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曲光州事件真相,南韓法院禁發行《全斗煥回憶錄》
【2017.8.7 韓國】 扭曲光州事件真相,南韓法院禁發行《全斗煥回憶錄》
「光州屠夫」談「光州事件」,這樣的回憶錄有沒有問世的資格?南韓光州地方法院,4日以「扭曲光州抗暴的史實」為由,禁止86歲的前總統全斗煥發行回憶錄。當時下令軍隊鎮壓平民、血洗光州的全斗煥,回憶錄中不僅否認下令軍隊射殺命眾,更堅稱「光州暴動疑似北韓特種部隊的策動」;不過全斗煥的說法,卻遭到光州受難者駁斥,怒斥對方手染鮮血還試圖逃避歷史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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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韓國來說,1980年的「五一八光州事件」,是現代韓國民主化的重要轉折。在事件發生的前一年,強人總統朴正熙遇刺身亡。握有兵符的陸軍少將全斗煥,也趁著政局不穩之際,於1979年12月12日發動「雙十二政變」奪權,但不滿軍事政變的韓國學生、工人與市民大眾,卻接連發起抗爭運動,數月之間全國風起雲湧。
反軍政府的示威越演越烈,到了1980年5月,包括漢城(後來的首爾)、光州等地,都出現5萬人以上的街頭抗爭。眼見局面失控,全斗煥於是於在5月17日宣布「全國擴大戒嚴」,除了凍結國會與政治活動外,更嚴禁一切批評政府或國家領導的行為。此外,全斗煥更下領逮捕民運領袖金大中、金泳三,並派出空降兵部隊進駐前一天才發生萬人遊行的光州,封鎖全城、武裝鎮壓。
光州的流血鎮壓持續了十日,但對內全斗煥政府卻宣稱:「光州騷亂是親北韓的共產黨叛亂」,並趁著血洗光州的殺雞儆猴成功穩固權力、登上總統大位展開獨裁統治。直到1987年「六月民主運動」起義,全斗煥才在數百萬韓國民眾的抗議壓力結束獨裁,南韓自此才真正朝民主化時代過渡。
90年代南韓開放後,失去權力的全斗煥也遭到民選的金泳三政府調查,被捕入獄後更因任內貪腐、兵變叛亂等罪行遭判死刑。直到1997年12月,在韓國遭遇亞洲金融風暴的當下,當選的候任總統金大中,才建議即將離任的金泳三特赦全斗煥等人,以促成「國民大和解」的目的。
逃過死刑的全斗煥,出獄之後雖過著相對低調的生活,但20多年來仍受官司訴訟與司法追討纏身。但在2016年5月,全斗煥卻意外地丟出震撼彈,表示自己已完成《全斗煥回憶錄》,要將自己認知的歷史內幕付梓出版。但如同出獄的全斗煥本人,《全斗煥回憶錄》的第一冊在今年春末問世後,爭議的內容——特別是對光州事件的陳述——也很快地激起受難者團體與遺族的怒吼。
全斗煥寫到,在光州「除了生命受到威脅之外,戒嚴軍絕沒有把槍口指向平民過」,並再次重提「我覺得事件有北韓特種部隊滲透起事的跡象」。與下野之後的多次聲明相同,全斗煥始終不承認自己下令軍隊鎮壓,反稱是受到北韓煽動的暴民無法溝通,為了保護民眾的軍隊才會自衛反擊。
他認為,從頭到尾都沒有任何訴訟能認定全斗煥之於光州事件的責任,但自己卻還是被韓國人認作光州事件的真兇,而就像為了國家和解而獻祭的「死者巫儀」一般,
如果這就是擔當大統領的原罪,那這個十字架就由我來承擔吧!
因《全斗煥回憶錄》而憤怒的光州團體,很快地蒐集了資料,並在6月12日向光州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以「侵害光州受難者名譽權利」為由,要禁止該書的出版,直到出版社出版社撤除33處爭議文字。
相關訴訟,光州法院也在8月4日作出裁定:法院認為,全斗煥對不開槍、北韓滲透的敘述,有扭曲歷史事實之嫌,儘管其內容以個人回憶錄形式,但在光州事件的真相仍未大白之際,這樣的內容也將影響平反調查與求償訴訟,進而侵犯光州事件受害者與遺族團體的權利。因此,光州法院才全面禁止回憶錄的出版、發行、複製、廣告與販售,否則每次舉報都將罰以500萬韓元(新台幣13萬)的賠償金。
儘管光州事件的歷史地位已獲平反,但事件真相仍留下許多疑問與空白。像是切確罹難的市民與示威學生數字有多少、身份為何?究竟是誰命令軍隊開火?全斗煥將軍是否一開始就準備血洗光州,何以證明?37年後,事件的調查至今仍多有不清。
包括全斗煥在內,南韓也有不少保守反共的意見,認定光州事件就是「北韓與親共人士裡應外合的叛亂事件」,例如與李明博政府關係密切的保守派評論者池萬元,就在今年年初發表反平反光州的紀錄片,但其內容把光州示威者與北韓內應軍的作法,也同樣遭到遺族團體提告封殺。
在今年光州事件37年忌日的悼念活動上,新上任的總統文在寅,也承諾遺族將深入追究真相調查,而此舉也被視為是針對全斗煥而來。文在寅當時表示:
37年前在光州發生的事,是韓國近代最傷感的時刻...這些死難者曾是某人的親人、鄰居,他們是普通的市民和學生...但他們仍以生命爭取人權、及自由不受侵犯的生活。作為總統,在此對犧牲者的靈魂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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