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後真相怎麼追?朴元淳性醜聞...南韓包庇狼爪的共犯們
已故的南韓首爾市長朴元淳涉嫌性騷擾職員的風波,發生已滿12天。受限刑法規定,事件嫌疑人若死亡,則全案自動終結,但為讓受害人討回公道,如何徹底調查案件經過,成為當下的嚴峻課題。
首爾市廳於7月15日表示,將由女性團體、人權與法律等外部專家加入,和市廳組成「民官共同調查團」來釐清案件。事實上,首爾市廳已向協助控訴人的女性與法律團體,發送了4次公文,邀請一同加入調查團,這些團體在22日召開第2次記者會,斷然拒絕市廳的提議。
「首爾市本身作為此案的責任主體,自己不能成為調查者。若由首爾市來組成調查團,構造上就會讓成為調查對象的公務員,很難明明白白地將事實供出。」韓國性暴力相談所所長李美京在記者會上說道。
李所長認為,朴市長性騷擾疑雲中,被害人向上級反映,問題卻被忽略,多位高層可能知情不報,市廳儼然成為共犯結構,因而由市廳主持調查,就會有「球員兼裁判」的爭議。她表示:「支援被害者的團體與法律代理人的立場是,始於首爾市長所發生之事件,不該自行調查,而應由外部的國家機關介入。」
李所長如此說道。
警方調查也碰到難關,原本取得朴前市長家人同意,要對其持有的3支手機展開鑑識調查,在程序上也正式向法院申請通聯紀錄調閱令,更計畫對首爾市廳展開扣押搜索,卻先後遭法院以「強制搜索之必要性不足」與「扣押搜索之必要性不足」為由駁回,讓事件釐清碰到絆腳石。
協助控訴者的團體認為,國家人權委員會應當在此案中扮演更大的角色,因此將向人權委員會陳情並要求介入,展開更全面的真相調查。
而儘管刑法上規定,若嫌疑人死亡案件即自動終結,但為控訴人辯護的律師金在蓮表示,當控訴人向包括上級在內的其他市廳公務員反映性騷擾問題,卻未被正視,這些人可能涉及包庇或協助犯罪。
「法律定義上,『助犯』指的是直接或間接地,讓加害人的犯行更容易施展。不只是具威脅與物理性才叫助犯,無形或在精神上,讓加害人得以強化決定施展犯行的幫助行為,也適用其中。」金律師說道。
她指出:「爭論點就在於,性騷擾案是否存在『助犯』,相關人士明知嫌疑人對被害人的性騷擾犯罪事實,是否還讓犯行能更輕易施行。」
這名控訴者指出,在自己調離單位、而朴市長仍傳送穿著內衣的照片給她後,她曾向人事主管反應,得到答案卻是:
控訴人還指出,自己在市廳擔任秘書的工作經驗中,還出現許多性別不友善的情景,包括在市長運動完洗澡時,得負責將私人內衣拿去給市長,並負責將市長穿過的衣物裝好後寄回市長官邸;市長在寢室睡午覺時,須由女性秘書來叫醒市長,才不會「讓市長不開心」。
而每當有人要市長批准公文、或有國會議員造訪市長室,這些人都會上下打量女秘書,或說出:「來選選這裡秘書的臉(誰最漂亮)」等具性騷擾的發言。測量血壓時,朴市長還說過:
由她來量,我血壓都會變高,數字紀錄都不好。
另外,內定將上任的南韓新警察廳長金昌龍,於7月18日表示:「(首爾地方警察廳)在7月8日下午4點半受理報案後,(中央)警察廳在當晚也收到報告,接著也呈報至青瓦台國政狀況室。」
儘管呈報程序,是基於總統的秘書室訓令,但因涉案人為具高度權限、本身又是法律人出身的首爾市長,若包括警方與政府最高機關皆知情,就可能先行介入阻撓辦案。負責為控訴者辯護的金律師指出:「這樣的規定內容,對承受高級公務人員性暴力、原本該要報案的被害人來說,會是相當憂慮的。」
和上回一樣,這次記者會上訟訴人也撰寫信件,現場請人代為公開朗誦。她表示:「這起事件,讓我在意識到問題前,花費了許多時間;揭發問題前,花費更久的時間。我作為被害人,想得到保護,希望在搜查過程中、在法庭上能發聲,難道這過程結束了嗎?」控訴人說道:
而在早上記者會後,首爾市廳也於下午公開回應,由於支援被害人的團體,拒絕參與共同調查團,現實上調查團要組成運作非常困難。市廳發言人黃仁植表示:「我們對此表示遺憾。若被害人透過向國家人權委員會陳情的方式,來委託調查,首爾市廳也將積極予以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早先包括首爾市廳與執政的共同民主黨,都以「控訴被害的職員」來稱呼主張遭性騷擾的秘書,引發外界批評。
律師出身的共同民主黨最高委員金海英在會議上指出:「現在被害者已透過女性團體與法律代理人,將報案事實具體陳述出來。」認定應以「被害人」取代「控訴被害人」,並公開道歉。黨內隨後決定統一採用這個稱呼,首爾市廳也予以跟進。
朴前市長的性騷擾風波,如今被控「球員兼裁判」的首爾市共同調查團,在女性團體杯葛下,已經確定「組不成」;國家人權委員會往後將如何主導釐清真相,將持續牽動南韓 #MeToo 運動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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