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攏系甲:天人合一的荷蘭自然環境管理哲學
自然之於荷蘭人,有如美食之於台灣人,是國家級的全民喜好。舉例來說,儘管荷蘭和台灣、南韓等國家同屬地狹人綢的國家,但規畫居住空間時,荷蘭人仍偏好對多數台灣人來說,不成比例的小房大院,把自然引進住家。雖然當地的暖日子不多,但有陽光的時候,不是忙著到後院花園裡曬成煮熟的蝦子貌(?),就是和小朋友在自家的小菜埔耕耘。
除了在自家留空間給自然,荷蘭人也喜好出門踏青。週休放假時,他們老愛往郊外或生態保護區去;即便留在都市裡,仍是隨處有大樹、綠地和公園。踩個十來分鐘的單車,一片可散步、慢跑和休憩的平原或溼地,驟在眼前。若是坐火車穿梭於城市間,大片綠草如茵的田園及林地映入眼簾,不時可見悠遊其中的野兔、野雁和牛羊群。
放長假時,荷蘭人則是拚命到鄰國登山健行及露營,以致於每年夏天通往各國物美價廉(畫重點:價廉,筆者身旁荷人點頭如搗蒜)露營區的公路上,總是塞滿一台又一台掛著荷蘭車牌的露營車。此般如侯鳥大量遷徙的結果,就是整個露營區的荷蘭化。有一年我和荷蘭朋友們到奧地利渡假,整個露營區不但眼見之處全是荷蘭車牌的露營車、到處跑的荷蘭小孩,連營區裡公共設施的公告,也直接是以荷蘭文書寫,讓我頓時以為荷蘭文是奧地利的官方語言之一。
▎窮山惡水出...等等,是這樣的嗎?
荷蘭人是如此的熱愛接觸自然,那台灣人呢?就我個人來說,每每想到大自然,不是覺得很危險而興趣缺缺,就是有股想把防曬油和防蚊液吃乾抹淨的衝動。在家弄個小花園,好啊!可是中午下田太陽很大會中暑耶;傍晚蚊子又很多,會有紅豆腿說。而且種花種草的,也容易長蚊蟲,很不衛生啊!我們要預防登熱!要不然,我們來學荷蘭人出門踏青好了。如果要上山,得穿長褲,因為蚊子還是很多;要戴帽子,如果有蛇掉在頭上,至少有帽子可以保護一下(是說,戴帽子到底是不是真的可以防蛇?媽你到底有沒有騙我?)。此外,還要注意有沒有颱風,不然到時不是被土石流捲走,就是要麻煩警消上山救我,會造成社會困擾。想想還是不要上山,那改去大自然裡游泳好了。去哪游咧?海邊有暗流和瘋狗浪,河水又湍急,日月潭有工廠亂排廢水。而且我不是天龍國長大的,從小學就有游泳課,所以泳技欠佳,那還是不要去游泳好了。嗯......開車去清境農場住一下,吸一下新鮮空氣好了;可是清境上的民宿很多都是破壞生態的違建耶,如果我去住,將來那邊因為颱風造成土石流或水源混濁之類的災難,這樣我也是幫兇耶(文藝中年的煩惱)?想一想,最後還是宅在家裡看Discovery,暑假再坐飛機去荷蘭接近大自然好惹。咦?
