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的孕味:代孕爭議的新加坡「家庭價值」
新加坡早前因為一對同志伴侶的收養聲請案,引發「代理孕母合法化」的爭論,且登上多家國際媒體。同志運動也意外地在這個以集體主義為依歸的島嶼國家,找到了一條道路——以國家之名、以家庭之名。
同性戀在新加坡不是一個能被廣泛接受的存在。由英國殖民時期遺留下來的《刑事法》337A中,將男性間的性交視為犯罪,就算男性在家中與同性發生性行為,仍然可以求處最高兩年的有期徒刑。儘管李家前後任統治者都曾表達對同性戀族群的「同情」,但官方不想冒險修法觸怒保守族群與相關團體。為了「大局」著想,「男性間性行為除罪化」並未進入執政黨的政治議程,只是暫時不執行此法。
甚至,新加坡從2009年開始舉辦的「粉紅點」(Pink Dot)性別平權運動,也在去年首次遭當局盯上,禁止任何外國人到新加坡唯一可以合法集會的場所——芳林公園——參與或旁觀註1。但星國政府料想不到,越是禁止,越是引出更多默默支持LGBT族群的本地人,當天大家不僅到場擠爆集會現場,更高唱新加坡國歌《Majulah Singapura》(前進吧!新加坡)。許多公眾人物,如歌手向洋(Nathan Hartono)亦到場演說支持,等於是給政府打了響亮的一巴掌。
看起來,同志運動似乎又向前邁進一步。
▌《滿月酒》登上星國大銀幕
我們也應該隨著時代而進步,否則會被淘汰。
2015年臺灣導演鄭伯昱的電影《滿月酒》(Baby Steps),意外通過了新加坡的電影審查。在過去,像是蔡依林的《不一樣又怎樣》、張惠妹的《彩虹》,都曾因同志題材或意象遭禁,如今講述台灣與美國男同志伴侶尋求代理孕母的《滿月酒》,卻破天荒的得以在新加坡放映。
該電影中由歸亞蕾所飾的台灣母親,起初無法接受兒子的同志身分,更深信美國人生孩子的方式,有違華人傳統養胎、安胎、做月子等對胎兒有利的「孕文化」;但隨著兒子的堅持以及與洋婿的交流,歸亞蕾的心房漸漸打開,一同踏上這個為兒子找尋代理孕母的旅程。
《滿月酒》充斥著新加坡嚴格審查制度向來不會放行的元素。但按照星方審查委員提供給發行商的說法,歸亞蕾動人的演技演活了母親的心態轉變,彰顯了母職在亞洲社會中的重要性,讓男同志議題中的親情,以非常感人的方式呈現出來。因此,他們認為這是一部強調「家庭價值」的親情電影,而不是顛覆家庭價值的男同志電影。
在過去,新加坡政府自李光耀時期,便貫徹的「家庭主流化」政策,許多內政事務透過以家庭為單位、家庭優先的觀念來推動,比如單身者申請租屋的合法年齡就是與已婚家庭大不相同。也因此,傳統而保守的家庭價值,常常成為星國政府面對爭議議題時的擋箭牌。
面對星國政府將家庭與政策綑綁,先前提到的的「粉紅點」運動,也就採取了與其他地區同志運動非常不同的做法——呼應政府的家庭價值。例如,安排長者與LGBT坐在小販中心裡聊天,讓長者打從心裡覺得,這些年輕人也不是什麼洪水猛獸。
▌真實版《滿月酒》
回到文章最初那件引起新加坡社會爭論的同志伴侶的收養聲請案,事主詹姆斯是一名醫生,他和同為新加坡人的男友尚恩(化名)相戀長達13年,希望在新加坡法律的規範下領養孩子;然而,在詢問星國政府的社會與家庭發展部後,他們卻得到這樣的答案:
我們鮮少會讓男同志情侶領養小孩。
這代表,除非他們之中有一人願意以個人名義出面,才可能成功領養一個「男孩」。而之所以是「男孩」,則是因為在異性戀的預設下,單身男性領養女孩可能會有疑慮。不過,詹姆斯和尚恩不認為他們應該在領養流程中,隱匿彼此的伴侶關係,所以決定找代理孕母。
