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虐兒檔案:受虐者的「施虐傳承」怎麼修復?
文/蘇聽雨
2018年震驚美國社會、發生於加州的「特平虐兒案」(Turpin case),審判結果在今年4月19日判決出爐,長期拘禁13名親生子女的特平夫婦遭判處無期徒刑、25年內不得假釋。這起虐待事件,是去年特平夫婦被發現將他們2歲至29歲的子女共13人,長年監禁與外界隔離、而且生活在營養不良與骯髒的非人環境,甚至規定子女們一年才可以洗一次澡。長期的營養不良導致他們的身形與發展似乎都落後原本年齡應有的樣貌,受虐者剛被發現時,警方甚至無法一眼辨識出這13個孩子中,其實有7人已經成年。
親生父母為何下此毒手?回溯特平夫婦的成長背景,才發現這是虐兒悲劇的延續——母親路易絲.特平 (Louise Turpin)在兒時就被祖父長期性侵,後來甚至被自己的母親所利用,作為賺錢媒介提供給那些有戀童癖的有錢人充當性玩物。這段不幸經歷,也可能間接影響了特平虐兒案的發生,讓沒有彌補的傷痕延續到下一代。
特平夫婦的案件再度引起美國社會對於兒虐問題的關注。美國的兒虐問題有多嚴重?根據美國兒童局統計,從2013年開始,美國每年平均約有70萬的兒童被通報「兒童疏忽」( Neglet) 或「虐待」(Maltreatment )。全國兒童聯盟(National Children’s Alliance)在2015年的統計報告也指出,0-17歲的兒虐被害人中,0-6歲與6-12歲各有37%,13-17歲26%。其中有三分之二的兒童被發現性虐待、近20%的兒童被發現是身體虐待。
雖然近年來美國兒虐趨勢的數據逐漸下滑,但越年幼的嬰幼兒遭受虐待或疏忽照顧的比例卻越來越高:2017年美國兒童局統計各州報告,將近30%的兒虐或疏忽案件中,受害兒童年齡低於3歲。而事實上,每1,000個0-1歲的嬰兒中就有25個可能遭受疏忽、不當照顧或虐待——90%的施虐者則多半來自父母、保母、主要照顧者或是親屬。
在兒童福利和人權方面,美國是相對進步許多的國家,當虐兒案件發生後,相關單位是如何面對與處理?通常在第一時間,美國各州往往都有兒童保護服務的介入,包含負責調查評估的社工,判斷該案件是否有具體事證為兒童虐待。評估分為三個等級:「沒有危險到輕度危險」、「輕度到中度危險」、以及「中度至高危險」。
如果確實為輕度危險以上之兒虐情節發生,就會邀請主要照顧者加入社區的「家庭處遇服務」(Family Interventions),服務內容包含親職教育(Parent Education),兒童照顧支持、心理諮商、以及確保避免再次受暴的安全規劃等,這些內容其實與台灣的服務大同小異。
而如果是嚴重的兒童虐待案件,美國少年法庭(Juvenile Dependency Court)就會決定是否將兒少移出家中、並轉安置到寄養家庭或其他安置機構,同時要求施虐者或其家屬加入家庭處遇服務。如果情節嚴重的話,警察就會提起獨立告訴並將案件送至司法單位進行審判,就算案件最後沒有進入刑事訴訟程序,在很多州,施虐者的名字也往往會被放進州立的兒虐狀態登記處(State child maltreatment registry)。
建立社會安全網是一種方式,但要從根本解決虐待兒童的問題,可能要從施虐者背後的成因來著手。在美國,探討兒童肢體虐待類型的案件,其發生的家庭背景各式各樣,不過綜合相關研究調查,其組成因素大致包含:家長與監護人或照顧者的年紀太輕、單親且無足夠支持的資源系統、家境低於貧窮線或長期失業家庭、教育水準相對低落等等。
肢體虐待孩子的父母或親屬,更可能有低自尊、衝動控制能力差、或患有其他心理相關疾患,並伴隨著反社會行為的出現。疏忽照顧(Neglectful)嬰幼兒的父母,除了上述狀況以外,也可能正面臨重大的生活壓力與轉變,例如結婚、搬家、生子或尋找工作。這些特徵都會影響育兒能力和狀態,這些父母也可能往往與社會中斷關係,無法應對壓力和難以獲得社會支持系統。
除此之外,研究也發現,有虐待傾向的父母往往對孩子的發展有過高的期待,無法理解嬰幼兒的需求、希望他們可以盡快自立或是如成人一樣成熟表現,這樣的父母因此對於孩子的哭鬧或各種情緒的容忍度也偏低。
