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殺無赦的是非,撕裂以色列的士兵審判
諺語說,「一個人的恐怖份子,是另一個人的自由鬥士」;但在以色列,眼下的情況可能有些出入。2017年1月4日,以色列軍事法庭針對義務役士官,亞薩里亞(Elor Azaria),於2016年3月在非法處決巴勒斯坦人一事作出審判——軍事法庭駁回了亞薩理亞「自衛殺人」的無罪主張,並判處亞薩里亞「殺人罪」有罪,最高將面臨20年的有期徒刑。
判決結果出爐後,以色列分裂的輿論就此沸騰:左派不能理解,為何軍事法庭駁回了檢察官「謀殺罪」(murder)的請求,僅判處亞薩里亞「一般殺人罪」(manslaughter);而右派則憤怒地認為,亞薩里亞「消滅恐怖威脅」的行為只是完成了他本份的任務,並指責以色列國防軍(IDF)「背叛了我們的孩子」,僅為了平息國際輿論,而犧牲這名義務役青年「祭旗」,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甚只公開發言,主張「特赦」這名年輕的軍人。
但亞薩里亞究竟是失控的「士兵屠夫」?還是熱血的「護國英雄」?這起撕裂以色列社會的爭議審判,究竟又是怎麼一回事?
▌希伯崙槍手
2016年3月24日,一名以色列國防軍的義務役中士——18歲的醫護士官,亞薩里亞——在約旦河西岸的巴勒斯坦佔領區希伯崙(Hebron)執行巡邏任務時,遭遇到兩名巴勒斯坦青年持刀襲擊,帶隊的以色列軍官雖然受了傷,但隨即開火擊斃其中一人、並癱瘓另一名攻擊者。
事發之後,巡邏指揮官緊急向上通報、現場也出現了救護車,這場流血衝突理應就此結束,但亞薩里亞中士卻緩緩地將步槍上膛,瞄準倒在地上不省人事的那名巴勒斯坦攻擊者——21歲的夏里夫(Abed al Fatah al-Sharif)——然後一槍爆頭,「就地正法」了這名恐怖份子。
「恐怖份子,就是該死!」開槍之後,亞薩理亞如此回應氣極敗壞的部隊指揮官;但當時的他還不知道,自己親手處決夏里夫的過程,已被旁觀的巴勒斯坦路人錄下。這段影片立即被轉交給了以色列NGO「以色列佔領區人權訊息中心」(B’Tselem) ,24小時之內就在媒體上曝光、瘋傳。
以色列的社會就此沸騰、分裂。
▌軍方回應
根據事後的檢討,IDF在第一時間就已經立案處理亞薩里亞事件。紀錄中,當天早上8點33分,亞薩里亞的子彈穿過了夏里夫的腦袋;42分鐘後,IDF的中央指揮部就接收到了事件通報,並於上午11點立案調查。
但同日下午1點50分,B’Tselem就公開了「處決影片」,網路瘋傳後,以色列各大媒體也同步跟進,影片不僅讓國內驚愕、國際輿論的憤怒,也逼得IDF在2個小時後對外召開記者會,並稱「亞薩里亞已被逮捕,全案交由軍事法庭調查中。」
以色列傾左的大報《國土報》表示,軍方處決「巴人恐怖份子」並不稀罕,開槍的亞薩里亞不是第一人、也不會是最後一人;但希伯崙槍手事件之所以引發沸騰,其主要的原因仍在於影片事證與社群網路的瘋傳,再加上近三年來以色列-巴勒斯坦和平談判的停滯,現實環境的絕望與猜忌,更加深了不同群眾對於爭議影片的反應。
▌以色列當代的「辛普森案」
