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愛國者」清洗香港?中國人大對港突襲「選舉改造」
【2021. 03. 05 香港】
用「愛國者」清洗香港?中國人大對港突襲「選舉改造」
「愛國者全面治港,實現『香港特色』民主選舉?」中國俗稱兩會的全國人大會議在5日召開,舉行前夕北京對外釋出了兩會將針對香港選舉制度的「改造大計」,擬將負責選出特首的選舉委員會人數從1,200人擴增到1,500人,立法會議席也從70席加碼到90席,儘管草案細節尚未公開,但一系列突襲擴增的措施,配套方案則是新增港區政協委員,並且拔除現有的117席區議員選委;換句話說如果改造草案施行,未來香港的選舉生態將會洗入更多親北京的委員席次,大幅壓縮泛民派的政治版圖,實現北京「愛國者治港」的全面改造。
本回的草案是在中國全國人大會議(即俗稱的「兩會」)5日召開之前,北京事先對外放出的風向消息。這份名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的內容,透露北京將針對香港選舉制度的大幅度改造,衝擊未來香港體制內的政治生態。
根據相關消息指出,首先將針對香港負責選舉特首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組成人數從原本的1,200人增加到1,500人。選舉委員會本來是依據香港《基本法》設立,委員組成是依照香港的各類「界別」來分組,例如金融工商界、專業界、勞工界、宗教界、政治界...等等,依照界別性質分成四大界別,每個界別300人。
但新設擴編則是額外再新增一個新界別,將包括港區政協委員在內,擴大政協委員在選舉委員會的人數,同時這個新增300人之中,預計也會有中國全國性組織中的香港代表,像是中國全國工商聯、中國婦聯、中國青聯等團體的香港代表加入。換句話說,新增的300人將會直接洗入親北京政府的人馬,在特首選舉中鞏固政治影響力。此外,選委會中原有的117個區議會席次將被拔除,在選委會的實力直接歸零。
草案的改造措施之二,是將立法會議席由70席加到90席,這新增的20席和選委會的擴編也有連動,有香港政協透露表示,將來選委會「有機會在立法會中取得席次」,讓選委會互選來產生,這一方面是回到過去早期立法會議員由選委會選出的做法,另一方面也是確保建制派的席次在立法會擴大,排除泛民派的生存空間。
同時立法會議席的變動,分為「直選」、「功能界別」和「選委會」三個類別,但這三組議席人數比例不會平均分配,在官方的消息透露中顯示,未來地區直選的席次會被縮減、補充增加到選委會的席次。另外2012年開始新增、泛民派用以爭取席次的「超級區議會」將直接取消,5個席次直接落空。
種種席次規則的安排下,又將設置參選人的「資格審查委員會」,但凡所有要參選選委會、立法會或區議會者,都必須通過資格審查才能參選。雖然這個審查委員會還沒有具體細節,但連結到近期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反覆強調的「愛國者治港」理論,也是極為明顯的政治審查機制落實。
「香港政局又將有翻天覆地的變化...」兩會前公開的草案,是北京方面透過「消息人士」的對港傳達,經由被認為親北京中央的《香港01》釋出一系列的資訊,同時由夏寶龍和香港政協委員的從旁佐證,相關消息在4日晚間便引發輿論的極大關注。但具體的實施細節,仍有待兩會之後的底定;但照過往像是港版國安法的經驗,也未必都會在兩會中確認所有內容和時程,因此這套選舉改造,是否會直接衝擊今年9月5日的立法會選舉?目前尚不得而知,但《香港01》得到的資訊也表示,有可能立法會選舉會往後再延遲,等到選委會選舉之後再進行。但至少可以預期的是,2022年香港特首選舉,勢必會在新的1,500人選委會之下運作。
與此同時,香港法院在3月4日裁定47名民主派人士全數繼續還押。
歷經5天4夜的馬拉松式審訊之後,《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在3月4日約晚上8點開始宣布,其中15名被告得以保釋。不過就在保釋「好消息」宣布不久,控方隨即提出覆核申請,法院最終裁定原獲得保釋的15名被告將繼續還押,而其覆核申請案件將於48小時之內再上庭審理。而另外32不獲保釋的被告則繼續還押三個月,一直到5月31日再開庭審理。
還押結果宣布之後,有被告在庭上高呼口號:「政治犯無罪,香港人不死!」、「多謝律師!」、「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而經過漫長等待結果的被告家屬難掩悲痛情緒,崩潰大哭。《端傳媒》報導,當時庭外聲援的民眾有的開啟手機閃光燈聲援、有的相擁安慰,也有的已經不適送院。警方隨後也開始驅散民眾,包括出示紫色旗幟警告:「你們現在展示旗幟或橫幅/叫喊口號/或其他行為...有可能構成《港區》國案法的罪行...。」
這47名民主派人士在2月28日前往警署報到之後,正式被起訴因參與「35+初選」而違反《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罪行」。此「228大檢控」案從3月1日開始審理,前後一共歷經四天的時間,當中部分被告因第一天的案件審理至深夜、甚至不適送院,多數被告在這幾天之內都穿著同一件衣服,無法更衣洗澡,被外界批評有違人道。
而這「228大檢控」案件也引起諸多爭議,除了民主派人士參與初選究竟是非法抑或是《基本法》下的基本權利,另外,這也是香港法院首次審理如此大規模的國安法案件,所以媒體記者們亦紛紛討論:是否能夠酌情放寬禁止報導的限制,讓民眾可以更清楚知道審理的細節?
香港《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規定,媒體不能公開報導保釋過程,包括控方和被告所述細節。此條例的目的與精神在於擔心若保釋內容和過程被公開,會在日後影響案件審理的公平性。對此,記者們在案件審理的第三天也正式向法庭提出在「228大檢控」案件中豁免第9P的規定,而辯方和控方都有不同的說法。
根據《香港誌》報導,辯方指出放寬報導將有利於達到社會公正,原因在於此案律師在陳詞中引用了《國安法》的精神和要求,加上《國安法》於2020年7月1日才開始實施,相關的法律學者、甚至是法官都不一定可以很好掌握其應用,若媒體的報導可以讓民眾對條文的闡釋有更深理解的話,這將有利於控方,也和公眾利益有莫大關係。辯方也指出法官可以在批准豁免的情況上,加上「不得」條款,保護被告隱私,例如不能報導個人資料以及私人狀況等等。
另一邊,控方則將放寬報導限制形容為「天馬行空」,認為如果批准放寬報導的申請對被告並不公平,例如有些知名人士可能不希望隱私被報導。而控方也指出,此案還在調查當中,如果證據洩露的話將不利於警方調查。
最終,法官蘇惠德以確保被告人的利益和審訊的公正性為由,拒絕豁免相關報導的限制。
3月4日晚上的還押結果宣布後,警察已經在庭外駐守候命,人潮也陸續被清空。當時法院外仍有不少市民沿路聚集守候。他們打開手機閃光燈,向一輛又一輛駛過的囚車揮舞,聲援這47人。其中一名被告的母親過去幾天聽完眾被告的故事,她在接受《立場新聞》訪問時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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