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金智恩到N號房:南韓#MeToo與「不完美受害者」的勇氣
▌本文為 獨立記者楊虔豪《我是金智恩》與《您已登入N號房》的專文導讀,原題為〈從金智恩到N號房,南韓MeToo改革社會的現在進行式〉
2017下半年,數十名女性演藝工作者接連揭發,曾遭美國影視大亨哈維.溫斯坦性騷擾與性侵,隨後,女星艾莉莎.米蘭諾開始鼓勵類似經驗者,在網路社群媒體上勇敢出面指控,並加上「#我也是(#MeToo)」的主題標籤,掀起風潮,不僅演藝界,社會各行各業都有女性披露自己曾遭遇的不當經驗。
#MeToo浪潮很快在2018年初吹到南韓。檢察官徐志賢在JTBC電視臺晚間新聞《新聞室》直播中,披露自己在喪禮場合,遭官拜法務部的檢察官前輩安泰根撫摸臀部,公開反映問題後,卻接連遭無端調職,「人事報復」意味濃厚;她還透露,不只自己,性騷擾與性侵害,在檢調內已多次發生。
事發不到兩個月,被視為文在寅總統未來有力接班人的忠清南道知事安熙正,遭祕書金智恩同樣於《新聞室》直播中,公開披露自己遭其多次性騷擾與性侵。JTBC事前取得安知事的回應是「兩情相悅」,但直播結束後,安改口稱兩情相悅「並非事實」,向金祕書道歉並辭去職務。
在南韓,性犯罪分為三個等級──性戲弄、性醜行與性暴行。華文中,我們通常將性戲弄與性醜行統稱為「性騷擾」,韓文則更為精細區分。
「性戲弄」通常指言語上存在性方面的指涉,或出現刻意卻輕微的肢體接觸,使當事人有負面感受;「性醜行」則是以威逼或動用暴力,強迫當事人發生更大範圍的肢體接觸。「性暴行」等同華文的「性侵害」,即大眾熟知的強暴、強姦,透過威逼或施予暴力,迫使當事人發生性關係或肉體凌辱。
▌數位時代的新型性犯罪
隨網路社群與通訊程式發達,現在又有更新型犯罪,稱為「性剝削」(韓文稱作「性榨取」)──將性合成照、性侵影片或脅迫受害人自行拍攝具性意涵的影像,於網上散布甚至販售獲利。
就在2019年中,兩名江原道的大學生,獲報並長期追蹤網路的「性剝削」影像問題。她們發現,在加密通訊應用程式Telegram上,有人開設了編號一至八號的群組;有別一般成人片或情色照片,這些群組更有性侵兒童或青少年的影片,成員甚至親自製作並上傳分享性剝削影像,即轟動一時的「N號房」。
除「N號房」,還有由綽號「博士」(本名趙周彬,二十五歲)建立的「博士房」系列群組。「博士」本人在網上以招募打工之名義,誘騙想賺錢的女性,聲稱可快速支付酬勞,要求其拍攝自己臉部,並提供身分證與手機號碼,再將應徵者轉給「配對男」,偽裝成只要與配對男純交友聊天,就能賺錢的生意。
配對男與應徵女性接洽後,就開始要求對方拍攝傳送其指示的動作照片,起初僅擺表情姿勢,然後是拍攝胸部,最後到連臉部一起全裸入鏡。應徵女性若有不從,對方就發怒吆喝。在暴力威逼與大筆金錢誘惑下,當事人又被迫自行拍攝更多獵奇照,如擺出哀求表情、在身上留下文字或傷口,或裸體倒立等。
▌性削削影像建立起供需產業鏈
應徵女性拍攝這些照片後,大多情緒崩潰,立刻退出對話或刪除程式;她們最終不僅沒拿到錢,原以為Telegram有加密功能,只要退出,一切就會消失,但這些照片早已轉傳至博士房系列群組中。若要加入博士房一覽這些照片,須支付比特幣,趙周彬透過博士房,讓性剝削影像成為有供需的產業鏈。
