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的發明造就亞洲第一:鈴木賢筆下的《台灣同婚法的誕生與演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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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台灣同婚合法化之前,台籍作家許佑生(右一)便與外國伴侶葛瑞(右二)在1996年舉行過台灣第一場公開的同性婚禮。圖為2006年許佑生與葛瑞在晶晶書庫舉行的同志...

編按:日本明治大學教授鈴木賢是台灣法與中國法學專家,長期走訪台、日兩地。鈴木賢在台灣同婚合法化之後,2022年在日本出版《台湾同性婚法の誕生》一書,希望日本能參考同為亞洲國家的台灣經驗,邁向同性婚姻合法化。3年後在台灣出版上市的中文版為增訂版,新增過去2年日本同婚訴訟最新現況。本文為《台灣同婚法的誕生與演進》(印刻文學,2025)內容節選。

從同性戀到「同志」

如今,台灣以「同志友善」作為其多元包容社會的象徵,甚至驕傲地將其宣傳為「軟實力」(soft power)和「暖實力」(warm power)。「同志」(LGBTQ+)如今已成為台灣多元族群、文化、語言共存的認同象徵。台灣被形容為照亮亞洲LGBTQ+人權的「燈塔」。然而,台灣社會原本並非「同志」友善,而是長期以來,對同志的強烈壓迫和恐同心理籠罩了社會的每一個角落。

本書從前言就不加解釋地使用「同志」這個中文詞彙,因此我們想從這個詞的由來開始講起。

在台灣,傳統上用「同性戀」來指稱日文的「同性愛」,日文將「同性戀者」稱為「同性愛者」。然而,這個詞難以擺脫黑暗、羞恥、頹廢、汙名、異常、變態、反自然、病理、濫交、HIV/AIDS等負面意象。這個詞如此可憎,以至於在公共空間中提及都會感到難堪。

96年11月10日,台灣同志作家許佑生(左)和伴侶葛瑞(Gray,右)在台北福華飯店舉行台灣第一場公開的同性婚禮。 圖/報系資料照

著名同志作家許佑生,在一九九六年與外國伴侶舉行「世紀同志婚禮」時,曾這樣回憶「同性戀」:

那個(同性戀)觀念完全是來自學校和社會的。我甚至連「同性戀」三個字都說不出口。因為我對這三個字的所有印象就是結合別人的印象,可能同性戀就是一個homo。Homo聽起來就很不舒服,就好像是變態的、黑暗的、猥褻的。因為這個字眼已經被汙染成這個樣子,在好久以前,我連把這個字在心裡默默的講出來,我都不敢,好像那是一個很dirty的標籤。

就這樣,「同性戀」從未成為公開討論的對象,同性愛者在社會中被徹底不可視化。但自一九九○年代起,「同性戀」迅速被「同志」一詞取代,情況發生了巨大變化。

「同志」一詞原本是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在黨內互稱。據傳中華民國國父孫文在臨終前曾說過:「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但恐怕連孫文都沒想到,百年之後「同志」...

時至今日,中國共產黨的人民大會堂內,仍高掛著孫中山的畫像。 圖/路透社

「同志」原本意指「有相同政治思想或主張的人」(comrade),據說中華民國國父孫文臨終前曾遺言:「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長期以來,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在黨內廣泛使用這個詞互相稱呼。在這之後,中國社會擴大使用「同志」一詞,直到九○年代初,不論是否黨員,人們都會用「同志」代替「先生」、「小姐」或「女士」互相稱呼。作者學習中文的七、八○年代,教科書上會教面對服務生、店員或陌生人打招呼時說「同志!」(類似日語的「すみません」)。

作為政治用語的「同志」原本是從日語進入中文的詞彙,但已完全融入現代中文。然而,到了一九八○年代末,在香港被賦予了全新的意義。一九八九年,在香港舉辦「Lesbian and Gay Film Festival」首屆時,主辦人邁克和林奕華將其譯為「同志電影節」。 接著在一九九二年,林奕華在台灣金馬獎國際電影節將「New Queer Cinema」譯為「新同志電影」。

此後,首先在香港,繼而在台灣,「同志」成了代指廣義性少數群體的術語。到了一九九○年代後期,「同性戀」幾乎完全被「同志」取代。就這樣,「同志」成為了曾經令人難以啟齒的「同性戀」的代名詞。

早年同性戀曾是難以啟齒的存在,但當香港和台灣在1990年代開始使用「同志」代指性少數群體之後,同志不再是需要遮遮掩掩的身分,也讓更多同志朋友開始現身。 圖/報系...

