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蕩金三角(下):政治暴力,拿針頭的社會邊緣人

聯合新聞網 The Glocal
迷失於東南亞毒霧的各國,應該明白打擊毒品從來不是鐵板一塊。 圖/路透社

文/曾朗天、尹子軒(香港國際關係研究學會)

在上一篇《掃盪金三角(上):與鴉片共存,被拋棄的緬甸撣邦》,我們看到前線製毒區的失守淪陷之後,東南亞各國轉而將禁毒的重點,從壓抑國外輸入變成壓制國內流通,希望從「製造/加工國」及「消費國」的方向入手,減低國民接觸毒品的機會。

二十世紀末,東南亞諸國推行以軍隊警力為核心的抗毒行動,將毒品農夫、毒癮者、毒梟打成社會上的他者,大肆通緝和攻擊毒品網絡的各個部分。針對滅毒,國際上其實有三大反對違法毒品走私、毒品使用,以及毒品製造的法例,但由於這三條國際法註1,均無清晰釐定毒品的定義,以及毒品對社會的傷害程度,於是當中的執法灰色地帶,就容許國家自行演繹。

在這樣的脈絡下,東南亞國家順理成章地維持一貫的「暴力打擊犯罪」模式——減少毒販的綱領,最終演變成打擊人權的雙面劍。

泰國禁毒工程下,一袋袋被搜獲的安非他命。 圖/路透社

▎泰國:伴隨毒品掃蕩而來的政治暴力

在東南亞眾國之中,泰國早期的禁毒工程算是「相對較為成功」——對比緬甸的政策失焦,泰國政府自九十年代起,便著手推行有效農業替代方案,提供私人資本和社會福利予農民發展,藉此鼓勵農民從毒品耕種中轉型。

然而,弔詭的是,泰國一方面進行「以人為本」的農業改革措施,一方面又執行反人道主義的暴力緝毒行動。在暴力和包容的手段中持續擺盪的泰國,近十年內逐漸失去邁向新式禁毒的空間和機會。

基於泰國境內愈來愈嚴重的愛滋病傳染,以及毒癮問題,塔克辛政府於2003年宣布推行「毒品戰爭」(War on Drugs;也就是今年菲律賓總統杜特蒂參考的施政方向),透過國家武力,進行「任意殺人」和「法外裁決」,在最短時間內,以暴衝急躁的行動去撲滅毒品。

根據當年美國國務院釋出的〈國際毒品管制〉(International Narcotics Control Strategy Report)年度報告,多達7,3231名嫌疑犯遭到拘捕,共搜獲2千3百萬粒毒品,以及三十萬名毒癮者被勒令接受戒毒。其中,甚至有近半被捕者與毒品無關,很多無毒癮者或無辜人士,被強制進行治療。種種數據指出,塔克辛政府暴力緝毒命中率甚低,肆意濫殺無辜反構成人道災。

暴力和包容的手段中持續擺盪的泰國,近十年內逐漸失去邁向新式禁毒的空間和機會。 圖...

▎貪腐的官僚,遏制不住的毒品需求

在毒品聖戰中,塔克辛要求社區領袖提供毒販和毒品使用者的名單,只要是出現在名單上,就會被調查或追捕。不少社區領袖為了邀功求賞,任意更改名單,甚至會把嫌疑犯的親屬朋友一併寫上,好大喜功地滿足與鞏固自我的權欲。司法制度的嚴謹性和準確性,被執法單位任意地蹂躪,讓禁毒工程於爭功諉過的獵巫行動中流產,甚至連泰國國內的警察總長,都懷疑自己手持的名單是否正確。

此外,泰國警察貪污狀況嚴重,不少大毒梟都會選擇賄賂勾結當地官員,從而獲得政治包庇。無論是前線執勤的警員、邊境巡邏的海關,乃至高層警官和政客,毒販組織都會埋手利誘協助運毒計劃,以求在警方庇護下掩人耳目。

泰國的禁毒聖戰,在在司法、執法和前線執勤的層面,一點一滴地被破壞掉;被掃盪的是社會最底層的毒品使用者,但跨國界的毒品交易,依然未見有效行動。有論者認為,塔克辛政府滅毒工程只帶來短期效益——泰國境內產製的毒品雖受掃毒影響而數量下降,但長遠觀之,卻迫使毒品使用者從國外輸入毒品,變相增加邊境執法的難度

對毒品的強烈需求鼓勵毒梟輸出毒品,毒梟要不用家送死作掩護,要不繼續和官員合作退居幕後,在抗毒聖戰光環下,來個「警民合作」。泰國雖然嘗試通過暴力嚴法來緝毒,無奈手段治標不治本,忽略自己國內強大的毒品市場需求,無法有效解決毒品內在化的問題。

人民一日渴求不止,社會一日難以脫毒。泰國的案例顯示一波波的毒品戰爭,皆是徒勞無功,毒癮者繼續在法律縫隙中,尋找新的毒品來源。

塔克辛政府推行的「毒品戰爭」,透過國家武力的「任意殺人」和「法外裁決」,急於在最...

