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米花當薪水:德國基本工資改革與倦怠的體制

聯合新聞網 黃哲翰
過去德國工會組織的強大,始終能在薪資協商上與資方抗衡,因而不需要、也不願意將協商...

公司主管將一名男性新進雇員帶到不足10坪大的房間裡,室內溫度只有惡意的攝氏4度。鎖上門後,主管開始對這名雇員大聲咆哮,訓斥他太不禮貌。理由是:他竟敢為自己加班的時數打卡。主管要求他:今後每天早上必須「自願」提早進公司報到,並且不准再白目地為超時工作打卡。然而這名雇員每日工時實際已超過14小時——有時還包含週末。他必須依賴高劑量的止痛藥,才能勉強維持站姿來工作。

這裡不是鬼島,也不是剝削移工的血汗工廠,這裡是鬼島島民所寄情的現世烏托邦,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首都柏林,一家在業界極富競爭力的豪華酒店,一場德國主管與本國雇員之間的對話。這位雇員的職位是廚師,合約上每週工作時數一項,明載著令島民們心醉的數字:「38」

儘管德國工會的抗爭經常被拿來當作勞工堅定捍衛自身權益的典範、儘管德國的薪資條件與勞動法規的相關保障常被視為台灣遙不可及的神話,然而在不少情況下,當今德國勞工面對自身勞權受損時,其處境毋寧更接近上述情節那般孤立無助。那並非單一個案,也恐怕難以讓社會特別投以關注的眼光——它只是近年來早已讓閱聽眾麻木疲乏的、千篇一律的踢爆之一。

然而與過去不同的是,這是一則發生在德國基本工資法上路後的案例。

德國基本工資法從2015年1月1日開始生效,至今剛好屆滿一週年。法定最低工資為時薪8.5歐元(約台幣310元);以兩年為緩衝期,企業雇主必須逐年依比例調升工資至符合此標準。

讀者或許會疑惑:

一個長期被視為社會國(Sozialstaat)模範的國家,為何遲至去年才推行全國適用的最低工資標準?

答案是:正是由於過去德國工會組織的強大,在各職業工會自主的情況下,始終能在薪資協商上與資方抗衡,因而不需要、也不願意將協商的主導權交給國家代理、訂出一套死板的法定標準。註1

2007年時,看板上寫著「不得低於7.50歐元薪資」訴求,2015年基本工資上路...

直到2003年由社民黨(SPD)與綠黨(Bündnis 90 / Die Grünen)執政聯盟推出的「議題2010」(Agenda 2010)改革,讓原本就已在新自由主義潮流下,逐漸偏往資方之勞資抗衡的局勢發生驟變。此一改革可被理解為一個社福負擔沈重、且面臨人口老化之社會國的經濟運作,在遭遇全球化衝擊下,為了避免系統崩潰的轉型。

改革的大方向為社會福利支出的縮減、勞動市場的彈性化、以及相應的教育與家庭政策調整。此一轉型為社會國的體制帶來了在全球資本叢林中繼續存活的本錢,透過鬆動防解雇機制、刪減雇主對勞工之社會保險負擔而降低工資成本、引入派遣制與大量「迷你工作」註2等方式,使其能在歐盟區以高品質的基礎建設與社會服務,搭配相對低廉的勞力成本,進行惡性競爭,維持經濟龍頭的地位。註3

這正是近年來德國產業在台灣人的視野中始終被呈現為穩健之模範生的來龍去脈,儘管它總是被簡化翻譯成人品神話:「德國人天性嚴謹、踏實、勤奮」、或是教育神話:「德國人重視適性教育、不求名次」。

勞動市場彈性化的同義詞,即是勞工的孤立化,並與工會組織脫節;各工會的會員數平均減少三成,原本生猛的工會也逐漸失去與資方談判的實力,市場轉為資方市場。勞資失衡的效應具現化了全球化資本主義發展的典型悖反:經濟成長與就業機會增加的幸福承諾,弔詭地兌現為貧富差距的加劇與中產階級的窮忙。

基本工資法對工會而言,是迫於情勢不得不犧牲自主、轉而求助於國家官僚體系的結果;而對於推動此法案的政治勢力(社民黨、綠黨、左翼黨)而言,則是重整旗鼓的歷史性嘗試:在業已無力阻擋經濟去管制化(Deregulierung)之浪潮的局勢下,國家權力是否還有餘地介入經濟分配、社會國是否能避免泡沫化為財團代理者的命運。

