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高棉大審判:柬埔寨百萬大屠殺的「種族滅絕」定罪
【 2018.11.16 柬埔寨】 紅色高棉大審判:柬埔寨百萬大屠殺的「種族滅絕」定罪
20世紀最血腥的暴政殺戮之一——紅色高棉大屠殺——16日終於迎來關鍵判決。在金邊的世紀審判上,法院判定1970年代柬埔寨共產政權的兩名高層:農謝(Nuon Chea)以及喬森潘(Khieu Samphan),因犯下造成將近200萬人死亡的「種族滅絕」等多項罪刑,判處無期徒刑。由於這是40年多來,紅色高棉大屠殺史上首次被正式認定為「種族滅絕」,因此也被比擬為「柬埔寨版的紐倫堡大審判」。
「紅色高棉」(又稱「赤柬」;正式名稱為民主柬埔寨)為1975至1978年間,由崇尚毛左思想的柬埔寨共產黨總書記波布(Pol Pot)掌權建立的極左政權。
波布崇尚實現自給自足的農業社會,曾強制發起城市大清空、平民下鄉,集體農耕的社會工程。在一系列強制勞動、大饑荒、內部清洗、政治宗教及性迫害、下放勞改營、集中營種種極左恐怖統治下,在1977-1979年間的「紅色高棉大屠殺」高峰中,至少有170萬人因此死亡。當柬越戰爭爆發,越南人民軍攻入金邊之時,整個柬埔寨有約四分之一的人口已命喪黃泉,至今仍是柬埔寨尚未癒合的國家傷痛。
16日在金邊開庭的「柬埔寨法院特別法庭」(ECCC)上,法院認定農謝(92歲)以及喬森潘(87歲)兩人作為赤柬的高層領導,在1970年代時期犯下包含:種族滅絕、謀殺、苦役、監禁虐待、宗教及政治迫害、強制婚姻政策、性暴力等罪行。
其中在種族滅絕方面,赤柬「第二把交椅」的副書記農謝,以及曾任國家主席團主席的喬森潘,兩人都遭判定對越南裔柬埔寨人實行種族滅絕。其中,農謝還被判定針對信仰伊斯蘭教的少數民族占族(Cham)犯下種族滅絕之罪。
檢察官考姆健(Nicholas Koumjian)指出,暴政的紅色高棉為「邪惡政權」,「極盡最慘無人道之能事」,農謝以及喬森潘兩人亦罪無可咎。兩人最終遭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在此之前,兩人已於2014年因危害人類罪獲判無期徒刑,目前正服刑當中。
由於過去學界及法界對於種族滅絕的切確定義一直有所爭議,紅色高棉大屠殺是否符合種族滅絕的定義也因此受到激烈討論。此次農謝以及喬森潘兩人被以「種族滅絕罪」判刑,也被認為是柬埔寨轉型正義的里程碑。曾任美國戰爭犯罪議題無任所大使的舍費(David Scheffer)就向《衛報》表示,此次判決如同德國針對納粹的「紐倫堡大審判」一樣「關鍵」。
根據《BBC》,雖然越南裔族群以及占族在大屠殺下確實大規模死亡,但還需要符合聯合國定義的「蓄意全部或局部消滅某一民族、種族或宗教團體」,才能被認定為種族滅絕罪。對此,檢察官則引用波布於1978年演講中,言及要讓柬埔寨的國土上,「找不到任何越南種」,試圖力證大屠殺符合種族滅絕之罪。
對於這項極具象徵性的判決,農謝以及喬森潘兩人各自的辯護律師卻都表示不滿,認為這不過是為了扛住當今政府的歷史論述版本,「相當不公平」,「10年、20年之後,當一切塵埃落定,人民回頭看看這一切,只會覺得一切都是在勞民傷財、浪費時間」,並指出柬埔寨現任首相洪森(Hun Sen)當年也曾在紅色高棉擔任幹部,只不過其後「叛變」倒向越南。
「柬埔寨法院特別法庭」為聯合國以及柬埔寨於2006年正式開始運行的特別法庭,專門負責審理紅色高棉時期的高層犯罪。在此案之前,法院僅審理了三個案子;第一個判決則是S-21集中營的負責人康克由(Kaing Guek Eav),被以戰爭罪及危害人類罪,最終處以終身監禁。目前則仍有四名赤柬高層的案件等待受理。
然而在農喬二人的象徵性判決過後,也有輿論擔心這恐怕會是紅色高棉的最後審判——因為特別法庭以及相關審判,多次被洪森政府高聲反對,表示柬埔寨人民已「向前看」,並表示再繼續審下去,恐怕會讓柬埔寨再次陷入內部動盪,因而多次試圖進行政治干預。
此外也有民眾認為,相關審判龜速進展,自2006年至今只進行到第三個案子,總開銷卻已超過3億美金,加上政府對此多方干預,而對於「審紅」抱持負面悲觀的態度,浮現「值不值得?」的質疑聲浪。
對此,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防止種族滅絕部門主席辛頓( Alexander Hinton)除了斥責洪森政府試圖插手干預的作法「玷汙」了ECCC,同時也表示:
正義並不完美,但遲來的正義總比沒有好。難道要走其他路?讓大屠殺赦免其罪?
|
收看更多文章,請訂閱轉角國際facebook專頁: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