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回「我們的旗幟」?澳洲原住民旗的「版權」之戰
【2019. 6 澳洲】 奪回「我們的旗幟」?澳洲原住民旗的「版權」之戰
原住民的「官方旗幟」,屬於誰?過去一周,澳洲因為「原住民旗」(Aboriginal Flag)的版權問題,引發巨大爭議。原住民旗是澳洲官方旗幟之一,然而近日澳洲一間服裝品牌「WAM Clothing」,卻向多間單位發出警告:「不得繼續販售任何印有原住民旗的衣服」,以免侵害該公司所取得的全球獨家授權。當中甚至包含多間原住民經營的店家、品牌,也都收到來函。代表原住民的旗幟,竟然無法為原住民族共有,不只令澳洲原住民大為不解,更強力質疑:與原住民族毫無連結的WAM Clothing,憑什麼得到授權?
澳洲原住民旗的版權之爭,始於當地原住民報《古利族郵報》(Koori Mail)5日的率先報導。報導指出,多間澳洲原住民商店近日陸續都收到「WAM Clothing」寄發停終信函,警告:「自2019年5月4日起,未經我方同意、協議,禁止在任何服裝使用澳洲原住民旗的圖樣,否則將違反澳洲著作權法」。
「這真的令人難以相信!」專門販售原住民設計的澳洲服飾品牌「Clothing the Gap」表示,收到律師信讓他們相當吃驚。因為原住民旗應是「所有澳洲原住民都可以使用的符號」,但曾經「象徵原住民掙扎與抗爭的旗幟,現在卻令他們陷入能不能使用的掙扎。」
根據《澳洲廣播公司》(ABC),其他像是澳大利亞澳式足球聯盟(AFL)、澳洲全國橄欖球聯賽(NRL)等體育賽事組織,也收到來自WAM Clothing的停終信函,警告「不得在球衣上印製、販售原住民旗」。
然而,由於全世界大部分的國旗,版權都屬於公眾領域;在不詆毀、侮辱的情況下,仍可作為商業用途使用。而在1995年,聯邦政府認定原住民旗與澳洲國旗、托雷斯海峽島民旗,並列為澳洲官方旗幟,成為具有法律與政治地位的國家旗幟之一,其版權問題也才讓澳洲原住民大感震驚與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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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原住民旗是在1971年,由澳洲原住民藝術家、社運人士——哈羅德.湯瑪斯(Harold Thomas)——所設計;並在1997年經法院確認擁有著作權。雖然湯瑪斯允許有益原住民的非商業活動,可以免費使用原住民旗設計,但同時也先後授權三間公司,分別負責生產與販售原住民旗幟、設計紀念品以及服飾的營利活動。當中,WAM Clothing則是在去年11月,才獲得衣服印製的全球獨家授權。
「我不是很確定,他們與原住民社群的連結何在,但再怎麼樣肯定都沒有比我們——或是其他也受打擊的原住民店家——還要深刻。」Clothing the Gap的母公司「Spark Health」表示,品牌方一直都尋求向湯瑪斯聯繫,希望取得授權,但卻都得不到回應。Spark Health是位於澳洲維多利亞州的原住民社會企業,旗下品牌Clothing the Gap的所有所得,也都全數運用於該公司所推廣的原住民健康與福利計畫。
除了版權歸屬的爭議,Spark Health代表之一的卡圖洛(Sianna Catullo)則表示,「我想我們真正感到憤怒的,是得到(原住民旗)全權授權的公司,竟然是一間白人經營的營利公司。」
根據WAM Clothing官網資訊,該公司於2018年才在昆士蘭州成立,而公司負責人——伍斯特(Ben Wooster)以及摩爾(Semele Moore)——兩人都並非原住民,而該公司的營運方針,也與原住民運動、福利等毫無關聯,令原住民社群大感不滿。不只如此,WAM Clothing負責人之一的伍斯特,過去不尊重原住民、大發原住民財的黑歷史,更加激化族群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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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斯特所經營的另一間公司「Birubi Art」,在2017年時曾獲得湯瑪斯授權,販售原住民旗設計的紀念品。但在2018年10月,該公司卻被澳洲消保會(ACCC)提告,並遭聯邦法院判定: 以「澳洲製造」、「原住民手繪」等不實資訊宣傳產品,但其實商品根本是「印尼製造」,「誤導消費者,並違反了消費者保護法」。
在法院判決過後,Birubi Art隨即進入自願清算(voluntary liquidation)的破產處理程序,然而與此同時,伍斯特的另一間公司WAM Clothing,卻又取得了原住民旗的服裝印製全球獨家授權。
為了試圖平息輿論怒火,WAM Clothing向媒體表示,每賣出一項原住民旗的設計商品,「湯瑪斯先生也都獲得應有的特許權使用費」,公司並無不法,並特地對外發布據稱為湯瑪斯本人聲明,為其背書。
聲明中湯瑪斯表示:原住民旗的版權「是我的法律權利...我應當有權選擇我想授權給哪間公司」,「要找到一間合適的澳洲公司,能尊重、發揚原住民旗的意義以及版權,十分不容易,我花了好幾年的時間才找到,而這間公司就是WAM Clothing」。
由於根據澳洲著作權法,湯瑪斯在世以及去世後的70年內,都還擁有著作權。因此,在現行法律之下,擁有版權的湯瑪斯以及得到特許授權的WAM Clothing,確實並沒無不法。但澳洲著作權委員會(Australian Copyright Council )的前CEO菲利普斯(Fiona Phillips )也表示,「原住民旗不只是一件藝術創作,也是國家象徵,對於澳洲原住民來說,尤其重要」,實屬特別案例。
截至14日為止,請願修改原住民旗授權規範的連署,已在短短數天之內突破3萬5,000人,希望「解放原住民旗」。菲利普斯也呼籲,澳洲政府可以買斷旗幟的版權、開放公眾使用,來結束這場版權之爭,否則「我們很可能還要再這樣吵上100多年,原住民旗的版權才會屬於公眾所有。」
對此, WAM Clothing的發言人則維持在停終信函中的一貫立場,表示尊重各個原住民族群長久以來的生意經營,「歡迎所有人——包含政府——與我們聯繫,在我方已取得授權的狀況之下,商討關於原住民旗的(商業)使用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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