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手肅貪,寧枉勿縱?南韓的「金英蘭法」震撼
在南韓,每到春節、中秋節或學期末,不少教職員桌上都會滿載著鮮花或禮物,裡頭不乏高檔名品,學生與家長真會花費心思,計畫要送什麼東西,以便未來受到更多「青睞」。
但這項累積數十年的「傳統」,再過不到兩個月,將會消失——因為一項震撼的新法案就要在南韓施行——簡稱為「金英蘭法」的《禁收不當請托和財物相關法》將於今年9月28日起正式上路,亦即宣告南韓將步入杜絕貪腐與私相授受風氣的新體制。
這項法律是由南韓首位女性大法官金英蘭,於2012年擔任國民權益委員長時所推動入法,目的就是要杜絕南韓社會長期來藉由「走後門」、「靠關係」來換取學業或工作上的特惠。
不僅是在學校內,過去南韓還發生過檢察官收受律師贈送的賓士後,要求同事「關照」特定案子,還有人揭發200多位前任或現任的檢察官,長期接受建設公司性招待與高檔名品贈與的事件。
在政界,「不當請託」最知名的案子,莫過於前國會議長朴熺太,在執政黨黨魁選舉時,發送給同黨議員賄賂的「紅包門」風暴,最後導致朴辭去議長職務。
《金英蘭法》在2015年3月獲國會表決通過。內容規定,公職人員、媒體工作者、私校職員(包含理事會成員),若收受超過100萬韓元以下的財物(折合新台幣2萬8千元),將被處以原額2到5倍的罰款;若收受金額超過100萬韓元以上,最高可處3年徒刑,行賄者將相同處罰,而當事人伴侶也列在法律適用範圍內。
而飯局招待超過3萬韓元(新台幣約840元)、贈禮金額超過5萬韓元(新台幣1千4百元),也將因違反《金英蘭法》受罰。目前看來,南韓輿論對《金英蘭法》多持正面立場看待,認為將有效減少貪腐與關說現象。
JTBC電視台在2015年初委託民調機構Realmeter所實施的調查顯示,7成受訪者對金英蘭法表同感;今年8月3日,CBS廣播電台委託Realmeter的施測結果,近6成民眾認為應遵照《金英蘭法》訂定的金額基準執行,3成認為需要修正與放緩。
「我非常支持《金英蘭法》。」一位KBS電視台記者說道。「不然我們國家大企業和官員,不時都會找記者或主管去打高爾夫球,再來要求新聞要怎麼處理,搞到都快煩死了。」
另一位曾待過數家大報主管的資深記者則評價:
政府人士或財閥,為「搏感情」並施以「籠絡」,邀集媒體主管或記者敲白球,已是眾所周知之事。過去甚至有朝中東三大報人士藉「高爾夫交流」來「套消息」、「拿獨家」,而強烈批判政府的《韓民族新聞》記者卻被拒門外的說法出現。
《金英蘭法》將媒體從業員也納入適用範圍中,被認為能維護言論自由與新聞獨立自主,減少權力對傳媒的影響。
儘管獲輿論廣泛支持,部分受影響業者與法界人士,卻認為《金英蘭法》存在不少問題。
包括大韓律師協會、韓國記者協會與韓國私立幼稚園總聯盟等團體,認為將媒體人與私校教職員納入適用範圍,有侵犯自由之疑慮,提出違憲訴訟,但憲法裁判所(憲法法庭)最終以「所追求之公益性,相較媒體與私校產生的自由更大」為由,做出「合憲」判決。
受私立幼稚園總聯盟請託,負責協助處理憲法訴訟的律師李裕宅對記者說道。
李律師舉例說明:「若幼稚園內有老師結婚生子,而家長贈送給老師可能是價值10萬元的托嬰車,他目的只是單純祝賀,而非要求老師多多關照自己小孩,老師也沒跟家長做出任何承諾,但因有贈與行為出現,就已觸法。」
《金英蘭法》所適用的情境範圍過廣,未提供判例上應達成正當化的根據及更詳盡的條件設定,因而出現「為了立法而立法」、「流於民粹」的批判意見。這些不同聲音,和主流民意有相當落差,但可想見,若法案9月底實行,將會出現大大小小的案例爭端。
而由於「送禮」、「請吃飯」的風氣已成全民傳統,《金英蘭法》若上路,包括餐飲與物流業者,預估會受直接影響,由於近年南韓內需已陷入不振,《金英蘭法》可能會變相讓民生經濟「雪上加霜」。
近來,包括私校與公務員體系,已瀰漫一股「不管如何都可能被定罪」、「乾脆不要跟人親近」的憂慮;政府機關、大企業與外商,為避免觸法而惹來爭端,對自家信譽造成影響,近來紛紛開設講習課程,教育員工如何因應,並注意對外花費。
《金英蘭法》是為杜絕社會長期以來透過施予行為換取特權的陋習,儘管立意良善,如何讓法律發揮正面效用的同時,更進一步貼近民情,免得流於「矯枉過正」,是未來南韓社會將面臨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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