是說,身為台灣人親近一下自然,怎麼那麼困難重重啊啊啊啊?荷蘭人難道都沒有類似的煩惱嗎?嗯,好像是真的沒有耶!據我觀察,台灣人對自然不似荷蘭人那麼熱衷,可能是台灣自然環境「先天不良,後天失調」的結果。所謂的先天不良,指的是因台灣的氣候和環境,讓我們的自然較險峻而以難親近。
以氣候來說,台灣地處亞熱帶,長年高溫溼熱,有蚊蟲叮咬、疾病散播迅速的問題,這也是台灣曾有「瘴癘之島」之稱的緣故。歷史學家駱芬美在她的著作《被混淆的台灣史》中提到,1916年以前,不論是派遣來台的中國清兵、日本兵,或是西方傳教士,都曾因天花、瘧疾等傳染病,造成人員大量死亡。相較之下,荷蘭人受益其溫帶氣候,若想在風和日麗的日子裡找地方乘涼,只需輕鬆的坐在樹下就好,但台灣人得先包成採茶阿嬤貌,防蚊蟲的攻擊,才能安心坐下(是說包成這樣還叫乘涼嗎?)。
另外,坐在室外愜意的喝下午茶,是必備的歐洲夏日經驗;但如果是在台灣,我可是手刀直奔室內陰涼處的(不能吹太多冷氣,否則你我都推了北極熊一把)——傻了才會在台灣夏天時,學歐洲人待在戶外曬太陽;除了可以變成人乾外,一點好處都沒有。撇開熱死人的天氣不說,光是汽機車廢氣和趕不完的蒼蠅蚊子,就讓人一點都優雅不起來了。涼爽又無蚊蟲的室內,才是躲避台灣夏日高溫的王道啊!
再來,是原生物種的問題。台灣具危險性的野生動物並不少(雖然這些動物應該是覺得人比較可怕......),光是毒蛇就有二十幾種。就拿我自己來說吧,我們家來自南投縣,回家時偶會聽到哪個親友又撞見了什麼毒蛇。像是阿嬤總是看到眼鏡蛇;相隔幾公里外的爸媽家,都是補獲雨傘節。雖然目前我還沒親眼在家附近看過蛇,但每次想到鄉間小路走走,總是不由自主的想到那些滑來滑去的條狀物而考慮再三。相對來說,荷蘭幾乎無有危險性的動物,連毒蛇都只有歐洲奎蛇一種——毒性弱且十分罕見。由此鑑,荷蘭人到自家或鄰國郊外踏青時,幾乎不需把此類危險納入考慮之中。
有趣的是,英國每日郵報曾報導「一隻」眼鏡蛇在荷蘭南方的小鎮落跑的事件。荷蘭有關當局發現鎮上有落跑毒蛇後,馬上對全鎮發出警告,要大家把門窗關好,不要讓家中的小朋友外出玩耍。雖然這只是單一的偶發事件,但仍令人忍不住猜想,如果荷蘭也像台灣一樣有這麼多毒蛇在野外趴趴走,荷蘭人對大自然的「熱愛」,就算不是變成「不愛」,是否也會降成「溫愛」?
最後是大型自然災害發生的頻率。荷蘭最大的天災是水患,但台灣在水災這塊,也不是省油的燈;更何況台灣還有旱災、颱風,以及完全不可預測的地震。這些自然災害都是荷蘭所沒有的,或是危險性無法和台灣比擬的註1。以荷蘭每年至多兩到三次的暴風來說,不但通常是有風無(小)雨,且風力最多是輕度颱風的等級,和台灣動輒挾帶強風暴雨的颱風,完全無法比擬。總結以上所言,台灣的自然環境是危險多變且難以預測的,也無怪乎許多台灣人(好啦,就只有我啦!)——講到自然,總是擔心受怕的。
▎後天失調,先天哪「良」得了?
至於台灣自然環境後天失調,指的是缺乏與自然和平共存的管理方式及願景;個人認為,這是台灣的自然不可親的主要原因。截至目前為,台灣的自然管理仍停留在人為的強制改變與防堵,鮮少顧及生態環境的保護。
以河川管理為例,據公視報導,台灣都會區的河川渠道,往往有三大問題:第一是圳道被佔據封閉、第二是水汙染,第三個是生態難以恢復。在台灣都會區裡看到河川時,通常只會注意河道兩側的水泥牆、河裡撿不完的圾垃,及從遠處飄來的惡臭,鮮少會有什麼美好的感受;和荷蘭著名的運河美景,是天壤之別。
位於台中市黎明社區的黎明溝即為一例。早期因工廠汙染,黎明溝惡臭難當,近年在區民的維護及爭取下,逐漸回復生態。2009年,具排水、灌蓋及生態保存等功能的黎明溝仍被納入都市重劃,打算廢除填平。過去十幾年台中市持續為不存在的台中市民都更重劃,建造大量住宅,不但造就高空屋率,也犧牲生態保存。里長廖福田與我對談時表示,在社區居民的抗爭下,主要溝道現獲市府承諾保留,但南面測溝至今仍協調未果。
台灣的水道管理欠佳,陸上也沒有比較好。南投的《綠色隧道》因兩旁有成蔭大樹而聞名全台。究其因,是整個台灣在都市不斷擴張下,幾乎逐漸灰化成水泥叢林,讓此路成為稀台珍寶。相較之下,這種《綠色隧道》是許多歐洲國家生活環境的基本款;雖不是條條馬路都如此,但出現率就像台灣人行道上的狗屎一般常見!
