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城賣淫女郎:一段謬誤腳本的性別悲劇

聯合新聞網 陳心怡
一段謬誤腳本的性別悲劇。 圖/ingimage

凱莉.倫迪 (Kelly Lundy) 是一個高檔伴遊女郎,來回飛往拉斯維加斯,提供每小時600美金的伴遊跟性服務是她的工作內容。有時,一週內她只服務兩名客戶;有時,她則在一天之內與五個男人發生性行為。

凱莉非常享受她的工作。透過性工作,她能夠飽足自己強烈的性慾;更者,當性服務成為對於擁有權勢與財富的男人的控制手段,她也發覺性工作能夠給予她無比的自信與權力。

2012年12月,凱莉登上網路小報《煙槍》 (The Smoking Gun),私生活暴露於光天化日下,她的丈夫與女兒也成為公眾騷擾的對象——因為凱莉並不真的是「凱莉」——在「凱莉」之下,她其實是92、96、00年馳騁三屆奧運田徑場的美國中長跑國手,蘇西.漢默頓(Suzy Favor Hamilton)。

蘇西將投入性工作的成因,歸咎於自己長期被誤診成憂鬱症的躁鬱症,她解釋「強烈的性慾」是她的躁鬱症狀,類似於其他躁鬱症患者會出現酗酒、吸毒、賭博等行為。

蘇西曾經自願且興奮地進入性工作職場,由於她成功藉由運動事業累積財富,與丈夫經營的地產公司,也使她與家人沒有經濟顧慮,因此,蘇西選擇成為性工作者,金錢從來不是誘因,性的解放與身心的自由感受才是最大的拉力。

當蘇西的雙面生活被強迫暴露於社會大眾面前時,她才驚覺性工作者的身份奪走了她的尊嚴,就好比她已不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可隨意拋棄的物品,或可以被任意銷售的八卦故事。那些性工作過程中的愉悅與權力,都是短暫而虛無的假象。然而現實事件的衝擊,打破了蘇西對於心理疾病的迷思,並且重新面對自己最大的怪獸:躁鬱症。

經過多年,蘇西馴服了住在她身體裡的怪獸,也重建平靜的生活。

曾征戰三屆奧運的蘇西(右),是田徑場上的美國運動員代表。 圖/歐新社

▎為什麼被傷害的總是蘇西?

蘇西的故事,典型,卻又不典型。

不典型的原因,並不是因為她沒有像許多賣淫者一般被逼迫進入性產業,而是每一位賣淫者的故事都是獨一無二的,沒有人有權利去歸類、簡化、甚至擅自解讀這些故事;典型的原因,是因為性交易作為一種「多人參與」的行為,但是不論法律上或社會道德上,受到譴責、鄙視與懲罰的,長久不變地,還是「賣淫者」(大多數為女性),而非共同參與交易的其他方。

賣淫者也時常必須承擔經濟、人身安全、以及身心健康等等風險。從我曾經在紐約從事性工作者支持服務的經驗來看,大多數賣淫者都有經濟壓力,包括:負債於人蛇集團、家人需要醫療照顧、或撫養子女。在服務與支持性工作者的過程裡,我了解到家暴、強暴、性別歧視等是賣淫者們在進入性工作之前的共同故事,而當她們進入性工作後,暴力不旦沒有停止,反而更變本加厲。暴力的行使者,正是人蛇、皮條、嫖客、甚至執法人員,這些與性交易牽扯的關係人。賣淫者與其他性交易關係者之間權力關係(power relation)的懸殊淺顯易見。

無論今天蘇西是否如同紐約移民婦女一般地社經地位脆弱,也不論蘇西是否心理狀態健康,或者理性也不受壓迫地選擇賣淫工作,她的下場並沒有因為她擁有名校大學的學歷、曾經是國際級頂尖運動員,家庭生活美好,就比其他被迫從事賣淫的女性們光鮮亮麗;相反地,由於蘇西的名聲與公眾身份,當她私密的個人生活被八卦小報挖掘曝光後,針對她的人身攻擊與羞辱,更是公開、廣布與殘忍。

由於蘇西的名聲與公眾身份,當她私密的個人生活被八卦小報挖掘曝光後,針對她的人身攻...

