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解/逮捕尹錫悅闖四關失敗…未能突破的關鍵為何?
圖解/逮捕尹錫悅闖四關失敗…未能突破的關鍵為何?
1月3日執行尹錫悅的逮捕令,警方與公搜處人員於7點17分抵達官邸入口後,經過半小時,大門被開啟,而得已入內。最後證實,大門並非警護處主動打開,而是警方與公搜處人員,接連用手扳開,才得以進去。另外還有2,700名警察機動隊在入口外圍待命。
官邸大門口是本次執行逮捕的第一道關卡。突破之後,後面還有三道關卡必須通過。
進入大門後的第二道關卡是:總統警護處以數輛小型巴士與裝甲戰車橫放在路上。警方與公搜處人員試圖越過,卻遭警務處人員以肉身阻擋,這時發生了若干肢體衝突。最後警方與公搜處人員,選擇往旁邊的山路小徑行走,立刻突破防線。
接著面臨的是第三關:在距離官邸200公尺處,警護處又緊急動員10多台小客車與巴士,加上200名人手,組成6到7列人牆阻擋,並爆發第2次肢體衝突。公搜處表示,發現警護處的人之中有部分攜帶手槍。兩造最初協議下,由3名公搜處檢察官越過這道關卡。
最後的是第四關:公搜處檢察官到達官邸門前後的鐵閘區域,尹總統的兩名律師——尹甲根與金洪一阻擋在前,兩人主張公搜處與警方的逮捕為違法,最後身無武器的公搜處律師折返。警方、公搜處在和總統警護處持續在第三關對峙一陣時間後,最後決定撤離。
兩位律師向來主張,公搜處並不具對內亂罪的搜查權,因此法院發布的逮捕令並不合法,也不會回應執行逮捕。
值得注意的是,兩位律師和尹總統一樣,皆為檢察官出身。其中金洪一律師在2007年南韓總統大選期間、保守派候選人李明博爆發BBK公司炒股案時,負責擔任指揮搜查的檢察官,最後以無嫌疑簽結,李明博也順利當選總統。
但2018年,已卸任6年的李明博,過去的BBK炒股案、還有為BBK提供巨額資金的汽車零件商DAS,又重新被揭發,兩家公司皆與李明博有密切關係,幾乎由他本人操控。
最後在多人出面「翻供」與新出面指證下,迫使檢方重啟調查,最後推翻金洪一多年前的無嫌疑結論,證實李明博根本實際擁有這兩家公司,同時接收三星與現代集團的賄賂,李明博也遭收押與判刑。(詳情參考轉角國際2018年3月22日的「逮捕李明博」系列)
所以,尹錫悅其實是起用了極具爭議的人士作為辯護律師;而巧合的是,當年出面召開記者會、發布調查報告,證實李明博擁有BBK與DAS兩家公司的檢察官,正是尹總統過去的愛將——前法務部長與前國民力量黨魁韓東勳。
對峙過程中,合同參謀本部在過程中罕見對外表示,總統官邸園區內包含有陸軍首都防衛司令部第55號警備團,警護處則駁斥此為合同參謀本部「誤認」。公搜處也在事後主張,55號部隊確實被動員,而部隊成員是由一般年輕義務役軍人組成。亦即,這些人是在總統與警護處權力下,被使喚作為總統禁衛隊。
MBC電視台於1月3日的晚間新聞中,引述警方人士的獨家報導,現場出現的軍人並非穿著一般軍服,而是黑色服裝,且未配戴名牌與部隊號碼牌,極為異常;他們的臉孔都非正面迎人,而是盡可能往後方看,不讓身分外露。
而當警方開始拍攝採證時,這些軍人紛紛戴上口罩與手套以避免曝光,更向公搜處人員說道:「你們現在正自己肇下非法行為。」
總統警護處表示,公搜處與警方的逮捕行為「並無法律根據」,警方並調動機動隊「無端侵入」警備區域與軍事機密設施,將採取法律措施因應,同時也還強調,並未動員一般義務役士兵。
對峙過程中,警方認為,公搜處應向法院要求逮捕總統警護處長,公搜處卻以人身安全與避免發生流血衝突為由拒絕,因此到撤守前,警護處無人因妨礙而遭逮捕。但公搜處事後表示,已經以妨礙特殊公務立案嫌疑,對總統警護處長立案,明天1月4日傳喚調查。
對首都防衛司令部第55號部隊士兵被動員至總統官邸,國防部表示「並不知情」,並說明該支兵力「由警護處管控」。
而公搜處在此前曾對代理總統權限的崔相穆副總理,遞出合作執行逮捕令的要求,因為崔相穆有權能向國防部與總統警護處要求配合執行逮捕,然而崔相穆對公搜處的要求,卻未回覆。今天,崔副總理也未對此問題,發表任何立場。
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在今天1月3日一早,由黨魁李在明發出公開呼籲,要求尹總統出面接受逮捕,但在逮捕執行失敗後,共同民主黨透過院內代表(國會黨團總召)朴贊大朗讀聲明表示:「下達開火命令的人迴避執法,把官邸出入給堵住並藏身,讓人覺得甚為可悲。我們要求公搜處相信國民,毅然決然再出面一次執法。」
YTN主播出身的民主黨院內發言人盧宗勉則說道:「充分考量到對方的抵抗,(執行逮捕的)警力應該要比現在增加2到3倍。而且警方應當要有覺悟,若未逮捕就不能後退,這是我們黨的要求。」
執政黨國民力量非常對策委員長(過渡時期黨魁)權寧世,在警方與公搜處人員抵達官邸時評價道:「本次事件,一言以蔽之,就是公搜處與具政治意圖的法官間行駛『不當交易』,並任意選用與排除法條,是司法體制的越權,也違反三權分立原則。」
跟尹總統同為檢察官出身、並作為尹總統任內首位統一部長的權寧世委員長認為,尹總統因為已被限制出國,而無逃亡疑慮,在當前搜查都有進展的情況下,也無滅證憂慮,因此應當保障其不受拘提。
逮捕令的期限為7天,但1月3日已是第4天。若要避免失敗,成功執行逮捕尹總統,勢必要有更強大的警力作為後盾,預料1月4日立刻佈署這樣規模的警力將需要更多協調,並非易事。
目前看來,警方和公搜處最快要等週日(1月5日)才會重新執行逮捕令,或直接向法院申請拘票(即聲請羈押)。屆時若法院批准,那麼尹總統將會被關押2個月,遠高於緊急逮捕的兩天。但能否順利執行仍有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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