童年的受虐陰影是不是長大就會釋懷了?這些兒虐事件可能會持續影響到一個人成年,為身心健康都帶來變化。這個論點源自於美國1990年代一份有劃時代影響的研究——「兒時不幸經驗研究」(Adverse Childhood Experiences, ACEs),探討兒時不幸經驗對個人影響的深遠與廣度,甚至進一步促成了醫療單位更重視身心整合的治療,或是犯罪矯治領域更具系統性的理解。
這個研究是從一個減重計畫開始,當時的醫療機構凱薩(Kaiser Permanente)的內科醫師費利帝(Vincent Felitti)發現減重治療的中輟比率高達50%,在他們深入研究2,000多個病例、並透過兒時不幸經驗評估量表(ACE量表)評估後,發現有2/3的人都表示兒時曾遭遇不幸經驗,28%表示曾遭受肢體暴力,21%表示曾經遭受性暴力。
這些接受治療的人發現自己一旦瘦下來後,卻反而增加被騷擾等經驗,讓他們在很短的期間內再度復胖。這在ACE量表評分中,有四項不良的兒童經歷的人比起自陳沒有相關經歷的人,其酗酒機率超過7倍,被診斷患有癌症的風險增加一倍; ACE量表得分高於六分的人,其自殺未遂的風險增加30倍。
從特平夫婦的案件來看,兒時不幸經驗的影響不光發生在個人身上,甚至有可能延續到下一代。
根據2018年一項美國刊登在《兒科》(Pediatrics) 的研究報告中,350對參與研究的親子中,85%的父母表示自己過去曾經經歷一項以上的兒時不幸經驗,而有18%的父母表示自己經歷過六項以上的兒時不幸經驗;研究發現父母的兒時不幸經驗與自己後代的健康整體狀況確實有相關,雖然隨著孩子年紀越大可能相關性越低,但與嬰幼兒出生體重較低或是較短孕期確實還是呈現高度相關。
雖然其中的關連性的確還需要更多研究佐證,但是父母的兒時不幸經驗的確可能在父母的生命中產生所謂的「風險鍊」 (Chain of Risk),讓其後代生長在較為不健康的環境。比方說,一個媽媽的童年受虐經驗與過去原生家庭帶來的壓力源,可能還是會持續影響她的後代,再一次形成生活壓力源、或是導致家庭功能喪失,形成高風險家庭。
極端的情形下,甚至有可能有意無意複製了自身受虐經歷,而讓自己的孩子持續落入兒童不幸遭遇的情境。
在這樣高風險或是「不幸經驗代間傳遞」(cross-generational)的家庭環境中長大的青少年,往往增加了他們落入犯罪危險環境或懷孕、過早性行為的可能。加拿大在2018年的一項研究中,針對5,942名青少女懷孕的小媽媽進行研究,他們發現那些進入政府兒童保護系統(Child Protection Services) 的小媽媽當中,他們的的孩子有48%左右也會在分娩後到兩歲之前進入兒童保護系統安置。
相較於沒有進入兒童保護系統的小媽媽,只有大約10%左右的小孩會進入政府兒童保護系統。這項研究再次支持了兒時不幸經驗的代間傳遞效果,但這其實也提醒了我們,小爸爸小媽媽的年齡可能不是兒童虐待的成因或是唯一危險因子,而是需要我們去重視青少年懷孕背後的家庭背景、成長環境,並且去思考如何改善環境與教育,而不是藉由汙名化、隔離、或懲戒——因為這反而可能造成持續累積他們的兒時不幸經驗。
過去的不幸經驗讓人失去愛的能力?
兒時不幸經驗往往造成兒童長期處於反抗或逃避的狀態,並且較無法與他人建立信任關係。雖然這樣的人際互動狀態往往可能持續到成人,但是也已經有研究指出,就算兒時處於不安全、缺乏信賴關係的成長環境,長大後還是有可能與他人建立安全信任的人際互動關係。
這樣改變的關鍵,就是在這個人成長的歷程中,有個貴人,可能是他的老師、鄰居、愛人、朋友,曾經好好的理解過這個人的需求,好好的傾聽與回應他的需求。目前美國所有兒童保護的措施與防護網,就是為了盡量能讓這樣有助安全成長的社區支持網絡可以成形。
而近年來,各國研究指出,專制權威型的管教模式可能會增加孩子日後憂鬱症等身心狀況促發的可能,更進一步指出父母親適當的回應孩子的需求,與孩子建立安全依附連結,才是有效增進孩子健全人格發展和心理健康的關鍵。
身為一個人,最重要的資產之一應該包含建立和維持人際關係 的能力,因為這樣的關係才是我們生存、學習、工作、愛和生育的必要存在。或正如本案施瓦茨法官對特平夫婦的告誡:「孩子是天賜的禮物,不只是對父母或家庭,對這整個社會而言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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