▎越南:從殺無赦到接納社會邊緣人

當泰國的緝毒迷失在追求短期成效之際,隔壁的越南,早已開始在關鍵政策上轉向。早期越南共產黨政府將毒品視為「社會罪惡」,該國不斷試圖透過傳統緝毒方法,圍堵毒品蔓延。九零年代開始.越南當局對攜帶超過一百克的海洛因,或五公斤的鴉片,祭出「殺無赦」;截至2014年,約有七百名毒販在這台死刑列車上,等待處置。

此外,越南亦立法規定將毒癮者關進名為「06 Centers 」的勒戒拘留所。但勒戒所惡劣的衛生環境可謂現代集中營,被多個人權組織直斥違反人權標準。有研究更指出,由於居住條件與資源不良,毒癮者經常互換針頭使用,這讓在勒戒所中感染愛滋病的機會,比在外面感染還要高。

以往我們提及到毒品成癮者,必然將之與其他犯罪行徑畫上等號,並試圖透過強力執法進行隔離,邊緣化他們。越南社會經過長時間的傳統緝毒洗禮,一般民眾亦是很容易把染有毒癮的人,打擊成社會上的「他者」,鼓吹國家繼續對毒癮者執行暴力,但卻未能意識到毒品問題的複雜性和異質性。

然而這樣的思維與態度,不但無法協助毒癮者從毒品輪迴中解脫出來,反而更容易再次將他們推向更邊緣的社會角落。越南政府先前祭出的「殺無赦」掃毒手段,無助於改善社會風氣,更會把社區極端化成吸毒者和不吸毒者的分類,難以協助脫毒者重會正軌。

越南政府逐漸意識到,儘管採取與泰國雷同的嚴刑厲法,但在這緝毒過程中其國內的愛滋病狀況,不跌反升。如此情勢迫使越南當局在2006年,落實第一條對抗愛滋病的法例(2006 Law on AIDS/HIV Prevention and Control),將政策方針從減少供應(即傳統打擊毒販)轉向減少傷害(即減低毒癮帶來的社會影響)。

早年越南政府將毒品成癮者強制勒戒於衛生條件極度不佳的「06 Centers 」拘...

終於在2013年,越南政府宣布縮減06 Centers拘留所的數量,轉參考歐美施行的「減害手法」——由政府提供安全的注射環境,逐步協助毒癮者脫離對毒品的依賴,並提升社會對毒癮者包容度。

為了增加社會對毒癮者的包容,越南集中資源提供全國性的戒毒計劃﹔2011年,越南當局決定延長國家的美沙酮治療計劃,並投入五所醫療學校提供治療服務;同時,社區清潔針頭工作亦如火如荼地展開,在茶館和街頭角落放置衛生針頭,供毒癮者使用,避免愛滋病毒透過共用針頭而擴散。在越南政府一連串的努力下,2013年越南的毒癮者愛滋病感染率,從九十年代的30%降至13%

2014年,越南政府於「國際禁毒日」(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Drug Abuse and Illicit Trafficking;6月26日)上,推行無毒化(drug-free)的精神,呼籲民眾對毒癮者作出支持和接受。一路走來,從越南的故事我們明白到,打擊毒品斷不然只是槍火武力的比拼,無視社會邊緣人需要,威嚇暴力的突擊行動,只會加劇社會對毒癮者的離棄和恐慌。

責躬省過以後,我們回顧整個東南亞禁毒編年史,在毒品全球化的浪潮下,驚覺傳統短視的政策逐漸失焦且無效。理由無他,只因國家一方面忽略無數人的需求狀態,一方面放縱權力糾葛的利益關係——緬甸農民一直缺乏有保障的生存條件,被迫背上栽種毒品的包袱;泰國底層的毒品使用者,在政治暴力氾濫下成為政治犧牲品,而背後押玩撥弄的毒梟卻能在層層關係包庇下,逍遙法外;越南社會的毒癮者,在經歷幾十年的政策轉移後,終於重獲社會上的接納。

迷失於東南亞毒霧的各國,應該明白打擊毒品從來不是鐵板一塊,理應正視自己國家在毒品機器的位置,順著社會的脈絡與需求,從各方著手展開,揚棄傳統換湯不換藥的緝毒方針,才能確實地找出解決辦法。

責躬省過以後,我們回顧整個東南亞禁毒編年史,在毒品全球化的浪潮下,驚覺傳統短視的...

▎備註

註1:

國際三大反毒公約分別為:《修正的1961年麻醉藥品單一公約》(Single Convention on Narcotic Drugs of 1961 as amended by the 1972 Protocol)、《1971年影響精神物質公約》(Convention on PsychotropicSubstances,1971)、《1988年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物質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Illicit Traffic in Narcotic Drugs and PsychotropicSubstances,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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