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大地之母倒斃於汙泥:2015巴西礦渣災難之後
還記得這些圖片嗎?
2015年11月5日下午,巴西東南部米納斯吉拉斯州(Minas Gerais),Germano露天鐵礦場(Germano Mine)的兩個礦渣池的壩攔出現滲漏、隨後爆發潰堤。
儲蓄在礦渣池內,約4,000至6,200萬立方公尺(約四分之一座石門水庫)含有大量砷、鉛、汞的重金屬廢水、廢棄汙泥與鐵礦渣轟然傾瀉。這怒濤般的污水,不僅淹沒了下游河谷和兩公里半遠的村莊本托.羅德里格斯(Bento Rodrigues),造成嚴重死傷之外,廢水亦灌入鄰近的多希河(River Doce)及其流域,影響面積超過8萬6千平方公里,污染了超過230個城鎮的民生用水,更別提整個流域的生態系統危在旦夕、農作物與動植物也大批倒斃。
17天後,堤內傾瀉的汙染物貫穿臨接的匹瑞杜桑托州(Espirito Santo),逕自滲入大西洋,進一步殃及周圍的海洋生態;自此,一張張怵目驚心的泥流空拍照片——這場堪稱巴西史上最嚴重的礦災,以及其難以估量的環境浩劫,才引起了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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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死的「礦渣池」?
造成災難的礦渣池是什麼?這場巴西的「礦後災難」又是怎麼一回事?
事發的米納斯吉拉斯州,自16世紀起即因富藏礦產而成為了是巴西礦業地樞紐,在葡萄牙原文的州名「Minas Gerais」即有「礦山」之意。早期開採金礦,後來主要產鐵礦砂,也產其他金屬和寶石。Germano礦場一年鐵礦產出達三千萬噸,不僅是米納斯吉拉斯州數一數二大的雇主,更是主要稅收來源之一,其持有者「薩瑪爾戈礦產公司」(Samarco),是全球礦業巨頭——澳洲「必和必拓公司」(BHP Billiton)和巴西鐵礦砂生產商「淡水河谷公司」(Vale)——的跨國合資,高質量鐵礦砂產出,約佔全球市場供給的五分之一。
肇事的主要設施,是兩座Germano礦廠的尾礦壩。尾礦(或稱礦渣)大壩裡儲存的,是開採、選礦過程後留下的廢棄物和廢水,大多富含重金屬及化學原料。有別於一般我們認識的水壩,尾礦大壩通常會隨著礦場的開採而日漸擴張和上升。增建壩攔的材料可以是礦渣本身註1,或是其他建材,不難想像這種設施的結構通常也是相對地脆弱與不穩定。
一般來說,各國政府對尾礦大壩的安全管理與規範多不重視,加上礦場關閉之後,維護這些尾礦壩的成本極高,也因此礦渣的處置也成為了採礦業最難管理的任務之一——特別是衍生的安全問題,尤其棘手。
歷年來世界各地的重大礦場潰堤事故也時有所聞:2010年匈牙利鋁礦場淤泥外溢,約1,000萬立方公尺的紅色泥流淹沒附近兩個村莊,造成死傷、嚴重水土汙染和生態災難;2000年瑞典Aitik銅礦場2,500萬立方公尺有毒廢水外洩;同年羅馬尼亞Baia Mare金礦場的土石壩,外洩含有100噸氰化物、10萬立方公尺的有毒汙水,災難之衝擊和規模可想而知;其類似礦災例如1998年西班牙Los Frailes礦場、1994年圭亞那Omai礦場和南非Merriespruit礦場...等等,陽光底下的礦場潰堤,這樣的環境災難,並非新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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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價罰款賠不回的疏失
事件一發生,擁有薩瑪爾戈公司的兩個礦業巨頭和巴西州政府,皆立即投入災後調查。同時米州州政府即立即中止薩瑪爾戈公司的一切採礦活動,並處以罰金、凍結資產。今年三月初薩瑪爾戈公司和巴西政府達成協議,薩瑪爾戈公司可能將支付高達77億美元(折合新台幣2,458億元)的天價罰款,用於之後數年清理有毒淤泥,賠償受害者及對於環境社會所造成的損害。此外,巴西檢警更建議以「殺人罪」起訴包含公司總裁與營運主管在內的6名薩瑪爾戈公司資深員工及顧問。