小報們以嘲弄式的手法將她過去的運動事業與當下的賣淫工作比較,並且公佈她在伴遊女郎網站的照片,以及客戶們對她提供的性服務的評價、爆料、和消遣;另一頭,許多主流媒體也加入這場煽腥色慶典,蘇西因爲心理疾病的掙扎與掙存(survival),成為慶典的祭祀品與煙火花。她的隱私被無情地、赤裸裸地攤在公共互動場域裡,她作為人的價值,被隨意放在所謂道德的磅稱上衡量,而她卻連一點遮掩或反抗的機會都沒有,失去維護基本尊嚴的權力。

賣淫、性交易、援交、性工作這些詞彙,不斷出現在娛樂八卦及政治辯論中,到底買賣性與身體是否符合道德?到底法律該保障人類的性自主權、工作權,還是該解決性交易中的剝削現象?到底賣淫該非法還是合法化?經過幾十、甚至幾百年以來的爭論,這些問題還是無解。

多年來,各國為管制性交易興起許多對應政策。如台灣的「性交易區」政策,嘗試推行「性交易區內,性交易合法」——但成效是零——因為沒有政客願意冒著違反台灣社會道德的風險,提撥預算保障賣淫者與推行此項政策。

到底賣淫該非法還是合法化?經過幾十、甚至幾百年以來的爭論,這些問題還是無解。 圖...

又例如紐約的「賣淫除罪化」,以「接受輔導」取代刑事責罰,並藉由連結社會福利資源,嘗試協助賣淫者脫離性工作。然而,成效也非常有限,因為社會福利資源短期內無法解決類似負債、移民困境、暴力等將賣淫者們推回身體買賣的交易。

除了這些政策嘗試之外,近年另一種興起的「北歐模式」,以「罰嫖不罰娼」的方式,試圖解決賣淫者遭受剝削與暴力危險的問題;但這一政策邏輯,卻遭受到不少批判,相關意見認為「罰嫖」的作法,使賣淫者失去生意、因而失去生計。今年4月法國跟進「北歐模式」所制定的新法律,也遭到性工作者大規模抗議。

我們將賣淫或性交易視為社會問題,不斷追究其對於人類與社會的正面與負面衝擊,但卻忽視了,賣淫或性交易並不是一個社會問題的導因,而是一個性別不平等的結局,剝削、壓迫、暴力、疾病都只是附帶症狀。並非性交易導致賣淫者被歧視、被剝削、被暴力對待,而是女性長期被剝奪尊嚴、被壓迫、被暴力對待,進而逐漸延伸成為制度化與被視為理所當然的賣淫現象。想要探討性工作與它的副作用,只看見性交易的表面是不足的,必須從探討性別不平等出發。

錯扎稻草人。賣淫或性交易並不是一個社會問題的導因,而是一個性別不平等的結局,剝削...

▎令人生厭的老劇本:「女性又被打倒」的結局

「性別」之所以重要,是因為「性別」根生於所有文化裡,「性別角色」的建構也與人類社會的發展密不可分。西蒙.波娃(S. de Beauvoir) 提出「女人不是『生為』女人,而是『成為』女人」,翻轉了過去認為「生理」是性別認知的基礎的觀念,也奠定了女性主義認為「性別身份(identity)是由特定形式的、且有意識的人類行為,藉由不斷複製而組成,而非自然生物演化」的理論脈絡。

巴特勒(J. Butler)更進一步提出,「性別」是一個透過「被性化的身體註1」呈現出的展演行為,觀眾是包括表演者在內的社會,劇本是人類的歷史經驗,不斷一代代地被複製及繁衍,使得「性別身份」成為一種表演者們,看待與運用「身體」的信仰,並且被表演者以信仰的模式呈現與遵循。

若波娃與巴特勒的理論為真,則「性別差異」便是一個被建構且複製的模式。父權社會中的「男尊女卑」的角色扮演,也只是擁有身體的人們被觀眾(包括表演者的社會),透過社會制裁與禁忌,勒令按照劇本演出。男性如何成為性別表演裡的權力掌控者,以及父權社會如何被建構的歷史過於冗長,我也就不需於此贅述;同樣地,女性作為父權社會裡的「弱勢」,也應該是不爭的事實。透過歷史事件以及當代社會現象,任何人都應該能輕易找到因為「身體差異」導致「劇本不同」或「結局不等」的證據:婦德規範、處女情結、伴侶暴力、強暴、性騷擾、獵巫、性器割禮(FGM)、職業歧視、同工不同酬、剝奪或干預生育自主權...等。這些劇本內容與結局,都具備著同種共同點:明顯針對於女性註2

當一個劇本存在一個根深蒂固且不被動搖的故事宗旨,假設:男性為勝利者,女性為輸家,無論表演者怎麼修改台詞、變動舞台動作、或者替換演員,若無法翻轉宗旨,劇本也只是轉個彎換個方式,呈現同樣一個對部份演員是喜劇卻對其他表演者是悲劇的結局。賣淫,便是一個轉了個彎的劇本內容,可以輕易地被家暴、強暴、褫奪性自主權等等劇碼取代,而不影響同一個「女性被打倒」的結局。

賣淫,便是一個轉了個彎的劇本內容,可以輕易地被家暴、強暴、褫奪性自主權等等劇碼取...

