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梅樂克殺夫案」之爭:家暴觸發的謀殺...誰有錯?
「為何不逃跑?為何不報警?為何不離婚?」
今年一月初,在土耳其地中海城市安塔利亞(Antalya)發生一件駭人聽聞的兇殺案。犯人是一名31歲的婦人梅樂克(Melek İpek),她在家中與丈夫拉馬贊(Ramazan İpek)的爭吵中,誤殺了結褵12年的丈夫。警方接獲報案電話抵達案發現場時,家中還有兩名幼童,讓人更震驚的是梅樂克臉上和身上大大小小的傷痕,彷彿她才剛從生死搏鬥中倖存下來。
殺夫案當時立刻引起土耳其社會的討論。今年三月份法院審理此案件時,梅樂克在法庭上的陳述更被新聞媒體鉅細靡遺的報導,還原梅樂克悲慘的12年婚姻生活。梅樂克在法庭上表示,拉馬贊在高中時就苦苦追求她,梅樂克一開始並沒有答應,直到某天拉馬贊強拉著她到偏僻處性侵得逞後,梅樂克才礙於「貞節迷思」而同意與之交往。高中畢業後,兩人在拉馬贊的堅持下結婚。
但婚後沒多久,拉馬贊就開始出現家暴傾向,甚至在情緒激動時還威脅要殺了梅樂克的家人,或是他們的兩個孩子。梅樂克表示,拉馬贊不僅對她拳打腳踢,還做出性攻擊的舉動,除了生理上的家暴外,她更承受無法想像的言語恐嚇,以至於她不敢做出反抗、或是求救的舉動。
在法庭上,梅樂克聲淚俱下地表示:
這一次,要不羞愧、不害怕地將她所經歷過的全都一五一十說出來。
在各界的關注下,刑事法庭在4月27號做出最後判決。雖然檢察官認為梅樂克的行為已經超過合理範圍,主張過失殺人,但法官最終裁定梅樂克是出自正當防衛,並沒有構成犯罪,予以無罪釋放。
所以從殺夫案到審判結果出爐,梅樂克經歷了什麼事,這場審判的爭議與結果又為何?
▌「為何不逃跑?」家暴受害者的無路可退
發生兇殺案的前一晚,梅樂克向拉馬贊提出離婚的要求,拉馬贊聽到後勃然大怒地對梅樂克拳打腳踢,還拿槍指著孩子,威脅要殺了他們。在拉馬贊的暴打下,梅樂克昏了過去,醒來時發現自己全身赤裸地躺在浴室,還被銬上手銬。當時,拉馬贊威脅梅樂克說:「明天一早,我就殺了你。」並命令梅樂克進到房間躺在自己身邊,梅樂克不敢反抗,全裸的身子上只有一條薄毯子。
隔天早上,梅樂克趁拉馬贊出門時趕緊確認孩子們是否平安,慶幸地是拉馬贊並沒有對兩個孩子動手。梅樂克看見家中的手槍還在,擔心拉馬贊從外面回來時,可能會到鄰居家拿武器回來殺人,梅樂克便到距離100公尺外的鄰居家詢問拉馬贊是否有來過,鄰居雖有詢問梅樂克身上的傷,但卻沒有做更深的介入。
梅樂克回到家後,拉馬贊已在家中等他,梅樂克在爭吵中拿起牆上的獵槍要求拉馬贊離她與孩子遠一點,但最後誤觸板機,拉馬贊被射中後倒臥在血泊中。雖然梅樂克當時立刻撥打電話叫救護車,但拉馬贊已無生命跡象。
然而對於梅樂克的陳述,法官的質疑是:為何梅樂克長期受到家暴,卻沒有尋求警察保護?以及既然都到鄰居家了,為什麼梅樂克沒有請求協助,反而還回家?對此,梅樂克只是淡淡地說:
「因為我怕他傷害我的孩子和家人。」
梅樂克的顧慮也是其他家暴受害者不敢向外求救的主要原因。根據2019年在土耳其的統計資料,高達42%的女性曾經受到身體或言語上的家暴,這當中只有不到三成的婦女會向外尋求幫助。
經由媒體報導後,梅樂克滿是瘀青傷痕的臉與她在法庭上的發言,馬上引起社會輿論的同情,網路上出現支持梅樂克是基於「正當防衛」,因此該無罪釋放的聲音。土耳其各大報章,包括《晨報》(Sabah)與《民族報》(Milliyet)都對此案件做出偏向「受虐婦女症候群」與「正當防衛」等相關報導。
外界普遍認為,如果梅樂克拿到醫院開立的受虐症候群的證明文件,將有助於降低刑責甚至無罪釋放,但律師對此持保留態度。接受《晨報》(Sabah)訪問的律師阿卡愣(Arzu Akalın)表示:即便是開立受虐症候群證明,也不足以證明梅樂克在行兇當下是無行為能力之人,一切還需要專業醫療團隊評估。
▌「被虐殺夫」卻無法構成「正當防衛」?
