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場政治學】教義衝突抑或權力之爭?利益,權力與什葉派的早期歷史(632-750)——1
文/蘇怡文(愛丁堡大學伊斯蘭與中東研究博士班)
系列文章1:遜尼和什葉的基本差異
許多談論當今中東政治的論述,往往以「教派衝突」、「教義分歧」來解釋衝突因素與背景。某種層面而言,此類論述無異於將台灣社會的衝突與問題以「藍綠/省籍」一以概之,往往流於片面和過度簡化。同樣的,什葉與遜尼派的分裂與衝突不能用簡單的標籤與單一歷史事件去定義。任何以什葉或遜尼為名的運動(通常不會以遜尼為名,而是以其革新者或目的為旗幟,如al-Muwahhidun或Wahhabism),不管是改革、暴動、叛亂與革命等,通常不僅僅為「教派」本身所驅使,而是有其時空背景且與各種因素相關。本文將談論什葉派形成背景,以什葉派從先知過世後迄阿巴斯革命的發展為論述主軸(A.D. 632~750)【1】。筆者想要強調的是:「什葉派」並非一個靜態且同質的族群,而是有著不同時空背景與訴求的族群所構成的集合體。
▎遜尼派與什葉主要派系的定義
遜尼派
在深入歷史背景前,有必要先認識遜尼派與什葉主要派系的定義。遜尼源自於ahl al-sunna wa-l-jama‘a, 意思是遵循先知穆罕默德傳統與社群者(people of sunna and the community)。sunna這個字的意思是「聖行」或「傳統」,而sunna的定語形式(attributive form)即為sunni,其本意為:追隨先知sunna者。然而,這並不意味著「非遜尼」便丟棄先知的sunna;所有伊斯蘭教派都認為自己是遵循著先知的教誨(而且,常常認為只有自己教派是在遵循sunna)。所以,真正將遜尼派與其他教派區分者乃是jama‘a (community,社群或群體) 這個關鍵字—— 遜尼是與社群共存的穆斯林。
這到底是什麼意思?所有伊斯蘭的教派當然都有一個社群並與其社群共存, 但對於遜尼派而言,社群是實踐先知的教誨、宗教義務與伊斯蘭法的必要存在;儘管社群統治者可能不是虔誠的穆斯林或不具有足夠的宗教知識,但只要宗教學者存在,先知的傳統便可以延續下去,而一切最重要的乃是社群的安定。因此,十世紀以前的遜尼派通常抱持一種反對叛亂的態度,政治上而言,他們偏向保守派 (political quietist。值得注意的是,現在未必如此,也不一定說遜尼就不會參與政治或社會運動,即使某些行為被視為叛亂、脫離社群的行為)。
這樣說來,這個定義仍是十分模糊。事實上,遜尼派或ahl al-sunna wa-l-jama‘a就是一頂大帽子,裡面可以包含各式各樣的分支,而同樣被歸類於遜尼的團體,常常因為利益衝突,或者是神學與法學上的歧異而相互敵視【2】。至少在十、十一世紀以前,所謂的遜尼仍是一個曖昧的概念,只要不是什葉派,就可以被劃歸此類別。
什葉派
相對於廣泛而鬆散的遜尼,什葉則有個清楚的標誌,也就是這個名詞的來源: shi’a,意為支持者或黨派(party)。Shi‘a則是Shi’at ‘Ali的簡稱,也就是阿里的黨派或支持者。阿里(‘Ali b. Abi Talib, ~661)是先知穆罕默德的堂弟兼女婿,也是他最早的支持者之一(有些史料認為是第一個接受穆罕默德為先知與他帶來的啟示的男性);而他的支持者,也就是什葉派,認為社群的領導權應該由阿里與他和先知的女兒,法蒂瑪,所生下的後代所擁有,只有阿里與其子孫可以成為伊馬目(imam)【3】。
當然,誰可以成為伊馬目的概念需要一定時間來發展;在一開始,所謂的什葉派也可能支持非阿里但與穆罕默德有血緣關係的後代(比方說 Banu ‘Abbas,Banu Talib)。大約在八世紀下半葉,什葉派所支持的領導人才縮小到阿里的後代(見 表一)。現今什葉派的幾個主要的派系:柴德派(Zaydi)、十二伊馬目派(Twelvers)與伊斯馬義派(Isma‘ili),也對於伊馬目的定義與資格有所不同。
柴德派認為在阿里之後的伊馬目可以是任何哈珊(al-Hasan b. ‘Ali)與胡笙(al-Husayn b. ‘Ali)的後代——也就是阿里與法蒂瑪的子嗣——只要他(一定是他,而絕不會是她!!)願意起義對抗暴政,並且有相當水平的宗教知識,就可以成為伊馬目。柴德派的名稱源自於柴德‧本‧阿里‧本‧胡笙‧本‧阿里(Zayd b. ‘Ali b. al-Husayn b. ‘Ali),也就是阿里的曾孫,其子胡笙的孫子,柴德在烏麥雅末期740年在庫法起義,最後戰敗被殺死,但是他的義舉成為了柴德派的信仰指標,也成了此派系的名稱由來。