▎突破傳統劇本的限制

讓我們回到蘇西的故事。

我想用蘇西的故事來說明,她雖然沒有經濟壓迫,但仍然決定賣淫的行為,就好像她嘗試改寫劇本,可能是想要創造一個屬於自己的結局,但是仍然逃不過一個被道德羞辱與剝奪尊嚴的悲劇。

巴特勒在將「性別身份」與「劇場理論」相互比較時也強調,「性別扮演」與「劇場表演」的最大的差異是,劇場可以隨時喊「卡」、觀眾與表演者都有機會可以拒絕接受故事發展所造成的後果;但現實生活中,性別扮演卻很危險——因為所有後果都必須有人承擔。

如果一個同蘇西一般的中產階級白人,以她的優勢及能夠取得的資源,都無法逃脫現實裡的性別悲劇、後果的嚴重性也讓她不可能獨自承擔,那麼我們怎還能輕易地認為,「合法化賣淫」或者「罰嫖不罰娼」,就能夠改變更多比蘇西還要弱勢的族群在面對「女性永遠為輸家」時的現實挑戰?

延續以上的論述,儘管蘇西不是為金錢,而是為能夠自由地想發生性行為,就發生性行為;想如何使用自己的身體,就怎麼使用自己的身體——這樣的「自由」仍然不代表就是所謂的「性解放」。

儘管蘇西不是為金錢,而是為能夠自由地想發生性行為,就發生性行為;想如何使用自己的...

性解放並不是膚淺地改變性別扮演的「舞臺動作」,而是了解「身體」如何無法避免地被「性化」的過程,並且拿回自我詮釋的權利與再造「身體意義」的革命,例如:避孕藥的發明重新定義了女性運用性器的目的:從隨時有可能受孕到享受不受生育限制的性行為。因此,簡化式地認為「性交易合法化」等同於尊重性自主權或性解放,甚至類推為性別壓迫與性別暴力的「合理解方」,實際上是無法與性革命的目的視為同類的。

我們可以不斷修剪枝葉,剪掉性交易、或者剪掉因為性交易非法而將賣淫者推向更弱勢的蔓藤,但是針對女性的壓迫與暴力,只會不斷冒出新芽,從另一個旁枝繼續生長。儘管透過法律嘗試減低賣淫者的生存風險是時勢所需,針對「賣淫」、「性交易」來處理性別不平等和暴力,仍然只是模糊焦點,治標不治本。女性為輸家的結局,還是會透過其他方式來完成。

好在,巴特勒認為,既然性別扮演是一個透過循環複製行為型態的產物,而不是既定且必須透過突變或演化才能改變的生物現象,則藉由打破複製的循環,來達成性別轉型(gender transformation)的可能性就應該存在。

也就是說,若我們有能力看見除了「男性為勝利者,女性為敗犬」之外的故事宗旨,並致力於重建新的劇場,我們才有機會改變結局;當故事最後不再是「女性被打倒」,那些為了「確保」傳統結局而出現的戲間劇——壓迫、暴力、與剝削——也就不會再被需要了。

當故事最後不再是「女性被打倒」,那些為了「確保」傳統結局而出現的戲間劇——壓迫、...

▎備註

註1:

身體種類可以被分化成手短腳長、脖子粗細等,但是「性徵」卻成為最直覺且最廣泛的分類項目,因此「被性化的身體」成為探討人類建構「性別身份」的重要元素。

註2:

其他不符合傳統劇本期待的性別扮演,由於脫稿演出而受到的制裁,在此不多做討論。

陳心怡

政大社會系畢,紐約哥倫比亞大學社會工作碩士,目前於德國婓特列亞歷山德大學攻讀人權碩士。從大學開始投心於社會工作諮商與社區推展,曾任紐約亞裔婦女中心諮商社工與社區外展專員,以及參與柏林國際特赦組織志工團體。她專注於性別運動與致力於消除針對性別的暴力及不公義,透過社區教育和草根組織運動,提升社會意識與增權社區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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