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煤礦坍塌事故:中國「劣跡黑坑」的害命悲劇?
【2023. 2. 23 中國】
內蒙古煤礦坍塌事故:中國「劣跡黑坑」的害命悲劇?
「才一轉眼的時間,山體就崩塌了...」中國內蒙古阿拉善盟2月22日下午1時許,一處露天煤礦發生大規模坍塌,截至事發當日晚間8時,確認至少造成2人死亡、6人受傷、53人失聯。目前現場仍在救援和事故調查當中。坍塌礦坑所屬的「內蒙古新井煤業有限公司」,近期也被發現涉及209件司法案件、13次的失信紀錄及數次行政處罰——整起事故仍在調查,此時中國輿論除關心救難之外,也開始質問:新井煤業的劣跡,是否與坍塌原因有關?為何有多次不良紀錄的新井煤業仍持續運作生產?
內蒙古新井煤業有限公司旗下,位於內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嘉爾嘎勒賽漢鎮的一處露天煤擴坍塌,現場多名煤礦工作人員和車輛被掩埋,據《鳳凰網》報導,發生事故的採礦區原本是一個山谷,位於該煤礦北邊坡的山體發生坍塌,原本坍塌山體的垂直高度為180公尺,坍塌後形成東西長500公尺、南北長200公尺範圍、淨高80公尺的渣土堆,將位於山谷底部的採礦作業區全部覆蓋。
坍塌事故造成至少2人死亡、6人受傷、目前53人失聯;22日的坍塌發生兩次,第一次是在當日下午1時許,持續30至40秒,到了傍晚6時44分,又發生第二次嚴重坍塌。《新京報》引述新井煤業的知情人士,指出被土石埋在採礦作業區、失聯的人員多數為駕駛工程車、怪手的司機。
當局已經派出11支救援隊伍,除阿拉善盟之外,烏海、巴彥淖爾、包頭等盟市也派出人員和救難車協助,搜救工作仍在進行中。
即將卸任的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同樣強調查明原因、依法處理,並鑒於兩會舉行在即,要求國務院安全委員會、應急部等等相關部門落實安全生產的責任和措施——阿拉善盟的這座坍塌煤礦,其所屬的內蒙古新井煤業,已被中國媒體如《澎湃新聞》、《界面新聞》等查出曾有多起違規事項,包括安全、環評和財務事宜,以及涉入多達209件司法案件,其中超過9成案件列為被告,旋即引起中國輿論關注,中國微博上的網民詰問:
中國企業資訊查詢網站「天眼通」的登記資料顯示,新井煤業成立於1999年,原本是產量較低的「井工礦」(年產量30萬噸),2012年,經內蒙古自治區煤炭工業局允許,變更為年產量90萬噸的露天煤礦。
新井煤業所涉及的209件司法案件中,有144件處於首次執行、仍未結案,此外該公司從2008年4月開始頻繁出現被「強制執行」的不良財務紀錄,多達13次被中國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以及8次被限制進行高額消費;被強制執行的案由涵蓋借款合約糾紛、買賣合約糾紛、融資租賃合約糾紛等,累計被執行總金額高達13.9億人民幣,目前新井煤業也仍有一宗正在被執行的財務糾紛,金額為8,075萬人民幣。
此外,新井煤業有過數次遭行政處罰的紀錄,最近一次在2022年6月受罰的原因是違背多達7項安全規定,包括通往採礦場的主道路未設置限速路標、北部滑坡區域沒有警告標示、礦區沒有依照實際情況繪製工程平面圖和運輸系統圖、2名煤礦安全人員被發現沒有特種行業操作證等等。
2015年時,新井煤業又因為「未批先建」、未落實環評要求等違規情節,曾被當局責令停產。
而本次發生事故的煤礦,也曾停產3年,至2021年4月才恢復生產;然而新井煤業的劣跡始終不斷,在2022年2月25日,又因露天堆放儲存原煤時,未採取有效的安全苫蓋措施,被責令改正以及罰款8萬人民幣。
中國媒體《界面新聞》指出,煤礦開採主要為井下與露天兩種形式,一般來說露天煤礦因為開採地表上的煤炭層,而非深入地底,相對井礦來說,發生的事故較少,然而在2022年,中國各地仍發生多起露天煤礦坍塌事故。
內蒙古是中國的產煤大區,境內多處煤礦礦區,當中已有47%是露天煤礦。2022年6月,中國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內蒙古局、和內蒙古能源局聯合編制及發布《露天煤礦生產技術與安全管理規定》,針對安全管理做出更多明文規範,露天煤礦採礦人員的安全保障理應提升,但2月22日在阿拉善盟發生的這起煤礦坍塌事故,卻讓中國大眾發現多次違法違規的新井煤業,似乎不受法律及行政處罰的影響,仍能照常復工、生產營業,因此在中國微博上激起討論與關注,有29.2萬粉絲的「祁人祁語」微博質問:
也有微博網民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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