但不幸的是,新加坡雖無法源依據能將「代孕」入罪化,實際上卻禁止國內醫療機構提供代孕技術,即便是目前醫學界希望推行的「有限度代孕」(limited surrogacy),也只限定於「已婚夫婦」在尋求所有方式都無法自然生產的情況。透過科技輔助的「助孕」,則大多只限於宮腔內人工授精(IUI)和體外人工受精(IVF)技術。
由於法律沒有指出在外國代孕是違法的,詹姆斯和尚恩決定比照大部分其他地區男同志的做法,去美國尋求合法的代理孕母。在歷經十個月的焦慮等待後,承襲詹姆斯與卵子捐贈者基因的孩子在美國誕生了,整個過程花費兩人20萬美金(約新台幣582萬)。
▌走法律後門
回到了新加坡後,這個名為諾埃爾(化名)的孩子,卻被拒絕核准新加坡公民身分。和所有在新加坡念完書的外國學生一樣,他只拿到了一張效期六個月的長期旅遊準證(Long Term Visit Pass)。政府並沒有把諾埃爾當自己人,儘管在生物學上至少詹姆斯是他的爸爸。
從新加坡的法律來看,在國外出生的小孩,必須父母親至少有一方為新加坡人,且具有合法婚姻關係,才能替小孩申請公民權。然而諾埃爾的母親(代理孕母)是外國人,而詹姆斯雖為新加坡人,但與諾埃爾並非配偶,因此也無法為諾埃爾申請公民權。
非婚生子女在星國受到的社會福利待遇與婚生子女不同。過去更有單親生母聲請收養自己非婚生子女的案例,讓小孩取得婚生地位,可見非婚生子女多麼不受保障。而諾埃爾的案例裡,由於他的生理父母並未結婚,而事實上的兩位父親,暫時不可能在法律上結為配偶,諾埃爾的非婚生子女地位也因此暫時無從改變。
換句話說,諾埃爾在星國是無(養)父也無(養)母的外國籍非婚生小孩,豈一個慘字了得。
要改善這個狀況,則必須透過收養,讓諾埃爾在法律上有「父親」(養父)。按照星國法令,收養至少能讓諾埃爾在新加坡不會再沒有法律上的親人。
詹姆斯為了讓自己從單純生物學上的生父,變成真的擁有監護權的撫養者,讓自己與孩子的關係能得到法律上的保障,於是依照律師的建議,提出了收養請求。可惜這項請求又被地方法院拒了,諾埃爾與詹姆斯這對父子,依然無法得到法律上應有的福利與各種協助。
負責審理的法官指出,詹姆斯身為一名醫師,應該要知道新加坡沒有所謂的代理孕母制度,體外受孕的技術也只限於已婚夫婦。詹姆斯繞過體制、遠赴美國尋求代理孕母,卻回頭來希望新加坡法庭基於「孩子的最高福祉」原則、核准收養諾埃爾的申請,等於在走新加坡的法律後門,法院不可能首開先例。
對此,詹姆斯的委任律師聲明,此案應看見詹姆斯與其同志伴侶在新加坡面臨的法律困境;「粉紅點」也表示,這樣的裁決是根基於對家庭組成的迂腐想像,並斥責法院否認詹姆斯的父親地位,是一件「殘酷的事」。
儘管如此,主審法官肖芭·奈爾(Shobha Nair)則持不同意見:
肖芭.奈爾認為,駁回此案與申請者是否為同性伴侶無關,而是新加坡對於代理孕母現象的持疑。法官也指出,「孩子的福祉並非本案的癥結所在,因為諾埃爾仍舊有房子可住、有溫飽,有良好的支持系統,且公民身分的取得是移民局的事務,跟收養本身無關。......申請人自己最清楚,不管有沒有收養成功,這個孩子依然會得到他的照顧。」況且諾埃爾並非無國籍兒童,他是個美國公民。
在報導中,法庭再次重申,「本庭無意規範一個家庭應該是什麼樣子,或者什麼是可被接受的行為樣態,本庭的義務是解釋法律而非制定法律,此法反映了大部分新加坡國民的道德準則與希望,此案並不涉及討論同性愛人做為孩子家長的妥當性與效果。」
▌亞洲價值 v.s. 代理孕母
新聞見報後,星國輿論意外並沒有一面倒地偏袒法院,反而媒體刊載投書,質疑這樣的判決既無助於家庭價值的維護,更背離新加坡希望提升低迷生育率的務實需求。
