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愚蠢,是她一生的創傷:法國版 #Not all men 馬松性侵案揭露的可悲男性文化
雖然有許多人對於法院的判決並不滿意,然而法界人士大多肯認法院的裁判,合乎慣例、未枉未縱。各個女性主義團體也發表聲明肯認有罪判決,並期許此案將持續帶給社會更多反思。
事實上,雖然法國馬松強暴事件(l'affaire des viols de Mazan)造成許多討論,然而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能改變男性文化仍然值得質疑。的確有更多的男性出來分享了他們對於此案的感想,也有藝文與媒體界的男性人士公開連署、發表共同聲明,承認他們身為男性對於社會上的性暴力責無旁貸。然而無論是在法院現場旁聽、在各大城市遊行、在各個媒體平台評論此案的人,大約八成仍然是女性。
▌可悲可恨的男性文化
婦女團體的不滿並沒有激起太多反應,尤其政治界從審判開始可謂一片死寂。反而是#NotAllMen(#Pastousleshommes)的幽靈又開始在社群媒體現身。
每一次只要有相關事件激起性暴力文化的討論,就會有這樣的聲音出現,強調並不是每個男性都是糟糕的強暴犯。然而這樣的主張不僅沒有意義——就跟主張「不是每個女性都曾遭受性暴力」一樣沒有意義——而且還模糊了論述的焦點,助長男性長期對於父權結構的沈默,彷彿只要躲在這樣的標語後面,想著「我不是這樣的人」,一切就可以跟自己無關。
根據統計,2023年一整年當中,在法國平均每三天就有一名婦女因爲「女性仇殺」(féminicide)而死亡,處在家庭暴力的環境中而曾嘗試自殺的女性則超過千人。同一年內,法國27萬名女性自述曾遭受性暴力,遭受性騷擾的更多達114萬人。當然,女性不是唯一的受害族群(佔所有性暴力受害者的八成左右),然而加害者卻絕大部分都是男性(96%)。因此,雖然不是每個男性都是加害者,但性暴力幾乎可說是男性專屬的行為。
為什麼每位男性都應該關心性暴力的問題?因為男性文化當中的許多元素,都是性暴力之所以如此尋常發生的有利條件。以法國文化為例,幾乎每個男孩都曾在成長過程中經歷朋友之間那些無聊的比較:交過幾個女朋友、「做」過幾次、成功「上」了誰等等。多少友情建立的過程是建築在男性氣概的強調上,而這些類似玩笑話的交流也使得厭女觀念披上稀鬆平常的外衣,女性的自主與尊嚴就在輕鬆的氛圍中被遺忘,進一步將之物化好像也就沒那麼嚴重,甚至可能成為促進男性情誼的行為。
根據法國創傷記憶與受害者學協會(Association Mémoire Traumatique et Victimologie)於2022年所提出的調查報告,法國民眾無法百分之百正確判斷某一個行為是否構成強制性交,而男性的判斷率又比女性更低。雖然每一種性暴力情境都有大約八成的民眾能辨識得出來,然而只有44%的男性有能力辨識出所有的性暴力情境。
舉例而言,「女性受到威脅之後同意從事的性行為」此一情境,就常被認為是很暴力、「但不算是強制性交」的行為。而男性群體當中又屬年輕族群(18到24歲)判斷力最低,只有22%的人有能力完整辨識所有性暴力情境。值得一提的是,這個年紀的群體當中有三分之一的人認為色情影像是性教育的正常管道之一,這點或許可以解釋為什麼他們對於女性性自主的敏感度如此低落。(推薦閱讀:〈浪漫化的「性侵文化」?法國藝文圈遲來的#MeToo革命〉)
色情影像在男性文化的養成中向來佔有重要地位,光是從這點來看就不難理解為何女性的性自主常常不被認真對待:那些去脈絡化、純肉體的影像,或許再現了情慾,但無法再現「性自主」這個東西。
他人的性自主只能在慾望之外、在理性的國度裡被認識,透過直接聆聽他人的聲音而認識。然而父權結構就是透過壓抑女性的自主人格而成立的。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層面受益於父權結構的男性,難道還能覺得性暴力只是那些少數變態的事嗎?