「同志」作為一種收納庫

「同志」一詞其實並沒有明確的定義。起初,「同志」主要是指同性戀(者),隨著時間推移,逐漸包涵了「雙性戀」(bisexual)、「跨性別」(transgender)、「間性人」(intersex)、「非二元者」(non-binary)、「酷兒」(queer)等各種性少數群體的身分認同和類別。相反地,沒有人能以絕對的權威來定義「同志」的本質。換句話說,「同志」是反本質主義的,具有解構僵化類別的功能。

台灣同志文學研究的第一人、紀大偉表示,同志就像「收納工具」一樣,可以不斷收納新的元素,是一個方便的工具。「同志」還可以與其他領域結合,如「同志文學」、「同志電影」、「同志運動」、「同志教育」、「同志研究」、「同志族群」、「同志朋友」、「同志家庭」、「同志社區」、「同志友善」、「直同志」等,是一個具有無限擴展潛力的概念。

「同志」一詞在中國不再使用的同時,意義發生變化,在台灣逐漸成為主流用語。

華語世界將性少數者譯為「同志」,也讓「同志」一詞有了無限可能。 圖/報系資料照

在冷戰結構終結、中國融入世界經濟的背景下,「同志」從原本的紅色共產主義的政治性意涵退潮,轉而代表彩虹的LGBTQ+。「同志」之所以受歡迎,是因為與「同性戀」不同,擺脫了令人厭惡的「性」的形象(同志一詞中沒有「性」字)。

「同志」不會過度聯想到性,對當事人來說更加容易接近。正好「同」字又能聯想到同性戀,這恰到好處。它淡化了附著在同性戀身上的性怪物形象,降低了在公共空間討論性少數群體的門檻。

目前,包括中國、香港在內的全球華語世界,「同志」已成為代表性少數群體的術語。這似乎與日本約從二○一○年開始的LGBT主流化軌跡有相似之處。

同時,「同志」如同前面引用孫文的例子(革命同志)的形象,有如一道低音迴響。它還帶有對抗強制異性戀主義(異性戀中心主義)、同性戀恐懼症,與作為消除二等公民待遇和歧視的政治運動的政治主體這一複雜的意義。

也就是說,「同志」作為改變只視異性戀為正常的社會規範,為「活出自我」創造空間的運動中的夥伴,這個詞仍然帶有政治色彩。

鈴木賢認為,「同志」不僅是基於性傾向的身分認同,更是具有社運內涵的政治選擇,可以將彼此聚在一起。 圖/報系資料照

因此,有人指出「同志」具有像Queer Nation那樣凝聚同性戀者的效果,是一個「具有整合力量的新詞」。gay稱為「男同志」,lesbian稱為「女同志」,彼此結盟。「同志」不僅是基於性傾向的身分劃分,更是一種「政治選擇」,具有社會運動的內涵。 其中要收納什麼,可以根據不同語境改變意義,是一個靈活多變的詞彙。使用漢字的華語所具有的豐富造詞能力,令人嘆為觀止。

對此,日本語中最終未能創造出獨特的概念,大約從二○一○年起,「LGBT」(後來有時會加上Q或I等字母)作為相當於「同志」的概念開始流傳並普及。

記者北丸雄二在談及日本語環境中的LGBTQ+時,將其表述為「在歷史中無端被剝奪主語」的屈辱感、被掠奪感中號召「團結的暗號」。在台灣華語中的「同志」,恰恰包含了相當於LGBTQ+的豐富政治含義,超越了單純的同性戀者之意。

「同志」可以是自稱、也是代名詞,將彼此凝聚起來,鈴木賢認為這正是台灣能成為亞洲第一個實現同婚合法化的關鍵因素。圖為2016年東京同志大遊行。 圖/路透社

因此,台灣的當事人們透過將「同志」這個舊的瓶裝入新酒,獲得了一個不為世俗所沾染的身分認同,並能站在運動的起跑線上。「當個人能夠將自己的存在與集體自稱(例如「同志」)重疊時,這個詞語便獲得了決定性的意義。」。

「同志」正是這樣的一個自稱,也同時成為代名詞。台灣的LGBTQ+群體,透過自稱為「同志」,在這面旗幟下團結起來;另一方面,當社會將「同志」視為代名詞時,也能逐漸淡化過去對LGBTQ+的負面印象,更順暢的接納同志。

「同志」是一種「認知框架」的誕生,提出了語言框架,成為集結的結點,定義了憤怒的源泉,將人們團結起來,並呼喚動員,成為了核心概念。由此,它創造了市民社會團結的可能性。如果說是這樣,那麼「同志」的發現,甚至可以說是台灣成為亞洲首個實現同婚的基礎要素之一。


《台灣同婚法的誕生與演進》

作者:鈴木賢

譯者:李明峻

出版社:印刻文學

出版日期:2025/09/15

內容簡介:明治大學法學部教授鈴木賢是家庭法的權威,也是札幌同志遊行的創辦人,長期致力於推動日本同婚合法化,自2005年開始,每年來台參加同志遊行,並曾三度受邀至台大法學院擔任客座教授,親身參與了台灣的婚姻平權歷程,並率先於日本出版《台灣同婚法的誕生》,希望台灣經驗可以助日本一臂之力,對於同婚之於社會的影響,提供基於事實的論據,並在同婚法實施六年後推出中文版,彙整、補足法律施行後的最新發展與制度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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