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發聲之後(下):日本修改刑法性犯罪條文,性暴力被害者就能看見正義曙光?
▌接續前篇:〈勇敢發聲之後(上):從伊藤詩織到五之井里奈,性暴力受害者面臨的司法挑戰〉
▌正因為傷害實在太大,所以才要挺身而出
2018年9月12日,大阪地檢署的檢察官們參加北川健太郎當上首席檢察官(検事正)的慶祝活動,其中一名女檢察官喝到不省人事,活動結束後被北川健太郎帶回宿舍,等到她恢復意識時,發現自己正遭到長官性侵。事發後,受害的女檢察官一直很自責自己喝太醉,回到家立刻洗掉所有的證據,一想到對方是大阪地檢署內層級最高的檢察官,還只是菜鳥的她根本不敢申訴,只能將心力集中在工作上。
時間就這樣過了一年,2019年10月這名女檢察官希望,北川健太郎能說出當時做出這種事情的理由,但得到的回覆卻是:「如果這起事件公諸於世,我絕對無法活下去,我除了自盡之外別無他法。」北川健太郎在一個月後(2019/11)自願請辭,明明他再等3年就能風光退休,甚至還有機會當上大阪高檢的檢事長,卻選擇結束大好前程,從零開始當起律師,時間點令人起疑註1。
北川健太郎退休後,受害女檢察官雖然持續在大阪地檢署工作,但身心狀況越來越差,在前(2023)年12月診斷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不得不暫時離開職場。隔(2024)年1月她和熟悉的檢察官討論過後,終於決定提告,時間一來一往就這麼過了6年。
即便是最熟悉性犯罪訴訟流程的檢察官,當自己成了性侵受害者也無法保持冷靜,在第一時間保留證據、到警局報案。原以為自己可以靠忙碌的工作轉移焦點,走過傷痛,沒想到傷痛卻越來越深,甚至影響到工作。
性暴力帶來的傷痛,不是只有發生當下造成的創傷,而是會跟著受害者一輩子。這個傷口能不能癒合,還是會越來越深刻?每個受害者的經歷或是感受並不同。
長期陪伴日韓「慰安婦」倖存者的梁澄子告訴筆者,1991年韓國「慰安婦」倖存者金學順實名控訴日本政府,開啟了「慰安婦」版#MeToo運動第一槍,隨後有更多「慰安婦」倖存者出面證實「我也是受害者」。梁澄子說,1990年代就曾有人問她,為什麼這些「慰安婦」倖存者會選在戰後45年才挺身而出?梁澄子早期的答案不外乎社會風氣的轉變,或是「慰安婦」倖存者的家人陸續離世,少了這些外在環境因素,讓她們終於能夠現身。但現在的梁澄子覺得答案不是如此:「就是因為太痛了,當時造成的傷害實在太大,讓『慰安婦』倖存者們就算到了晚年仍忘不了這段傷痛,所以才要挺身而出。」
然而,性暴力受害者走到螢光幕前勇敢發聲之後,就能獲得正義嗎?
▌2023年修法明訂8大「難以拒絕」的受害情境
2023年,日本再度修改《刑法》性犯罪相關條文。最大特點,就是將「強制性交罪」和「準強制性交罪」合併為「不同意性交罪」,沒有獲得當事人同意的性行為,就是性侵。「強制猥褻罪」和「準強制猥褻罪」也合併成「不同意猥褻罪」。其他修法內容還包括:
- 合意性交年齡從13歲上調到16歲。
- 新增「性姿態攝影罪」,未經當事人同意偷拍私密影像,或將相關影像散播出去,都會面臨罰則。
- 新增「面會要求罪」,隱瞞猥褻他人的目的,利用金錢誘惑未滿16歲者碰面,也將面臨罰則。
- 延長不同意性交罪和不同意猥褻罪的公訴時效。
2023年需要再次修法,原因正是2017年版的修法,雖然擴大性犯罪的定義(不是只有男性的性器官插入女性性器官才叫做性侵),但並沒有改變法律要件。性暴力受害者往往需要舉證,自己當下遭到加害者使用暴力或是恐嚇威脅,無法抵抗加害人,「強制性交罪」才可能成立。如果受害者當下醉到不省人事或是被下藥,導致「心神喪失、無力抵抗」,舉證的責任也落在受害者身上。甚至,加害者當下是否能判斷被害人處在「心神喪失、無法抵抗」的狀態,也可能是法庭上的攻防焦點。
所以日本在2023年修法時,明確定義下列8種情況,都是性暴力受害者當下難以向加害者表達拒絕的具體要件。性行為當下只要符合下列任何一種情形,就不能算是取得當事人的積極同意。
- 加害者利用暴力或脅迫手段
- 被害者是身心障礙人士
- 被害者受到酒精或藥物影響
- 被害者處於睡眠或意識不清的狀態下
- 加害者不讓被害者有說不的機會
- 加害者煽動恐懼或驚嚇等方式
- 被害者因受虐而出現的心理反應
- 加害者濫用經濟或社會上的優勢地位