問題並未結束。由於應徵女性連身分證、手機號碼也一同外洩,群組內的「消費者」們得以藉此掌握當事人的社群帳號、職場與住所,對她們展開言語霸凌與要脅,包括揚言跟蹤、強暴,或威脅將照片寄至家人或職場。這些女性活在恐懼中,但因先前退出對話,早無對證可報警調查。
兩位大學生與主流媒體合作,接連揭發並讓受害人現身說法,使N號房與博士房在新冠疫情期間,成為震驚海內外的新聞。經營博士房的趙周彬,一審遭判刑四十年,檢方也在二審求處無期徒刑;其他共犯亦相繼落網。有一位曾跟我一起吃炸雞、喝啤酒的MBC同業,後來被查出付錢加入博士房,而遭電視臺解僱。
▌受害者挺身而出,卻要對抗整個社會
徐志賢與金智恩揭發自己遭性騷擾與性侵後,皆向加害人提告,展開漫長訴訟。遭指控性騷擾徐志賢的安泰根回應:「這是很久以前的事,我喝了酒記不得了。若當時真有(性騷擾)這事,我真心致歉。但若說她因此而影響到檢察官的人事異動或事務監察,則全非事實。」
2019年,法院認定安泰根對性騷擾知情,並藉此展開報復,存在職權濫用。但性騷擾爭議發生在2010年,已超過法定性騷擾的公訴時效七年,無法究責。隔年,南韓大法院宣布將此案發回更審,三審以徐志賢的調動皆屬正常人事裁量權為由,判決安泰根無罪。
徐志賢提出了國賠,法院卻以「時效消滅、證據不足」為由,判徐敗訴。安泰根則無罪釋放,甚至一度回到法務部工作;最近離職後,獲得批准設立法律事務所,擔任律師執業。而徐志賢作為打響#MeToo第一槍的關鍵人物,仍無懼批判,持續抗告,要為自己討回公道。
安熙正性侵案也峰迴路轉。金智恩提出與安熙正的手機對話及工作紀錄作為證據,也有多位同事出面作證,指出金智恩遭安熙正性侵後,有反映問題,希望尋求幫助,法院一審卻以「證據不足」、「難以視為威逼」為由,判安熙正無罪,法官甚至認為金智恩的行為表現「不像被害人」。
▌權勢性侵反映出兩性不平等
安熙正律師團認為,金智恩擁有高學歷,具足夠判斷力,金智恩與安發生性關係後,既無反抗,也未立刻公開問題,斷定金為安熙正追隨者,對其產生愛慕,主張此非MeToo而是典型的「不倫」;安熙正妻子閔珠媛更以證人身分稱,與安熙正入眠時,曾見金智恩「入房偷看又溜走」,主張金愛慕安。
律師團意圖將風向帶往不倫,法官也質問金智恩:「對您而言,比貞操更重要的東西是什麼?」、「被告(安熙正)叫您做的事,您都要照做嗎?」卻完全忽略「權力型性侵」的重點──加害人能以職位高於被害人之便,即便無公然威逼,若有任何不從,也能使被害人丟失工作或遭群體排擠,藉此一逞獸性之快。
如此情況下,被害人根本難以立刻拒絕。尤其是當這種事前幾次出現,被害人明知這不該發生,當下也容易陷入迷惘,懷疑自己是否看錯或誤會,等回頭意識到自己確實被強暴,肇事者是自己上司,他與背後的權力集團,可能會在她試圖投訴的情況下施予報復,只得選擇忍氣吞聲。
此番問題,在男尊女卑、家父長制且階級序列觀念強烈的韓民族社會,更為嚴重。人們自幼就被教導,長輩或高層主管的指令須絕對遵從,不得有意見;女性又常被視為「附屬品」、「無法獨挑大樑」,使得許多男性將女性看作可隨時玩弄的器物,導致從家庭、學校到職場,性犯罪層出不窮。
▌我們應停止檢討被害者
一審法官未從權力型性侵探究問題,反而揪住金智恩事後壓抑創傷、強顏歡笑地在手機上與安熙正對話,主張她「並無受害人的樣子」,而認定安無罪。判決出爐,許多人意識到問題嚴重,開始反問:
