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J.辛普森之死:美國世紀審判背後的黑白族群矛盾
文/林齊晧
「我不是黑人。我是O.J.」
(I'm Not Black. I'm O.J.)
因為1994年「辛普森案」而轟動全美的前美式橄欖球明星——O.J.辛普森(O.J. Simpson)——在2024年4月10日因癌症病逝,死時76歲。在美國黑人民權運動來到高峰的1960年代,也是辛普森運動員生涯的開創期,而後達成了令眾人驚嘆的體育成就、名利雙收;然而美好形象的背後,卻因為1994年前妻遭殺害的案件,陷入「辛普森案」風暴,一系列極為戲劇性的案情發展,讓被指控謀殺罪的辛普森成為美國世紀審判的主角。儘管最終無罪釋放,真相至今仍是謎團。辛普森的人生故事,被稱為是「美國製造」:涵蓋美國非裔族群的歷史、族群矛盾、財富與名聲、名人墮落的各種光怪陸離,種種因素都有美國社會結構的影響。辛普森折射了黑人命運的問題,同時法庭攻防戰的過程,也改變了新聞媒體的報導。
出生於1947年的O.J.辛普森(O.J.全寫為 Orenthal James,常通稱「O.J. Simpson」),他的成長與發跡故事,可以說是典型的美國勵志成功夢——辛普森在舊金山的貧困社區裡出生長大,在他長成身高185公分、體重96公斤的巨漢之前,他的童年因為軟骨症而需要使用矯正器;少年時又因為混跡幫派而被認為是自甘墮落的黑人。當時受到一些黑人運動明星的鼓舞,高中時代開始打美式橄欖球,從此找到了才能發揮的舞台,不僅後來取得南加大的運動獎學金,在1967年打橄欖球校隊期間,還連續兩年創下美國國內紀錄,當時已是頗有知名度和備受期待的明日之星。
1960年代末O.J.辛普森從高中到大學的奮鬥發跡史,正是美國黑人民權運動也如火如荼的年代。
在當時黑白族群的矛盾對立難解、針對黑人的種族暴力與社會排擠仍在發生的年代,辛普森靠著運動才能而成功、脫離舊金山貧困生活的案例,確實讓美國非裔社群感到激勵;而當辛普森在大學校隊比賽嶄露頭角之時,1968年卻發生了金恩博士被刺殺的案件。同一年10月16日的奧運會上,美國非裔的田徑金牌、銅牌選手發生「舉手低頭」抗議種族歧視的事件引發軒然大波——這件事被媒體拿來詢問辛普森的看法,有些黑人社群期待得到O.J.辛普森的響應支持,但他卻說:「我不明白這個議題,不知道這是在幹嘛。」
儘管如此,這也無礙於辛普森運動事業的衝鋒陷陣,他成為廣為人知的運動明星,也是國家美式足球聯盟NFL單一個賽季中持球衝刺超過2,000碼的史上第一人;1973年成為NFL最有價值球員,退役後入選美式足球名人堂。《紐約時報》在1969年訪問辛普森的時候,他回答自己引以為傲的成就是:
「大家看待我是一個『人』,而不是一個『黑人』。」
(people looked at me like a man, not a black man.)
