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監控10億人民上網?中國擬推行個人「網號」國家認證制
全面監控10億人民上網?中國擬推行個人「網號」國家認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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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上網,未來都要先申請國家許可的『上網證』?」中國先前在7月底發佈了針對「國家網路身份認證公共服務管理辦法」提出的新規對外徵求意見,這個新規內容要求網路使用者到國家所建置的「公共服務平台」實名註冊申請「網號」、「網證」,並以此來執行各網站或app的網路身分認證。這項規定也引發了眾多中國網友的疑慮和討論,這是否變相成為一種以「保護」之名,實施的全民網路監控?
中國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部門於7月26日聯合發佈《國家網路身份認證公共服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簡稱《網路身份認證辦法(意見稿)》),開始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份文件的新規內容,旨在要求中國網民依據身分證與相關個人資訊,包括人臉辨識、手機號碼等,到國家所建置的「公共服務平台」註冊申請「網號」、「網證」,之後在使用網路或者手機app時,系統即以此個人網號來進行網路身分認證。
根據《網路身份認證辦法(意見稿)》的第一條:「為實施網路可信身份戰略,推進國家網路身份認證公共服務建設,保護公民身份資訊安全,促進數位經濟發展。」中國官方認為這項措施可以透過國家給予的網路身分認證,來達到隱私安全。
雖然這份新規意見稿的公眾徵詢在8月底才截止,但在7月31日,中國媒體《財聯社》就報導已有多個可以申領和使用「網號」、「網證」的網路身份認證app上線,亦有超過70個app開始試點國家網路身份認證公共服務。
中國政府多年來不斷加大網路控制力度, 從網路實名制到手機實名制,如今身分審查在中國網路間幾乎無孔不入,這幾年要在中國的網路中國上保持匿名幾乎已經不可能,如今白紙黑字所寫下的「網路身分證管理辦法」問世,亦有不少網民擔憂,這是否意味著類似疫情期間全民封控一般訊息管控又要來了、「是否未來紅碼連網都不讓用了?」儘管還是有民眾支持新規,但仍然讓人憂慮言論自由可能又進一步遭受壓制。
▌實名制是詐騙氾濫的解方?
中國近幾年隨著手機實名制和網路實名制的全面實施,個人資訊洩漏嚴重,不少網路服務商蒐集各類個人資訊,或者在使用app時有過度蒐集個人資訊的行為,很多民眾苦於沒日沒夜收到商家和業者的電話騷擾,詐騙則是難以禁絕。雖然中國政府雷厲風行打擊詐騙,看似遏止一般民眾錢財丟失,但還是無法有效約束合法網路平台方肆意使用用戶的個資。因此,官方希望透過新規來有效避免第三方獲取個資不被濫用,國家能對個資和隱私予以保護。
另外,新規辦法裡還強調「自願性」:例如第四條中寫道持有身分證件的自然人可「自願」向平台申領網號、網證;第六條「鼓勵有關部門、重點行業自願原則推廣應用網號、網證」;第七條「鼓勵互聯網平台按照自願原則接入公共服務」——意即新規的精神來自推廣,而非強迫。
事實上,中國網路在國家身分認證化之前,網路實名制可說是再早之前國家介入網路的政策之一。最早可以追溯到2005年要求各類網站主辦者登記備案、甚至早在前一年,2004年當時中國教育部還針對彼時相當知名的BBS,包括清華大學水木清華BBS等一系列高校BBS做出限制,要求施行實名制,這也直接導致了這些BBS最後朝向校內交流平台轉變。
如今中國民眾常使用的微信、支付寶等目前均需要實名才能使用的網路服務,最開始則是因為落實銀行支付而必須實名制,而後多個平台包括百度、知乎也開始落實實名制,要求用戶在用電子信箱註冊之後,必須綁定手機。
實名制最高峰則發生在2022年,肇因於疫情封控中巨大的民怨,多個網路平台,包括微信公眾號、新浪微博、抖音、今日頭條、小紅書、知乎、bilibili等網站或app,陸續強制顯示發布者的IP位置,有關部門表示,該舉動有利於發現破壞穩定的海外虛假資訊宣傳,更多網民則突然發現長期關注的網紅一下子變成了外國人,而從海外發布的中國人,時常因為自己的IP定位而成為被網暴和被舉報的對象,這在疫情期間就已屢見不鮮。
▌保護為名、實則言論管控?
中國知名法律學者、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勞東燕,在意見稿發佈之時就在微博以〈「網號網證」給每個網民安上的監視器〉一文明確表達反對。她強調這份辦法蘊含極大的社會風險,而且缺乏有限監管和上位法依據,她的內容一經發出引發巨大討論,也迅速被刪文,後續包括其他網民轉發分享也均遭刪除。
勞東燕表示,中國已經推行網路實名制12年,超過10億的網民個資早已被各類網路服務者掌握,如今再推國家授予的網證、網號,對於保護個資還有多少現實意義?畢竟當年網路實名制也是以保護公民權益為出發點,但實際結果有目共睹。
勞東燕直言不諱,新規制度的推出,實際意義就是強化對個人在網路上的言行控制,現實中,具備網號、網證的人將更好被追蹤,而在文中,她形容這個制度就是升級版「健康碼」,將疫情期間管控社會的強制措施在正常社會上運用,而且社會風險可能更勝之前的「健康碼」。
文章也同時擔憂,這類網證網號原本是將針對涉嫌犯罪人員的刑偵手段無限擴大適用於普通個人,因為這類針對個人的網路痕跡追蹤本應屬於刑偵手段,然而現在網號網證將可以在普通個人沒有任何違法犯罪嫌疑的情況下,不需要任何審批手續,就可以對個人的網路痕跡進行追蹤,甚至限制和剝奪其網路行為。
勞再度強調此法用意就是在於強化網路言行管控,類似於將刑事偵查範圍從嫌犯擴大到所有人,一方面沒有上位法的依據,這份新規難找到合適的法律依據;另一方面雖然主打自願申領原則,卻未對自願原則的實現提供基本保障,考慮到自願原則在中國語境下易於被架空的現實,該原則同樣難以為網號網證制度提供正當依據,不過是為了消解外界對新規的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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