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獄來的學生們(下)南韓校園暴力養出的「復仇商機」
▌南韓前情提要:〈地獄來的學生們(上)南韓殺紅了眼的「學暴問題」〉
「除了單次遭遇的校園暴力,長期持續,且就算向師長求助也無法獲得解決的『校園霸凌』至今也仍是許多學生心中無解的痛......」儘管2005年發生的「釜山開成中學暴行致死事件」震驚韓國社會,卻未終止校園暴力持續發生,而網友連署重啟調查的2017年,韓國校園暴力事件更佔據了大量的新聞版面。光是引發媒體關注的就有「清涼里女中學生施暴事件」(2017.03)、「崇義國小集體施暴事件」(2017.06)、「江陵女高中生施暴」(2017.07)、「釜山女中學生集體施暴」(2017.09)及「天安女中學生施暴事件」(2017.09)等,從國小到高中,各級學校全部無一倖免。
和「釜山開成中學暴行致死事件」的偶發事件不同,在後來發生的這些校園暴力中,許多往往更接近台灣教育部針對「霸凌」的定義:(1)具有欺負他人的行為(2)具有傷害他人的意圖(3)確實造成當事人身心傷害(4)兩造勢力不對等。
除了牽涉班級、社團,韓國文化中的學長姐制的結構關係,也導致不少其他同學即使知道發生霸凌事件,也寧願選擇旁觀,甚至連應該介入的教師都時常冷處理,不只讓事件更難解決,也讓家長與學生對校園霸凌的極度恐懼,成為有心人士眼中的商機。
▌釜山女中生霸凌案 《少年法》改革爭議再起
2017年發生的「釜山女中學生集體施暴」就是屬於這樣的殘酷霸凌事件。事發當時一名年僅14歲的國中少女A,有一天接了少女B男友打的電話,醋意大發的少女B得知後,就夥同另外4名友人在6月於KTV對A施暴。借助KTV的包廂隔間隔音效果,加害者在使用拳頭與麥克風毆打對方的同時,還同步播放伴唱音樂掩人耳目。在離場時,為了不讓KTV經營者發現,還強制要求被害人穿上衣物、戴上口罩遮蓋傷處。
雖然在受暴後,少女A曾報警求助,但不只無助於解決問題,還直接導致9月的第二次施暴發生。為了報復被害人報警,總共5名加害者將A困在巷子中,並以附近有的燒酒瓶、磚頭、鐵管、椅子等對A施暴,時間長達100分鐘。儘管附近就有監視錄影機,但事件最後卻是因為其中一名加害者在臉書上「宣傳」,還把少女A血淋淋跪地求饒的照片傳給朋友,才讓事件爆發,並引發社會關注。
儘管一度沸沸揚揚,但2018年2月判決出爐,加害人全部被判處保護管束,最長2年,最短甚至只有幾個月,而這樣的判決,也再度引發民間要求改革 《少年法》,希望對於青少年重刑犯加重處分的聲浪。
▌網路世代霸凌升級 「私刑正義」成商機
除了言語、肢體暴力,隨著科技進展,施暴的方式也越來越多元。不只曾經出現加害者冒用被害者身份,惡意訂購30人份炸雞餐點、並要求被害者付款33萬韓元(約新台幣8,500元)的事件;包含在聊天群組上的排擠、甚至流傳不雅照片等,施暴的場域也由現實生活轉化到虛擬空間。
正是這樣的背景,讓有心人士看見「商機」。從2018年開始,韓國媒體陸續報導了一種名為「校暴解決師」的職業,號稱只要付錢,就能夠讓自己的小孩獲得「紋身的哥哥和叔叔們」保護、陪同他們出入校園。這種「叔叔方案」依照價碼不同,還可以幫忙到現場蒐證,甚至直接到任職公司要脅當事人的父母。
雖然看似非法,但為了保護孩子,這樣的「私刑正義」讓許多父母趨之若鶩,其中一名業者更透露,從服務推出後僅僅六個月,就有超過百件委託上門。看到這裡,或許有人會想問,難道韓國政府就如此毫無作為嗎?
▌政府成立的「學暴委」為何無力改善困境?
