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拒付費之怒:滅國式封鎖?Facebook「全球禁言」澳洲新聞業
【2021. 2. 18 澳洲】
臉書拒付費之怒:滅國式封鎖?Facebook「全球禁言」澳洲新聞業
「不願付錢的Facebook,寧可殲滅澳洲全國新聞業?」全球社群網路的龍頭平台Facebook,周三晚間發出爭議性的「滅國式政策調整」,對「澳洲新聞」發出全面性的封鎖禁令——自18日清晨開始,澳洲本地的使用者將不得在社群平台上分享新聞內容;澳洲各級新聞媒體的FB粉專,不僅遭到全面停權封殺,全球其他國家的使用者也完全無法在個人FB頁面上「閱讀/分享澳洲新聞」。FB官方表示,臉書之所以「必須封鎖澳洲新聞」,是因為澳洲國會即將在這個星期正式通過《新聞議價法》,強迫網路平台業者必須與新聞媒體拆分「內容收益」。儘管另一個被新法針對的網路龍頭Google,已與本周陸續與各大澳洲媒體集團達成「付費合作」的合約簽字;但強硬的FB卻打死不退,寧可與澳洲舉國對幹、甚至不惜動用自己爭議且備受譴責的「鎖國實力」。
在Facebook推出「禁澳令」後,包括《SkyNews Australia》、《澳洲人報》或者是屬於國國家公廣集團的《ABC》...等澳洲新聞媒體的FB專頁,全遭停權封鎖,除了無法新增貼文外,過往的影片、相片與貼文內容也都被封鎖隱藏。
同一時間,澳洲本地的FB使用者,都無法在個人頁面上分享、或閱讀「任何單位的新聞內容」;世界各國的境外使用者,也無法分享或讀取「澳洲媒體刊登的所有新聞」——簡言之,澳洲的Facebook已完全禁止了本地平台的「新聞功能」,世界的Facebook則徹底封鎖了「澳洲新聞媒體對外發聲」的空間,並實質性地達成了「雙向鎖國」的誇張目的。
在封殺澳洲新聞的同時,Facebook官方也對全球使用者發生了《禁令說明》:「這代表從現在開始,使用者們將無法在Facebook平台上找到『任何澳洲新聞內容』的貼文;澳洲的境內使用者,更無法繼續從Facebook閱覽、分享、或找到任何新聞內容,無論來源是澳洲本地的新聞單位、還是國際傳媒,只要是『新聞』一概不准。」
但在封鎖禁令的第一時間裡,Facebook的鎖國演算法不僅全面下架了澳洲新聞媒體,就連各級政府的「災難急救單位」、「家暴救援通報專頁」,也都因為分類判斷的演算法誤差,而被Facebook誤判為「新聞媒體」無差別封鎖下架。甚至連Facebook在澳洲的服務專頁,也都尷尬地遭遇「自己慘被自己封殺」。
Facebook之所以硬拚封鎖、冒著國際輿論的譴責風險與澳洲新聞界對幹,其所針對的癥結原因,就是澳洲政府去年底推出草稿、並將於這個星期通過澳洲國會表決生效的《新聞內容議價法案》(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其內容不僅立法要求社群網路的平台商「對新聞內容供應者付費」,並將定期指任一名「官派仲裁人」協助擬定社群方應支付給新聞方的「合理價格」。
澳洲的《新聞議價法案》,主要來自於新聞圈、媒體集團對於「新聞有價」的抗議與遊說。支持方認為,雖然新聞內容的製作與傳播,具有一定程度的公共性與公益性;但在網路時代裡,傳統電視、報紙、雜誌...等新聞曝光通路,都已被跨國大型網路集團——特別是搜尋引擎Goolge與社群平台Facebook——壓倒性地壟斷,並藉由新聞的公共性傳播,全盤奪走了原本支撐媒體產製的各方收益。
立法意見主張,雖然媒體產業的蕭條與衰敗,已是全球性的現象;但新聞性內容的分享、閱讀與傳播,卻仍是社群時代的「網路流量主力」,而Facebook、Google等網路龍頭也能藉著使用者對新聞內容的需求習慣,進而「慷新聞之慨」地無本獲取關鍵的廣告收益與營利數據。
對此,Facebook與Google的反彈理由,則強調網路平台僅是「新聞導流的舞台窗口」,各大媒體之間仍有自己網站的流量與原生廣告,平台方面「並不『直接』從新聞內容中獲利」,因此要求網路財團為新聞內容的曝光付費?不僅毫無道理,且有政治力介入自由市場機制的嫌疑。
但對此,立法方面則拒絕了兩大龍頭的辯詞,因為Google與Facebook確實因為「新聞需求/曝光流量」而極大獲益,在無需自付產製成本的狀態下,吸取新聞行為資料並成為最大廣告收入者。因此在考量新聞特殊性與公共性的狀態下,「社群財團作為得益使用者,有責任與義務要對新聞內容付費。」