然而,亡羊補牢畢竟無法迴避任何體制內改革的格局都會遭遇的瓶頸。

2008年德國鋼鐵業的勞資談判。 圖/歐新社

▎爆米花當薪水

該法案上路後,資方人事成本平均將劇增20~30%,「天性嚴謹、踏實、勤奮」而富創新力的德國資方們必然極力規避或外化額外增加的人事支出。一月初就傳出,紐倫堡有家大型影城準備對員工發放餐飲兌換券以替代應調漲的工資,在一則以「爆米花當薪水」為標題的報導裡,該影城澄清,那只是考慮中的方案而已。隨後幾個月,透過媒體的追蹤,乃揭露了各種遠比爆米花更精巧的資方對策,以及勞工委屈妥協的實情註4

人們或許會認為,上述案例中的勞工們也要為其處境負一定的責任:因為他們沒有好好培養自己的「競爭力」,以致於只能從事待遇苛刻的工作。然而,且讓我們把焦點放在被剝削得最嚴重的迷你工作者上:根據德國工會聯合會(DGB)的近期調查,以及《時代週報》的報導,完全只能依靠迷你工作來維持生計的工作者中,有220萬人從專科學校畢業、近28萬人擁有大學以上學歷;換言之,51%的迷你工作者都擁有德國優質之「適性教育」的高等認證——看來它不只強調讓德國孩子「輸在起跑點」,有時還會讓他們長大後繼續輸在鐘點費上。

基本工資法生效的這一年,正好也是難民潮大量湧入德國的一年,對資方而言,這無異於天...

▎批著資本皮的基本工資法

且讓我們放下「競爭力」、「原力」這類科幻修辭,也放下「無良」、「自私」、「慣老闆」之類用來譴責資方的道德詞彙,從以下角度去理解引入基本工資法作為體制內改革的限制:

相較於數十年前西、北歐各國設定基本工資的背景,德國今年引入的基本工資法,幾乎已經可以被視為完全不同的概念。其立意雖然秉持社會主義的精神,追求更公平的經濟分配與更符合社會正義的勞工待遇,但實際運作起來卻弔詭地更像是資本主義的策略。

基本工資的概念往往必須用資本主義的邏輯和語言來自我證成

「藉著」追求經濟公平與社會正義,將會提高國民所得而增加消費力、帶動經濟成長、讓本地產業更有競爭力、擴大就業機會......等。

基本工資法的引入,並沒有觸碰任何深層結構改造的問題,其效應也因此注定要被資本的邏輯所收納與理解,格式化為投資獲利之計算裡的新增變項:「額外的人事成本」(除了薪資一項外,還包含強制登錄與申報的行政成本),並且在經過精算後往往仍能被準確地規避、轉嫁或外部化。我們看到,為雇主提供針對基本工資之策略的法律顧問、風險顧問服務,在德國如雨後春筍般地出現(連該法上路的本身都帶來了新商機!),違法或遊走法律邊緣之手段的考量,被翻譯成專業又客觀中立的風險管理語言。註6所有這些都只證實了一件事——資本始終與我們同在。

當「上有政策」,如果人們能輕易預料到,並且規劃出「下有對策」的各種可能性,那麼就表示,這個社會實質上沒有因那項政策而改變多少。這也是基本工資法上路後,大規模的剝削依然繞個彎繼續發生的理由。

不只如此,恐怕人們還必須擔憂,基本工資法反而造成部分勞工更加弱勢的可能性。

時間為2014年2月,德國勞動與社會部長納勒斯(Andrea Nahles)站在...

▎官僚科層怪獸

前文已指出,該法案代表著工會團體將協商薪資之自主權的一部分交給國家代理;相較於過去不同領域的工會能保持動能,依照工作處境的變化而彈性地與資方進行協商,全國適用的法定基本工資就顯得死板,而無法細膩地回應不同工作處境的差異。對資方而言,面對死板的官僚科層規範也是更有利的,因為它可以完美地被當作風險成本計算的對象來處理,而不像勞工力量那般是活生生的、會感受、會質疑、會隨時抗爭的對象。

反對基本工資法的意見領袖,基民盟的國會議員Carsten Linnemann批評該法造出一隻「官僚科層怪獸」(Bürokratiemonster),因為它為資方帶來可怕的行政成本;或許在另一個意義上,它對勞方而言,恐怕也同樣是一隻官僚科層怪獸——一隻原先該由公民團體(Zivilgesellschaft / civil society)來運作的行動力量被體制化、規格化後所出現的怪獸。它所掠奪的,是讓孤立的勞工們(尤其是派遣工與迷你工作者)在將來彼此連結並展現力量的可能性。

雇主規避人事成本的各式手段,讓勞工無力舉證之餘,還在帳面上獲得了法律的背書,並且被政治勢力視為政績,這是令許多勞工實際上比基本工資法實施前更感無力的理由。孤立無助的勞工,唯一的選擇只有繼續保持孤立、成為剝削結構中的共犯——為了保住工作而妥協、維持和諧,才是個人避免麻煩、能付出最少心力成本維持生計的明智方案。學者的研究指出,在面對稽查時,勞工經常幫雇主圓謊:「我們沒有工作太久,因為我們中午休息了四小時」、「我不是工作,我只是在幫忙」、「老闆去買菜,我只是幫他看個店」......等等。