相比「受虐婦女症候群」的主張,「正當防衛」似乎會是梅樂克案件中被告律師爭取的方向。主張「正當防衛」對梅樂克較為有利的原因是:可以引用2014年發生在宗古達克(Zonguldak)的殺夫案件判決結果作為依據。
當年同為家暴受害婦女的艾雪菇(Ayşegül E.),奮力抵抗酒後企圖拿刀殺死她的丈夫,卻不慎掐死丈夫。法院當年對此判決艾雪菇是正當防衛,無罪釋放。目前,她與小孩也已經重新開始新生活。艾雪菇對於過去的傷痕不願再多說,只對媒體表示希望梅樂克也能盡快得到正義的判決。
不過,艾雪菇一案的「正當防衛」並不一定適用於梅樂克的案件上,因為梅樂克是拿槍殺害手無寸鐵的丈夫,可能無法滿足「正當防衛」的比例原則條件。雖然梅樂克的律師在一審中向法官申請釋放,但最終被駁回並裁定繼續羈押,全案可再上訴。
法院的判決當時引起民眾不滿,認為法院過去可以三兩下就釋放一般的性騷擾、甚至是性侵案的犯人;但面對家暴的長年受害者,法院居然做出繼續羈押的判決,所以評斷的依據到底為何?對此,土耳其的女權團體當時也為此案到法院前抗議,批評政府在女權上消極的態度,正是家暴悲劇的推手。而慶幸的是,法院最終判決梅樂克無罪釋放。
▌嫁給強暴犯:以婚姻當贖罪的貞潔迷思
梅樂克悲劇的起點始於她受到拉馬贊不當追求、甚至性侵時,為了「保全貞節」而沒有挺身反抗,反而還與拉馬贊步入婚姻。然而,像是這樣與騷擾者或是強暴犯結婚的女性,在土耳其並不少見,甚至還是童婚問題的根本。根據聯合國2018年的資料,土耳其20-24歲的已婚女性裡,有2%的女性是在15歲以前就進入婚姻,也就是所謂的兒童新娘。其中,童婚在土耳其東部比率比較高,在較為開放的沿海以及西部地區並不常見。
此外,土耳其政府在2016年曾提出有關草案,該草案內容為:
「與未成年者有性行為之完全行為能力人,在沒有威脅被害人及違反被害人意志的情況下,可以透過與被害者結婚來減刑或是緩刑。」
當時此草案引起政壇與民眾的強烈反彈,認為這是政府姑息性侵犯,助長社會對於被害人的貞操迷思。雖然此法案後來在各界的反對下沒有正式通過,但也反映出土耳其對於女性貞操的保守思想。
對於女性的貞操迷思,雖然在年輕一代的土耳其人想法裡已經慢慢開放,老一輩卻還是相當擁護「貞操價值」。土耳其傳統的家庭影響力,也是讓女性無法跳脫束縛的因素。許多女權運動組織,致力於透過公權力以及制度面上的改革,來改變東部地區或是社會角落裡弱勢族群的命運,但近年來作風愈趨保守的執政黨,並沒有在此議題上給予相對應的支持。
回到此案,以保護家暴婦女的實際作為而言,土耳其在2011年加入的《伊斯坦堡公約》發揮很大的影響力,土耳其現行的6284號法《保護家庭與婦女暴力防治法》正是依此公約而立法。但土耳其保守派卻認為《伊斯坦堡公約》有違反傳統家庭價值,增長LBGTQ族群的氣勢,而遊說政府退出。政府也在今年三月宣佈退出《伊斯坦堡公約》,這引起女性團體的大規模抗議,舉著「政治謀殺女人」的標語,批評政府的消極態度。
如果不了解伊斯蘭文化,可能會對伊斯蘭擁有「仇女」的刻板印象或誤解,但在《古蘭經》裡所提及的有關賦予女性繼承權、離婚權與夫妻財產制等制度,在當時是邁向兩性平等的一大進步。但因為《古蘭經》的經文用字艱深,同一字具有多種意思,因此如果用錯誤的角度,將會解讀出不一樣的意思。也因此,目前就有「伊斯蘭女性主義」學派致力以正確的方式解讀經文,一方面推廣正確的觀念,一方面則希望可以洗刷外界對伊斯蘭長期以來的誤解。
梅樂克的家暴悲劇案,讓土耳其社會再一次地審思現行仍有許多地方需要補強的制度與保護網。社會大眾雖然同情梅樂克,但卻鮮少討論未來要如何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尤其,在其他社會角落裡可能還有更多未浮出檯面的家暴案,這當中公權力該如何介入、又該如何保護被害人,是土耳其政府需要費心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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