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社會還是反恐打黑:日本「共謀罪」的虛與實
日本國會日前通過了對「恐怖活動等預備罪」的處罰,在7月11日正式施行,引來了全日本各處的激烈抗議。由於該法內容與自2002年以來,數次提案均未能通過的「共謀罪」大同小異,因此大眾均仍以「共謀罪」稱呼該法。
除了掛羊頭賣狗肉法案名稱之外,自民黨為了避免在野黨杯葛,還動用了被稱為「禁招」的「中間報告」程序,亦即跳過委員會審查,直接進入院會表決,引來了更大的批評。究竟「共謀罪」是怎麼一回事,值得執政黨如此不擇手段?通過後又會如何影響日本社會?
▌漏洞百出的立法
首先,有必要先說明共謀罪的內容:其要件為當「犯罪組織」有「兩人以上計畫犯罪」並「有預備行為」時,就成為處罰對象。
但前述要件的模糊性,遭到學者與大眾的嚴厲批判。首先,「犯罪組織」根本沒有明確定義,所謂「犯罪」的範圍,根據同法規定就高達兩百多條罪名。而犯罪的「預備行為」實際上與一般人的生活行為也難以區分,例如一樣是購買菜刀,要怎麼樣區分是想做菜,還是殺人的預備行為?
對於這樣的批評,日本政府的答辯則是火上加油。對於「犯罪組織」的定義,雖不斷強調「絕對不會規範到一般人」,但又說「有嫌疑的人就不是一般人」,等於開空白支票給警察。而至於如何分辨「預備行為」,法務大臣的回答更絕:
除此之外,日本政府一再強調為「聯合國打擊跨國組織犯罪公約」,必須訂定共謀罪。但根據刑法學者高山加奈子指出,該公約是為了杜絕跨國黑幫的資金流動,與反恐無關,大部分的締約國均無訂定跟日本一樣的共謀罪。即便有反恐需求,單靠日本刑法目前的相關規範即足以應付。再者目前許多恐怖攻擊均是孤狼式的犯罪,從「組織共謀」著手,也顯然不合反恐需求。
▌對「監視社會」的強化效果
在共謀罪通過之後,或許是為了平息抗議浪潮,法務大臣要求各檢察機關,在適用時必須要謹慎。也有不少人相信政府不會濫用的承諾,認為反對者小題大作,甚至別有居心。
但若對日本的刑事司法稍有了解,就會知道關鍵並不在於檢察官或是法官是否會限縮應用,而在於對警察機關發動偵查理由的擴張。如前所述,「犯罪組織」的定義不清,而除非能讀心,不然「預備行為」極難與一般日常生活行為區分,因此警察很容易就能以偵辦共謀罪為由,隨便找理由逮捕任何他們想逮捕的人。
實際上,即便沒有共謀罪,日本警察也經常自行「製造」逮捕事由,而為人所詬病。例如在面對社會運動時,即便抗爭者沒有激烈動作,也會發生警察主動推擠甚至假裝跌倒,以便以妨害公務抓人的事情。日前甚至有以「無照營運計程車」為由,逮捕一起租車前往抗爭現場,事後分攤租車錢的抗爭者。
而一旦發動偵查,日本警察的權限相當大。只要被逮捕,絕大多數的嫌疑人都會被羈押滿二十三天才有可能獲釋。再加上日本搜索票發放相當浮濫,因此經常會附帶對嫌疑人住處的搜索,若是社會運動相關案件,還會再加上對組織辦公室或聚會場所的搜索。因此,就算最後沒有被起訴或判決有罪,單單以共謀罪來大幅調降發動偵查的門檻,就能相當有效地擴張警察權力。
近年來,DNA鑑定、監視系統、竊聽、個人資料等相關偵查手法日新月異,但相關的法規管制卻沒有跟上,被批判為「監視社會」的強化。這次共謀罪的通過,加上向來缺乏管制與課責濫權偵查行為,恐怕日本向來備受批判的人權保障,將會更加惡化。
▌「治安維持法」的前車之鑑
日本歷史上並非第一次出現針對組織的治安法規,最為惡名昭彰的就是戰前的治安維持法。治安維持法所取締的對象,是意圖破壞「國體」的組織,在當時即是指主張共產主義的左翼團體,以及對天皇制持批判態度的團體。
當時由於有嚴重危害結社自由的疑慮,因此亦數度遭到阻擋,最後通過時,警察機關一再表示這是「傳家寶刀」,絕不輕易出鞘,只針對極少數極端團體。但實際上,警察機關不斷在實務上指示員警「在極力保障人權的前提下,做最大限度靈活解釋」,以便對社運團體發動逮捕、羈押等偵查作為。並同時不斷以「過度保障人權窒礙難行」為由提案修法,將適用團體跟處罰行為的範圍放寬,刑度也越來越重。
在一次又一次的「擴張解釋——修法」循環當中,日本警察揮動這把「傳家寶刀」,將從本國到殖民地的各種社運團體,連同戰前的日本民主一起斬草除根,步上了獨裁之道,也再也沒有國內勢力能夠阻止軍國主義的暴走。
在戰後日本社會深切反省當初縱容治安維持法的教訓,因此當日本政府意圖推動破壞活動防止法和警察官職權行使法,將「國體」置換為「公共安全」,重建戰前的警察國家時,便遭遇到了大規模的反對運動。最後雖然通過,在實務上不得不限縮適用,並放棄擴權的後續修正案。
▌立法之後才是真正開始
這類治安立法的政治性相當強,治安法真正要對付的「敵人」,既然是由當政者所標定,亦會隨著政治情勢的不同而變化。模糊寬泛的法律能實際上能有多少威力,取決於實際適用時人民的態度。
在今日的日本,雖然警察仍堅持日本共產黨意圖顛覆日本,但「反共」已經失去了說服力,不得不把名目改為「反恐」,並拉上「反黑幫」的國際條約背書。但骨子裡所想的,恐怕仍是擔心從三一一後反核運動開始,重新燃起的社運火苗,若不早日撲滅,恐會有席捲政權的一天。
共謀罪通過了,但事情才要開始。究竟在戰後民主化七十年後,「平成的治安維持法」能發揮多大的威力,又有多少人會站出來繼續阻擋這把「傳家寶刀」?而承繼「秘密保護法」、「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的治安立法方向,在強力反對下,挟國會多數強度關山的「共謀罪」,又到底會是令在野勢力火上加油,更增批判政府的正當性;還是會如戰前一般成功摘去民主的新芽,並鋪平安倍政權邁向長期執政的坦途?日本民主體制的未來,或許已走到了一個重要的分歧點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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