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佛洛伊德的正義:警察壓頸殺人「全部有罪」...BLM算勝利嗎?
【2021. 4. 21 美國】
給佛洛伊德的正義:警察壓頸殺人「全部有罪」...BLM算勝利嗎?
「包括警察工會在內,所有人都對『殺人有罪』的判決鬆了一口氣...」2020年5月在明尼亞波利斯遭警察壓頸致死的黑人市民喬治.佛洛伊德(George Floyd)案,20日在在全美高度矚目與緊張對立的狀態下,宣布了陪審團對於主嫌前警官沙文(Derek Chauvin)的判決:被控1條二級謀殺、2條過失致死「全部有罪」。消息出爐後,上從美國總統拜登、下至法院外的民權示威者全都如釋重負,因為在美國,警察執法過當的定罪比率一直很低——然而被判謀殺有罪的沙文,預計將在8星期後才會宣判刑度,其案最高雖可重判40年有期徒刑,但最後真的會被判幾年?依然自稱無罪的被告律師團,又還有什麼方式能逆轉上訴呢?
震撼美國的「佛洛伊德-警暴死亡案」,是發生在2020年5月25日、明尼蘇達州的明尼亞波利斯都會區。46歲的黑人市民喬治.佛洛伊德,因涉入一起爭議的偽鈔店家報案,而當街被趕來的資深警官德瑞克.沙文,以極端的「膝蓋壓頸姿勢」強行壓制逮捕——不料被捕過程恐慌激動的佛洛伊德,現場在不斷呼救未果後,竟當場斷氣、突然失去生命跡象,並於送醫後不治身亡。
佛洛伊德死亡後,全案隨即被升級成震驚全美的「警暴事件」,其案發過程也被旁觀路人全程錄影目擊,並如同2014年紐約黑人艾瑞克.加納(Eric Garner)窒息死亡案一樣,因「我不能呼吸」(I can't breathe.)的呼救,而引爆美國社會Black Lives Matter的大規模示威抗爭。
2020年的全國性BLM示威,不僅極高程度地撕裂了美國社會輿論,各種街頭騷動、警察與國民兵鎮壓,以及白人護警志願隊與左翼抗爭者的激烈對抗,也成為同年總統大選的重要內政影響因素之一。不過在街頭情緒隨著時間逐漸冷靜後,早已於2020年被捕起訴的幾名涉案警察——特別罪嫌最重的主要被告沙文——則在今年春天於明尼蘇達州的亨內平郡開庭受審。
在開庭審判之前,檢方就已針對佛洛伊德之死,起訴主嫌沙文1條二級謀殺罪與2條過失致死。但在法庭上的數星期交鋒中,檢方與辯方的交鋒主軸,主要則分成兩大提問:(1)沙文的壓頸行為是否符合執法過當?(2)警察的強力壓制,究竟是不是佛洛伊德死亡的主因?
在執法過當的交鋒項目中,沙文的壓頸舉動,很快地就被警隊教官、局內即時調度與監控組的同僚證實唯「並非合法的常規程序」,儘管部分支持意見試圖辯稱沙文壓的是肩膀不是脖子,但根據法醫的驗屍紀錄,沙文確實壓制的是佛洛依德的頸部與呼吸道。因此警方行為不當、嚴重不符程序,也就難以辯駁。
但針對佛洛伊德的死亡原因與責任為何,法庭雙方則有著激烈的說法纏鬥——被告律師團認為,佛洛伊德之所以會死在街上,主要原因是「心律不整」,但死者本來就因為吸毒歷史與生活習慣導致慢性病纏身,死後驗屍也發現了冰毒與芬塔尼...等毒物反應,因此其死因的最大責任應該是「長期吸毒所併發的不幸結果」,壓頸的沙文只是不湊巧見證了個人悲劇的結果而已。
然而出庭作證的亨內平郡法醫——同時也是負責解剖佛洛伊德的驗屍官——貝克(Dr. Andrew Baker)則認為:
「佛洛伊德的死因...確實就是警察壓頸所引發的心肺衰竭。」
貝克法醫表示,佛洛伊德生前的心臟問題確實頗為嚴重,除了慢性病纏身之外,他高大的體型也讓他的心臟需要比常人更多的氧氣量。但在解剖過程中,法醫發現他頸部與呼吸道被沙文以膝蓋施壓的狀況,確實導致了供氧的不足而急劇誘發了佛洛伊德的心臟病——鑑此,雖然佛洛伊德的死亡是心律不整,但「致死」的關鍵確實是警方危險的壓頸動作。
在法庭的交叉詢問中,沙文的辯護律師曾針對性的質問法醫:撇除你所知的案件狀況,如果佛洛伊德不是死在那一天,你會否判斷「過量服用鴉片類藥物芬塔尼」更可能是造成死者心臟驟停的原因?