綜合前言,我認為台灣人無法愛好自然,除了先天上的因素外,極可能和「無法在看到自然時產生美好感受」及「難以在都市生活中看到自然」有關。而這兩點,是台灣自然環境後天管理不佳的結果。
▎青青河邊草~假的真不了
在「看到自然時能產生美好感受」這一點上,荷蘭可以說是各國中的優等生,且最令人訝異的是,此地優美的風景,來自「一切攏係甲」的人工造景。連平原上、林野間看似悠閒的牛羊群,也是被政府刻意安排在該處吃草,當成免插電、超緩慢有機自動除草機用的註2。被稱為「低地國」的荷蘭,本身並無太多丘陵,田野河邊那些看似建在丘陵上,高高低低的腳踏車道,其實都是建在防洪的提防上,只是在其上覆蓋草皮,再放上幾隻毛茸茸的動物,看起就像真的丘陵了。住宅區旁可用來散步休憩的樹林,也是政府精心規畫的人造林。
十八世紀的法國哲學家伏爾泰(Voltaire)曾說過:「上帝創造世界,荷蘭人創造荷蘭」。在經過「一切攏係甲」的震憾後,我才能真的理解其涵意。荷蘭有五分之一的國土是填海而得的;也就是說,有五分之一的荷蘭國土,上面的任何一草一木都需人工規畫。更令人驚豔的是,荷蘭極力抹去人工的痕跡,將人造自然去蕪存菁,呈現比真正自然還要可親的荷式自然註3。
荷蘭的先天環境並不是如此美好,荷蘭也不是立國以來,就這麼重視自然生態的維護,如同其它發展中的國家,荷蘭也曾在經濟發展與自然生態保育中拉鋸。以下就「創造自然」,及「現存自然管理」的荷式經驗來討論。
「創造自然」最有名的例子,是生態保護區《奧斯特法得斯帕拉森(Oostvaardersplaasen)》的設立。該生態保護區位在菲佛萊蘭地省(Flevoland),佔地56平方公里,是荷蘭人與海爭地的結果。強調經濟發展的前提下,該區原本是工業預定地,但經人民的極力爭取,荷蘭政府決議變更該區域為自然保護區,隨後更主動在1983年引進數十隻歐洲馬鹿(紅鹿)、波蘭野馬、野牛等等草原動物,無中生有的創造出當地的「人工自然生態」,成為還地於自然的典範。如今,該地已是擁有四千多隻動物的龐大生態區。原本靠人工引進的動物,在經過三十年的野放與極少化的管理後,現已成了貨真價實的「野生動物」。
創造自然的同時,問題也接腫而生:人造的自然,需被管理嗎?還是任憑其「自然」發展就好?《奧斯特法得斯帕拉森》截至目前止,仍無引進大型掠食動物;此一刻意「人擇」的結果,也讓此地不曾出現掠食動物殘酷獵殺的景象,夢幻美好的宛如「保護級」的非洲草原,且廣受荷蘭人喜愛。但2004到2005的冬天,保護區內原先因無草食動物的天敵,以致區內動物數量暴增,後又在區內有限的自然食物供給下,造成大量動物因食物短缺而死亡。不論是夢幻草原,或是飢荒,這究竟是人擇、還是天擇的結果?自然管理中尺寸度的拿捏,荷蘭人仍未有定論。
在「現存自然管理」上,荷蘭早期也如同今日的台灣,將重點放在人為強勢介入與防堵,近幾年則逐漸轉向生態工法。聞名於世的荷蘭治水防洪工程,便是最好的例子。荷蘭與海爭地有上千年的歷史,早期皆是以強力介入的方法來治水,像是建造阻隔海水與陸地的大壩,逐年抽乾,憑「海」創造新生地。原以為人定勝天的荷蘭,在1953年、1993年和1995年經歷重大洪災後,痛定思痛的檢討過去治水的思維盲點,領悟人為的防堵,終究不可能永遠止住自然的力量與改變;順應自然才是共存之道。因此,自2000年起,荷蘭不再只以堤防限制水道,而是還地於海的規畫疏洪區,並在規畫農作物時,把此因素考慮進去,改種植能耐鹽的作物註4。相較於過去把「自然」限制在人為的框架中,現在的荷蘭人的自然管理思維,逆轉成「人」如何在自然現象中,順勢而為、和平共存。
