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修憲(上):遵守對「燭光革命」的承諾
南韓青瓦台民政首席祕書官——曹國——在3月20日上午的修憲發布會說道。今年52歲的曹國,曾是首爾大學法學院教授,被視為文在寅團隊的智囊。
當天起,連續3日,曹國秘書官在青瓦台,將政府所提出來的各領域修憲內容,以記者簡報會的形式發表與介紹,並經全國各電視台直播。
這3年,在南韓政治圈中,修憲議題被頻繁拿出來討論。特別是2016年下半年,當時的朴槿惠總統,深陷崔順實干政案風波,儘管憤怒的主流民意要求總統下台,但朴總統拒絕任何妥協,促使南韓走上國會與憲法裁判所(憲法法庭)的繁重程序。
當時在野陣營已加快速度,推動彈劾,但經過特偵組的調查、國會彈劾委員會及朴總統律師團在憲法裁判所中的辯論,整整耗時5個月,最後憲法裁判官才全員一致,表決通過罷免。
這讓南韓民眾意識到,總統坐擁過大權力,出事若不負責,將讓政局陷入空轉。而若要限縮總統職權,就得從修憲做起。
文在寅總統在競選時,也將修憲列為國家將推動的重要工程。進步派政府上任至今一直強調,自己是應「燭光革命」而生,將透過修憲來保障國民生活品質,並擴大直接民主的實踐。
當選後,總統轄下新設「國民憲法諮詢特別委員會」,傾聽法學界的專業意見,並從網上接收民眾的修憲需求,更挑選2,000位民眾,針對修憲問題,實施面對面的質化訪談與調查,最後才擬定政府版本的修憲草案。
南韓建國總統李承晚執政末期,因爆發大選舞弊,引爆流血學運而被推翻,這就是「419事件」;不久,軍人朴正熙又推翻運作不到2年的新政府,實行獨裁統治。當年由執政黨控制的國會,挾優勢剝奪反對派領袖金泳三的議員資格,引發釜山與馬山地區學生示威,卻遭鎮壓,此即「釜馬抗爭」。
朴正熙遇刺身亡後,軍人全斗煥又發動政變推翻臨時政府,實施戒嚴,並逮捕反對派領袖金大中。其故鄉本營光州出現大規模反政府示威,軍政府再度派遣特戰部隊鎮壓,這就是史稱518民主化運動的「光州事件」;1987年,全國各地又出現要求軍政府解除管制的抗議運動,迫使全斗煥釋權,即「6月抗爭」。
在政府的修憲草案中,4個事件都將被納入本文中,「燭光革命」卻未出現在內容中;青瓦台表示,草案中將把讓國民都能提案、要求制定法律的「國民提案制」,及透過國民要求,傳喚涉入不法爭議的國會議員的「國民傳喚制」,這2項與直接民主相關的制度納入,以反映燭光革命後的時局變化與國民需求。
此外,若干「基本權」內容也有所修改。原本憲法內容中明定享有基本權利的「國民」,將被改為「人」;曹國秘書官解釋,這是基於「天賦人權」的概念所修訂,他表示:
受世越號船難、前朝政府應對不力等影響,包括保障生命安全等積極的概念,都被納入條文中,保障免於受資訊壟斷的「情報基本權」也被提出,但涉及納稅人及政府預算來維繫的財產權、教育權等,對象仍限制在「國民」的範圍。
接著,曹國秘書官提及,憲法修正草案中的勞動領域問題。他表示:
首先在定義上,南韓憲法原先使用的漢字「勤勞」(代表「提供勞務」之意)一詞,將一律改為「勞動」;國家還將強調「同工同酬」等相應的工作價值,來確保僱用穩定及百姓生活均衡。而會提出此概念,很可能是在目前約聘、派遣勞工氾濫的同時,為杜絕從事相同工作、薪資待遇卻存在落差的現象鋪路。
另外,當下南韓對勞動權的保障,僅限制在民間僱用的勞工身上,在這次的修正案中也放寬,讓公務員也能享有團結權、團體交涉權及團體行動權等「勞動三權」。這等同宣告,往後公務員可以組工會、並有資格從事勞資談判與罷工的權利,而面對的「資方」,就是政府。
「我們也決定,把現在檢方具拘票聲請權的條文給刪掉。」曹國秘書官說道:
目前,南韓將聲請拘票的權力,限定在檢方身上,也造成輿論批評檢方坐擁過大職權,容易出現濫用與侵犯人權等現象。
事實上,文在寅政府早在今年初,就已推出司法改革草案,其中一項核心就是要大幅削減檢方角色。除金融與經濟領域的案件偵蒐,仍由檢方負責,其餘領域範圍全交由警方,檢方任務則限縮在補充搜查與起訴,拘票聲請未來也可能移轉至警方上。
但曹國秘書官強調:「須注意的是,從憲法中移除,不是要否定掉現在檢察官的拘票聲請權力,只是代表相關內容並非憲法該規定的事項。」他並表示,日後聲請拘票的角色權,改變與否,這要透過國會立法訂定,政府不予干涉。
青瓦台試圖表現出,並非要立刻藉修憲來轉換檢方職權,但從修憲草案中移除拘票聲請的規定,再把球丟給國會這點,已可看出文在寅政府要推動檢警改革的意圖,而針對雙方職權的變動,往後勢必還會有更多激烈辯論。
——(接續後篇/南韓修憲(中):土地公有?從遷都到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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