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的遊牧者:便車旅行的不安與浪漫
我是一個搭便車的人。
這句話用中文說來,一直都讓我覺得有些彆扭。在中文語境裡,「hitchhiker」還沒有凝固成像「沙發客」(couchsurfer)、「鄉民」這些在不斷搬用之中反覆錘鍊、而逐漸落定的簡潔名號,只能用平鋪直敘而有點生硬累贅的方式指涉。這種窘迫,除了反映出了知識分類的社會建構性,或許也透露了「搭便車」這個概念對於台灣人來說有多陌生。
我的第一次便車經驗,是2009年還在西班牙當交換學生的時候。當時買了廉價航空的機票,飛抵目的地才知道上了賊船:機票是很便宜,但機場遠在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偏鄉,離開機場的公共交通完全付之闕如;下了飛機的乘客,只能摸摸鼻子支付昂貴的巴士票前往市區。我嚥不下這口氣,看了地圖,發現機場外五公里有高速公路經過,就揹起背包走去碰碰運氣。好不容易走近高速公路的匝道口,我鼓起勇氣在初冬的薄霧裡,模仿電影裡那些同樣站在路邊的人,舉起了我的大拇指。
每經過一輛加速駛離、把我拋在腦後的汽車,我高高舉起的拇指就向下退縮一些,直到臉上掛著的笑容都僵了。出乎意料地,最後為我停車的,竟是一個頭髮花白的老婦人。上了車後,我說自己很開心,因為是第一次搭上便車;老婦人聽了之後竟然說,她也是第一次讓陌生人搭上便車。有點矛盾的是,她停車的理由,居然是她不相信在西班牙有人可以搭得到便車;如果她沒停車,我可能得等上一輩子,她覺得那太可憐了。總之,我的第一次便車嘗試沒有鎩羽而歸,也沒有讓我遇上變態殺人魔,於是我的便車生涯就這樣被開啟了。
但搭便車並不能總是這樣仰賴運氣。漸漸地,我摸索出一套搭便車的策略,比如憑藉地圖、精準找到和我有著相同目的地的車流;又比如依據目的地距離遠近,判斷要不要舉著寫有目的地的牌子;又或者如何善用圓環、紅綠燈、收費站等公路基礎設施,在駕駛慢下車速的情況下,微笑著擺出自信的神情,以便提高搭上便車的成功率。
起初,旅費拮据當然是我搭便車的首要理由;但到後來,搭便車本身,以及便車途中各種稀奇古怪、事後可以拿來說嘴的經歷,似乎反客為主地成為了我旅行的主要目的。我逐漸發現,像我這樣的人其實並不少。偶爾在公路上遇到「競爭對手」,我們會彼此寒喧,交換搭便車的戰況與情報——哪裡的加油站容易遇到長途貨車司機、哪些路段最好不要白費力氣等車。網路上,甚至還有專屬於搭便車者的社群網站「Hitchwiki」;裡頭除了有搭便車基礎教學、網路論壇,甚至還有協作地圖,提供使用者在地圖上標註出自己搭便車的等候位置,並註記等候時間、搭乘目的地,以及綜合評論。其他使用者可以按圖索驥,找到前人推薦的候車位置,也可以在同個地點加上自己的經驗和評論。
的確,我們可能都曾有在無意間「搭上便車」的經驗:有時,開車的朋友在聚餐後順路載你一程;有時,登山途中認識的陌生人有車,提議從登山口順道送你下山。但這些不期然的便車,和涉及策略運籌、並且逐漸成為一種「次文化」的搭便車,顯然是兩回事。這樣說來,那些站在路邊等車、既漂撇又浪漫的身影,究竟是如何在歷史上出現的呢?