▎從荷蘭反觀:對環境的責任得從在地開始
荷蘭人比台灣人更愛好自然,究竟是因先天自然環境較安全可親,所以他們願意投入心力在自然管理上,還是因後天管理良善,讓荷蘭的人造自然比真正的自然還要美好近人,這恐怕是個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同理,台灣人和自然的疏離,其原因也很難有個簡單的結論。唯一可確定的,是荷蘭那隨處可見,看似毫不費力的悠閒美景,其實是「人文思維」和「科技發展」交互費心調整後的結果。台灣雖號稱科技島,都市內大樓林立,但並不是高樓蓋得愈管理多,就是愈進步的國家。由荷蘭的例子可知,一個國家是否真正多方發展完善,可從其自然管理態度中看出端泥。台灣目前仍停留在都市無限制擴張,及對自然無止境趕盡殺絕的狀態;科技之島,是否意味著本島,僅存科技發展?
荷式自然管理經驗中更難能可貴的,是公民勇於爭取與表達自己的意見,政府也願意隨之改變,像是《奧斯特法得斯帕拉森》保護區的設立,就是最好的範例註5。台灣民間雖普遍對表達意見的「抗議人士」觀感不佳,但前述黎明溝主溝的保留,卻也是社區居民適時挺身而出才換得的結果。唯有積極參與、表達意見,才有改變的可能。
若真是不想當抗議民眾,仍可從生活著手。例如,我們可以拒絕到水源或生態保護區內的各種會館去消費。同時,我們對自然環境的關注,需提高到影響層面更大的環境政策議題,而不是隨手做了環保就覺得仰天無愧。畢竟個人力量有限,良善的政策,才會有最有效而全面的影響。
從荷蘭人的身上,我學到想要什麼樣的自然環境,是需要自己去爭取、改變的。台灣有渾然天成的壯濶美景,缺的,是一顆顆悍衛美麗家園的心。
▎備註
荷蘭因天然氣開採造成地層下陷,以致於過去幾年在北部的葛若寧根省引發在瑞士規模小3.6以下的地震。相關報導可參考:荷蘭新聞:來源。
註2:這些被荷蘭政府安插在鄉間小路或平原間吃草的動物,像是馬、羊、牛,真的都是用來除草用的;不但有人定時看管,像是生病時送去看獸醫之類的,在牠們的棲息處,也都會放告示牌,警示民眾在接近動物時,需注意的事項。
註3:荷蘭藝術家及哲學家柯特范曼斯佛特(Koert van Mensvoort)在《自然不是綠色的(Nature is not green)》一文中,闡述了他對現今因人為的介入,讓自然變得更自然的觀察和理念。他在Ted上的相關演講為《未來的自然—人造的自然(Next Nature -- The Nature Caused by People)》。
註4:更多關於荷蘭水患治理實例,請參考:《荷蘭的水患治理與兩棲漂浮房屋的創意構想》(上)跟(下)。
註5:《公視獨立特派員第369集:濕地樂園》對此有詳盡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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