早在1995年,校園暴力、校園霸凌就已經成為公共議題,並在2003年由國會通過《學校暴力預防與對策相關法》(학교폭력예방 및 대책에 관한 법률),於隔年7月底正式施行。依據此法,各級學校必須在校園暴力發生時,召開「學校暴力對策自治委員會」(학교폭력대책자치위원회,以下簡稱「學暴委」)調解紛爭。2011年法案修訂,只要發生暴力衝突,學校就必須召開學暴委處理,硬性規定召開的條件,也增加了學暴委制度的能動性。
學暴委由各校老師、家長、及各界專家等,總共五至十人組成,主要業務包含調查事件、審議及協調紛爭;而為求公正性,加害者與被害者的父母、親友,都必須被排除在成員之外。若加害者確定必須受到處罰,未來也將記錄在個人檔案紀錄中。
然而,這樣的設計,在重視升學的韓國社會,卻引來家長反彈,擔心紀錄成為學生的「人生污點」。此外,根據韓國教育部所統計的《全國市道教育廳2021年學校暴力實態調查後續處置結果》:
對此,韓國地方教育廳回覆,是因為「僅有在加害者與被害者的身份完全確定,並且對於不論是施暴、被施暴或目擊的經驗,都必須具體的情況下,才會進行後續處置。」但國會議員安敏錫(안민석)卻反指問卷本身設計不當、無法引導學生回覆關鍵資訊,並痛批:「教育當局不論對校園暴力,或是制度改善,都採取旁觀的態度,根本就是名符其實的怠忽職守。」
除了成案率低,翻案率高也是學暴委為人詬病的缺點。根據《中央日報》2019年7月的報導,許多家長不滿學暴委判決提起無效訴訟,其中翻案竟然比例高達4成(47/116)。至於翻案原因則包含委員會組成違反規定、事件本身無法視為校園暴力、及懲戒過當等,在在都讓學暴委的專業性受到質疑。儘管韓國教育部在2019年宣布,如果是輕微的案件,則可以不用經過學暴委審理,而是由校方自行處理,但對於「輕微」的標準模糊,又引發了另一波反彈。
▌「傷害無法用錢衡量,但我們可以賠償後續的衍生成本」
隨著校園暴力事件登上法庭,專門處理相關官司的律師也開始出現,甚至衍生出各種保險商品。早在去年,三星保險就曾經推出以兒童保險為主的「特約項目」,主打只要付出50~360韓元的保費,就能在學暴委判定要保人遭受校園暴力時,獲得最高50萬韓幣(約新台幣11,700元)的醫療賠償。
而不久前最新推出了「Carrot 校園守衛」,雖然保費相對昂貴,以10歲的男學生而言,每年必須繳納1萬8,000元韓幣,同齡的女學生則是1萬6,000元,但不只最高能夠獲得3,000萬韓幣的傷害後遺障礙補償、100萬韓幣的治療費,甚至還包含最高100萬韓幣的律師費與行政費。除了學生外,由於第一線的教職員也經常「管教爭議」,成為校園暴力的被告,早在「校暴保險之前」,理賠律師費的保險商品也就已經吸引韓國許多教師投保。
2017年的電影《蚯蚓》(지렁이),以校園暴力為主題,描述霸凌如何與社會聯手,毀掉一個家庭。而在現實中,縱使韓國政府制定相關規範,設計出「學暴委」機制,但諷刺的是家長們對於官方早就已經失去信心,並且導致各種相關服務相應而生。此外,為了讓加害者受到懲罰,韓國社會還曾在2017年發起「廢除少年法」請願,只是至今仍舊意見分歧、止步不前。
——崔氏
儘管方法不同,但不論是學暴委、私刑正義、校暴保險,甚至是廢除少年法等,背後的動機都是希望學生有更佳安全的學習環境。就如同2019年開成霸凌案的死者父親崔氏早已點出:「比起討論少年法的保護與否,應該先討論關於校園暴力本身的預防。」比起強調「讓青少年能夠被處罰」、花錢消災,甚至是嘗試建立公正的裁罰團體,了解未成年人施暴的動機與原因,並改善社會恃強凌弱的風氣,或許才是導正校園暴力歪風,避免更多受害者出現的治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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