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南基報告書(上):首爾警察的「預防性鎮壓」
▌事件專題:〈南韓:白南基事件〉
還記得2015年底的白南基事件嗎?當時在保守派執政期間,首爾市中心的反政府示威中,來自全羅南道上京參與抗爭的68歲農民——白南基老先生——遭警方以鎮壓水柱潑灑,擊中腦部昏迷、一年後死亡。經過1年9個月,南韓警方正式認定事件屬於「執法過當」,而朴槿惠政府當時企圖介入干預事件走向的行徑,也被公開披露。
8月21日上午,在首爾西大門警察廳,「人權侵害事件真相調查」委員長柳南榮,在記者會上,發表調查結果與事件認定報告。他指出,引發白南基事件的關鍵,是警方發動的防衛措施,單純只站在維護青瓦台的利益考量,而非保障國民基本自由。
由於白老先生遭強力水柱擊中倒地後,警方並沒有派人赴前線了解狀況,而是持續噴水,最後白老先生是在示威群眾冒著被水柱波及的危險,將已經腦溢血的白老先生給拖出,並送往首爾大學附屬醫院急救。
對此,柳委員長表示:
事實上,在更早的2008年,保守派的李明博總統上任才兩個月時,首爾市中心出現了規模達70萬人參與的反美牛燭光示威,這可能就已觸動了中央政府的敏感神經;近10年來,面對次數與規模持續成長的街頭示威活動,南韓警方採取的應對策略,也已有相當程度的轉變。
早期南韓警方遵循的原則是「合法行為予以推動,非法行為則必予嚴懲」,但至2013年,朴槿惠總統上任初期左右,隨著國情院輿論炒作事件被揭發,出現街頭抗議後,警方的對策路線開始變化為「遵法行為予以保護,非法行為先予預防」。
「非法行為先予預防」,為日後的白南基事件埋下了伏筆;該原則的爭議點在於——針對「可能出現的非法行為」,並未事先立下統一的判定基準與規則,使得作為公權力的警方,得以任意擴大解釋範圍,甚至可能在政權介入下,依「預防非法作為」原則,採取更激烈的應對方式,驅散或鎮壓示威群眾。
早在2015年底的「民眾總崛起」反政府示威舉行前,南韓政府預期到會有大群長期反對保守派政權的公民團體與各地群眾上京,便罕見地由教育部、法務部、行政自治部、僱用勞動部與農林水產食品部的正副部長,集體召開記者會並發表談話文,表示「若出現非法暴力行為,將依法嚴懲」。
這樣的「預防」舉措,表面上看似提醒各界「克制」,並在參加示威時保持「理性」,卻已引發當時的在野黨與公民團體的批評稱,集會都還沒正式登場,就開始貼上「暴力」的標籤,也為警方提供了可採取鎮壓的藉口。
當時中央政府也「預測」,主導反政府示威的公民團體和參與民眾,將會以青瓦台當作最終的「進擊目標」。
而從首爾市中心的光化門廣場到青瓦台,步行只要15-20分鐘,在預期示威群眾會朝青瓦台方向行進的情況下,當時警方立下的首要任務,就是阻斷光化門廣場周遭,通往青瓦台方向的道路。
為徹底執行任務,當時警方在光化門廣場前的世宗大路,就已立下層層路障,甚至迫使地鐵列車中止停靠光化門站;但這樣的行為反而激怒示威群眾,因為從世宗大路要到光化門前,都還有段距離,警方連緩衝地帶燈都沒有設置,就要透過路障鎖死示威群眾的去路,讓集會參與者明顯感受到壓迫與惡意。
反倒是事件隔年發生的「倒朴」燭光集會,當時警方破例開放示威隊伍可行進到青瓦台附近的孝子洞與清雲洞一帶;連續幾個星期六的抗爭,都未見到脫序行為或警民衝突。輿論才開始意識到:警方在事前採取進攻或守備立場的拿捏,極可能左右示威參與者的情緒,並影響集會是否能順利收場。
此外,真相調查委員會指出,2015年底的「民眾總崛起」示威,警方採取水柱鎮壓的過程也出現問題。委員會在約談白南基死亡事件的當事人,並調閱事件處理的相關資料後發現,負責水車與水柱作業的3名警力,事發前全未審視與把握現場狀況,就直接以無線電下指示噴水。
對此,委員會正式也發下直諫,要求警方應對人權侵害的行徑有所表示、向被害人家屬道歉,並取消對當時對部分集會主辦單位負責人與參與者,所提出的損害賠償訴訟。檢討方案中,也明定應樹立符合國際人權基準的保護集會示威準則,同時禁止水車、水炮(水柱)的使用。(...接下篇)。
——▌接續下篇/白南基報告書(下):青瓦台吩咐「強制開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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