透過此一共犯的陷阱,資本的運作正在形塑它所需要之勞工的新面貌(人們稱之為「就業市場的趨勢」):為了承受資方外部化的成本,例如人事、保險、行政......等成本,勞工必須自我規訓為在身體、家庭與社會關係方面都具有高度彈性的勞力供應者;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彈性」才是「競爭力」的真實定義,它往往體現在要求勞工╱雇員要能「吃苦耐勞」、「勇於接受挑戰」、「樂於溝通」、「有心學習」之類內容模糊不確定的人品修辭上,傳達的福音只有一個:「請隨時準備好配合我們現在已有的、以及現在還沒想到的各種撙節策略」。根據倫敦政經學院著名社會學家桑內特(Richard Sennett)的見解,新型資本主義(即全球化資本主義)的文化就體現為宣揚彈性的工作倫理。註7

此一工作倫理所必然伴隨著的超時工作,經常讓德國的迷你工作者們在身體、家庭與社會成本透支的心力交瘁下,根本無法再兼另一份工作,因而繼續深陷依賴既有工作、無力抗爭又無法擺脫當共犯的陷阱。

全球化資本主義下的工作倫理,本質上是製造貧窮的工作倫理。

面對全球化資本主義,所有簡潔的答案,例如工資規範、工時規範、保險規範、就業規範等,都不得不在一條曲折的道路上被實踐。

2014年一月,基本工資法通過前一年,時任德國工聯會主席佐默爾(Michael ...

▎基本工資法是勝利了,儘管...

當然,我們不能只看德國實施基本工資法時崎嶇又陰暗的一面;事實上,它總的來說還是成功的,並且也為勞動市場帶來不少良好效應。在實施滿週年的現在,推動陣營中的社民黨綠黨工聯會都提前宣布了該法的勝利:

儘管、儘管、儘管。儘管人們對基本工資法之「勝利」的詮釋,必須如此曲曲折折,工聯會、社民黨、綠黨的聯盟,都還是太需要這場勝利。

因為人們或許都太累了,因為這是一個時時要求人們創新、發展可能性、但卻到處充滿倦怠的社會。就像Wilhelm Genazino筆下為《不幸年代裡的小幸福》(Das Glück in glücksfernen Zeiten)拉開序幕的場景中,下班時刻的夕陽下(嗯,看來他們沒超時工作),戶外咖啡座裡的聒噪、疲倦、以及美麗。或許人們都已累到無法去想像資本體制以外的可能性了。

德國電信(Deutsche Telekom)勞資談判,員工與實習人員聚集抗議。

▎備註

註1:

早在數年前,德國多數邦就已自行制訂實施邦內適用的基本工資法,然而在2013年被歐洲法院判定違反歐盟法,隨後工會與支持政黨乃轉而提案制訂全國適用的基本工資法。

註2:

「迷你工作」(der Minijob)指比兼職工作更輕量的工作位置,月薪上限為450歐元,並且有別於全職與兼職工作,雇主不必為迷你工作者負擔社會保險費用。

註3:

社會國的體制為求生存,卻由社會民主黨親手葬送其原則,此一歷史的諷刺,讓社民黨內部分裂,堅持社會主義立場者出走,後來與其他勢力合流成當今的左翼黨(Die Linke)。

註4:

案例1至4,參考資料:《時代週報》(2015.03.19);案例5參考資料:《日報》(2015.12.04);案例6參考資料:《時代週報》(2015.11.23)以及《日報》(2015.11.25)。

註5:

對於基本工資法保障的對象,資方尚且能以各種對策,或合法、或非法、或遊走於灰色地帶,盡可能縮減人事成本;那麼,就更遑論被排除於基本工資法適用範圍的對象了。該法最具爭議的部分之一,即是限制失業一年以上的勞工,在重新受雇後六個月內不適用最低工資的標準。此一反映著對長期失業者之工作能力的歧視的條款,有可能被資方利用,藉著聘滿六個月即解雇的方式,讓長期失業者陷於失業與重新被剝削的惡性循環中。對此,目前尚無媒體進行系統性的追查,只能持續保持關注。

註6:

參考資料:《時代週報》(2015.03.19)。

註7:

延伸閱讀:Richard Sennett, The Culture of the New Capitalism. New Haven / London: 2006.

黃哲翰

興趣使然的寫作者,各種題材都想寫寫看。先前住在德國曼海姆,現居奧地利維也納。

德國 經濟 社會福利 梅克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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