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來的新娘:「艾札達之死」與吉爾吉斯的搶婚犯罪?
「你們很快就會從媒人那拿到禮物了!」
今年4月8號,吉爾吉斯一名27歲的女性艾扎達(Aizada Kanatbekova)被發現陳屍在一輛紅色本田汽車裡,旁邊還躺著一名37歲的男性。面對死者家屬先前的失蹤報案,警方不只一派輕鬆地認為「只是傳統的搶婚發生」,更開玩笑地對家屬表示,很快就會有媒人上門提親、大家無須緊張、進而錯失搜救良機,間接導致艾札達死亡。這起事件很快引發上百名示威者不滿,走上首都比什凱克(Bishkek)抗議。
吉爾吉斯的「搶婚傳統」,一直以來是許多女子的夢魘,放在其他國家無疑是「綁架」,但在吉爾吉斯卻成了某種「婚姻日常」。雖然這項「傳統」早在2013年就遭政府明訂禁止,但仍時常發生。近年來女性遭綁後被殺害的事件層出不窮,已使民眾忍無可忍,但要如何能從傳統中解放出來,仍是吉爾吉斯女性的一條漫漫長路。到底搶婚(ala kachuu)是什麼?在吉爾吉斯扮演怎樣的角色?而當女性自主與人身安全問題,對碰上各國的「傳統習俗」,又該怎麼找到新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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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卻要了我的命
艾扎達生前是一名紡織工廠翻譯員,4月5日失蹤時,家屬隨即連絡警方。根據報導,好幾個月前,她曾告訴母親在網路上認識一名叫捷尼茲巴耶夫(Zamirbek Tenizbayev)的男性,雖然後續不想再與對方聯絡,但對方卻開始跟蹤她,甚至還找到了她工作的地方,下班後跟著她回家。艾扎達曾明確拒絕追求,卻遭威脅:「你家只有女人,就算我對妳做什麼,妳也無法保護自己。」還揚言要刺傷艾扎達的母親。艾扎達生前的掙扎不只是明確拒絕追求,她更直接找上了律師和警察,希望能擺脫糾纏,但律師表示面對這些威脅無能為力。
家屬聯絡警方希望尋找失蹤的女兒,隨後透過監視器發現,艾扎達被4名男性綁走。根據艾扎達阿姨的說法,當時的警察還開了玩笑表示:「你們應該很快就會從媒人那拿到禮物了!」因為吉爾吉斯的搶婚傳統,新娘被綁後,接下來媒人就會來送禮。
另一名調查員還說,自己的妻子也是年輕時偷來的,但兩人現在過得很好,還說道:「艾扎達很有可能已經在某個地方吃飯喝酒,晚點就會打給你們了。」警方態度散漫,並沒有將家屬強調「艾扎達曾告訴家人害怕這名男性」的事放在心上,以致搜尋進度緩慢。報案當晚6點,艾扎達曾打電話給母親,告訴母親自己目前往南邊的方向前進。據母親描述,她的聲音聽起來十分絕望,家人只好自救展開搜尋,並在社交媒體上發布女兒被綁的消息:
結果兩天後,4月7日,艾扎達就被發現陳屍車內。
這起事件在發現艾扎達遺體後才開始受到警方重視。據調查,這名綁架艾扎達的男性過去有性暴力紀錄,在勒死艾扎達後,隨後在鄰座自殺。社會輿論排山倒海湧入,促發在比什凱克的示威遊行。警方表示,他們有出動200位警察進行搜救,但家屬及其律師並不相信。律師反駁,「警察要抓一位酒駕者只需要出動5位警察耗時20分鐘,從艾扎達的例子看來,警察根本沒有想要行動。」
艾扎達之死讓比什凱克警局局長與11位警察遭免職,讓吉爾吉斯總統扎帕羅夫(Sadyr Japarov)不得不出面慰問家屬,稱「這是一場悲劇」,但還是遭示威者嗆聲。
艾扎達事件為何能在一瞬間點燃民怨,也在於這起悲劇不是個案。較為人熟知的還有在2018年,一位20歲的醫學系女學生凱扎(Burulai Turdaaly Kyzy)二度被綁架,她在警察局要指控身旁的綁架者時,隨即被殺死。即便「搶婚」在吉爾吉斯是法律明定的犯罪,但卻因為民間多認為這是「涉及婚姻傳統的家務事」,因而包含警方都認為,政府和外人不該干涉,所以將女學生和兇嫌單獨留於一室,造成悲劇。兇嫌最終被判20年徒刑,卻也挽回不了女學生的寶貴性命。
▌搶婚:無路可逃的宿命文化
「搶婚」(Ala Kachuu)在現今的吉爾吉斯還是非常常見,根據聯合國2018年統計,24歲以下女性,幾乎有14%是透過某種脅迫方式結婚。吉爾吉斯人口約有650萬,聯合國婦女署駐比什凱克的辦公室表示,在這之中,約有五分之一的人,婚姻是由搶婚而締結,顯見數量之多。