搭便車的歷史,或許和輪子的發明一樣久遠。
「高舉著大拇指」的圖像,或許是這個次文化最廣為外人所知的符號;而搭便車和大拇指的關聯,最晚約略在1920年代的美國就已經出現了。作為大規模生產汽車工業的始祖,美國人的日常生活與汽車緊密關聯;美國甚至被稱作「汽車國」(Car Country),其空間、汽車與文化彼此之間,一直存在著緊密的互動關係。
搭便車文化與美國文化的高度關聯,可以從許多語言對於「搭便車」的稱呼略窺一二。在智利和阿根廷,「搭便車」被稱作「dedo」,原意為「手指」,顯然擷取了美國搭便車文化的拇指意象;而在墨西哥,搭便車有時又被稱作「pedir un raite」,其中的「raite」則源自英文的「ride」。此外,儘管多數歐陸國家對於搭便車的稱呼,都是由法文的「autostop」發展出來的變體,但挪威文卻將搭便車稱為「haiking」,而「haiking」在挪威文裡原本並無特別含義,因此與英文的「hitchhiking」也脫不了關係。
實際上,直到1960年代以前,搭便車都是無車階級,藉以進行長距離移動、甚或逃離底層生活的常見手段,因而是一種因應移動工具匱乏、或者公共交通闕如的自我救濟。循此,許多爬梳便車歷史的論述,都會舉用史坦貝克的名著《憤怒的葡萄》為例。在史坦貝克筆下,1930年代的經濟大蕭條和自然災害,導致成千上萬中西部的農民踏上公路、前往加州尋找更好的工作機會;這些因為經濟因素搭上便車的人,並不具備搭便車者作為「次文化群體」的身份認同。
在這個時期,搭便車的群體主要有三種:軍人、窮人、男學生。車主為需要便車的人停車,便意味著其樂於對需要幫助的人伸出援手。尤其,在二戰或韓戰期間,讓軍人搭便車也被視為一種為遠方戰場盡一分心力的表現。此外,搭便車也被勾連上「培養耐心」與「慷慨大方」等正向論述,同時也可能是女性逃離傳統性別桎梏的途徑。有趣的是,從一篇於1931年寫就的文章來看,早期美國搭便車的方式、必須注意的事情,幾乎和現在沒有太大差別。
除了出於經濟因素的搭便車之外,另一種承載更複雜動機的搭便車行為,也開始日漸茁壯。在汽車逐漸普及、美國經濟快速成長的背景之下,搭便車逐漸發展為一種另類的旅行方式,成為美國年輕人藉以壯遊的方法,甚至被想像為對既存秩序表達不滿、從中逃離的途徑。
從此,搭便車開始被賦予了叛逆、自由的文化意義,與1950年代「垮掉的一代」(Beat Generation)對現代性秩序的厭倦與質疑,以及1960年代嬉皮士(hippie)的理想主義浪潮和反戰訴求相結合,成為政治活躍的青年們串連移動、或者集結至華府抗議的交通方式之一。此外,搭便車也讓這些叛逆青年的行蹤動向,變得更難掌握捉摸,因而對掌權者構成了威脅。
搭便車作為一種帶有反抗主流邏輯的文化符號,開始在文學、電影文本的散佈之下被浪漫化,並逐漸成為搭便車次文化群體的認同標誌原型。對於這個時期便車文化的描述,凱魯亞克(Jack Kerouac)的《在路上》(On the Road)已經成為當今公認的代表作。在這篇小說之中,凱魯亞克以自己的經歷為基礎,細膩地描繪了這群被視為代表「垮掉的一代」形象的人物;他們散漫、不追求明確目的、不受世俗價值拘束,並且愛好冒險。此時,搭便車的文化意義,富有自由樂觀的色彩,和《憤怒的葡萄》之中角色們無助的面容,形成了強烈對比。
很顯然地,掌權者並不樂見年輕人的搭便車文化,連結上冒險、自由、公民權利等概念,也對搭便車強化社群感的潛能有所顧慮。於是,從1960年代末和1970年代初期開始,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與保險公司進行了一系列的宣傳、將犯罪與搭便車連結在一起,某些州甚至明文立法禁止搭便車。這些制度內外、有意無心的裏應外合,搭配上長久以來在新聞媒體上出現、與搭便車有關的殺人事件,使得美國境內的搭便車風氣,開始出現了退潮的現象。
有些學者指出,殺人事件和媒體的推波助瀾,只是搭便車文化被賦予高風險形象而逐漸衰退的表面原因;真正導致搭便車遭污名化的關鍵在於:自用汽車在美國的普及,使得無車的人開始如同無家可歸的人一樣,被視為可疑的、不正常的「異類」或「危險份子」。這個觀點,似乎也解釋了為何在一個經濟發展程度、以及自有汽車比率較低的國家(例如羅馬尼亞),出於日常通勤動機的搭便車比較容易被接受。
然而,不論是搭便車內蘊的不確定性,或者是出於其他因素而被附加的高風險形象,都反而提高了叛逆的年輕人對搭便車的興趣。因此,儘管搭便車在美國已然成為一件越來越困難的事情,但搭便車作為一種對抗主流建制、或追尋自我的途徑和形象,不但沒有因為如此而減損,反而更加鞏固。
換句話說,搭便車的被污名化,反而意外地進一步推就了搭便車的浪漫化和再魅化。這個現象,導致了今日關於搭便車的浪漫論述,在很大程度上仍承襲自1960年代的遺產。
於美國90年代後半竄紅的流行樂團「Green Day」,便曾經發表過一首歌詞直白、卻有點沒頭沒腦的歌曲,其開頭是這樣的:
嘿先生,你要往哪裡去?