精確來說,2023年版的修法只有明確定義上述8種「無法拒絕」的情況,並沒有擴大處罰範圍。理論上,2023年修法後會判「有罪」的案子,在2017年修法過後應該同樣有罪。但受害者是否遇到「恐龍法官」,就會影響到最終判決結果。前述的大阪地檢性侵案的受害女檢察官,在抗議滋賀醫大性侵案不當判決註2的集會上便坦言,日本的司法工作人員當中,有很多人缺乏對性犯罪的正確理解,才會讓不當判決接二連三的出現。
實際上,這名女檢察官就遇到北川健太郎突然翻供,聲稱自己:「當下不認為受害者處於無力抵抗的狀況,以為有獲得對方同意,不是故意犯罪」,希望能在法庭上爭取無罪。加害者當下能否判斷「被害者無力抵抗」,不該是加害者逃過刑事責任的藉口,性犯罪的舉證責任也不該落在受害者身上。如果連熟悉法律的檢察官,性侵他人之後,都會在法庭上做出「當下不認為受害者無力抵抗」的詭辯,似乎也難以期待性暴力受害者到警局報案後,承辦人員會認真處理。
在難以信任檢調人員及法官自由心證的情況下,透過修法明確定義哪些是「受害者無法明確拒絕加害者」的情境,就顯得更為重要。
根據日本法務省2024年底公布的《令和6年版犯罪白書》,2023年的刑事案件當中性犯罪的數量顯著增加。背後原因正是2023年7月修法後,明確定義8大情境,讓執法有了更明確的依據。不同意性交罪比前一年多了63.8%(+2,711件),不同意猥褻罪也增加了29.5%(+6,096件)。警方受理報案,或是函送檢方的案件數,在日本全國都有增加的趨勢。光是2024上半年,日本全國就已經接獲1,823件涉嫌觸犯不同意性交罪的報案,不同意猥褻罪也有3,176件,遠遠超過修法前2023年上半年的800例。
▌勇敢發聲之後
2023年日本《刑法》再度修法之後,新制已經在7月正式上路,五之井里奈(五ノ井里奈)則在同年12月迎來好消息——遭檢方起訴的3名加害者統統有罪,罪名是強制猥褻罪。
五之井里奈的勝訴關鍵包括:法官認為五之井的證詞一致,並且有當時在場的自衛官出面作證。法官也在判決中強調,就算被告犯案當下沒有性方面的意圖,但就算是為了「取悅大家」而做出會令人聯想到性行為的舉動,已經屬於猥褻行為。
五之井里奈勇敢向外發聲,讓5名涉案自衛官遭免職,連帶4名自衛官遭到懲處,日本防衛省更因此全面清查自衛隊性騷擾問題。然而,日本防衛省雖然在2022年9-11月接獲1,325件通報,但多數案例因為無法確認真相,2023年底公布的懲處名單僅245人。
幾乎在同一時間,另一名曾在基地內遭其他自衛隊員強吻、襲胸的前航空自衛隊員,控告自衛隊怠忽職守,在第一時間接到通報,卻沒有立即處理問題,已違反日本版《性別平等工作法》(男女雇用機會均等法)。現在全案還在審理當中。但日本政府在法庭上主張,厚生勞動省針對民間企業制訂的職場性騷擾防治對策不適用於自衛隊。也令人懷疑,日本政府這項主張是為了開脫?還是真心認為自衛隊中發生性騷擾問題「於法無據」,所以不須承擔責任?
五之井里奈在社群平台上分享《勇敢發聲》中文版書訊時,她寫到:「我雖然對外發聲,但我其實覺得,不論發聲與否都好,最重要的是要活得比任何人都幸福。」去年(2024)12月紀錄片《黑箱日記》映後座談會上,有台灣觀眾詢問伊藤詩織,萬一遇到性暴力事件該如何面對時,伊藤也曾說過類似的話:「做任何可以讓你活下去的事情,對外發聲不是唯一的方式。」
性暴力受害者對外發聲,或許可以打開黑箱,讓外界看見現實世界的醜陋。但對外發聲,並不代表就一定要將事件完全攤在陽光下。和身邊值得信賴的人,訴訟自己的痛苦,也是向外求救的方式之一。希望這個社會,大家都能認真傾聽和看待性暴力受害者發出的求救訊號,而不是當成異質雜音,才能讓這個社會接住每一個人。
▎備註
北川健太郎擔任大阪地檢署首席檢察官期間,正好和森友學園弊案的時間點重疊。大阪地檢署兩度決定不起訴前國稅廳長官的佐川宣壽涉嫌偽造公文,都是北川健太郎擔任首席檢察官的時候。當時大阪地檢署在檢查審查會做出「不起訴不當」的決議後,再度決定不起訴佐川宣壽,當時這個決定就已經備受質疑。北川健太郎提前辭官,在當時看起來比較像是因為森友學園的爭議太大而引退,現在再爆出性侵醜聞,恐怕北川當時在大阪地檢署內已經各種問題纏身。
註2:滋賀醫科大學集體性侵案,主謀一審和二審都被判刑,另外2人一審有罪,但二審翻案改判無罪,原因是法官認為不能排除受害者合意性交的可能性。二審獲判無罪的2人,其中一人和受害者兩度口交,另一人則是在場煽風點火,並曾拍攝主謀脅迫受害者性交的過程。目前全案已經上訴到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