相關爭議,在2020年澳州政府將法案送交國會審核後,成為了極端白熱化的政治對抗——這一方面固然是「新聞付費」的議題敏感;二方面也是因為2020年COVID-19全球大疫,其不僅對各國的媒體產業帶來「毀滅性的衝擊」,同時也讓社群網路的影響實力,來到前所未有的巔峰狀態。因此類似的付費談判與法律爭議,不僅只在澳洲上演,法國、西班牙與巴西,也都出現了類似的新聞社群對抗案。
立方爭論的最一開始,不願付錢的Google與Facebook,原本揚言要「聯手退出澳洲新聞市場」,自此之後再也不露出澳洲的所有新聞內容;但隨著時間的過去與國際風向的轉變,Google方面卻主動向新聞媒體釋出善意,並自今年2月開始陸續與多家大型媒體集團,達成了「付費分潤機制」。
像是「傳媒巨怪」魯柏.梅鐸(Rupert Murdoch)所持有的《新聞集團》(News Corps),就在2月17日稍早——也就是Facebook封鎖澳洲新聞的幾個小時前——與Google簽署了3年合約,確認Google將會對新聞內容付費、並分享相應的廣告利潤。同時,《新聞集團》旗下的幾間大型媒體品牌,像是美國的《華爾街日報》、《Fox News》,或者是英系國家的《SkyNews》新聞電視台,都將成為Google的特約內容供應者,提供優惠權重的新聞合作內容。
Google方面表示,雖然因為商業機密原則不能公告合約裡的「付費金額」,但未來Google與媒體產業之間將擴大「合作特許」,像是優先推廣締約供應者的搜索權重、擴大推廣對方的新聞app、甚至進一步開放供應者自行選擇單位新聞的優先曝光優先序。
雖然梅鐸集團在澳洲與國際社會之間,具有「喊水會結凍」的新聞影響力,在澳洲不僅持有主流新聞品牌《SkyNews Australia》與權威大報《澳洲人報》兩大新聞品牌,更是各地方報系、眾多娛樂小報的幕後持有者。因此Google巴結《新聞集團》締約付費的措舉,也被外界認為是「擒賊先擒王」、「先討好產業龍頭,再孤立小型供應商」的戰略作法。
但除了梅鐸之外,Google也同時與《衛報》、澳洲公廣集團《ABC》、以及各大新聞供應財團達成了初步的付費合作協議;與此同時,Google也和法國100多家串聯抗議的新聞媒體聯盟達成付費協議。因此,結構性的實驗與調整,於Google方面確實有軟化的相對善意。
可Facebook的立場則完全不同,其對於「新聞付費機制」的強硬反彈,則是完全另一種思考邏輯。
Facebook認為,Goolge要對新聞內容「天經地義」,但不可與Facebook的社群機制混為一談——因為Google的主力平台是「搜尋引擎」,新聞內容沒有選擇是否要被搜尋、是否要在Google曝光的權力,所以Google要對新聞業者付費,也是合情合理;但Facebook的社群機制依靠的是使用者的「主動自由」,是使用者、或者是新聞供應商「自己要在FB傳新聞」,平台方面又沒有主動擷取內容,因此哪有該為新聞付費的責任與道理?
臉書官方強調,對於新聞產製者的支持與互惠,Facebook很有談判誠意與合作空間。但用政府立法來逼迫平台付費?強硬介入的手段,Facebook則不打算屈服,並多次警告:「最後因此受害的,只會是新聞頻道與使用者自己。」
Facebook對澳洲的「新聞鎖國」,除了恫嚇爭議立法外,也同樣有殺雞儆猴、警告其他國家與市場的意味。但其過度強硬的高姿態出手,反而更坐實了「社群巨怪壟斷資訊」的輿論警覺與憤怒,反倒讓Facebook官方作為「反派角色」的形象更為鮮明。
「Facebook對澳洲的新聞禁令,是荒謬離譜而錯誤的!」面對混亂的封鎖結果,憤怒的澳州政府也透過財政部長公開表態:
但根據《金融時報》與澳洲《ABC》的說法,澳洲內閣已在FB頒布禁澳令的第一時間內,透過管道與FB的老闆祖克伯(Mark Zuckerberg)直接溝通,目前雙方都打算盡速鋪陳下台階,在衝突不可收拾之前,試著讓Facebook結束這短暫的恫嚇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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