你在趕時間嗎?
我需要一趟便車,參加快樂時光。
他說,喔不。
你會為烈酒停車嗎?
我也需要休息一下。
在此,我們似乎能看到「垮掉的一代」的影子:酒精、派對與年輕人有點老掉牙地被並置,並結合了搭便車的橋段,化合成一派享樂主義的圖像。
《Green Day - Hitchin A Ride 》
然而,有些作品關於搭便車的描述,則沒這麼無憂無慮:改編自真實故事、獲取了亮眼票房和不少好評的《阿拉斯加之死》,描述了一個剛從名校畢業、有著大好職涯前程的年輕男子,因為對既有的體制和俗世感到懷疑,決定拋下一切,踏上了「追尋自我」的旅程。汽車拋錨之後,男主角開始在路邊伸出拇指,直到最後抵達了他人生旅程的終點阿拉斯加。於是,搭便車在電影中不但被浪漫化為「追尋人生意義的取徑」,同時也牽連上對世俗價值和資本積累邏輯的質疑與批判,因而似乎又是來自1960年代的回聲。
除了上述帶著個人主義調性的論述之外,搭便車也偶爾嫁接上積極的政治訴求。英國著名搖滾樂團「Pink Floyd」的主唱沃特斯(Roger Waters)單飛之後,繼續活躍於歌壇,並於2004年發表了〈Leaving Beirut〉這首歌。每每沃特斯在巡迴演唱會上演唱這首歌之前,必定會提及他寫下這首歌的緣由aving Beirut〉這首歌。每每沃特斯在巡迴演唱會上演唱這首歌之前,必定會提及他寫下這首歌的緣由——十七歲時,他和朋友開著車從英國出發、橫越歐陸,進行了一場公路旅行。
抵達黎巴嫩後,沃特斯因故失去了汽車,而必須獨自搭便車回英國。搭便車離開黎巴嫩首都貝魯特的第一晚,他便遇上了好心人,主動邀請他回家用餐、過夜休息。這首歌如詩一般的歌詞,描述了讓他留宿的一家人儘管並不富足,卻仍將僅剩的食物與他分享,把唯一的一張床讓給他睡。搭便車,成為他親身體驗當地人真實場景、貧困生活的契機。藉由這首歌,沃特斯將矛頭直指時任的美國總統小布希,以帶著近乎羞辱意味的歌詞指責其出兵伊拉克的政策:
這些是我們應該轟炸的人民嗎?
你怎麼能確定他們想要傷害我們?
做這些,是為了逞一時之快、為了懲罰、還是為了犯罪?
這真的是我們想要征服的那座山?
