具體證據揭發詳細過程,在在考驗南韓大眾對性別議題的思辨與行動,是否成熟。
若朴市長真因這起性騷擾疑雲而選擇走上絕路,將為南韓 #MeToo 運動留下陰影、甚至負面打擊,因為這代表人權律師出身、曾為性拷問與性騷擾受害人辯護的朴市長,還沒對受害者負責,卻只在乎自己個人名譽而了結生命;而若人們只顧緬懷朴市長,選擇不去思考潛在被害人的問題,也將突顯我們的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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