馬松事件就是男性文化最難堪的那一面的具體呈現。將一個「人」簡化為一具「身體」,與其他男性共享他們之間才懂的東西;以各種方式凹折她的腿、擺動她的頭顱,一手壓制臉頰另一手擺放性器;感覺自己做了什麼厲害的事情,對著鏡頭豎起大拇指露齒笑著,好像在說 「到此一遊」,和國中的時候一樣愚蠢。
可是你的愚蠢卻造成別人一生的創傷。
直到被警察逮捕了,才驚訝地得知這不是一件蠢事,而是一樁犯罪,甚至可能被判刑了都還難以說服自己——這就是男性文化既可恨又可悲的威力。
▌迷藥犯罪
馬松事件還激起了其他議題的討論,其中一個便是迷藥的問題。雖然法國社會對於迷藥犯罪行為有一定的認識,但是這種行為的特殊性使得案件黑數非常大,相關單位根本無法掌握其規模。
被害人往往對自己受害毫不知情,而且就算有所懷疑,如果沒有即時進行藥物檢測,也往往查不出證據。迷藥性侵行為的盛行也從另一個角度反映了性侵問題最容易被誤解的特性:大多數的性侵事件都不是陌生人所為。
由於犯罪者是熟識的人,被害者往往不疑有他地接受其所提供的飲食,藥效發作時任其擺佈,藥效結束後又毫無記憶,根本是完美的犯罪。吉賽兒.佩利寇(Gisèle Pelicot)就是最經典的例子。
除了下藥行為難以掌控之外,即便是從藥品取得的源頭加以管制,也很難杜絕迷藥犯罪。因為很多案例使用的不是非法的毒品,而是處方用藥,以合法的管道就能取得,多明尼克.佩利寇採取的就是這種方式(他所使用的是從門診獲得的焦慮症處方藥)。
以上幾個原因使得迷藥犯罪的防範難上加難。唯一能做的是加強一般民眾對於迷藥犯罪的認識,例如了解相關症狀,隨時注意自己與身邊的人,以及懷疑被下藥時應該採取的行動(在尚有意識時馬上離開現場前往公共場所、通知親友目前的狀況與所在位置、請親友帶自己前往醫院接受檢查等)。
另一方面則要加強醫護人員的訓練,在病人表達相關症狀時有所警覺,探討被下藥的可能性。吉賽兒和多明尼克的女兒卡洛琳(Caroline)在事件發生後成立了名為「別讓我沈睡」(M'endors pas)的協會,正是為了推廣相關知識,並督促政府部門採取更積極的措施。
▌媒體的角色
在這場世紀之案中,媒體也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前往亞維儂現場的記者,他們必須觀看與聆聽呈現在法庭當中的可怕事證,再以身為媒體的專業隱藏自己的情緒,除了必須中立報導之外,還必須替讀者過濾掉許多衝擊性的細節。就連資深的司法記者也表示,雖然過去見識過那麼多駭人聽聞的案件,面對馬松案卻絲毫沒有免疫的效果。
審理一開始,法國各家媒體就面臨一個抉擇:是否要公佈所有被告的姓名。
一般來說,法國刑事案件的被告身份是公開的資訊,媒體沒有道理採取隱匿的作法。然而因為許多性暴力案件都是熟人所為,加害人的資訊往往就是被害人身份的重要線索,因此為了保護被害人身份,往往也不得不也隱匿加害人身份。但是馬松事件沒有這個問題,因為被害人吉賽兒.佩利寇選擇將自己的經歷對外公開,媒體大可公開這些性侵犯的身份,而這也是少部分媒體所採取的作法。
然而法國大多數的媒體卻決定採取隱匿身份的方式,僅公佈被告的名字加上姓氏的字母縮寫。部分媒體的編輯內規對於刑案被告的身份有一定的處理方式,然而沒有類似內部規範的媒體都在報導此案時經歷了許多猶豫。
主要的考量在於此案的社會關注度太高,公開被告身份恐怕會間接助長報復性的行為,對於被告的小孩也可能造成嚴重的身心影響。因此雖然網路上早已流傳著51名被告的全名名單,而且也早就有被告及其家人受到恐嚇威脅,但決定匿名的媒體仍然按照自己的方式進行報導。
除了避免仇恨風氣之外,匿名處理也基於另一個很實際的考量:由於此案的被告太多,不可能在每一篇報導當中提到每一位被告,如果提供全名的話會造成某些被告身份被公開、某些卻沒被公開的狀況,似乎不太公平。此外,馬松案也讓許多記者開始思考,透過媒體的宣傳力道公布被告身份,到底對社會有何益處。也有編輯認為,如果媒體希望透過此案引起民眾對於父權結構問題的關注,那麼就沒有理由將焦點聚集在那些個人身上。
多明尼克.佩利寇(Dominique Pelicot)因此成為此案唯一一個被所有媒體公開身份的被告。這裡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吉賽兒在離婚之後仍然維持夫姓的決定。其實事件爆發後,吉賽兒就開始回復使用婚前的娘家姓。然而當她決定放棄不公開審理之後,她知道多明尼克的身份勢必會被公開。為了家裡所有背負著「佩利寇」這個姓氏的兒孫著想,她決定為自己保留這個姓氏,讓「佩利寇」不再代表罪惡,而是代表勇氣與解放。
▌後馬松時代?
除了前面所提到的問題之外,還有許許多多的議題都在馬松事件爆發後被搬上檯面:「強制性交」的法律定義是否應該修改(法國現行法律規定中沒有「欠缺同意」的字眼)、幫這些被告辯護的「魔鬼代言人」是否和魔鬼一樣值得被唾棄、亂倫與家庭性暴力的受害者是否比一般人更有可能成為加害人(約四分之一的被告提到幼時的受害經驗)、放蕩性愛(libertinage,多人性交、交換伴侶等)的愛好者如何在實踐中保護每個人的性自主……等等。
馬松事件帶來非常多的反思,可以說是可遇不可求等級的素材——雖然這樣說法非常殘忍,因為對我們而言的「素材」是某個人的真實人生。但是如果不拚了命地從中吸取教訓,更是對不起被犧牲的人。許多法國人堅信,馬松事件之後一切都會不同。關於這點我不是很確定,但我仍認為,這份樂觀就是改變的契機。
責任編輯/賴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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