這也牽動二審起,公民團體與女權運動者更積極緊密串連,向公眾解說問題所在,並反駁判決缺陷,因為往後若延續此論調,不僅貽笑國際,更意味著權力型性侵將持續獲包庇,只要「被害人不像被害人」、「被害人沒立刻舉發」都無法成案,等同宣告#MeToo運動的終結。
此番努力與施壓,得到正面效果。二、三審法官全面推翻安熙正主張,強調金智恩說法與工作日誌行程紀錄具連貫性,加上安也曾傳訊向金道歉,認定性侵屬實,判決安三年半定讞並收押。法官更表示:「不能因被害者誠實履行職務,就說那不是遭受姦淫的被害者樣貌,被害者會依其性格與具體狀況,而不得不出現相異的應對。」法官批判「被害人沒被害人樣子」的主張,只是以『典型被害者』的偏狹觀點為立論基礎,不僅推翻一審的認知,更重重打了安熙正辯護律師團一巴掌。
徐志賢、金智恩均站在#MeToo浪頭,暴露自身遭遇,更長期飽受惡意留言攻擊等二度傷害。徐志賢仍勇敢出面為女性與政治議題表態;金智恩則長期陷入社交恐懼,健康、情緒皆受重創,所幸安熙正罪刑定讞,還她公道,在公民團體與女性運動家支持下,試圖走出陰霾,力圖重建與回歸正常生活。
▌以不同角度呈現女性長期弱勢處境
從《我是金智恩》到《您已登入N號房》兩本書,能看到南韓女性在社會長期處於不利地位,難以伸張自己碰到的問題。高學歷且具豐富社會歷練的徐志賢與金智恩尚且承受極大壓力,更別提N號房受害者,至今仍擔憂自己的照片還在網路流傳,成為終生烙印,有多少人敢站出來,成為#MeToo的下個揭發者?
兩本書,前者是事件被害人本身,後者則是觀察、採訪與揭發的旁觀者,從不同立場呈現社會缺陷,她們共同反映出下從警政、上至司法體系,從存在已久的典型與權力型的性騷擾、性侵問題,到新型態性剝削犯罪,皆未準備好如何應對,甚至本身仍存在相當程度「先檢討被害人」的思維。
如同女性在外穿短裙遭男性非禮,仍有許多人(包括部分女性)會批評「是她穿太少」,相同思維亦存在於#MeToo與N號房事件,但這正是合理化「只要穿太少,就可被非禮」並正當化加害者的邏輯扭曲。實際上,你我不穿太少都可能成為受害者,檢視加害者行為模式,才能真正得出有效的防治策略。
《我是金智恩》和《您已登入N號房》只是南韓#MeToo與女權運動的前半,此後又發生釜山市長吳巨敦與首爾市長朴元淳遭揭發性騷擾旗下祕書,前者辭職、後者輕生,導致兩大城重新補選。性犯罪連環爆,原本鼓吹公平正義的進步派共同民主黨卻刻意迴避,讓許多年輕人大感失望,最後亦告慘敗。
#MeToo在南韓尚未落幕,且仍處於陣痛期。金智恩的遭遇,於首爾市長性騷擾案遭揭發後,在被害祕書身上重演;N號房與博士房事件,仍有數以百計的受害者尚未站出來。防範與應對被害的機制為何?南韓還未理出頭緒,同時有大批反動者阻擋。閱讀兩本書的您,不妨思考,若是自己,會如何面對。
作者: 金智恩
譯者: 簡郁璇
出版社: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21/7/02
《您已登入N號房:韓國史上最大宗數位性暴力犯罪吹哨者「追蹤團火花」直擊實錄》
作者: 追蹤團火花
譯者: 胡椒筒
出版社: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21/7/02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