官方調查指出,尾礦大壩裡的水位過高以及裡面沉積物擴增過快,為兩大潰堤主因。一方面開採礦量大於礦廠可負荷的生產力,另一方面也顯示土石壩的設計和其應該承受的尾礦儲存量有出入。其他複雜的技術性原因,包含一些原本透過例行性監測即可發現的潰堤前兆,則歸咎於薩瑪爾戈公司的管理疏失,例如失當的監測器材,外聘的顧問失職,以及資訊收集、回報缺漏...等等。
過去10年,米納斯吉拉斯州已發生過5起尾礦壩破裂的意外。2013年環境組織Instituto Prístino的報告已經指出,米納斯吉拉斯州發予薩瑪爾戈公司增高土石壩的許可,安全問題令人擔憂,建議加強監測、建立意外事故的應變計畫以及土石壩風險分析。米納斯吉拉斯州政府官方也將Germano礦場的其中一座土石壩列為高風險。即使如此,2014年政府官方的視察結果,和2015年六月薩瑪爾戈公司提供的第三方獨立報告,依然皆顯示這些土石壩都在安全範圍之內。
另外,巴西對採礦業鬆散的安全規範和執行不利,也是導致此次重大意外不可忽視的要因之一。巴西環境部長Izabella Teixeira坦白地表示:巴西目前國內的環境法「無法處理這麼大規模的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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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美洲的礦業:沉重的「生態包袱」
鐵礦資源和其他礦產資源一樣,被視為現代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基石:然而礦業一方面為工業提供了重要的原料,另一方面對生態環境也帶來了嚴重衝擊。
「生態包袱」(Ecological Rucksack)一概念,即是用來衡量這些環境衝擊的一個綜合量化指標。不只有針對礦產資源,生態包袱涵蓋所有人類為生產的產品或服務,從自然裡開採的原料減去產品的最終重量。意即表達出那些在產品的完整生命週期中有參與,但沒有直接進入交易和生產過程的物料,它們所造成的附加生態壓力—每個物品都背負著一個隱形的、消費者看不到的包袱。生態包袱一概念可揭示物品生產過程中消耗的自然資源和產生的環境衝擊,可以幫助從根本去了解、解決環境問題。由於全球絕大多數工業產品的主要原料都是金屬和非金屬礦物,研究礦業資源的生態包袱具有相當的重要性。
一般而言,生態包袱以數量來表示,1公斤或1公噸的原料,比X公斤或X噸的生態包袱,例如:開採1噸鐵礦砂,同等於背負約14噸的廢礦渣註2,這些廢礦渣為有毒廢棄物,通常很難妥善處理,不僅危害生態,更危害靠當地環境生活的居民。
計算生態包袱,固然可以協助了解、分析一礦物的產品生命週期,從而改良並追求更優良、有效率的生產過程;然而,從巴西Germano礦災的例子中,我們可以發現——在現實災難中,1噸的鐵礦所背負的生態包袱和風險,遠遠不只限於14噸的鐵礦渣——那些無法量化的不可逆生態危害,和當地居民被剝奪的生命以及長久生計,都化為原物料看不見的隱形陰影包袱。
靠著前景看好的地質狀況和礦藏、相對低廉的開採成本和對礦商友善的生產環境,拉丁美洲的礦業市場近年來持續成長,供應了全球大量的鐵礦、銅礦、銀礦和金礦。這其中,又屬巴西蘊藏最大量的鐵礦資源而成為南美第一大礦產國,智利則是因為銅礦產量而居於第二,祕魯則盛產銅礦和金礦。巴西礦藏主要出口到中國、其他亞洲國家,和美國、歐洲,以及自己國內的產業需求。礦業帶動、促進了南美的經濟和基礎建設發展,但另一方面也破壞了南美的地貌:被削平的山頭、枯竭的湖泊和受汙染的河水。如何協調礦商、國家整體和當地居民的利益,是許多南美國家政府一直以來極重要的政策關注。在南美洲,礦藏資源通常為國家擁有,採礦公司須得到政府許可並且和當地受影響社區居民達成協議,才可進行採礦。