亞薩里亞雖然被捕,但以色列的右翼卻迅速發起了聲援動員。在他們眼中,夏里夫意圖攻擊以色列軍人的行為為真、以色列不縱容恐怖份子一事也為真,如果今天遭遇的不是IDF的巡邏隊,兩名巴人刺客「要殺的可能就是你我的任何人」,而作為義務役的亞薩里亞,只是忠實地履行了守護家園的職責,海濤一般的社會聲援於是成形。
正當聲援團體快速聚集之際,以色列政壇也迅速動作。3月29日,對巴人強硬聞名「我們的家園黨」黨魁利伯曼(Avigdor Lieberman,後於6月接任國防部長)就出席了亞薩里亞的審判,並公開表達「力挺自己人」的意願;兩日後,納坦雅胡總理也致電慰問亞薩里亞的父親查理,右翼立場自此選邊。
右傾的《耶路撒冷郵報》認為,極具爭議性的亞薩里亞審判已成了以色列當代的「O.J. 辛普森案」,但社會爭論所帶來的公眾壓力,卻也壓垮了亞薩里亞一家。首先倒下的是老亞薩里亞,他在2016年7月底的審判中,因為壓力而於法庭旁聽席上中風,接著亞薩里亞的母親,也在接受訪問時,於攝影機前情緒崩潰。一家「家破人亡」的故事,也於側邊加劇了對亞薩里亞案的爭論。
▌「軍隊背叛了我們的孩子」
亞薩里亞聲援者打出的口號——「拯救大家的孩子」——一個義務役役男竟然因為手刃恐怖份子而賠掉了人生,那麼徵召他入伍的國家,責任何在?軍隊為何「拋棄」自己的戰士?保家衛國的行為,難道錯了嗎?
但當政壇與民間力挺亞薩里亞之時,IDF內部——特別是以色列軍方的高階將領——卻多主張從嚴審判。這一方面是為了封堵輿論的壓力,二方面軍方也擔心亞薩里亞事件若無法好好處理,未來更多義務役士兵恐會出現仿效濫殺的失序風潮,基層軍紀的鬆弛也將難處理。
判決出爐前夕,以色列參謀總長埃森科特(Gadi Eisenkot)就公開強調IDF的立場:
埃森科特表示,IDF交戰守則裡的開火定義「幾十年來都沒變過」,民間政壇利用情感動員的方式指責IDF「背叛孩子們」,忽視該名士兵擅自違反命令的事實,這讓都軍方難以苟同。
但參謀總長的言論,卻引發亞薩里亞一家的不滿,並透過聲明稿反嗆軍方:
▌判決:殺人,但不是謀殺
法庭上,亞薩里亞的辯護律師團分別拉出了兩種事實主張,他們認為被告在事發當下因受到突襲而「情緒緊繃、精神受創」,因此不具備足夠的戰場判斷能力;但同時,律師團也強調被告在當下判斷「昏迷在地」的夏里夫身上疑似有自殺炸彈,若不即時處理恐將造成更大威脅,因此亞薩里亞才會逕自開火「消滅威脅」。
然而被告辯護的證詞被認為前後矛盾。在影片中,亞薩里亞的動作緩慢、神情冷靜,而現場指揮官的證詞也確認他在開槍後,說出了「他就該死,殺他剛好」一語;此外,倒地的夏里夫已經沒有意識,身上不僅沒有任何爆裂物或武器,攻擊所用的小刀也早已被繳械,客觀判斷並不具備被告所稱的「迫切威脅」。
鑑此,軍方的檢察官最終才在軍事法庭上以「謀殺罪」起訴亞薩里亞;但在1月4日的判決中,軍事法庭雖認為亞薩里亞的處決行為,存在著明顯的復仇動機:
被告開火的動機,是他認為恐怖份子,就是該死。
但法庭卻用了輕一級的殺人罪(過失殺人、或受迫殺人)、而非軍檢起訴的謀殺罪來判決亞薩里亞「有罪」。軍事法庭表示,全案將在1個星期後宣布刑期(最高20年),但亞薩里亞的家屬已決定發起上訴。
▌特赦那個孩子!