這條路很困難,而且很長
攔下那台車,他不會拒你於車門之外的
噢~小布希呀、小布希
你小時候一定被德州的教育給搞砸了
在此,搭便車不只是故事的引子,以沃特斯親身的經歷作為借代、描繪在伊拉克反恐戰事之中被抹除消音的面孔,更搬用了搭便車於1960年代與反戰運動的淵源,藉以強化他想透過歌曲傳達的訴求,反對英美出兵伊拉克的軍事行動。
《Roger Waters - Leaving Beirut 》
然而,這些關於搭便車近年來如何被再現的討論,並不意味著搭便車在今日就像標本一般,只能在歌曲、電影、小說之中找到容身之處。相反地,搭便車歷經了1970年代以降的低潮之後,似乎正在搭上一波「復興」的浪潮。
首先,由於郊區化與自用汽車的普及,美國許多都會區都面臨著郊區至市區的交通堵塞問題。有鑒於此,不少城市開始實施高乘載管制,並在高速公路上設置了特殊車道,只供乘客數大於特定人數的車輛行駛;甚至,乘客數較多的車主,也可以獲得過路費的優惠。有了這些誘因,車主從此更願意在上高速公路之前,讓沒車的通勤族搭上便車(Slugging)。於是,此前被政府視作潛在威脅來源的搭便車,突然搖身一變成為化解都會交通問題的解方,並與1960年代以降日漸抬頭的環境保護意識匯流。
這個趨勢,並非美國的專利;在荷蘭,交通部門在一些道路上設置了「Liftplaats」告示牌,標註適合搭便車的位置,以鼓勵民眾以搭便車作為交通方式。由此,原本或多或少與國家機器形成對立的搭便車實作,在被制度化與納編之後,不只具有正當性,甚至成為了一種國家的治理工具。
其次,在網際網路的幫助之下,原本零散的搭便車次文化群體,有了可以共聚的虛擬平台。最早的便車社群網路平台,以已經關站的Digihitch為代表;今日,則是功能更加完善的Hitchwiki作為搭便車者之間,擁有最多使用者的跨國網路平台。透過網路無遠弗屆的連結,搭便車文化得以迅速傳播至海外,並在背包客文化逐漸從歐美擴散至其他新興工業國家的同時,在亞洲培育了新的一群搭便車者。
最後,同樣在科技進步與網路平台的推就之下,搭便車被挪用成為一種修辭,在近年來以組織化的共乘形式另闢了出路,並證明了共乘媒合服務有不小的市場,因而成為逐利的資本聞風而至的處女地。這些提供共乘媒合服務的網路平台,比如歐洲的Blablacar、美國的Rideshare.org,起初仍是由車主指定路程的起點和終點,再於平台上以低廉的價格讓人搭上便車,善用車上多出的空位,也較符合搭便車的精神。至於今天憑藉行動裝置崛起的Uber,打著「共享經濟」的名號,卻由乘客決定起點和目的地,也經常被指責讓企業得以彈性僱用、將雇主責任外部化,在公共交通的光譜上,恐怕離「搭便車」又更遙遠了。
搭便車既刺激又有趣,但箇中的技巧眉角卻多如牛毛。比如說,車子來的時候,切記要和駕駛四目交接。試想,車主往往只有不到幾秒時間能決定是否停車,你唯一能用來說服他的,就只有眼神;每次等便車,我都覺得像在對人性進行一次試驗。於是,每次搭上便車,我最喜歡問司機的一個問題是:
為什麼你願意為我們停車?
有些人的回答淡得像白開水、完全不帶感情:「因為我一個人開車,路途遙遠,想找個伴。」但也有些人幾乎是出於天性地過分熱情:「我想幫你們!」還有一種司機最有趣:他們曾經也是在路邊等便車的人。「我年輕的時候也常常搭便車。看到你們,就想到以前身無分文,在路邊等車的我。」也許他有好多在公路上的年輕記憶,就這樣被我們同樣在公路邊的身影給喚起了。
說到底,搭便車的基本要件和核心目標是「免費移動」,卻又不僅止於此。那些由歷史敘事與各種情節澱積而生的文化意義,使得搭便車變得既浪漫、又不安,並持續推著我踏上公路。更重要的是,在這個歷史被宣稱已經終結的年代裡,有一群人仍然固執的相信:只要伸出大拇指,善意總會路邊停靠。
輪胎旁的流水席:歐亞陸橋上,貨車司機教我的事 | 文化視角 | 轉角國際 udn Global
遇上貨車司機的另一個好處是,你可以順道觀察公路的地緣政治與物流經濟學:哪些貨物被哪些消費者需要、貨物被生產與被消費的地點、它們之間的流量與流向,以及政治版圖與市場偏好,如何與卡車行駛路線相互關聯,並造就航線與公路的鋪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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