簡短的一句話,已呈現彼時美國非裔壓迫的歷史縮影,也是許多期望打破藩籬、出人頭地的非裔族群的渴望。
從運動場上退役的辛普森,跨足踏入好萊塢,他參演了追溯黑奴歷史的影集《根》(Roots)、以及往後在70年代一系列動作片與喜劇,還有各類代言廣告,形象相當活躍。體育和娛樂事業為他賺進大把鈔票,「健康帥氣、迷人可親的成功人士」幾乎就是這時期辛普森的代名詞;儘管1979年婚姻觸礁與妻子離婚,沒多久辛普森又結識了年輕的白人女孩妮可.布朗(Nicole Brown),兩人在1985年結婚,當時妮可26歲。
看似得意的人生,卻迎來眾人意想不到的轉折。辛普森與妮可婚後育有兩名孩子,但婚姻生活卻不時傳出家暴事件,辛普森會在家對妮可咆哮、施暴,與他在外的健康形象差異甚遠,妮可也有多次報案的紀錄,弄得身心瀕臨崩潰。最終兩人在1992年離婚,辛普森也另結新歡。
離異的2年後,1994年6月12日晚上,妮可.布朗與其男性友人羅納德.高曼(Ronald Goldman),雙雙被發現陳屍於妮可的家中,而且死狀相當淒慘。警方到現場初步調查研判,最有嫌疑的人就是O.J.辛普森,原本透過律師與辛普森約定好在案發後的6月17日自首,但辛普森不僅沒有現身,還又讓友人羅伯特.卡戴珊(Robert Kardashian,其子女即是後來美國知名的「卡戴珊家族」)代為宣讀一段訊息,「我與這樁謀殺案毫無關聯...不要替我難過,我很好。」接著竟是上演辛普森駕車、給警方低速追捕的戲劇性場面。
警察追補辛普森的畫面,頓時成為全美緊急電視轉播的新聞,當時有直升機跟拍整個過程、電視台和廣播電台幾乎一致轉播追蹤,原本正在進行的NBA總決賽轉播,都被迫讓出畫面給這場追逐戰,甚至演變成有民眾在道路旁舉標語替辛普森加油;在收視人口高達9,500多萬人、創下個台收視率紀錄之下,整起謀殺案的調查與審判就徹底變成了全美「集體追劇」的弔詭現象。
被捕後的辛普森,遭指控謀殺了妮可與羅納德二人,但辛普森堅稱自己無罪,並以重金組成了當時被認為是「夢幻隊」(dream team)的律師團,找來各領域專家和律師協助。辛普森案之所以眾所矚目、被稱為「世紀審判」,除了涉案的辛普森本身名氣太大、且與過去形象判若兩人之外,全案的調查和審判過程更是充滿戲劇性的變化,加上《CNN》等電視網的放送,幾乎是三天兩頭就有「新劇情」展開。
全案疑點重重,沒有找到兇器、沒有目擊者、欠缺能夠證明辛普森殺人的關鍵證據,大部分的證據資料都是旁證。而辛普森的律師團又指出了警方刻意栽贓的嫌疑,最著名的法庭場景就是辛普森要當場戴上一雙被指稱為作案用、且沾有三人DNA的手套,結果戴上去發現根本不合辛普森的手掌size,他的律師科克倫(Johnnie Cochran)說:「若這手套戴不上,你就該無罪釋放」(If it doesn't fit, you must acquit)。
除了手套證明了警方栽贓的問題外,作證的白人警官從公正執法到被揪出歧視黑人的反轉情節,讓觀看審判的美國大眾不由得懷疑,針對辛普森調查確實有警方惡意栽贓的嫌疑。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辛普森案之前的1991年,才發生了洛杉磯「羅德尼.金案」——黑人羅德尼.金(Rodney King)因超速駕車而被警察追捕攔下,但因為拒捕而遭到4名白人警察暴力痛毆、有涉嫌過度執法的問題。但隔年針對此案的判決,涉案警察全員無罪,引爆了非裔與拉美裔族群的憤怒不滿,演變為1992洛杉磯大暴動,大規模破壞造成53人死亡、上千人受傷,最後在出動國民兵與陸軍的鎮壓之下才落幕。
1994年的辛普森案,距離1992的洛杉磯暴動只有2年時間,人們很容易聯想起這段白人警察、司法刑事系統對黑人壓迫的案例;在仍然無法找到辛普森關鍵罪證的情況下,洛杉磯警方提出的證據又相繼遭到推翻,同時更被指出採集過程的瑕疵和栽贓嫌疑,全案最後在1995年10月3日,陪審團最後裁決:O.J.辛普森無罪。
無罪釋放的結局,美國輿論反應就和始終未解的黑白族群矛盾一樣兩極。支持辛普森的民眾歡欣鼓舞,也有些人認為這是在羅德尼.金案之後,一個黑人戰勝司法系統性迫害的案例,因而將辛普森視為英雄。然而對白人族群而言,特別是死者家屬——很難相信辛普森與本案沒有任何關聯,如果兇手不是辛普森,那真相到底是什麼?殘殺白人的黑人男性,是白人揮之不去的恐懼形象?時至今日,辛普森案的真兇依然沒有水落石出。
另一方面,辛普森案的法庭攻防戰,也改變了美國電視新聞的報導方式。研究美國電視與新聞文化的Stephen Battaglio指出,原本傳統的美國廣電網(CBS、NBC等等)抗拒密集報導辛普森案,但因為觀眾熱切關注帶來的收視率利益實在太高,商業競爭的邏輯下幾乎都跳進去做大量播報,儼然變成犯罪法庭連續劇。這種高度曝光的影響相當廣泛,甚至與辛普森案相關的人士(例如檢察官、律師等)也各自成為某種程度上的明星人物,登上各類媒體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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