然而,務實歸務實,視西方價值為「洪水猛獸」的新加坡,總有一道「亞洲價值」的「沙包」,來防堵西方價值的侵襲。在《孩童地位法(科技輔助生育)》中,星國法律重申,將孩子分娩而出的女性才是法律上認定的生母,而生母的實質伴侶或丈夫則是生父;法院甚至可以做出命令,指定生母的實質伴侶為生父。這些定義在在強調星國不給予代理孕母制度任何一點可以操作的模糊空間:如果真有人私下借腹生子,那麼委託人無論男女都不可能成為孩子在法律上的父母。
面對法律防堵代理孕母的銅牆鐵壁,就連詹姆斯的委託律師也在裁判出來後表示,此案結果與他的委託人是否為同志無關,而是牽涉星國對於商業代理孕母的反彈。
新加坡從不鼓勵單親/未婚生子,政策上也不斷鼓勵人民走進婚姻。雖然不少人將新加坡想像為高度「西化」的開放社會,但新加坡對於「家庭」或是女性在社會上的角色期待,仍然非常「亞洲」。就連支持代理孕母制度的學者也會在學術討論中「提醒」,代孕合法化後可能會讓本國婦女有藉口拖延生育年齡(也因此不開放健康女性凍卵)。
另外,新加坡複雜的宗教關係也是拒代孕於門外的一道高牆。據2010的人口統計,星國無宗教信仰者約占人口的17%,而對於代孕議題持反對態度的基督宗教與伊斯蘭教人口,占了33%。這讓本就不喜冒險冒犯特定宗教社群的星國政府,更加無意加快相關議程的推動。
▌代孕的潛在需求不分異同?
根據星國政府的說法,詹姆斯的收養聲請案是新加坡「第一例」單身者聲請收養自己透過代孕生下的孩子。然而這並不意味其他星國人民都「安分守己」、遵照法律行事,例如對於孩子的渴望仍然能透過種種方式規避國家法律實現。
美國加州的一間代孕機構告訴《海峽時報》,過去兩年來,來自新加坡的客戶諮詢呈倍數成長,過去一年有一百多封電子郵件或電話來自新加坡。單這間機構,真正進行代孕服務的新加坡客戶一年內就有18位,其中一半是異性戀伴侶,三成是同志伴侶、兩成是單身男子。
這間機構指出,隨著不孕症在新加坡的汙名減退,愈來愈多新加坡的不孕女性願意來美國尋求協助。而代孕機構能夠透過加州法庭出具出生證明,證明書上的生母不會是代理孕母,而是委託人,如此一來,委託人返星後就能自然成為孩子在法律上的雙親。
機構負責人指出,雖然整個醫療與法律過程需花費13至15萬美金,另須支付3至5萬美金聘請專門的社工與專員,但在2017年就有15個透過代孕所生下的小孩,用這種「變造」的方式順利「偷渡」回新加坡。不過,過去也曾有數例異性戀伴侶,因被識破小孩是透過代孕所生,因而聲請收養失敗。
儘管男同志伴侶因為不可能弄出一張寫有兩人名字、又不被識破有找代孕的出生證明,而在走避國內法律尋求代孕的過程中處於劣勢,但針對詹姆斯收養案,新加坡家事法專業律師Rajan Chettiar指出,整起案件確實與性傾向無關,而是因為代理孕母是一種交易,裡頭牽涉金錢,並表示:
真的不是這個(新加坡)社會願意支持的社會關係。
新加坡重視家庭價值的集體主義社會,看似給同志運動開了一條岔路,得以從為了孩子、為了家庭、為了國家的方式,來訴求同志家長的法律地位。然而事實上,這個國家卻無法不去面對自己對「理想家庭」的想像——不涉及商業化的自然懷孕。在服膺集體價值的過程中,難免消滅了擁有對家庭不同想像的人們,他們追尋的個人權利。同時,這個國家,最終仍舊不得不回頭面對:同志終究不會成為集體主義中被看見的主體,而通過審查的《滿月酒》也只是動人親情的配襯,看得到,卻喝不到。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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