儘管如此,大多數的所得利益依舊歸於國家,而成本損失卻由當地社區承擔(例如環境汙染和破壞)。這其中也存在嚴重的礦商和農民之間,資源和資訊權力不對等狀態,許多礦場基本上處於接近「飛地」的狀態,意即當地區民甚少有機會參與,更缺乏礦商公司所需的技能而無法被雇用。爭端通常可因土地買賣而起,或者居民的遷徙和賠償金問題,又或者,越來越常因水資源管理與配置而引爆。礦商一般來說都會一再確保一定妥善處置廢棄汙水(廢礦渣),大部分情況也確實如此,只是一旦事情出錯,情況就可能像去年巴西Germano礦災(以及其他重大礦災)一般——毀滅性的結果,糟到無法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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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向地心挖掘
意外發生後,雖然巴西政府設立了臨時委員會重新嚴格檢視其礦業管制法,但根據《路透社》報導,即使礦場的重新營運還須先得到米納斯吉拉斯州政府批准,薩瑪爾戈公司已著手申請許可,並計畫在今年第四季重啟Germano礦場的營運,重回鐵礦市場,前2到3年會減產鐵礦砂至1,900萬噸左右。礦場的重新啟用,不僅攸關薩瑪爾戈公司是否能依期付出已承諾的賠償金,更關係著米納斯吉拉斯州、巴西的經濟發展,和國際鐵礦市場。
礦業支持著約45%的世界經濟成長,礦物的開採在本質上即無可避免地會對環境造成永久的改變和不可逆的影響,許多大型採礦更是留下了對社會和環境深深的傷疤,但是就現階段依照工業革命之後遵循的發展道路而言,採礦還會持續。換言之如何能把對環境社會造成的衝擊減到最低、找到平衡點,成為全球礦業和各國政府的一項無可避免的重大課題。目前礦業主要還是透過各國的行政和立法去規範管理(授權許可、規範環境和安全、制定懲處措施等),且落實這些法規的執行同等重要。此外,從供應端而言,透過科技的發展和生態包袱的計算,礦物開採的過程可從減少資源投入(水、能源、土地破壞等)和妥善處理和減少剩餘產出(廢棄物、酸礦排水註3、修復關閉後的礦場環境等)下手。
現代各種環境與發展的大辯論,很多時候在得出結果之前,我們會遇到例如礦業這種產業的兩難:一方面被視為社會經濟發展不可或缺,另一方面其產業對生態環境有著潛在的危害和難以量化、承擔的風險。這時候政府有責任嚴格地透過各種政策工具,把負面傷害減到最低,企業也對當地社會、環境有絕對責任;而人民,除了必須對可能的危害有意識,更需對自身的消費行為和整體社會的發展保持思考。同時,人民需被賦予合適的管道表達立場和意見,以監督政府、企業,確保、施壓他們履行應盡的責任義務。可以被計算、量化的生態包袱,並無法代表物品背後真正付出地代價和承擔,無法逆轉的環境危害,關係的不只是被汙染的河流和被削平的山丘,而是許多人最基本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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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註1: 礦渣/尾礦一開始通常是混合各種廢棄物的液態或泥,經過沉澱或乾燥後,才用來做礦渣壩本身的建材。 註2:Graham, P. (2003). Building ecology: First principles for a sustainable built environment. Oxford: Blackwell Science. At p.68 註3:正開挖或已報廢的礦坑,因地層中的硫化鐵礦物,如黃鐵礦,在含氧地下水流經的情形下,氧化成亞鐵離子及硫酸根離子。酸礦排水的特徵為低pH值,含高濃度鐵和硫酸鹽,與空氣接觸及中和後產生黃褐色氫氧化鐵懸浮膠體,會對生物體造成危害,並污染民生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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