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衛軍的養老金:德國還在發?比利時「納粹老兵」的津貼爭議

聯合新聞網 轉角24小時
圖為納粹黨衛軍與衝鋒隊(SA)簇擁下的希特勒。 圖/法新社

【2019. 2 比利時/德國】

黨衛軍的養老金:德國還在發?比利時「納粹老兵」的津貼爭議

納粹老兵,能領養老金嗎?在歐洲延燒多年的「戰時納粹領養老金」爭議,近日在比利時再次掀起討論。比利時多位議員本週指控,儘管二戰已經結束將近75年,但德國政府至今依然向27名曾在二戰期間,加入、或為「納粹黨衛軍」服務的比利時前納粹份子,每月發放最高1,275歐元的養老金;對此,比利時議會的外交關係委員會則呼籲布魯塞爾,應採取外交緊急手段,要求德國「即刻停止繼續發放(爭議)養老金」。

「納粹黨衛軍」(SS)是第三帝國最惡名昭彰的精銳作戰力量之一。二次大戰期間,黨衛軍在納粹德國的佔領區實行鎮壓清算、迫害殺戮異己的慘酷行動,並犯下大量非人道的戰爭罪行。1940年,在希特勒的猛進之下,比利時投降並自此淪為德國占領區,直到1944年才遭同盟國盟軍解放。

二戰期間,為了降伏、籠絡被佔領區,希特勒曾於1941年頒布一項命令:被佔領區的外國國籍者,只要自願「擁戴、效忠、服從」元首,為納粹黨衛軍效力,即可被賦予德國公民身分,並同享德國社會保險制度下的養老金福利。許多受到號召、加入或者為黨衛軍效力的比利時人,自此也參與了納粹針對猶太人與反抗者的迫害行動。

儘管在戰後德國,黨衛隊因被認定為非法犯罪組織,其成員基本上被剝奪了領取養老金的資格,但德國歷史學者格爾尼茨(Martin Göllnitz)研究指出:自1940年元旦起,黨衛軍在編制上不再從屬於納粹黨,而是「納粹國防軍」(Wehrmacht)之下。因此當時加入黨衛軍的部分軍人,很可能透過這項「漏洞」,依然獲得領取養老金的資格。

比利時多位議員及媒體表示,至今在比利時仍有27人受惠於希特勒當時頒布的命令,領取來自德國政府的養老金。比利時二戰歷史學者德.科尼克(Alvin de Coninck)的研究指出,這些領取者目前都已年屆約90歲,每個月可從德國政府手中,獲得435歐元到1,275歐元(約新台幣1萬5,000至4萬5,000元)不等的養老金。

科尼克表示,不少比利時的納粹黨衛軍成員,在戰後雖因叛國...等戰時罪行入獄,但入獄期間卻依然可以計入退休前的年資計算,並在戰後領取養老金;相形之下,在德國曾被迫為納粹服務的比利時戰時勞工,戰後獲得的每月賠償則僅有50歐元(約新台幣1,800元)。

「與歷史上最為兇殘的政權勾結合作,竟然還可以領養老金...。」比利時議會的外交委員會在聲明中表示,這顯然與轉型正義工作以及歐洲的和平價值相互牴觸,並呼籲德國主責機構公開相關資料,啟動調查。

根據委員會的聲明,這27名養老金領取者的具體身分資料,「僅由德國駐比利時大使館所掌握」,但多年來卻都以「法律上的隱私保護疑慮」為由,不對向比利時政府公開,因此也無從向這批養老金領取者據此課稅;而早在2017年,時任的駐比利時德國大使也曾表示,養老金的發放皆由邦政府層級的有關機關發放,聯邦政府礙於法律限制,無法公開領取者的詳細資料。

事實上,比利時與德國的「前納粹養老金」爭議,最早始於1997年,德國過去亦曾對此採取相關行動。根據《德國之聲》,德國政府曾在1998年修訂《聯邦戰爭受害者救濟法修訂法案》,若養老金領受者經證實,曾在二戰期間犯下非人道罪刑,領取資格也將被剝奪。但由於該法僅適用於1997年11月13日以後提出的申請者,無法溯及早已辦理、領取的人,加上因犯下戰時罪行而遭起訴的人實為少數,因此相關養老金申請的不合格率僅有約0.01%。

2018年時,現任駐比利時的德國大使柯特豪斯(Martin Kotthaus)曾向媒體透露,針對養老金領取者是否曾在戰時犯下非人道罪行,相關調查也正在籌備當中。

對於比利時本周提出的要求以及指控,聯邦德國勞動部(BMAS)日前出面則表示,目前在比利時有18人領受德國的養老金,但「其中沒有任何人是黨衛軍的前成員」。然而,這18名發放對象的身分是誰?發放原因?德國官方並未對此進一步說明。

根據比利時公視《RTBF》以及荷蘭公視《NOS》報導,英國、西班牙、荷蘭、瑞士、瑞典近年也有前納粹相關份子,領取德國養老金的爭議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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