在座的各位,你們要不要臉啊!
聽獲有罪判決後,親臨現場的亞薩里亞媽媽憤怒地指著軍法官的鼻子咆嘯,並指著兒子高喊著「他才是我們真正的英雄!」而法庭外數百名聲援團體,也憤怒地鼓譟並與維持秩序的軍警爆發肢體衝突。
與此同時,IDF與以色列國防部都表達「尊重法院判決」的立場;但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卻在4日稍晚發表談話,並暗示將「特赦」亞薩里亞:
我們只有一支軍隊,他們也是以色列之所以存在的基石。每一個IDF的士兵都是我們的兒女,他們也不該被捲入這場紛爭。
正困於潛艇軍購弊案與利益輸送疑雲的納坦雅胡,本周才首次才第一次接受司法單位的廉政調查。種種貪腐風暴,也讓國會傳出「納坦雅胡將倒」的風聲,因此在亞薩里亞事件中,納坦雅胡才會堅持戰在被告一側,明著與軍方對幹。
▌回顧過去:300路公車事件
亞薩里亞事件塵埃還未落定,但以色列輿論的對立,早已再度掀起道德的論戰——在生存危機之前,所有的巴勒斯坦人都是敵人嗎?就算曾是敵人,「殺無赦」又符合以色列立國精神嗎?
但誠如以色列媒體所言,亞薩里亞不是爭議的開始,也不會是矛盾的結束。在過去以色列政府對於「執法過當」的縱容,就已多次爆發道德爭議。其中,影響層級最高、但卻又多被人遺忘的,或許就有1984年爆發的「300號公車事件」。
1984年4月12日,4名來自加薩的巴勒斯坦青年,以刀械挾持了一輛由台拉維夫開往阿什凱隆的300路公車。雙方在談判破裂後,IDF的特種部隊強行攻堅,從車窗擊斃了兩名巴人綁匪,並活逮了另外兩人。
IDF在活捉兩名巴人挾持者後,首先拷打了一番,之後才轉交給以色列國家安全局(Shin Bet)的指揮官亞托姆(Ehud Yatom)。亞托姆隨後再度拷問兩人直到不省人事,而趕赴現場的時任國安局局長夏倫(Avraham Shalom)聽完簡報後,亞托姆也回報兩名挾持者「已經差不多了」,局長本人才對他說「那省點事,給他們個痛快吧!」
亞托姆隨後就用路旁的石塊敲碎了兩名巴人的腦袋,但隔日媒體卻接獲了內線消息,國安局「未審先處決犯人」的爭議於是爆發。
一開始夏倫堅持自己「並不知情」,但隨後就向內閣遞出辭呈;然而時任總理沙米爾(Yitzhak Shamir)卻擔心夏倫引咎下台會引發連鎖效應,進而瓦解自己在聯合內閣中的主導地位。沙米爾隨後與聯合政府的大老佩雷斯(Shimon Peres)、時任國防部長拉賓(Yitzhak Rabin)彼此串供,但隨著各方壓力以及司法程序的延燒,最後沙米爾與佩雷斯等人才決定棄車保帥,拒絕為夏倫擔保,迫使其黯然下台。
300路巴士事件雖然爭議一時,但最終只有政治結果而未見司法追究。而丟了官的夏倫,在多年之後也自承,當年之所以下達處決命令,是不想再讓「任何一個恐怖分子藉由法庭而得到宣傳機會」。
對於300路巴士的醜聞,夏倫絲毫不感退縮;但諷刺的是,夏倫卻也與軍方將領與歷任國安局局長一樣,反對納坦雅胡政府對於巴勒斯坦佔領區的「兼併政策」,並認為以巴之間的長期畸形關係,將從根本毀滅以色列的未來。
他認為:
夏倫最後在2014年病逝,但他最後的警告,其彰顯的矛盾卻在兩年後的亞薩里雅身上,再一次——但絕不是最後一次的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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