這項「綁架新娘」的傳統,據目前所知在哈薩克等中亞國家,都有類似文化。字面意思上是「搶和逃跑」(to take and run away),但英文通常譯為「綁架新娘」(Bride Kidnapping)。典型作法是男性及其親友會合力「綁架」一名女性,並將之關在房間,由男性的女性親友說服直至答應,當她戴上頭巾即象徵同意成親。但若被綁的女性不同意,回家後,女性的親友大多也會基於她「曾被綁架」而有「貞操疑慮」、受外界議論等理由,說服答應親事。
這個過程通常不若理論上實行起來平和,男性都常都以詐術或是暴力與強迫手段強擄女性回家監禁,若女性不同意婚事最常見的下場,也是遭性侵後因社會觀感被迫結婚。在吉爾吉斯雖然早已立法禁止搶婚,但基於民間仍認為這是文化傳統,因而相關事件仍是層出不窮。(VICE紀錄片雖然影片裡的過程相對平和,但在其他眾多的案例上究竟是否為雙方合意,仍未可知。)
「搶婚」究竟是不是傳統,目前文化學者說法分歧。有一說是中亞一帶的游牧民族,過去曾經發生男性偷走另一個部落的女兒作為妻子的現象,但這不是很常見的婚姻方式,當時基本上還是由部落或者父母來安排。然而吉爾吉斯在1924年成為蘇聯的一自治州,1920年代帶進的男女平等、自由等等的「世俗」概念。
在此種新/舊觀念的衝撞下,有些男女在父母不同意、階級不同等情況,便會選擇模仿很古老的搶婚傳統,用這種方式搶婚/私奔來結婚。也就是說有可能最原始的狀況並非是強迫婚姻,而是「私奔」的一種形式。女性基於操守和顏面或許不會對外說是自願,而說是「被搶」,內涵也強調了男性傳統的「男子氣慨」的重要。
但隨著吉爾吉斯1991年脫離蘇聯,搶婚的情事漸漸變多,有學者認為這在20世紀之後才變成多數的現象,根本不能稱之為「傳統」,且發生的情況大部分是非合意的狀況下進行,尤其是在比較鄉下的地方,當男方付不出彩禮,就會以搶婚這種不合法且脅迫的方式來找妻子。
另一種關於在20世紀變多的說法是,吉爾吉斯獨立以後,為了與蘇聯保持距離,宣傳和強調種族、傳統文化,和國家獨立身份,於是,綁架新娘很有可能就是要表達當地民族主義的其中一種做法。
無論是合意的私奔、或是不合意的性侵脅迫,無法否認的是,即使到了21世紀,有些已到了適婚年齡卻未婚的女性,因社會和家庭壓力,認為自己如果被綁走,心理的負擔或許比較輕因而接納這個文化習俗。
也有一些狀況是,即使在知情的狀況下被綁走,但是基於不能表現出自己太輕浮隨便,因此女生會繼續反抗和拒絕。這當中,當所謂的傳統文化和社會刻板印象相互糾纏,難以去界定合意與否。
而許多「被搶婚」的女性,即使婚後許多人也會因為文化因素不敢離婚、選擇自殺,甚至也有可能因為反抗而遭謀殺。曾有被「搶」經驗的女性,也會因為走入家庭而選擇輟學。
▌法律形同虛設?
搶婚究竟是違法還是傳統,吉爾吉斯社會至今仍未有普遍共識。2012年社會針對搶婚犯罪的刑度,就有十分劇烈的討論。加強刑度派認為,依照當時法律,偷一頭牛需面臨11年徒刑,但男性綁架女性結婚僅需面臨最高3年徒刑,並不合理;他們認為搶婚的刑期應加重至10年,並將綁架新娘列為重大罪刑,並將原本的告訴乃論,改為公訴罪,由執法機關主動採取法律行動,不必由受害者提告。
對於反對加重刑度者而言,搶婚是吉爾吉斯傳統,在社會上扮演著重要角色。尤其對於貧窮的家庭而言,搶婚是最便宜、最快速讓男生結婚的方式。當時甚至還有國會議員說道:
「如果我們要加大對綁架新娘的懲罰,那麼吉爾吉斯所有的男生都會被判入獄。」
最後在2013年,政府加強立法,若綁架新娘最高可處10年徒刑。
但許多民眾認為,法律無法真正解決根深蒂固的舊有思維,甚至還會加劇貪污腐敗的狀況,為了搶婚而賄賂官員,讓官員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即使情況至今仍屬惡劣,搶婚成為法律禁止條文仍是個開始。幾個重要國際人權組織隨後也在艾扎達事件呼籲吉爾吉斯政府做系統性改革,要求正視搶婚「不是婚姻」更「不是家務事」,在現行法上是犯罪行為,警政系統不該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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