十二伊馬目派與伊斯馬義派則認為第一個伊馬目是阿里,第二與三則是其子哈珊與胡笙,此後的伊馬目則是從胡笙的世系由父傳子傳下去。但十二伊馬目派與伊斯馬義派的不同之處乃在於:第六任伊馬目,薩迪格(Ja‘far al-Sadiq, d. 765,見表一)去世之後下一任伊馬目的人選。伊斯馬義派認為,第七任伊馬目是由薩迪格的長子,伊斯馬義,來繼承。後來許多以伊斯馬義派相關的運動,如法蒂瑪哈里發(Fatimid caliphat)跟與之分裂的尼札里(Nizaris)等等,皆追溯自伊斯馬義,並以伊斯馬義的後代為伊馬目。
至於十二伊馬目派則認為第七任伊馬目由薩迪格的次子所繼承,也就是,號為卡辛(Musa al-Kazim)的穆薩;而接下去的伊馬目都是卡辛的後代,直到第十二個伊馬目;被稱為馬赫迪(al-Mahdi, 868~?)的第十二任伊馬目因為抗壓性不足,受不了世間的混亂與政治險惡於是把自己藏了起來(ghayba),在末日之時,他會帶著正義回到人世間【4】。自此,到世界末日前都不會有伊馬目,而引領社群的任務則是落到宗教學者身上。
這些派系的形成時間,背景與秉持的信念不盡相同,其發展也絕非如同上述派系自我定義的那樣明確。任何定義都帶有著後見之明,十二伊馬目派需要等到第十二個伊馬目隱遁才能算是有個雛型,而柴德在起義時,也未必意識到柴德派對於伊馬目的定義與資格是什麼。本來支持柴德起義的人,也可能轉而支持其他以什葉之名引領的革命,如阿里的兄弟賈俄法(Ja‘far b. Abi Talib)之後代阿布都拉(‘Abdallah b. Mu‘awiya)所帶領的革命與阿巴斯革命(‘Abbasid revolution,其領導人為先知的伯伯阿巴斯之後代)。
▎結論
簡單來說,儘管在一開始,這些所謂的什葉派派系的界線模糊,且他們所支持的也未必是阿里與其後代,但唯一的共同點是:他們都相信,穆罕默德死後,最有資格領導穆斯林社群的應該是他的族人,也就是Banu Hashim。穆罕默德的同伴們基於私心而沒有選擇阿里(在Banu Hashim中最有資格者)作為繼承人,而是另一位先知穆罕默德的同伴(Companion)兼岳父大人:阿布‧巴克爾(Abu Bakr)。在下一篇文章中,筆者將概述先知穆罕默德的生平與伊斯蘭社群的形成背景,並深入探討社群的分裂與什葉派派系的出現。
總結上述所言,遜尼與什葉派的差異在早期乃在於社群領導人之資格。什葉派認為領導人應是阿里與其後代,至於遜尼派則否。然而,必須強調的是,兩個教派在七、八世紀都是廣大且鬆散的概念;在教派的大標誌之下,包含著各種利益相衝突的團體。這些被貼上遜尼或什葉標籤的團體可能不具有顯著的同質性,並且,其所抱持的理念也尚未教條化。更明確的教派輪廓至少要等到九世紀末才會出現。
▎參考資料
1. 阿巴斯革命‘Abbasid revolution,也就是當什葉派的幾個主要派系將「伊馬目」的定義縮小到以阿里與其後裔為核心時。請見下文註腳【4】。
2. 例如:Ahl al-ra’y(people of reason)與ahl al-hadith(people of hadith)是早期法學者的兩大派別,前者認為律法可建立在理性推理與詮釋,後者則認為必須建立在經典。
3. 伊馬目這個字有許多意義,可以是政權的領導者,也就是等同哈里發;也可以指在清真寺引領信眾禱告兼管理清真寺大小事務類似於廟祝的角色。對於什葉派而言,因4. 為哈里發的角色被沒資格的人所佔據,所以真正的什葉社群的領導者被稱作伊馬目;什葉派的伊馬目可以是真正統治一個國家的領導人,但也可能只是一個政權下什葉社群的領袖。
5. 伊斯蘭和基督教與猶太教同樣相信末日審判:善者與信者將進入永恆天堂;反之,則入地獄。
本文授權轉載自「菜市場政治學」:教義衝突抑或權力之爭? 利益,權力與什葉派的早期歷史(632-75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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