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不准馬拉松的那些年:艾琳皮珀與遺忘半世紀的歷史長跑
▌女人不准馬拉松的那些年:艾琳皮珀與遺忘半世紀的歷史長跑
「致敬那些被歷史遺忘的女性跑者們......」說起女性參與馬拉松的歷史,許多人會直覺想起1967年,偷偷參與波士頓馬拉松的凱薩琳.斯威策(Kathrine Switzer)。當年20歲的她,為進入禁止女人的波士頓馬拉松,以縮寫姓名「K.V. Switzer」報名,騙過主辦單位誤以為她是男性,也成為女性參賽的精神象徵之一。然而事實上,斯威策並非完成馬拉松的首位女性。早在1959年,艾琳.皮珀(Arlene Pieper)就完成了派克峰馬拉松,且從未遭到阻攔。只不過,在短暫的女性運動史中,皮珀被遺忘了長達50年。直到4月26日她在家中過世,才吸引媒體報導、並回顧女性爭取運動權的歷史記憶。
馬拉松(Marathon)原意取自希臘的馬拉松戰役,指的是標準距離為42.195公里的長途競賽,通常以公路賽進行,但也可以在有高低起伏的越野賽道上舉行。皮珀所參加的派克峰馬拉松(Pikes Peak Marathon),就是一項越野跑競賽。參加者會從派克峰山腳的城鎮曼尼通斯普林斯(Manitou Springs)為起點,沿路爬升到海拔4,302公尺的派克峰頂部,再下山才算完成整趟行程。
在半世紀前,許多馬拉松競賽、包括奧運馬拉松都是禁止女性參賽的。例如負責管理波士頓馬拉松的業餘田徑聯盟(AAU)就曾禁止女性跑超過1.5英里(約2.4公里),原因是他們認為女性可能會因長途奔跑導致子宮脫落。也因為如此,當時強行參賽的斯威策,遭到許多人攔阻。1967年她偽裝成男性報名,但開跑沒多久,她的跑者編號便被一名男性試圖撕去、要她滾開。當時的攝影照片,也成為女性參與體育賽事的重要象徵之一。
但是相較於斯威策在波士頓馬拉松的悲慘境遇,位於科羅拉多的派克峰馬拉松則並非大型競賽,也從未禁止過女性參賽。只不過當時的社會氛圍依然認為女性不擅跑步、甚至擔心會子宮受傷的情況下,創始於1956年的派克峰馬拉松,前兩屆都沒有任何女性報名。
直到第三年,皮珀才和丈夫一起參賽、還帶著年僅9歲的女兒一起加入。另外當時還有另一名女性Katherine Heard-Fahl同樣也報名參加,但三名女性中,只有皮珀一人跑完全程。而在完成派克峰馬拉松後,皮珀也沒有受到任何媒體關注,就和丈夫默默回到了兩人在科羅拉多開設的健身中心工作。
被歷史長年遺忘,是什麼滋味?直到2017年,她接受波士頓公共廣播電台採訪時說:「其實到了終點線的時候,我感覺很好。我確定自己有點累,但還沒感覺到精疲力盡。」
她的成就並沒有在體育界引起轟動,並且極少人知道。直到60年代,吉伯、斯威策等人遭受禁賽打壓、女性在運動場域的不平等才漸漸受人關注。1896年就開始的奧運馬拉松項目,直到1984年,才在美國洛杉磯奧運時追加開放第一屆女子馬拉松競賽。
在皮珀之前,其實已有不少女性前輩試圖參加馬拉松,但都屬於「非官方競賽」,也不會被記錄在正式比賽結果中。早在古希臘時期,就曾開放女性參與賽跑,用於紀念希臘女神赫拉。1896年,在雅典舉辦的第一屆奧運,當時也有一位希臘女性拉維瑟(Stamata Revithi)想報名卻遭到拒絕,最後只能自行參加,以5小時30分鐘左右的成績跑完全程,不被官方紀錄。1926年,英國跑者皮爾西(Violet Piercy)也參與了國際田徑聯合會(IAAF)的馬拉松賽,但同樣是非官方認證,最後拿下3小時40分鐘的成績。
而除了馬拉松之外,事實上許多運動項目在剛發明的時候,也都曾出現過類似的女性禁令。例如19世紀晚期,開始出現兩輪、具有鍊條與鍊輪的現代化腳踏車,不過在發明之初,騎腳踏車也曾被認為會傷害女性的子宮與生育力。VOX報導,當時甚至有人撰文指稱女性騎車會罹患所謂的「自行車臉病」(bicycle face):患者會臉紅或臉色蒼白、眼睛周圍暗沉、看起來十分疲倦。但以如今標準看來,這些「症狀」只是人在運動時會出現的正常生理狀態而已。
到了後來,腳踏車更成為1890年代,女性用於組織爭取投票權、身體自主權、以及自由移動的重要工具:女性不僅可負擔購買交通工具的金額,更能獨自前往更遙遠的地方,不需要傭人、車夫或家人的陪伴。當時安妮.倫敦德里(Annie Londonderry)更成為第一位依靠腳踏車長途旅行、並且成功環遊世界的女性。
腳踏車也掀起「理性服飾運動」(the Rational Dress Movement),女性得以擺脫束胸馬甲、穿起行動更輕便的燈籠褲。爭取投票權的女性主義者蘇珊.安東尼也曾稱騎腳踏車為讓女性獲得解放的「自由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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