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的「域外效力」:港府百萬懸賞通緝8名流亡民主派人士
「懸賞8名流亡港人,香港《國安法》的海外延伸。」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7月3日宣布懸賞通緝8名海外流亡港人,懸賞金額每人100萬港元(約新台幣397萬),通緝名單為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許智峯、蒙兆達、劉祖廸及羅冠聰,此8人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罪名包括危害國家安全、煽動分裂國家及要求外國制裁中國和香港等,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雖表示被通緝者若不返回香港便無法拘捕,但仍強調《國安法》有「域外效力」,香港政府此舉形同再度明示中國的濫權勢力正不斷嘗試延伸海外。
遭通緝的8人中,3人為前立法會議員,分別是郭榮鏗、許智峯及羅冠聰,另有已解散的法律人士團體「法政匯思」前召集人任建峰、已解散的工會組織「職工盟」前總幹事蒙兆達、商人袁弓夷,以及社運人士郭鳳儀、劉祖廸。
目前8人全數流亡海外,如羅冠聰仍於英國活動、也取得英國難民身分,而許智峯、任建峰現居於澳洲、郭鳳儀目前安身美國華盛頓特區,國安處指控8人的罪行包括勾結外國勢力及反華政客組織、請求外國制裁香港法官、破壞香港金融中心地位、在社交媒體上鼓吹港獨、台獨等,且在流亡期間持續違反《國安法》,上述種種指控累加,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香港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已經獲法庭針對8人發出拘捕令,並強調此次發布通緝「絕對不是在搞任何表演或散布任何恐怖」,而是希望將8名民主派流亡人士「繩之於法」,並表示此次拘捕令的發出,對國安處未來再執行其他執法行動「有莫大的幫助」。
雖然李桂華承認遭通緝人士若不返回香港、港警便無法將其拘捕,但仍強調不會放棄緝捕與蒐證,並重申「如果有一日可以拘捕到相關人士,一定會將他們送上法庭。」
即使李桂華言詞宣稱通緝令的目的不為散布恐怖,但在8名民主派人士早已流亡、實際上根本無法進行逮捕的情形下,發布高額的懸賞通緝令,此舉對於包括8人在內的流亡者、甚至眾多仍居住香港的港人而言,不啻是一種威脅——再加上,李桂華還強調,《國安法》有「域外效力」,對在境外觸犯香港《國安法》者,港警有管轄權和執法權,也以此呼籲香港居民與被通緝的8人「劃清界線」、不要給予資助,否則同樣面臨「違法風險」。
香港《國安法》自2020年6月30日公布且施行至今,3年來已經逮捕260人,年齡範圍從15歲至90歲,當中又有79人已經被定罪或市政在等候判刑;李桂華指出,被捕者的「犯行」大多在香港,有部分人已經逃往海外——而在2023年4月時,已出現為香港《國安法》的「域外適用第一案」,有一名香港女學生在留學日本期間,於網路上發表言論,返港辦理證件時竟因此被以「煽動分裂國家罪」逮捕。
遭到通緝的羅冠聰,對此事表示過去自己一直被國安處指控違反《國安法》,卻一直不知道自己的罪名究竟為何,他自嘲:
「今日終於揭曉涉案內容: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同時,羅冠聰認為,自己和其他7人大都不會對被通緝感到意外,自陳過去他已經因為六四維園非法集結案、選舉呼籲投白票案等事件被通緝過,如今新的通緝令所帶來的差別,只是多了100萬港幣的懸賞獎金。不過諷刺的是,在香港被控謀殺罪的通緝犯,其懸賞金額最多為40萬港幣,羅冠聰對此寫下:
而通緝令也確實讓羅冠聰承認感到緊張,「畢竟再次被中共盯上,始終都有著無形壓力」,不過在現實生活上並無感受迫切危機,他認為對自己的影響是「日後我會更慎重地選擇出訪、外遊的地方,亦更保障自己的個人私隱」。
對於在海外倡議香港民主,卻被香港政府視為觸犯國安法,羅冠聰指出此事導向的「唯一的結論乃國安法為絕對惡法」,並指出自己在海外並無收受任何外國資金、也無受僱於任何外國政府機關,更不接受外國政府的指揮或命令。他也強調,假如會見外國政要、出席研討會以及聽證會是勾結外國勢力,「那麼一眾香港高官早就應墮入法網。」
而任建峰則表示,自己仍會持續對外發聲,並指出自己雖然想念香港,但在當前的情況下「沒有一個理智的人會回去」;現今在美國擔任港人組織「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執行總監的郭鳳儀,也強調自己絕對不會向港府讓步。
還有現居英國倫敦的劉祖廸表示,如今港府要用懸賞的方式緝捕包括自己在內的8人,是因收容庇護流亡港人的許多民主國家,包括英國,早已停止與香港之間的引渡條約。不過,劉祖廸也指出,英國政府的部分部門仍未完全了解香港人在英國面臨的中國威脅程度,他舉例2023年6月香港民主示威者在南安普頓遭親中人士攻擊、以及2022年中國外交人員將香港抗爭者拖入駐曼徹斯特領事館痛毆的事件,並失望表示英國政府並未對中國這種跨國鎮壓的行為採取積極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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