「這樣說好了:如果佛洛伊德先生死在家中、自己一人在內,且無其他創傷證據,驗屍報告也只發現了異常的芬塔尼殘量,那麼我才可能直接判斷這是吸毒過量致死——但本案的客觀事實,就不是上述的這麼一回事。」
貝克法醫認為,心臟疾病與毒物反應是佛洛伊德生理虛弱的前提,但致死的引爆點確實是警察的不當壓力行為。因此,在最後的驗屍報告上,法醫也給在「自然死亡」與「意外死亡」之間,附註了沒有法律效力的補充意見:
「佛洛伊德之死是『殺人案』(homicide)...我的意見不具備控訴效力,但被害者卻實是『因為他人行為致死』。」
在結束法庭辯論後,全案也在4月19日進入陪審團討論時間——在12人的陪審團裡,一共有6名白人、4名黑人、與2名多元族裔者參與——全案也就在4月20日,於全美緊張關注與國民兵的重兵防禦下,公布了陪審團的判決結果:
「被告前警官沙文,3項罪名...全部有罪。」
「全部有罪」的消息傳開後,法庭外的大批示威者也都爆出了如雷的歡呼與吶喊,眾人激動地表達了振奮情緒;至於法庭內的沙文,則被口罩遮住了表情,直到被法警上銬帶走為止,他都沒有任何外顯反應。
「我終於可放下心中的大石,我終於對得起哥哥、然後安心睡上一覺。」在法庭外,佛洛伊德的弟弟激動難掩地表達了對於有罪判決的情緒;與此同時,美國總統拜登也公開表達了自己對於判決結果的「如釋重負」,並親自致電佛洛伊德的家屬遺族,強調政府會繼續推動警政改革、讓爭議執法的悲劇不再發生。
然而在街頭鬆一口氣的歡天喜地之外,佛洛伊德案的有罪判決,卻離最終的司法結局還有相當漫長的一段距離。
被判二級謀殺有罪的沙文,究竟要坐牢多久?亨內平郡法官預計將在8個星期後公開宣判——其獲罪的最高刑度可被判處40年有期徒刑;但根據明尼蘇達州的刑法建議,過往沒有涉及重大刑事案件的沙文應屬「初犯」,按照比例應該從輕發落,建議最重只該量處11~15年有期徒刑。
除此之外,被告律師團雖然還沒有第一時間反應,但預計未來60天內,沙文就會正式抗告上訴,全案更將因此陷入更高層級的「美國輿論內戰」——因為沙文律師團的抗告理由,或將會針對美國民主黨團、BLM示威者與自由派媒體的「干擾壓力」為由,指控本回的審判與陪審團決定「遭到了人身威脅與不中立的輿論壓力」。
事實上,在判決出爐之前,沙文辯護團對就曾多次申請「移地開庭」,要把審判舞台拉離亨內平郡與事發的明尼蘇達雙城區——律師團主張,在審判期間不斷號召抗爭、甚至暴動的BLM示威者,已對陪審團造成了直接的安全威脅,並恐以此影響了最重的定罪決定;同時,像是民主黨眾議員瓦特斯(Maxine Waters)等政治人物,更公開「煽惑民眾對法庭不利」,甚至鼓動群眾上街示威包圍法院,「如果這次還判無罪的話!就讓我們拚戰到底。」
瓦特斯眾議員的號召,也被保守派與沙文的律師團譴責為「意圖煽惑暴亂以影響司法」;但瓦特斯與其他民權運動者卻不接受這樣的指控。唯主審法官卡希爾(Peter Cahill)出面緩頰,他一方面譴責瓦特斯等民意代表「不應該發表不負責任的煽惑言論意圖傷害法治中立」;但另一方面也暗示「瓦特斯的爭議發言,確實給了被告律師團推翻本案結果的上訴空間」;唯就他已知的判斷與法庭上下陪審團的狀況,「我不認為外界的輿論,確實有對法庭內的審判意見造成干預。」
不過瓦特斯眾議員與其他BLM運動者先前所提到「如果無罪的話..我們就要...」的各種假設與反應式發言,在美國社會語境中,確實有其「自感委屈」的累積脈絡——因為儘管民權運動的各種發聲與檢討示威,美國司法體系對於「警察執法過當殺人」的有罪判決,仍然極為罕見。
《金融時報》表示,美國全境因警方執法而被殺死的人命數字——無論有罪還是爭議無辜——平均每年超過1,000死;但從2005年開始至今,關於警察執法過當致死的訴訟,累積只有140名警察被起訴,其中只有44人被成功定罪,但大多數都屬於輕罪,只有7案被判定為重罪「謀殺」。
雖然此一初步數據,並不能反應全面的事實,畢竟美國警察可能殺的都是武裝匪徒、又或者每起事件並不一定都是執法失誤;但近10年來,美國累積的重大執法爭議不斷引爆,除了佛洛伊德案以外,諸多訴訟最後都不了了之。因此在每年千死且重大爭議反覆爆發的駭人前提下,「官官相護,警界包庇」的控訴,亦成為執法人員無法辯解與擺脫的社會負面標籤。
目前,針對沙文有罪的判決,保守派的輿論大多保持著「靜待事件發展」的觀望態度,並認為這一結果「本來就是輿論介入所共同編寫的預定劇本」;但值得注意的是,在2020年佛洛伊德案爆發後,一度採取「護警」強硬姿態的明尼蘇達州警察工會,則在判決出爐後表達了「全尊重司法」的立場,並強調警察還是會一直與市民們站在同一陣線,「我們能體會眾人的遺憾與傷痛,警察與地方社區,將會一起度過任何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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